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好閒管太寬了
柯市長對於「合理」但不符都計建管規定之公司登記案件提出的「精進作為」,除原先市府已規定的「刪除違規營業項目」或「簽切結書」外,竟再加碼要求「將切結書送至市長室」,後續請「公司負責人親至市長室」,並由「市長室頒發登記文件」。市府精進作為的手段、目的及態度不僅模稜兩可,更令人質疑,市長為何非得衝第一線,讓人懷疑難道是繳相替業者背書?
🔺為降低新創產業在起步成本,近幾年在「共同工作空間」辦公成為新創族的顯學,同時也衍生出不少「共同工作空間」業者以每月平均2千元提供借址登記服務,協助新創產業,這也讓台北市的公司登記數增加,帶動全市的營業額及銷售額成長。
但我發現,🔺實施近20年「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並未因新創產業的興起,在使用分區上與時俱進的調整 !🔺舉例來說,有民眾陳情,他的公司想在某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借址登記,【因屬電商,所以有時也會在共同工作空間的場所,辦公處理文書事宜】,沒想到竟【被市府認為借址登記不合法!】被要求「刪除違規項目」,即「資訊軟體批發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訊軟體零售業、軟體出版業」就可登記,或「#去其他地方或縣市登記」,或是「#先簽切結書給柯市長,再請公司老闆親自去市長室領取公司登記文件」。
從今年1月-8月的公司登記案因不合土管建管法令,而以切結處理件數來看,每個月平均都有100件左右,誇張的是,柯市長說從9月份起,所有的切結書他都要看,而且需公司老闆親領的政策上路後,9月的切結書竟是「零件」!
🔺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定,在商業區及住宅區合法設立的共同工作空間可讓26類的公司行號從事限辦公室使用的借址登記,但設在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也一樣提供從事限辦公室使用的借址登記,竟有行業別限制,只能讓12類的公司行號從事限辦公室使用的借址登記。
據108年統計,台北市有23萬8,542多家的公司登記,共產生135,297億195萬6千元的銷售額,平均每家公司約有5,671萬8千元的銷售額。若以台北市工業區8間共同工作空間業者提供借址登記服務,並以平均每家每年至少8件借址登記案來算,再以借址登記公司每年每間約5千萬的銷售額計算,以目前不合時宜的土管建管法規,再加上柯市府的苛政,恐「嚇跑」64間公司及320億銷售額!
為何「同一行業,同樣辦公行為,地點適法性竟一市兩制?!」為何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的「限辦公使用」的借址登記,竟不如商業區及住宅區!?!此外,柯市府不僅怠於修改陳情土管法令,還變相誘導業者刪除法令,導致業者未來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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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應儘管研議開放工業區的共同工作空間之「限辦公使用」的借址登記的行業類別!此外,亦應檢討切結書送市長室的適宜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在 李婉鈺Adrean Le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照常的拜訪在地好友們的 #傷腦筋大小事,又是被問到這個問題,我決定好好來跟大家探討一下!
#住三住二永不得翻身的法定容積率!
台北市住三土地,容積率225%,這是什麼概念?!
就學理上來說,容積率225%,是一坪土地、可蓋2.25坪的房子。
當把這樣的容積率落實到都市更新,這意味著,坐落在第三種住宅區的房屋,即便進行都更、危老重建,改建後的房屋因為受到容積率限制,就算政府祭出最高50%的容積獎勵,屋主能夠分回的室內面積大概僅有原本的六到七成。(更何況,絕大多數改建案,都拿不到50%容獎上限)
#容積率 這三個字,就是台北市為數眾多的 #四五層樓老舊公寓 永遠搭不上 #都市更新、 #危老重建 列車的關鍵原因。
這些區域的居民又沒有錯,因為很多類似的老屋早在民國72年臺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規則上路之前就已經蓋好了,房子蓋好在先、土地使用分區限制在後,但如今,居民卻必須承受法定容積過低的後果。
現實的問題是,改建若不具合理利潤及誘因,建商就不願投入耕耘;住戶擔心使用面積縮水,本身亦喪失改建意願。都更在此、完全熄火。
像是我的選區,北投、天母一帶,除了主幹道兩側,放眼望去,一整片老舊低矮房舍都是容積率225%的住三,甚至是容積率低到120%的住二😔
婉鈺是建築都市設計博士,看到都市計劃的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管制,如今反而成為限制老百姓危老房屋改建的緊箍咒,真是感慨萬千啊!制度是用來改善民眾生活,絕不應掐住百姓咽喉。
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持續死守法定容積框架,只是讓這些法容過低的住宅區,永不得翻身,一輩子都等不到改建那一天。
婉鈺主張!在少子化、高齡化的時代,政府應當適度 #放寬容積管制,策略性提高部分地區之法定容積,尤其是容積率225%以下區域,重新點燃這些地區的都更火種。
只要這些地區的容積率,合理放寬到一定程度,住戶即便不參與都更、危老,也具有自行改建的誘因。而這些隱身巷弄之中又老又醜又危險的老舊公寓,才有真正翻身的一天。
#點燃都更之火 #策略性提高基準容積
#拒絕藍綠惡鬥 #停止經濟空轉
#專業的問題讓專業的婉鈺來
#不為政黨不為派系只為人民
#分享支持婉鈺 👍🏻
#北投天母好立委 😊 #台灣好立委💪🏻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在 李婉鈺Adrean Le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照常的拜訪在地好友們的 #傷腦筋大小事,又是被問到這個問題,我決定好好來跟大家探討一下!
#住三住二永不得翻身的法定容積率!
台北市住三土地,容積率225%,這是什麼概念?!
就學理上來說,容積率225%,是一坪土地、可蓋2.25坪的房子。
當把這樣的容積率落實到都市更新,這意味著,坐落在第三種住宅區的房屋,即便進行都更、危老重建,改建後的房屋因為受到容積率限制,就算政府祭出最高50%的容積獎勵,屋主能夠分回的室內面積大概僅有原本的六到七成。(更何況,絕大多數改建案,都拿不到50%容獎上限)
#容積率 這三個字,就是台北市為數眾多的 #四五層樓老舊公寓 永遠搭不上 #都市更新、 #危老重建 列車的關鍵原因。
這些區域的居民又沒有錯,因為很多類似的老屋早在民國72年臺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規則上路之前就已經蓋好了,房子蓋好在先、土地使用分區限制在後,但如今,居民卻必須承受法定容積過低的後果。
現實的問題是,改建若不具合理利潤及誘因,建商就不願投入耕耘;住戶擔心使用面積縮水,本身亦喪失改建意願。都更在此、完全熄火。
像是我的選區,北投、天母一帶,除了主幹道兩側,放眼望去,一整片老舊低矮房舍都是容積率225%的住三,甚至是容積率低到120%的住二😔
婉鈺是建築都市設計博士,看到都市計劃的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管制,如今反而成為限制老百姓危老房屋改建的緊箍咒,真是感慨萬千啊!制度是用來改善民眾生活,絕不應掐住百姓咽喉。
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持續死守法定容積框架,只是讓這些法容過低的住宅區,永不得翻身,一輩子都等不到改建那一天。
婉鈺主張!在少子化、高齡化的時代,政府應當適度 #放寬容積管制,策略性提高部分地區之法定容積,尤其是容積率225%以下區域,重新點燃這些地區的都更火種。
只要這些地區的容積率,合理放寬到一定程度,住戶即便不參與都更、危老,也具有自行改建的誘因。而這些隱身巷弄之中又老又醜又危險的老舊公寓,才有真正翻身的一天。
#點燃都更之火 #策略性提高基準容積
#拒絕藍綠惡鬥 #停止經濟空轉
#專業的問題讓專業的婉鈺來
#不為政黨不為派系只為人民
#分享支持婉鈺 👍🏻
#北投天母好立委 😊 #台灣好立委💪🏻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舒翠玲議會質詢-107.07.16-市長施政報告及說明質詢[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第一屆第八次定期會單位質詢)
台66橋下規劃平鎮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背景說明:
1.此案在105年10/17招標完成,10/27上午開工、下午停工,原因: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2.土地分區為都市計劃外交通用地。
3.招標案中建築物結構為鋼骨+RC。
4.招標案中規劃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
🛎適法性問題:
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明訂交通用地不能興建建物,所以無法請領建築執照。
👿都發局建議以臨時建築興建。
⁉️政府的交通用地可以興建建築物,那老百姓的交通用地也可以嗎?
⁉️「臨時」建築究竟要使用幾年可以視為「臨時」?
2️⃣以臨時建築名義興建,建築物結構是鋼骨+RC。
👿行政院主計處財物標準分類~鋼骨+RC結構之公有建築物使用報廢年限為60年。
⁉️要60年才能報廢的建築物可以視為「臨時」建築嗎?
3️⃣「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中規定在交通密集區、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停車位超過150個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交通局回覆只有145個停車位,所以不用做評估。
⁉️但招標案中設計圖中明確畫出94個自小客車及37輛垃圾車停車位,準則中明訂1輛垃圾車計算=2輛自小客車,所以、應為168個車位,為何規避交通影響評估?
🛎實際現況:
📌附近居民自105年3月22日就曾拉白布條抗議、四處陳情,希望桃園市政府停止此案。
📌105年招開規劃說明會時,平鎮里長退席無言抗議、宋屋里長反對設置。
📌106年10月25日居民陳情會勘。
📌107年4月16日居民陳情。
桃園市政府針對平鎮台66橋下東勢里段空間活化編列3-4百萬做參與式預算,讓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然而宋屋段完全不需要經費就有民眾參與,桃園市政府卻避之惟恐不及?
#平鎮台66橋下空間活化
#清潔隊辦公室及停車場
#公路總局
#臨時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