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課務組 #日間部畢業班期末扣考正式名單】
109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畢業班》期末扣考正式名單
📍畢業班期末扣考正式執行說明:
🔺系統資料執行時間: 110年5月23日
🔺統計時間起迄: 110年2月22日至110年5月21日
🔺畢業班期末扣考依據本學期學生個人缺曠累計記錄。(不列計扣考的主要假別:喪假及產假)
🔺期末扣考週數,按本校規定以「18週」計算,本學期畢業班依上課總節數計算
🔺扣考計算方式:【 總節數 × 1/3 】大於 或 等於 即為「扣考」
🔸例如🔸
👉🏻課程為 3學分3小時 ,【 總節數】=「18週」× 3小時= 54/3=18小時
👉🏻課程為 2學分2小時 ,【 總節數】=「18週」× 2小時= 36/3=12小時
📍本次畢業班期末扣考相關規定:
🔺依據本校學則及附設專科部學則相關規定。
🔺學生修習科目缺課及曠課之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總時數1/3者,該修習科目列計扣考。
(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致缺課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總時數1/3者,不在此限。)
🔺建教合作班(雙軌)學生修習科目曠課之時數達全學期該科授課總時數1/3者,該修習科目列計扣考。
🔺列計扣考的學生,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已參加者期末考試成績不予列計。
(5)扣考科目學期成績一律以不及格計。
📍重要提醒:
🔺為保障您個人的權益,請詳查扣考資料;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教務處課務組辦公室(分機1204)詢問!
🔺個人缺曠課資料如有疑問時,請來電生輔組辦公室(分機1213)詢問及確認!
🔸遠距教學期間,若需申請註銷扣考,敬請授課教師寄電子郵件至生輔組信箱(C201@mail.chihlee.edu.tw),請註明課程日期及節次,以取代紙本申請,
並且請於5/28(星期五)17:00前完成電子信件申請。
#致理科技大學 #畢業班
大學教師授課時數規定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像施秀惠這款人
就是阻礙台灣語言平等發展 ê 毒瘤
[圖文轉自 凃峻清]
捍衛國家語言──
抗議台大言論審查 程序委員會濫權拔案
▌本土語言空間在校園裡的持續退卻
2019年,《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是本土語言復振的一大進步,但也在同一年,本土語言卻在校園中備受打壓。台大文學院負責的原住民族語課程險遭縮減,當年度經費支持的「兩門」族語被刪減成一門,後來遭到抗議,教務處才回歸原有承諾的兩門;而學生在校園中使用台語參與合作社會議遭斥「閉嘴」、「說台語」被污名為「二手菸」,在會議上以台語發言受到圍剿⋯⋯校園中,本土語言的使用空間持續遭到壓縮,甚至被許多教授認為「不應公共使用」,也就是說:本土語言,只能「回家學」。
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以下簡稱國語法)規定,國家語言為台灣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和台灣手語,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語法§3,§4),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保障措施(國語法§7),學校教育得使用各國家語言為之(國語法§9-3),且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獎勵大專校院、研究機構開設國家語言相關課程,及進行相關學術研究(國語法§9-4)。在通過的當年,台大反其道而行,選擇黨國時期打壓多元族群發聲空間的做法;如今,再度視《國家語言發展法》為無物,寧可操作程序破壞民主,也不願意讓本土語言有得到制度支持的機會。
▌推動制度鼓勵瀕危語言的公共使用
台大過去已有部分教師使用台語授課,如數學系前系主任楊維哲教授、法律系王泰升教授和歷史系周婉窈教授,人類系也以泰雅族、阿美族、排灣族、布農族語教授族群語言與文化,多年來學生的反應皆甚佳。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講授專業知識在當今的學院仍屬不易,教師在備課上往往需要花費數倍於原本的時間,因此應以「積極矯正歧視措施」來鼓勵教師以國家語言授課。
綜觀世界各國對弱勢語言之保障,如紐西蘭毛利語或英國威爾斯語的復振運動,皆強調這些語言在公共場合使用之權利,以語言生態學之觀點,凡語言之死亡都是從生存空間的減少開始,逐步衰亡到只能在家中使用。鼓勵教師以國家語言授課,具有恢復國家語言在公共領域之生存空間的意義。過去我曾多次跟教務處提出應積極處理不同本土語言在校園裡的教學,然而除了經費被砍以外,從未看到具體作為,因此學生會提出具體措施,包含修正〈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計算標準及超授鐘點費核支準則〉,以及新訂〈國立臺灣大學推動復振國家語言授課補助實施要點〉,這兩個校務會議提案經過十個人的連署,送交台大秘書室。
▌主持人在程序委員會預帶風向
校務會議的議案安排由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開會決定,會議由〈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組織及議事規則〉規範,包括程序委員會職權以及排案的原則。然而本次會議一開始,就面臨不尋常的狀況,會議主持人台大主秘孫效智在推選主席前表示,「兩個提案屬於教務處主政的準則,『循往例』非屬校務會議負責」,然而校務會議屬於校內最高決議機關,並無「不能處理」的議題,在會議初始就利用主持人身分帶風向,這樣的會議如何能夠公正進行?接下來,在合作社會議上 #要求以台語發言之理事閉嘴的委員施秀惠,居然在有其他人選的情況下, #連續第三次擔任主席,會議就這樣開始。
討論排按順序後,丁詩同教務長發言提出,「這些案子應該在行政會議裡來討論,而不是放在校務會議來討論,討論後跟大家報告這些改變是如何,我是建議這兩個案子應該要拿掉,不應該送到校務會議討論」。丁詩同教務長更指出,「如果每個系都把系裡的辦法提到校務會議來,怎麼辦?」
▌程序委員會逾越法定職權!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會議程序委員會組織及議事規則〉中指出會議執掌為「關於提案手續完備之審查、關於議案之補正及相關議案合併之協調、關於議案次序及會議程序表之排序」,程序委員會可以審理的是「議案的程序」而非「議案的實質內容」,本案循完備程序提出,即便有人認為因為其性質要送行政會議討論,也是校務會議的權限,不是程序委員會。
李賢中委員表示,他認為「如果沒有讓教務處表達意見」,提案會變得「不夠完備」,「應該讓教務處討論,才有教務的觀點去涉及相關的因素啊,那如果這個層面的因素提供不夠完備的話,可能會在校務會議紛擾很久」可見,想將此案踢出校務會議,是擔心此案被充分討論,會造成「紛擾許久」。「手續完備」指的應該是提交時間、連署人數等形式性因素,無限擴張解釋「完備」,還提到「造成紛擾」,明顯的是政治考慮,試圖擴權擋案,只是以「程序完備」為名的言論審查。
如果「經過教務處提教務會議討論提出來」才叫做「程序完備」,那麼校務會議中「校務會議代表提案」這個類別可以廢掉了!留下「校長交議」和「學院提案」兩種就好,因為這才「手續完備」。如此一來,校園裡將只剩下行政主管與各院院長的聲音。再者,「直接提校務會議會造成大家對提案不清楚」,然而教務處在校務會議上也有充分的說明時間,並不會「無法表達意見」,程序委員會更不應低估校務會議代表智商,讓為他們會「搞不清楚」議案。
▌沒有相關規範,就不應逾越職權違法決議
蘇宏達委員說,「程序委員會有責任協助大會順利進行,提案應該經過教務處的意見之後再提出來」,所以如果提到校務會議,難道會造成「教務處無法表達意見?」還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此案「和諧」掉,以利「大會順利進行」?教務處的言論自由從來沒有消失,而是提案代表的言論自由遭到打壓!
法律系孫迺翊委員提問,有針對「提案應先提教務會議」的辦法或者規定嗎?還是沒有?況且進到校務會議中討論時,一定會詢問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不會造成意見表達意見的缺乏。
最後進行表決,只有我與法律系代表支持本案排入議程,其他委員反對,以2:9做出超越程序委員會職權的決議。
▌會議主席根本就看不起語言平權
討論過程中,主席施秀惠對於學生委員極度不尊重,屢次對我說出「好的,謝謝您的意見」、「請把握您發言的次數」、「好了,您的意見我想全體的委員都聽見了,其他委員呢?」、「凃委員最後一次發言」、「凃委員經過很多次的發言論點應該讓委員都聽見了」,卻不曾對其他教授這樣講話,我不是在意施教授怎樣對我,而是不滿於他心中對於學生的根本不尊重。施秀惠主席在會後針對會議紀錄的意見,反對登載討論過程與提出動議的委員,因為「此決議所涉議題非為悠關臺大人和社會大眾之權益福祉」顯見施秀惠委員根本看不起語言平權,從叫人閉嘴到主持會議排除議案,施主席只是過去壓迫台灣人「說自己語言」殖民者的當代化身。
▌台大校務治理完全失靈,成為少數人的遊戲
台大的校務治理屢屢出包,從拒絕提供國民黨史料、無視大學法打壓學生自治選舉、試圖讓校務會議不被公開,再到拖延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如今連委員會都公然進行言論審查,做出違法決議,大學成為特定少數人逐利的場所,距離教育與追求知識的地方,越來越遠。
看著學生會辦門上的「100%自由」,我們離自由、民主的校園還好遠好遠。
支持 臺大學生會 NTUSA #支持語言平等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4412971974/posts/1451262731697479/?d=n
大學教師授課時數規定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學學期縮短 需要完整配套
梁定澎/中山大學講座教授(高雄市)
現行大學法規定,大學每學期18周。國內大學認為僵化,無法彈性規畫課程,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台灣科技大學組成的台大系統,將修改現行1學期18周,縮短為15周,最快109學年度實施。 記者蘇健忠/攝影
報合報報導台灣三所大學認為因為國外大學學期都在十二月二十日結束,因此擬將學期授課時數減少為十五周。與國際接軌立意固然很好,但是針對台科大莊副校長所言「各國大學一學期周數多為十二至十五周,台灣一學期十八周是全世界最長,造成『歹戲拖棚』」則與事實恐有出入,因此若要實現需要完整配套,而不只是減少授課時數。
以美國學制而言,學期制是實際上課十六周和學季制上課十至十二周,不是都十二至十五周,上課周數差很多,但是兩者的學分並不是相等的,通常學期制學生上課兩學期,暑期班不一定要上,學季制學生要上三個學季。畢業學分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學季制學校的學位要求通常都比較高的畢業學分數,基本的學習時數大致是相當的,並不是上課周數少就少學一點,然後以社會經驗這種虛幻的名詞來搪塞。以香港大學的學季制為例,網路上查到的四年畢業學分是二四○學分,目前我們的畢業學分是一二八,那是否需要配合調整?
另外,提到國外學期大多在十二月二十日左右結束,但是卻不提國外是八月底第一學期開始,台灣則是九月底才開學,那開學時間是否也要跟國外一樣調整到八月底開學和第二學期一月初開學呢?可是這個時間國外是配合他們的耶誕假期,我們要如何配合我們的春節假期,是否也要有配套規畫?還有大學調整了開學及結束的時間,那中小學的學期開學及結束時間要不要跟著調整?
自從教改以來,我們的教育系統不斷在模仿別人的表象,卻沒有深入探索別人的制度內涵和配套措施,因此造成核心價值的混亂,高教師生好像被做實驗的白老鼠,人才培育競爭力的提升困難。我們在看表面計算周數之外,應能夠更深入的了解他們高等教育的內涵。不論是美國的學術及德國的技術教育都很好,但是我們兩個都要學,不要變成人面獅身的四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