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就讀的公立高中想去東大的人數大概有一百多個人吧。但是包括我在內,應屆考上東大的只有三個人。這就是現實。
在我看來,他們明顯都有在努力,每天用功讀書十個小時以上的人很常見,而且也有人作業全都好好完成,上課也很認真聽講。就連仔細思考並規劃讀書計畫表後再努力的人也很多。
其實我以前原本是個就算用功讀書,也沒辦法獲得理想成果的人。再怎麼努力成績也無法提升,再怎麼認真學習也沒辦法把事情做好……我曾有過無數次這樣的經驗,不斷重複失敗。
然而,這樣的我費了一番工夫轉換學習心態後,以地方公立學校出身考上東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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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萬的網紅果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每個人一生中可經歷幾多次疫症爆發?17年的時間是否能撫平傷痛?我們邀請了四位香港人──扎根淘大花園的居民、自願進入Dirty Team的公立醫院護士、經歷兩次幼稚園停課的幼兒教育者,以及一位經歷母親因癌症去世的女生。由2003年走到2020年,他們各自的經歷和感受,或許能夠啟發你在抗疫時,保持一絲希...
地方 公立 大學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地方 公立 大學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從 1967 到 2021
同一地點的兩張照片,跨越了54個春秋;
不一樣的年代,秉持著相同的精神。
第91代的大龍國小佾生
繼續傳承著千年的薪火~
祝福全天下的老師們 教師節快樂!
謝謝您們的付出❤️
拍攝地點:臺北孔廟
上圖拍攝時間:1967年9月28日
下圖拍攝時間:2021年9月28日
這兩張照片皆攝於孔子誕辰紀念日。圖中為擔任佾生的大龍國小學生,身著藍色長袍與黑色馬褂,腳穿白襪與黑布鞋,在臺北市大龍街的臺北孔廟大殿前擔綱演出「六佾舞」之後,與指導老師合影留念。
謝謝臺北市孔廟儒學粉絲團提供照片
《認識 佾舞》
釋奠佾舞簡稱佾舞,又稱丁祭佾舞、祭祀大成至聖先師之佾舞。依不同編制又分有六佾舞和八佾舞,是釋奠典禮的祭禮中所表演的舞蹈。
相較於歷經近代戰亂與文化大革命的中國大陸,臺灣與韓國至今仍保存完整、嚴謹的儒家祭孔儀典於世,是東亞世界重要的文化資產。
中國南朝齊武帝永明三年(西元485年),對於釋奠已有記載:「元嘉立學、裴松之儀、應舞六佾,以郊樂未具,故從權奏登歌,今金石已備,宜設軒縣之樂,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六佾即六佾舞,是中國古代諸侯用舞的編輯,有六行六列,共三十六人。
軒縣就是軒懸,是中國古代諸侯樂隊的編制。這是歷史上樂舞並用祭孔儀式的開始,之後各朝代祭孔的規模和樂舞均有不同。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年),孝文帝時六佾舞中增加了「三獻禮」的項目,三獻禮即初獻、亞獻、終獻。唐朝玄宗開元二十八年(740年)的祭孔大祀,是採用六十四人的八佾舞。
佾舞的來自宗廟宮庭雅樂舞,舞者稱為「佾生」,佾是隊伍的行列,分祭天子、公侯、大夫、士,又有八佾、六佾、四佾、二佾之分。與宮庭樂舞相同,釋奠佾舞也分文舞和武舞。
台北孔廟在1967年前的佾舞因日本殖民統治的緣故被迫改變服飾,1931-1932年(昭和6-7年)的佾生是著白衣繫紅帶,執雉羽。到了1934年-1936年(昭和9年-11年)佾生是著白長袍黑短掛,到了1943年,日本對台灣的統治進入皇民化時期,此期的佾生服裝也稍有不同。1946年-1967年共22年間,和1968年後,佾生的服裝也有兩個不同的變革。後期至今改用明朝服飾,佾生為黃袍墨綠腰帶黑靴,節生為綠袍墨綠腰帶黑靴。
台北孔廟的佾生長期由大龍國小學生擔任,男女生皆可,採六六三十六的佾舞編制;由佾舞老師躬身教導後學生須自行記憶所有舞步。
《認識 教師節》
根據《孔氏祖庭廣記》記載,孔子生於東周春秋末期,鲁襄公22年(西元前551年)的農曆8月27日。1934年的孔子誕辰日時,柳翼謀、張其昀等人主辦的國立中央大學《國風》雜誌,曾出版「聖誕特刊」以紀念孔子之誕辰。
我國歷史上最早的教師節出現在1931年,由當時的南京中央大學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人發起,他們聯絡了京、滬地區的教育界人士,共同擬定每年的6月6日為教師節,並發表《教師節宣言》,提出「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增進教師修養」三項目標,在全國各地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翌年(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將6月6日明定為全國教師節(亦稱雙六節)。
至於為什麼要訂在6月6日?根據發起人的說法,並沒有太特別的原因,只是因為比較好記「便於號召」而已。另外,由於6月已接近學期末,是個向政府提出建言的好時機,因為如果有改良的方案,還可以趕在下一個學期實施。
1939年,教育部決定把教師節的日期改為「至聖先師」孔子的誕辰日,但卻誤將農曆日期當做西曆,而把教師節定在8月27日;後來經師範大學的程發軔教授進行考據,依曆法推算出孔子的西曆誕辰日應為9月28日;於是行政院在1952年提請總統明令,將孔子誕辰紀念日及教師節改為9月28日,沿用至今。
每年到了教師節(孔子誕辰紀念日)這一天,不但各地孔廟都會舉行祭孔大典,以最隆重的禮儀對孔子表達無上的敬意,在教育行政單位及各級地方政府所舉辦的「慶祝教師節大會」中,也會頒獎給資深及優良的教師,以表彰教師們對社會的貢獻。
原本我國的教師節屬於國定假日,但自從2001年我國施行週休二日後,許多國定假日就變成了只紀念不放假的節日,而教師節便是其中之一。
2016年6月21日,我國行政院正式公告勞工國定假日7天刪除案失效,勞工國定7天假日確定將恢復,換句話說,教師節勞工可以放假,但是一般公立學校教師因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不能放假。
勞工7天國定假日恢復後,所有符合勞基法的勞工,在9/28、10/25、10/31、11/12、12/25五天可以放假,但這就產生了一般勞工在教師節這天放假,但教師卻沒有放假的情況。
教育部人事處表示,目前是依循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第二、三條之規定,孔子誕辰紀念日(俗稱教師節)是只紀念不放假,在該法尚未修改之前,一般教師在教師節仍無法放假。
於是,2016年的教師節成為勞工放假、公家機關照常上班、公立學校更出現「教師上班,學生放假」怪象,堪稱史上最混亂的教師節,不過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於9月24日表示,教師節和勞動節都是勞工放假、軍公教上班,這個規定已經存在15年,絕對沒有史上最亂休假這種事情。
陳美伶強調,五一勞動節就是最好的運作模式,希望國人放心依照五一勞動節模式來進行就可以了,不過唯一例外是股匯市,五一勞動節時股市休市,但在教師節不休市,其原因是金管會早已在前一年公布次年股匯市休市時間。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已跟銀行業及金融業工會達成共識,教師節當天的薪資給付,會按照國定假日雙倍給薪來處理。
地方 公立 大學 在 果籽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每個人一生中可經歷幾多次疫症爆發?17年的時間是否能撫平傷痛?我們邀請了四位香港人──扎根淘大花園的居民、自願進入Dirty Team的公立醫院護士、經歷兩次幼稚園停課的幼兒教育者,以及一位經歷母親因癌症去世的女生。由2003年走到2020年,他們各自的經歷和感受,或許能夠啟發你在抗疫時,保持一絲希望。
「我一出世就住在這裏,淘大R座,已經習慣了,我很喜歡這一區。家人在沙士後曾經想過搬到調景嶺,但最後都沒有這樣做。」
現已大學畢業、亭亭玉立的 Alice,2003年沙士期間只有6歲。童年最深刻的回憶是淘大花園的社區爆發,「單單是這屋苑已經有三百多人感染。」小小年紀的她困在家中,隔着電視看到E座居民接連被送往隔離營,印象深刻,「腦海中聽過的營就只有集中營,所以聯想到被送到隔離營會失去自由,我可以留在家中,但他們卻要前往陌生地方。」困在家中,電視新聞成為她接收外界的渠道,恐懼往往來自新聞畫面,「比起了解死亡或患病,恐懼更多時候來自新聞報道的語氣和陳述方式,人命變成數字的感覺比一切還恐怖。」
當年因停課而一直留在家中,Alice每天都會與哥哥看卡通片,媽媽負責購買食糧,「她會特地到樓下買早餐,讓我們不至於吃得太單調。」每次看着媽媽踏出家門,她會怕媽媽一去不返,像士兵要上戰場,冒着極大的風險。
沙士之後,淘大花園為了復蘇商戶生意,不時舉辦「彩虹大抽獎」,「我好有印象,因為我常常抽到大獎,是100元的現金劵,媽媽會拿去光顧淘大商場的商戶,然後再獲得更多抽獎機會。這是非常成功的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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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公立 大學 在 柯文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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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新政】#26 實驗教育
本政策內容做些微修改,完整影片請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7gDMDP2hmo&feature=youtu.be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10/25)日推出第26支柯P新政「實驗教育」,前高雄市教育局長、前新竹教育大學校長曾憲政也陪同召開記者會。柯文哲表示,台北市自詡為創新的城市,但一間實驗教育學校都沒有,這是要改善的地方,初期透過找尋一間國小、國中來試辦舉行,未來目標是讓台北市實驗教育比例達到3%-5%。
柯文哲表示,過去在升學主義之下,講究的是標準答案,學生就像用模子做出來一樣,世界多變之下,統一標準答案的學生很難去應變。柯文哲認為,教育跟醫學一樣,都需要創新跟實驗,台北市若要推行實驗教育的課程,就必需要有研究教師的制度,讓有些老師專門去改進教學,並給予授課時數的優待,或是額外津貼。
柯文哲表示,台灣教育從1990年代開始就有森林小學的實驗學校,直至今天,台灣各地有許多實驗學校,包含新北市種子小學、宜蘭慈心華德福、宜蘭人文、台中海聲、台中磊川、台中道禾、苗栗全人、桃園諾瓦...等等,可惜的是,台北市作為台灣最創新的地方,一個都沒有。
柯文哲認為,2014年6月台北市議會已經通過「台北市市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提供了法源的基礎,柯文哲若當台北市長,會去找出一個國小、國中,透過委託民營進行實驗學校,希望經過幾年擴編後,台北市的學校可達到公立、私立及實驗學校三軌並進。
地方 公立 大學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28)日林佳龍委員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林佳龍在質詢過程中,充分表達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十多年的發展所面臨的難題,並認為台灣民間教育者已為台灣教育的多元發展注入優質正向的活水,許多在家自學者及實驗教育機構獲得教育研究者或機構的肯定,也激起更多的教育改革者及實踐家投入教育現場。目前已走到十二年國教的方向,林佳龍呼籲教育部應跳開過去考試的迷思,提了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積極支持「所有的」教育者與被教育者都能獲得他們應有的幫助。
林佳龍委員指出,根據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一般高中職學校學生只要有高二以上資格,縱使休學、中輟學仍可以報考大學,但同樣是政府核准的學習方式,教育局審議通過的高中非學校型態學生卻得多考一次高中同等學力檢定,且一年僅考一次、五科全都及格後才能進入大學,這對非學校型態學生的受教權影響很大。林佳龍委員為非學校型態學生深深地抱屈,全國10多萬的考生擁有學測和指考兩次入學的機會,只有非學校型態學生還得忍受這種違反多元適性、一年一試、一科定終生的升學制度。蔣部長非常同意林委員的看法,願意在制度上解放目前不合理的規定,並創造平等的學習管道。
政府開放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十多年來,從未給予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家長、機構或團體教育經費補助,林佳龍委員指出,許多家庭及機構為了孩子的多元適性發展咬牙苦撐,勉強支應孩子的教育費用,儘管自己繳納的稅款未能嘉惠自己孩子,卻依然如實納稅。由於非學校型態學生的學籍依規定須設籍於某一公立學校,雖然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教材教具、教學人員和實施場地未放置於學校,但是地方政府仍然非學校型態學生的教育經費編入其設籍的學校,這些學生並無法享受到其原先應分得的教育資源。以98學年度全國216名國中和667名國小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生為例,國中和國小每生平均分的教育經費分別為12萬9,476元、9萬5,493元,換算後亦即每年有9千多萬元未實際用於非學校型態學生身上。林佳龍委員在會中以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必須提出具體計畫改善來改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育經費完全自籌的問題。蔣部長答覆教育部願意研議該有的配套並做全面的檢討。
林佳龍指出,目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多數選擇須參加基測的申請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的方式,但該方式的名額受到未來12年國教實施後免試入學逐年擴大的影響而減少,這將擠壓非學校型態學生的升學空間。林佳龍舉中投區為例,101學年度共有63校提供合計近2萬1千人的高中入學名額,但只有2校合計15人名額提供給非學校型態學生申請,名額多寡尚在其次,僅有兩個學校的選擇,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非常不公平。針對各種非學校型態學生遭受不平等對待或排擠的情況,林佳龍要求蔣部長必須規劃十二年國教實行後,非學校型態學生能在免試入學方式享有和一般學生同樣的權益。
林佳龍委員指出,他翻遍目前現有的法令,皆未能保障非學校型態學生的各項權益,如升學機會的平等與獨立學籍的制度,甚至「高中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根本找不到法源依據,林佳龍委員當場也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當制定一套完整的「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規範所有的學校型態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教育部在該次委員會同意林委員的四項臨時提案,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決議下推動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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