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醫院與學校的CSR企業永續/事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落實第三方監督與認證管理]
去年九月總質詢,我請賴清德院長以行政院永續委員會積極推動SDG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作為台灣與國際社會在永續發展議題的接軌與合作,我很開心,看見這一年來政府承諾與積極推動的成果。
今天的總質詢,我們要求下一步,鼓勵醫院與學校提出CSR(事業永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落實產業的永續經營,與其社會、環境與利害關係人責任。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認為,CSR的主要議題包括:人權、員工權益、環保、社區參與、供應商關係、監督(透明化與揭露)、利害關係人權利。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針對「經濟」、「環境」、「社會」三面向提出CSR的責任涵蓋議題,並有各項明確指標作為國際標準檢視。
台灣在2014年9月,金管會規範「國內上市(櫃)之食品工業及最近年度餐飲收入佔總營收達50%以上之特定公司、金融業、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公司」應強制編製CSR報告書。根據「CSRone永續報告平台」的統計,去年(2017)台灣CSR報告數量已經達到歷史新高的515份,而且有超過100家的台灣企業回應SDGs。
從2016年到2018年10月初,醫院勞檢違法數,共336件,其中以違反勞基法為大宗,也有違反性平法的案件。雖然今天衛福部陳部長和行政院賴院長不想增加醫院評鑑負擔,都不希望要求醫學中心進行撰寫CSR報告,認為醫策會評鑑就足夠,但是我想,這麼多年以來,醫策會的評鑑,長期並未被醫療工作者認同。
事實上,醫療機構出版CSR報告的數量,近5年來最多只有4份,很可惜這些願意自我揭露、檢視其事業社會責任的醫院,並未因此獲得比較好的給付,或者評分; 醫院並未被鼓勵、被支持積極的落實進行有共通國際標準與認證的CSR事業社會責任報告。
教育部從2017年試辦「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計畫),並於2018年於「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中以「善盡社會責任」為四大目標之一,鼓勵各大專校院可另提附冊「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並透過人文關懷與協助解決區域問題之概念,善盡社會責任。今年核定的USR達220件。但是,USR計畫為以各學校為單位組成團隊,申請並執行計畫以關注特定議題,和向利害關係人提出承諾、資訊揭露透明化、確立邁向永續行動和確保遵循法律規範的「大學永續報告」(sustainability report)和「大學社會責任與永續報告」(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ustainability report)仍有差別。學生也是大學的利害關係人、學生在校內商店以及附近商圈工作、消費,大學應出版永續報告,提出承諾。
去年,勞動部、地方政府針對大學周邊商圈進行的勞動檢查,還有幾所大學的學生團體發佈的「大學周邊薪資地圖」,許多店家都違反勞動法令,違法店家範圍甚至擴及至校園內餐廳。近5年來,大學出版永續報告的情況,僅有6間大學,共11份報告。
今天教育部葉部長提到USR對於校園社會責任,以及地方創生的發展責任,我認為是非常積極且正面的行動,從USR轉化到CSR報告,讓學校對於社會的責任不只是校園內,而是擴及周邊利害關係人,更是永續發展的重要方向。
我們辦公室還是會積極推動,讓政府鼓勵、支持、推動醫院及學校,主動進行公開與監督揭露企業發展的CSR報告,讓企業/事業能夠接軌國際,並且創造內部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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