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雜誌 第315期(2021,8)
當代商業社會之運作,傳統之獨資與合夥規模較小,而多半以公司之型態而為運作: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之型態,參與股東眾多,股權行使在各類不同決議型態亦顯複雜。復以,在臺灣之商業經營中,對於中國大陸資金之投入,一直採取審慎之態度。因此,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臺灣相關公司法制交錯適用時,此等疑難雜症,則需要精確的法律詮釋與商業經營之思量。有鑑於此,本期特別邀請到黃銘傑教授針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所取得之股份的權利行使、王志誠教授以陸資相關投資規範、周振鋒教授則對企業併購法股權申報與表決權限制等議題,提出精闢的詮釋與省思。
在新興法學議題部分,最高法院鄭傑夫法官就訴訟費用之裁判與確定訴訟費用額、李念祖律師、李劍非律師與廖崇崴律師就釋字第791號解釋關於性別身分與平等契約議題、徐胤承教授就禁止提出保留之國際條約國內法化實踐、翁武耀教授以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綜合計徵制度檢視與完善等議題,皆有精彩的理論評判與實務思考。而從本期開始新的國際私法新趨勢專題講座系列,則有賴淳良律師對於跨國同性婚姻的憲法保障議題,提出嶄新的思考面向。
新近實務見解上,許恒達教授以背信罪的財產損害為主題精選了新近的裁判,張桐銳教授則就勞工保險申報制度相關北高行之見解提出評析。最後,在比較法制部分,由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Greco教授針對機器人法官之可能,提出相關法官責任與權力之嶄新思考,謹此也感謝鍾宏彬博士後研究學者之信實翻譯。
📕本期內容
【本月企劃】股東權行使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之法律性質及定位──以違反其規定取得之股份權利效力為中心/黃銘傑
🎯股東權限制之法理基礎及類型──兼評兩岸關係條例之定位、性質及陸資投資規範/王志誠
🎯企業併購法第27條關於股權申報與表決權限制規範疑義之探討/周振鋒
【法學論述】
✒訴訟費用之裁判與確定訴訟費用額──兼評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5之修正/鄭傑夫
✒評釋字第791號解釋──從性別身分到平等契約?/李念祖、李劍非、廖崇崴
✒論禁止提出保留之國際條約國內法化實踐暨其相關爭點──以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聯合國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為例/徐胤承
✒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綜合計徵制度檢視與完善──以納稅人基本權利保護為視角/翁武耀
【專題講座】
🔸國際私法新趨勢之一
跨國同性婚姻的憲法保障/賴淳良
【實務選評】
ℹ刑法裁判精選──簡評背信罪財產損害之近期實務動向/許恒達
【判解評析】
🔸再論勞工保險申報制度──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54號判決/張桐銳
【判解評析】
🔸沒有法官責任的法官權力:為什麼不許有機器人法官/Luis Greco 著、鍾宏彬 譯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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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私法申論 在 Becky貝琪_傅靖瑜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成為律師的國家程序》
今天是Becky的律師受訓紀念日。來跟大家聊聊,成為台灣律師要經過什麼國家程序吧!
1.取得參加國家考試之資格:
雖然台灣不像歐美國家,須先具備學士學位才能申請就讀法學院,但要參加律師考試,必須具備法律科系之畢業證書,或修畢規定之法律科目學分。
2.國家考試
在107年律師改制增設400分門檻後,去年錄取率為5.6%。須通過兩階段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的考試科目,包括: 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民法(內再細分身分法、債法、物權法及民法總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智財/海商/勞社/財稅法擇一、國文與公文、法學英文等,共計17門法律領域及兩項語文能力,一試採測驗題,二試採取申論題型。
3.法務部律師訓練所受訓
需在法務部律師訓練所,與其他準律師們一同接受為期一個月的訓練,並通過考核考試。
4.事務所實習5個月
律師跟醫生類似,成為正式律師之前,必須先在事務所跟指導律師學習,經過指導律師簽字認可符合正式律師的能力後,才能成為正式律師,並向法院登錄執業!
以上是漫長的過程,之後在來聊聊律師公會的改制吧☘️🌸
國際私法申論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與教育部暨26所大學共商獲共識 共同合作協力推動解決學生宿舍需求議題
今(13)下午代表市府主持「研商臺北市公共住宅提供大專院校作學生宿舍使用」會議。臺北市政府為協助各公、私立大學學生住宿需求,經柯市長於今(107)年6月7日指示由林副市長召集跨局處「提供台北市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宿舍專案小組」,並展開規劃。
今日市府特邀集中央教育部主管及全市26所大專院校校長,副校長,學務長,總務長等代表共同來研商,包含教育部由梁學政專門委員代表出席,大專院校部分則有臺灣科技大學廖慶榮校長、大同大學何明果校長、臺北科技大學楊重光副校長、東吳大學董保城副校長、臺北醫學大學李飛鵬副校長、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黃瑞吉副校長等26所學校主管代表出席,歡迎大家共同來關心及解決本市大專院校學生住宿需求議題。市府期望與中央、教育部及各大專院密切的合作,逐步透過短中,長,期計畫,以及多元化方案提供學生宿舍,期能讓到臺北市就讀大學青年學子能有住得起、住得安全的住宿環境,能安心學習。
市府專案小組所提出整體計畫構想,依據106年教育部高教司的統計位於本市大專院校合計26所,自有宿舍及租賃宿舍為49,250床,申請學校宿舍人數為64,022人,平均供需比為76.93%,宿舍缺額為14,772床,主要缺額集中於士林、文山區及大安區。如此龐大的需求量在台北市,確實非一日可以解決,也非單獨一個機關(構)可以獨力解決。因此,市府的專案小組本於協助的立場並列訂以短期及中長程計畫,評估以多元方式及管道,規劃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宿舍興建。專案小組現階段初步估算,短、中長程計畫合計概約可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宿舍約3,000~4,200床,包含:
(1)、短期措施: 依照本府公宅租用分配原則,保留5%比例提供「在本市就學就業者」承租,媒合在地就學學生入住,另在符合法規且區位適合的前提下,提供一定比例的公宅戶數,作為學生宿舍。短期部分專案小組也優先針對主要缺額士林區及文山區盤點可提供2處學生宿舍基地,包含先以士林北投科技園區市府分回36戶專案住宅為試辦基地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約可提供252床。此外,文山區興隆二區公宅,原本即預定在本(7)月底公開招租,初步也規劃提供B2棟5、6樓兩層樓,共22戶約88個床位作為學生宿舍。南北這兩處公宅提撥合計共有58戶(可提供340床)作為公共住宅提供為大學學生住宿、學生宿舍的短期因應並附帶有實驗性的計畫。
(2)中期措施:將協助中央機關活化閒置國有地,加速都市更新回饋興建學生宿舍;專案小組也盤點兩處基地,包含:
1. 教育部提出於南海路學產用地興建「南海國際學舍」之計畫,該案也是本府主導之公辦都更案,市府將協助加速推動該公辦更新案,期能儘早動工(教育部分回宿舍255戶,市府分回214戶,合計約1,034床)。
2. 士林萬寶紡織公辦都更案係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予市府土地,已評估規劃將50%樓地板面積空間,提供作為士林、北投區大專院校學生宿舍使用,約可提供537床,期能與青創產業結合,協助年輕人在臺北就學就業有更好的打拼環境。
(3)長期措施: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都市計畫變更地回饋方式,取得國:公有可建築土地以供興建學生宿舍。
目前已盤點包含本府正與國防部準備共同合作北投營區案(現況為國防部北投福利站)改建為公宅基地計畫,該案址則亦可規劃提供作為北投區、士林區學生宿舍與社區共融使用(約300戶、900床)。再者,文山區的海巡署營區基地,將擬協調中央採以都市計畫變更且保障國有土地的權值為前提下,在該營區提供部分土地興建公共住宅與學生宿舍使用(約500戶、1500床)。
綜上,市府將以短期及中長程計畫,評估以多元方式及管道,規劃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宿舍興建。專案小組現階段初步估算,以上措施之總和,約可提供專屬性的大學院校學生宿舍約3,000~43,00床。並期能與中央、教育部以及需要學生宿舍的公、私立大專院校等共同策略合作。
上述的計畫原則下,大家比較關心短期措施部分,未來經營管理模式,市府已主動與內政部營建署洽得政策支持,並獲今日出席的教育部代表表示欣見台北市政府運用公共住宅一定比例提供各大學亟須的學生宿舍,中央與地方政策方向相同,雙方將持續合作。
因此,市府將依【住宅法】第35條規定,採由本府直接委託大學成立之非營利私法人經營管理,並將透過公開評選方式,由學校主動研提「學生住宿需求以及宿舍經營管理計畫書」參與評選,學校並應提出具公益性之創意回饋計畫並與所在社區共融。市府將由評選委員就各校之需求迫切性、創意回饋計畫與社區共融的公益性、適切性等項目,予以評選決定入住院校。希望這項短期的實驗計畫一方面能夠協助大專院校學生住宿的急迫性問題,另一方面亦可希望透過公益回饋方式引進大專院校學術專業資源,營造大學學生入住公宅並與社區共融效應。至於承租資格、租金訂定及年期部分,【住宅法】第4條已有明訂社會住宅應提供一定比例予未設籍於當地之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故未來將依各行政區大專院校需求及所需基本規模,予以彈性調控公共住宅分配予大專院校之基地與戶數,租金部分則將以市府評定之市價租金出租予大專院校,按年計收,出租年期因考量公宅資源應輪替給予需求學校,故將比照採台北市公宅一般戶租屋規定租期最長為6年(3+3=6年),學生承租資格則將依內政部營建署之建議採專案核准方式辦理。
後續作業時程規劃部分,考量各大專院校將於9月中旬開學,短期措施為救急計畫也屬於實驗計畫,市府將積極加速推動,預計於今年7月底前公告兩處基地招租計畫,8月中旬完成評選,8月底前士北科專案住宅即可點交予學校,以利9月中旬新學期開學前供學生入住。至於興隆二區公宅基地則最快可於今年11月底前點交予學校,供107年度下學期開學使用。
綜合討論時,各校代表踴躍發言,討論非常熱烈,對於市府願意面對大專院校學生宿舍需求不足問題,主動邀集中央及各校共同開會研議,並積極提出短期措施兩處實驗計畫基地均表示肯定,樂於配合市府計畫後續提出經營管理計畫。同時也表示對於學生宿舍確實有強烈需求,台科大廖慶榮校長也提到學生宿舍不足,也影響學校對於國際優秀學生之吸引力,希望能與政府部門合作思考多元方案。
我也回應各校校長與代表提問,臺北市將各大學視為台北市的重要資產,市府專案小組將與中央教育部專案小組共同合作,盡力盤整相關資源予以協助,包含國際學生宿舍可透過與教育部合作之「南海國際學舍」之基地,市府分回214戶部分就專屬作為國際學人宿舍,可提供與各大專院校申請使用;對於有強烈需求的學校,後續也將召開第二次會議作更深入之討論。會議上並責成市府都市發展局,於下星期擇日將邀請針對短期實驗計畫兩件公宅標的有需求的各大學院校代表至現場參觀,包含都發局已布置好學生宿舍實際樣品屋。
感謝今日中央教育部以及各大專院校代表出席,有關公共住宅提供學校作為學生宿舍的經營管理模式相關細節,歡迎各校可提出進行討論,以做為後續市府相關的執行的參考。市府亦將持續與中央、各大專院校聯繫規劃相關細節,期可透過共同合作方案,共同協助解決學生宿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