開車騎車 立院三讀 抽菸罰600元 併排停車罰款 加倍至2400元
癮君子注意,立法院23日上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600元罰鍰。另外,併排停車也從現行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加倍至2400元。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有些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菸,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後方,除了交通工具排放的廢氣,騎士還要吸二手菸,對用路人造成困擾與危險。
另外,因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足,交通事故層出不窮,但現行條文對於輪胎胎紋深度不足並無罰則,國民黨立委江惠貞提案指出,為了提高國道行車安全,並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提案增列車輛行駛於高、快速公路途中,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若深度不足1.6公釐,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23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項條文,包括營業大客車或計程車駕駛人盡告知義務後,乘客仍未繫安全帶,乘客將要受罰。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劉櫂豪表示,現行汽車出租業者都有隨車駕駛服務,避免「無權卻有責」,將「租賃車代僱駕駛人」一併納入除外責任範圍。
法案還增訂,駕駛人或行人未服從交通警察或交通稽查人員指揮,肇事或致人肇事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依法負刑事責任。但如果是指揮人員指示有過失時,則不在此限。
2014-12-23╱聯合晚報╱第A1版╱要聞╱記者許依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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