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白專題:人犯爭奪戰,兩岸新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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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打壓台灣參與國際社會空間的作法較以往更廣,其中最廣為議論者,就是對岸利用台人於海外犯罪之際,向第三國要求將台人遣送到中國大陸受審。
當然大家很不爽,因為不免讓國際社會營造台灣政府沒有司法主權、兩岸同屬一中的觀感。
雖然從事詐騙固然不對,但被遣送到中國大陸的被告必須獨自面對陌生的當地法律制度,甚至中國是著名缺乏正當法治制度程序之處,這樣無從確保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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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該怎麼看這個同時牽涉國際法、國內法、兩岸關係以及跨國刑事政策的議題?
下面有好幾道菜你可以點,馬上點進來我們專題吧!
1.廖柏翔碩士生撰《管轄權與引渡是啥?》從國際法觀點介紹引渡與管轄權
2.楊長蓉博士撰《內國刑法與國際法的交界》說明打擊跨國犯罪會面臨的法律問題
3.林達檢察官撰《跨國詐騙的真正問題是證據勾稽》說明我國偵查實務面對跨國犯罪的難題
4.法律白話文的資深編輯李濬勳則從兩岸關係撰文《你的中國不是我的中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席樂見行政院與幾位委員提出參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加入相關的國際公約有助於杜絕跨國犯罪。但關鍵在於國內法該如何配合的問題。目前部分法規仍有落差,執行上仍有問題。PEP (Political exposed person)在很多國家都有相關規範。PEP是指在職務上具有影響力的首長、民意代表、公務人員...
國際法國內法 在 鄭龜煮碗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美好的週日,相信大家都很想聊聊兩岸和平協議,對吧?對吧?
撇開國際法、國內法、國民黨吳敦義、馬英九、洪秀柱、韓國瑜...以及任何酸他們/挺他們的說法,我覺得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群人深諳賭博心理學,透過開「賭場」經營賭客,利用人們都有的「樂透」錯覺,操縱選擇。
想像一下,你是個遊客,走進拉斯維加斯的豪華賭場,你告訴自己只能花 100 美金小玩幾把,兩小時一到就要走。你告訴自己,你是一個有原則的人。
你當然知道賭博沒有一定贏的,不過在進賭場之前,你已經從各處的告示牌、賭場的介紹手冊、電視節目、廣告等各種主動出現在你眼前的訊息,知道不少賭客一夕致富的傳奇。帶你去賭的狐朋狗友(你可能不這麼看他們)沿路上不停訴說他們的豐富賭場經驗,互捧賭技高超,A 說 B 真厲害,B 說 C 才是賭神,你對他們越發崇拜,他們則讓你覺得你也能成為他們。
到了賭場,還沒進門,就在你眼前那光鮮亮麗、富麗堂皇、鬼斧神工的建築跟地標、LED 造景讓你不禁 WOW 了起來,迎向你的美女俊男親切地跟你打招呼,遞上一杯雞尾酒,跟各種精緻點心。他們告訴你,在賭場裡想喝多少、吃多少,都免費,你覺得這也太爽了,賺到了。
你換了 100 美金的籌碼,再次告訴自己,只能花這麼多,但你的心防早已鬆動,因為你覺得你吃的東西、喝的酒,就要好幾十美金了吧,人類作為一種社交動物,內建的互惠原則促使你開始賭,你情不自禁地告訴自己「就把這 100 美元輸光,也無所謂。」
接下來,有幾種可能性:
1. 你很快輸光了 100 元。但周遭的朋友還在賭,你也興致高昂,繼續換籌碼,朋友也借你錢。
2. 你贏了好幾把,賭場的美女俊男奉上更昂貴的酒,送你一張高檔 buffet 的餐券,甚至免費的住宿一晚,於是你興致更高昂,繼續賭。
3. 你贏了/或輸了 50 美金,兩個小時時間也差不多到了,於是你跟朋友告別,正眼也不看那些親切的美女俊男,自己一個人回去旅館睡覺。
我必須要說,3 真的蠻難的。
你可能知道賭場是怎麼賺錢的,只要讓賭客待得夠久,終究都會把錢輸光,你認為一些蠅頭小利美女俊男狐朋狗友才不會讓你上當。或許你不會,但拉斯維加斯的營業額也不是鬼扯的。事實上,所有台灣人都已經被神不知鬼不覺地轉移到一個由某些人苦心經營的賭場,而眾多已經變成賭徒的台灣人都覺得自己下的注會贏,而拖著你繼續賭的狐朋狗友,有些其實也是早已被「沉沒成本謬誤」所困的賭徒:他們欠了賭場很多錢,必須不斷帶新人去賭。不然他們就是早已插手經營賭場,負責行銷,偽裝成比較懂門道的一般賭客,跟你交朋友,只是手段之一。
就算沒有三百萬美金、不能上郵輪參加撲克大賽,也看過《賭神》、《賭俠》跟《賭聖》吧?賭博總是越賭越大,電影中賭家產、賭手腳或許讓你覺得誇張,但比起賭一整個國家的未來來說,就不算什麼了吧。但事實上我們正在面對這樣的賭局。
選舉就是賭博。撇開台灣本來就有很多選舉賭盤,金額甚至大到會回過頭來影響選舉結果(這應該是常識了),其實我們就算規規矩矩地投票,也是在賭自己跟國家的未來。
兩岸和平協議,就是一個被包裝成超巨額的大獎。很多人認為簽了之後的好處有:
1. 享受中國崛起紅利。(選擇忽略中國經濟成長趨緩、數據造假、轉型遇險、人口急速老化、美中貿易戰等中國人自己都很重視的問題)
2. 不用花龐大國防費用。(選擇忽略美國的存在,這真的蠻屌的)
3. 台灣政黨總算可以專心拚經濟了。(選擇忽略除了經濟成長以外所有其他社會議題)
台灣人作為一個集體,現在想要「快速」變有錢,已經想得快瘋了。因為經濟,因為媒體,因為炫富的浪潮,也因為有些人刻意把整個台灣變成賭場在經營,挑動台灣人本來就蠻重的賭徒心態,並沒有那麼難。
外在是各方資訊不間斷地描述賭客的傳奇故事、賭場的亮麗輝煌、讓一些買辦拉人進場下注,一把一把的,把賭注越變越大。內在是焦躁、羨慕、衝動、對賭場本質的欠缺理解、以及對自己賭技的高估。
兩岸和平協議,就是上一把賭贏,而且還是大贏特贏的人,想拉你繼續跟他押。其實你也不知道自己上次贏了什麼,但賭場直營的媒體會告訴你上次押中了,「贏很大」,你可能也會因為確認偏誤而不斷告訴自己同樣的事情,既然如此,就趁勝追擊。
於是,兩岸和平協議這個「誘人」的大獎出現了,賭不賭呢?
國際法國內法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本席樂見行政院與幾位委員提出參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加入相關的國際公約有助於杜絕跨國犯罪。但關鍵在於國內法該如何配合的問題。目前部分法規仍有落差,執行上仍有問題。PEP (Political exposed person)在很多國家都有相關規範。PEP是指在職務上具有影響力的首長、民意代表、公務人員(列入PEP類屬人員的家屬也包含在內),因為這些人涉及賄絡、貪汙的風險比較高,所以一些銀行會要求其關閉帳戶。國內銀行是否有類似管理機制?是依據甚麼法規、標準來限制、排除這些受賄絡、貪汙的高風險人員?
法務部次長回應:沒有聽過PEP。
▶台灣國內現在也訂有財產申報以及政治獻金的等法案,但實際上很多人的財產來源還是有問題,請問現在台灣有何機制督察?台灣現在有法務部廉政系統及監察院系統,這兩個系統在執行上有何連結?
法務部次長回應:監察院負責的是比較高階的公務員,與我們(法務部)的對象不同。目前我們採一定比例的抽查,且對照其前後年度。
監察院:本院依據收到的會計報告書,針對政治獻金的收入面與支出面來進行查核。而針對受查核人員的財產申報上,其政治獻金的部分是不包含在內的。
▶本席要突顯的是沒列在財產申報與政治獻金的收支報告裡面的那些來源不明的資金運用。你們是否有機制可以主動去查?
監察院:因為我們沒有搜索、檢調、調查權,一旦收到檢舉,只能轉送給法務部。
▶為了台灣政壇的廉潔,那麼就該正視監察院對財產申報與政治獻金的監控與實際調查時的落差。也請注意剛剛提到的PEP概念所點出台灣在國內法上不足的問題,我們必須尋求國際法的一致性。
法務部回應:在公約實行法通過之後,我們會仔細檢視公約的每一個條文,針對法規漏洞進行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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