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標:朱元璋長子,三十七歲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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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初,朱元璋在應天府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在登基即位的同時,朱元璋冊封自己的長子朱標為皇太子。洪武三年(1370年)春,朱元璋大封諸將為公侯,部份追封為王。初封六公,其中以五大將、一大臣為開國元勛,其餘得封侯、伯等爵位者近百人,都賜予誓書鐵券,允其世襲。然而僅僅二十年後,這些曾經追隨朱元璋征戰天下的功臣宿將們,開始一個個的被送上斷頭台,從此拉開了洪武末年大殺功臣的序幕。對於父親的這些舉動,身為皇太子的朱標曾極力勸阻並反對,他認為父親剛猛太過,應該寬和以待有功之臣,然而這位對兄弟有愛,對臣下寬和的皇太子卻沒有等到自己繼位的那一天。
朱標,明太祖朱元璋第一個兒子,母親孝慈高皇后馬氏,建文帝朱允炆之父,明成祖朱棣異母兄。朱標是朱元璋的嫡長子,從小就被父親寄予厚望,多方培養。朱標從小接觸儒家經典,性格仁慈寬厚,對弟弟們十分友愛,即便弟弟們犯有過錯,朱標也是第一時間從中調和求情,使他們免受責罰,因此在諸皇子中威信最高。為了培養兒子,朱元璋讓宋濂等名儒為師授其經學等各種知識,因此朱標的性格和自己的父親截然不同,與父親的剛猛殺伐不同,朱標是一個寬容仁慈之人。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在應天府自立為吳王,並立朱標為世子。為了讓自己的兒子之後成為一代明君,朱元璋教導朱標說:「古代像商高宗、周成王,都知道小民的疾苦,所以在位勤儉,成為守成的好君主。你生長富貴,習於安樂。外出時應沿途查訪,可以知道鞍馬勤勞,要好好觀察百姓的生業以知衣食艱難,體察民情的好惡以知風俗美惡,以知我創業的不易。」
洪武元年(1368年),大明王朝建立,朱標被立為太子。朱元璋對朱標極其愛護,命詹同考歷代東宮官制,並選拔功勛道德老成者兼領東宮,輔導太子。東宮的官屬人員可以稱得上是大明王朝精英中的精英。其中左丞相李善長兼太子少師,右丞相徐達兼太子少傅,中書平章錄軍國重事常遇春兼太子少保,右都督馮勝兼右詹事......御史大夫鄧愈、湯和兼諭德,御史中丞劉基、章溢兼贊善大夫。這樣的豪華陣容可以看出老朱對於太子的重視和期望。在朱元璋外出征戰期間,更是由太子監國、方便各將軍丞相輔佐,以增長太子的理政能力。除此之外,他讓諸名儒輪班為太子和諸王講課,並挑選國子監學生國琦、王璞、張傑等十多個才俊青年伴讀。在教學中,太子的一言一行,都被要求按禮法行事。朱元璋還常常以自己的經歷訓導太子,要他明白創業的不易,守成的艱辛。朱標儘管生於安樂,但並無紈袴之習。他生性聰穎、忠厚,頗能領會,而且還盡心受教,長大後,溫文儒雅,慈仁殷勤,頗具儒者風範。
洪武十年(1377年),朱標二十二歲,朱元璋見他年紀已長,遂令今後一切政事並啟太子處分,然後奏聞。有意讓太子「日臨群臣,聽斷諸司啟事,以練習國政」。並告誡說:「我所以要你每日和群臣見面,聽斷和批閱各衙門報告,學習辦事,要記住幾個原則:一是仁,能仁才不會失於疏暴;一是明,能明才不會惑於奸佞;一是勤,只有勤勤懇懇,才不會溺於安逸;一是斷,有決斷,便不致牽於文法。我從作皇帝以來,從沒偷過懶,一切事務,惟恐處理得有毫髮不當,有負上天付託。天不亮就起床,到半夜才得安息,這是你天天看見的。你能夠學我,照著辦,才能保得住天下。」從此,朱標開始學習並協助其父處理日常政務。在這一過程中,朱元璋對於一些不法勳貴採取嚴厲的做法,朱標表示反對,勸說朱元璋不要殺人太多,他每每希望實行「寬通平易之政」,但多因與朱元璋意趣不合而難行其道。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5月),朱標病薨,時年僅三十七歲,謚「懿文太子」。朱標之子朱允炆被立為皇太孫並於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繼位為帝,是為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後追尊為孝康皇帝,廟號興宗(朱棣即位以後復稱懿文太子)。朱允炆即位僅僅四年就在靖難之役中被擊敗,從此不知所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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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一部二十四史:權臣歷歷 篡位自立或抄家滅族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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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毅(赫連勃勃大王)
首先上場演出的是田舍夫劉裕。老頭子歲數大,把晉恭帝立了幾個月就逼其遜位,封為零陵王。怕被毒死,恭帝和褚妃自己在床前煮飯吃。劉裕讓褚妃的哥哥褚淡把妹妹騙出來,兵士乘機跳牆進去,讓恭帝喝毒藥。
恭帝說:「我信佛教。佛教自殺的人轉世不能為人身。」兵士們就用被子把恭帝活活悶死;六十年後,蕭道成把宋順帝立了三年就廢掉。禪讓大典時小皇帝害怕,嚇得躲在佛蓋下不出來,年輕的「太后」嚇得帶領太監們四處搜尋,讓小皇帝最後一次充當新皇帝就職典禮的道具。典禮完畢,小皇帝的身份已成為「汝陰王」,他自己不覺,臨走時問左右:「今天起駕時怎麼沒有像往常那樣奏樂?」無人回答。不多時,汝陰王門外有人跑馬,守門人怕有人劫持這孩子搞復辟,入堂一刀,然後上報說小王爺病死了。蕭道成知道真實情況後,很高興,對殺小王爺的人「賞之以邑」;又過幾十年,蕭衍命齊和帝禪位於己,封其為巴陵王。不久,蕭衍派親信鄭伯禽到姑孰,給和帝一塊生金讓他吃下去。
和帝說:「我死不需要用金子,醇酒足矣。」大醉以後,伯禽上前把這十五歲的少年生生掐死(也恰恰在同一年,幾十年後把蕭衍老頭子餓死在台城、並誅殺他上百子孫的侯景出生在漠北);陳霸先當皇帝後,封梁敬帝為江陰王,未幾就派劉師知去殺人。兵士追得卸任的小皇帝繞床狂跑,邊跑邊哭:「我本不願當皇帝,陳霸先硬立我為帝,現在為什麼又要殺我!」沒跑幾圈,劉師知就抓住少年的衣帶,兵士白刃交下,頭落於地……
宋武帝劉裕東滅鮮卑慕容超,西滅羌族姚泓,北朝大名鼎鼎的拓跋嗣和赫連勃勃皆望風而潰,以此大功而有天下,於情於理說得過去,但「其為神人所憤怒者」,莫過於弒君。自曹魏以來,一代篡一代,已成俗例,但弒鴆前代君王,則是自劉宋為始。晉恭帝欣然讓出國家,劉裕忍於殺戳,而殺人者自己想子孫後代免於被殺,這種想法則流於天真可笑了。一代一代,以前朝君王鮮血的豔紅作為開國顏色,估計每位開國帝王在鑼鼓歡慶聲中都有心存徬徨顧慮的黑色意念:我家子孫何時何處會怎樣被何等臣下所弒?
權臣們如果不做皇帝,報應更快,下場更慘,其中以霍光、張居正、多爾袞最為典型。
霍光身歷三世帝君。漢武帝死後,孝昭帝襁褓繼位,霍光匡安社稷身當大任,沒有異心。昭帝二十一歲死去。霍光迎立昌邑王劉賀。劉賀荒淫迷惑,無帝王禮儀,亂漢制度,霍光率群臣廢之,轉擁武帝嫡曾孫、被武帝殺掉的戾太子的孫子、時年十九的劉病已,是為宣帝。
這位漢宣帝即位前一直生長於民間,熟知世事,英果剛毅,「小來惟射獵,興罷得乾坤」(李商隱詩語)。但對霍光敬仰有加。霍光臨死前曾歸政,宣帝假裝謙讓不受。同時,霍光的醜老婆霍顯又買通人毒殺宣帝結髮之妻許皇后,霍光知而隱之,並依霍顯之計把自己女兒送進宮內作皇后。霍光死後,霍顯和女兒又千方百計想毒殺許皇后所生的皇子,最終闔族被殺,並連坐誅滅十多家。
霍光之禍,其實早在宣帝初立時已經種下。「帝初立,謁見高廟。大將軍光驂乘,上內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及光身死而宗族竟誅,故俗傳霍氏之禍萌於驂乘。」權臣陪同皇帝乘車,讓青年天子敬憚如此,滅族之禍,確實不遠。
霍光在漢朝兒皇帝孤立無援之際,擁昭帝,立宣帝,比周公伊尹差不了多少。「然光不學無術,暗於大理。陰妻邪謀,立女為後,以增顛覆之禍,死才三年,宗族夷滅。」(班固語)司馬光對霍光的悲劇分析得十分清楚:霍光忠心耿耿輔助漢室,然而他最終不能全其宗族,為什麼呢?因為威福之權是人君的專利,人臣掌握,久而不歸,沒有好下場的;漢宣帝十九歲即位,知民疾苦,霍光大權久專,不知避去,多置私黨,使人主蓄憤於上,吏民積怨於下,他自己能得善終就不錯了。接著,司馬光話鋒一轉,又客觀、委婉地批評漢宣帝:如果宣帝只以高位虛官任用霍光子孫,讓他們食大縣的俸祿,不掌實權,也足能報答霍光匡扶漢朝的盛德。可是宣帝給他們大權,任之以政,授之以兵,遂至怨懼以生邪謀,這不僅僅是霍家自招,也怪宣帝醞釀以成其禍。霍顯、霍禹、霍雲、霍山雖然罪應夷滅,但霍光的功營不應該抹殺;最後霍家被殺無遺,連一張吃飯的活口兒都沒留下,漢宣帝也真可謂刻薄寡恩呵。
有明一代,張居正功勞最盛。萬曆皇帝孩提登基,張居正已傾心盡力,使大明朝的國力達至鼎盛。同時他還身兼帝師之任,親自給小皇帝授課。太后、小皇帝接見張居正的母親,常常「行家人禮」,也真夠得上榮華富貴到頂了。萬曆十六年六月,張居正病死;第二年三月就被追奪一切官階,轉年又被抄家,兒子上吊,老母挨餓,一家人無尺寸立錐之地。神宗皇帝剛剛還講「待朕沖齡,有十年輔理之功」,轉眼卻恩將仇報,一切功名皆化為罪狀。其慘烈情景,不亞於霍光。(張居正之事,坊間多有著述,故不詳敘)
清王朝的多爾袞身為皇帝之子,皇帝之弟,皇帝之叔,本來在皇太極死後自己當皇帝沒有任何問題,但他力排眾議,仍舊扶持皇太極第九子六歲的福臨為帝,是為順治帝。
作為一代輔政明王,多爾袞降吳三桂,進軍北京,建立清朝,滅李自成餘部,射殺張獻忠,絞死南明弘光帝,擊破金聲恆、李成棟、姜瓖三位明舊將的反叛;他又革除前朝弊政,交好漠西蒙古,把藏原回疆一收宇內,實現「以漢治漢」的統治方針,又令滿漢官民可以互通婚姻,實現「滿漢一家」的治國大計,可稱得上是文武全才,智勇雙全的一代人傑。隨著權力巔峰的到來,本來就多癖好色的多爾袞忘乎所以。他以侄子福臨皇帝的名義給自己建碑記功。加封自己為叔父攝政王,自己的冠帶、帽頂、服用、坐墊、房基均專門設立一個級別,明顯與皇帝無異。後來,他又加自己封號為「皇叔父攝政王」,皇族見他都要叩頭,禮儀倍於其他王爺。
順治五年,封號又改為「皇父攝政王」,不僅僅是皇帝他爸,還兼攝朝政,此真比皇帝牛多了一大截。本來私下就傳他和福臨生母孝莊太后「有一腿」,這樣一來風影可觸,更加授人以柄。此後,此公還私役內府公匠,大修府第,廣徵美女,甚至向朝鮮搜求公主,而後又嫌人家不漂亮隨意丟棄。順治七年,三十八歲壯年的多爾袞暴死於喀喇城。死後第十七天,被追尊為「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義皇帝」,哀榮達至頂峰。第二年二月,秋後算賬開始,大侄子福臨開始公佈多爾袞罪狀,共有九條,皆是「逆謀果真,神人共憤」的大罪,屍體被挖出,鞭打,砍去頭顱,原本壯麗的陵墓化為塵土。一百年後,乾隆皇帝才為多爾袞,「追諡曰忠,復還睿親王封號」。死人無知,宗族零落,仍舊大悲劇結局。
由此可見,權臣秉政,如果依據古禮,不篡位,即使嫡親叔侄之恩,扶立之功,也難免死後掘墳挖墓之伐,宗族覆滅之慘;篡位吧,幾代輪迴,子孫骨肉又無孑遺,還不如平常百姓能百代不絕。這種歷史的黑色幽默,荒誕之中寓示著無盡的人生大道理。中國自古崇尚儒家倫理,使得一幕幕悲劇大同小異,走馬燈般旋轉不停。羅貫中基於君臣父子之義,把曹孟德大英雄描畫為千古奸雄。現在文學編劇大興「翻案」風,潘金蓮成為婦女解放先驅,朱元璋乃仁德天子,洪秀全也成為愛民如子的英明帝君……如果以荒誕劇的手法編排曹操,以倫理虛幻的劇情套用曹操,假設他芟夷群雄之後,歸政於帝,謙遜平和,高風亮節,像諸葛亮一樣,最終結果,又會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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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政治制度|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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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僕、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佔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徵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鉅橋。
一、商朝的社會結構與社會生活
1、商朝的形成與疆域
商人的始祖契的母親是簡狄,據說她是見玄鳥墮其卵,吞食而生契。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他又是一個族群的始祖,這說明他正處於從母系向父系時代的過渡期。契與夏禹、周棄大約是同時代的人。曾被帝舜封於商,賜姓子氏。契的子孫便以商為氏族名號。
商族在夏代為諸侯,契的六世孫冥就做過夏的治水官。在成湯建國前,商族為尋求生存空間,自契至湯八遷。到契的八世孫上甲時,戰敗有易人,商族得到了發展。至契的十四世孫成湯時,商族力量強大,最終打敗夏桀,滅夏。湯乃踐天子位。
商朝從商湯建國到帝辛(紂)亡國,歷十七世三十一王。共496年。時間約在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其疆域以今河南全省、河北南部、山東西部、陝西東部為中心。商代的歷史可分為早、中、晚三個時期,早期從成湯到雍己歷十四王,國都在西亳,即今河南偃師縣屍鄉溝的商城遺址。中期從仲丁到小辛,歷十王。此時由於王族內部爭奪王位,國力削弱,致使多次遷都,到南庚時遷於奄,即今山東曲阜。晚期從盤庚到帝辛,經十一王。遷都於殷,即今河南安陽西小屯村。據粗略估計,商朝初期人口大約為400-450萬人,至商朝晚期增至780萬人左右。
2、商朝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
從社會分層看,主要分為王族與貴族、平民宗族與奴隸家族。其中王族與貴族都居住在城市及統治中心區。平民則分佈居住在城區內或四周。有手工業家族,商人家族,更多的是農民家族。中國古代奴隸與古希臘、羅馬奴隸制不同,他們主要不是生產奴隸,而是家內奴隸。從居住空間看,商王族居住在統治中心區,只是派親信到各地巡視監督。各地諸侯方伯也都居住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是些相對小些的城,管理著自己的族眾。而真正的農民則居住在田野村落中。當時的手工業者大都居住在王畿或其他小城內。中國商業不發達,手工業者始終都主要為統治者服務。他們的手藝都是世代相傳,父職子繼。王族到平民乃至奴僕,都是以家族為基本生存單位,而且是世代傳承,很少流動,社會階層極其穩定。
二、政治婚姻制度與王位繼承制度
商朝流行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基本形成。「昏時行禮故曰婚,婦人因夫成故曰姻」。自婚姻制度形成以來,就與政治聯姻密不可分。商族開國之主成湯,聽說伊尹長而賢,便派人到他的氏族有侁氏去請,但有侁氏不許,而伊尹也想歸屬於商湯,於是,商湯就請求娶有侁氏的女子成婚,而把伊尹作為媵臣一併嫁到商族。這樣不但密切了與有侁氏的關係,還得到伊尹這位能臣。此外,商還通過與有干國聯姻,強化了干國(河南濮陽市東北)的政治隸屬關係。其他臣屬於商的各地族氏方國,也都經常主動嫁送女子與殷商結親,這種結親方式被稱為貢納,有的是出於政治義務,有的則是自願。但有的則是迫於王威。如卜辭記載:「呼取女於婪」「呼取鄭女子」等。與此同時,商王族女子也要外嫁他族。古代「婦人謂嫁曰歸」,如《詩·大雅·大明》有言:「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王厥祥,親迎於渭。」大邦即殷,商王帝乙將王族少女遠嫁周族文王,就是想利用血緣姻親紐帶維繫商周之間的臣服關係。由此編織出由宗親和姻親盤根錯節的政治金字塔網絡。如果說夏朝的政治聯姻還是為了團結強大異血緣諸侯國的話,那麼,商時的政治聯姻已基本確立了以商族為宗法核心的父權家長制地位。
為了子孫的繁衍,為了疆域的鞏固,歷代王族一貫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娶妻多少已成為王朝興衰的標誌。凡國力強盛,則「重國廣嗣」,娶妻亦多。不僅可靠子孫之眾管理國家,也可後繼不憂,不愁沒有接班人。商代的聯姻邦國越多,它的根基也就越牢固。殷商以武丁娶妻最多。
在商王的后妃制度中,有一個特殊的現象,即有的王不止有一個法定的妻子。像仲丁有2位法定配偶,祖丁有3位,武丁有3位。凡法定配偶所生的兒子,都有權繼承王位。因此,商朝還沒形成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而是「父死子繼」配合「兄終弟及」。王位繼承制,凡兄弟行皆以長幼為序,兄終弟及,幼弟死後,王位應對復歸於長兄之子繼承。這個制度在中丁時期被打亂,中丁父輩有小甲、大戊、雍己三人為王。中丁為大戊之子,雍己死,按慣例王位應由小甲之子繼承,但「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從而削弱了商王朝的統治。到小乙時,乾脆以幼弟之子繼位,故小乙給其子武丁。康丁以後,后妃制度改變為一王一妻制,並實行直接傳長子制度。因此,商代王位繼承制度雖有兄終弟及現象,但其主幹仍是以傳長為常法。
三、商朝的行政體制
商代的疆域由兩部分組成,商王室直接治理的王畿部分和諸侯方國的領地。其中,商王直接治理的部分稱為商、中商、中土、大邑商等。諸侯方國管轄的領地在王室周圍的稱為四土。在商王身邊治理王畿的官,稱為「內服官」,而諸侯方國臣屬王室,其主要活動在王畿外的諸侯國之內,稱為「外服」。這些官吏即是王室的外服官。
商朝內服職官稱為殷百辟,或百僚庶尹。表示其設官之多。商朝官吏多以尹為名,尹有治理、正長之義。庶尹相當於甲骨文中的多尹。
內服
屬於中央王朝的職官。商王之下,百僚之上有一人總領其事,輔佐商王。如成湯時的伊尹,便被湯「得之舉以為己相」。武丁時的傅說(悅)被「舉以為相,殷國大治」。
內服職官可分為四類:
(一) 政務性職官。有掌管農業的「藉臣」,掌管畜牧業的「牧正」,掌管手工業的「多工」。
(二) 軍事性職官。商代文武不分職,凡是官皆可出征為將。但因古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側重軍事的武職已出現。商代軍隊以師為最大編制單位,師長是武職中地位較高者,在甲骨文中的多馬、史、戍、衛、射等都是軍事性職官。
(三) 宗教文化類職官。即卜、巫、史等。商人非常相信天神,每事必卜。所以,在商王身邊專門有一群從事占卜的人。甲骨文中稱為「多卜」。即當今學者們所稱的「貞人集團」。巫也是職司神鬼的。古時卜和史不分,常常祝宗卜史連稱。在祭祀時,史主掌向神的禱告詞,還掌封官冊命之事,甲骨文和商代銅器中有「作冊」,是掌冊命的官。「國之大事,惟祀與戎」。
(四) 宮廷內職官。商王所居稱為寢,甲骨文中有王寢、東寢、西寢等名稱,在安陽殷墟發現商王宮寢基址五十多處,是王的居所及宗廟遺蹟。主管宮室的官稱為寑。宰也是主王宮事務的官吏。冢宰即王家事務大主管。武丁在未得傅說前,曾三年不言,政事決定於冢宰。
商朝的內廷官常握有實權,出任重吏。比如商王曾命自己身邊的寢去「省北田四品」,即視察北方土地,劃分其等級。這是非常重要的職任。而臣或小臣,本是處理王宮及王室事務的執役人員,這些人也多擔當軍政要務。如管事耕藉的「小藉臣」、管理眾人的「小眾人臣」、管理牧馬的「小多馬羌臣」。這些小職官後來演變成管理某些部門的專職官。
四、商朝的軍事制度
商王是軍隊的最高首領。無論是他親自出征還是授權與將領,都必先稟告或受命於祖廟。儀式非常隆重。商王親征在甲骨文中稱「王自征」、「王往征」「王征」。王以下武官有:師、馬、亞、射、衛、戍等,商朝武官的各級領導指揮系統。
商朝的軍隊由三個部分組成:王室軍隊、諸侯國軍隊和貴族武裝。商軍的主力是王室軍隊。甲骨文稱為「王師」諸侯國軍隊即在師前冠以某侯名。如「雀師」、「犬師」、「吳師」等。族軍則是貴族的私家武裝。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它們也常出征衛戍。這些貴族的私家武裝在春秋戰國時迅速壯大,成為各諸侯國稱霸的主力軍。
戰車仍是打仗的主力核心。但此時的戰車已至300輛。步卒編制稱「行」,分左、中、右編制。軍隊稱為師或旅。據甲骨文記載,武丁時出征臨時徵集的兵員甚至多達一萬三千人。原始徵兵方式是臨時性的擊鼓聚眾。到武丁時,則將居民按軍事建制編制起來,戰時只需命將於廟,就可率軍出征。到商末,據《殷本紀》記載,商紂發兵17萬人抵禦周武王。其中有50餘國的軍隊,而商王室的軍隊從其編制上推斷應有6萬人。
編入「王師」中的成員,稱為「邑人」,即居住在王都及附近的平民。考古人員從安陽殷墟中發現大量中小平民墓葬,其中的男性成員多陪葬有兵器。王室統領的中央軍,無論是在數量、素質還是裝備上,都優於地方諸侯與方國的國軍和族軍。
五、商朝的司法制度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辟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就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占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代的法律同樣體現出農耕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色。《商書》曰:「刑三百,罰莫重於不孝。」可惜的是,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經看不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了。從保存下來的零星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些罪名:
不孝之行。我們的祖先因長期過著累世聚居的生活,鄉村的安定團結是整個社會得以長治久安的基礎。在血緣聚居的鄉村,子女如果不孝,整個家族就不得安生。且在家不孝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上作亂。所以,國家對不孝的處罰最嚴厲。因為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
不從誓言。《尚書.湯誓》中,成湯在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桀時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顛越不恭。《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迂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不吉不迪即不善良不和順,顛越不恭好作壞事,不服從帝王命令。暫迂奸宄乃詐偽奸邪犯法作亂。這些罪都要處以極刑——割鼻、滿門抄斬、斷子絕孫。
臣下不匡。即臣子不對國君進行匡正勸諫,也要施以刑罰。勸諫範圍包括「三風」、「十愆」。「三風」即:巫風、淫風、亂風。「十愆」即:歌舞不時,貪於貨色遊樂、田獵、輕侮聖人議論、拒違忠直規勸、疏遠有德長者和與頑劣之徒朋比為親等。臣下若對主上這些行為視而不見,就是失職,就要處以墨刑:在臉上刺字。
棄灰於公道。「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認為此處罰實在太重了。孔子則認為,這種重罰是為了讓人們建立公德,了解治國的道理。在公道上棄灰,若恰遇過路人,使其滿面皆灰,其人必怒,易生鬥毆。如在鬥毆中出了人命官司,則按法要滅三族。所以,不如塞其根源。
商代的刑罰分死刑、肉刑和徒刑三種:
死刑又分以下幾種:⑴族誅——滅族。「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劓殄即斷絕,育指童稚。連兒童都不放過。⑵大辟——砍頭。⑶炮烙——將銅柱上塗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置人其上,人爛而墮火而死。⑷脯醢刑——把人做成肉醬、肉乾。《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願與紂淫亂,紂怒,不僅殺了九侯女,還把其父九侯剁成肉醬。鄂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紂把他的肉作成肉乾。⑸剖。《史記.殷本紀》載:「比干極力勸阻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說:『我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就把比干的胸剖開,把心掏出來。
肉刑的種類有:⑴刖刑——砍掉一隻腳。甲骨文中多記載對逃亡的奴僕施以刖刑。傳說殷紂王對早上涉渡淇水的人都斷其脛——小腿。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麼不怕水冷。⑵宮刑。男子去勢——割去男子生殖器。使之不能生育後代、斷子絕孫。⑶劓刑。割掉鼻子。⑷斷手。棄灰於公道則斷手。⑸墨刑。臉上永遠帶著刑餘之人的印記。
徒刑。拘繫作苦役。武丁時著名的輔佐傅說,據說就是一個身穿囚衣、用繩子繫著、在傅險地築城的苦役。相當於戰國時的「城旦」。戰國法律,通姦者要被處罰作城旦。
囚禁也屬於徒刑類。商紂就曾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湯陰縣北),當時商代的監獄。商王室在各地都設有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
六、商朝的財政制度
商朝的土地制度為擬血緣群體共有制。從名義上說,商朝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商王為代表的王族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商王作為全國的父家長分配給同血緣貴族和異血緣貴族使用。由這些號稱為「子」的次級父家長們管理自己的族眾。所謂的私田,就是各自為了生存而佔有的田地,所謂的公田,就是要供養各級官吏而上繳的租賦。當時的農民都以血緣族群的方式累世聚居在世代相傳的土地上。原始社會時,他們自種自吃。進入文明社會後,不管誰當頭,都得交田租。開始是勞役地租,集體耕種的一村農民,要先耕種公田土地,那上面生長收穫的糧食要供養王室或侯伯。他們也有自己的頭。通常都是年長者,每日坐在村口,早上監督村民出去種地,晚上檢查他們帶回多少柴禾。還要監督婦女集體製衣。這些人就是秦以後的地方三老。往往都是由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擔任。
村民除了交納糧食之外,還要服勞役,如修路、築城、參加圍獵等。戰時還要隨主人出征,並自備裝備、口糧,這就是後代的賦。各地貴族把農民上交的糧食除留自己享用外,還要上交給王室一部分,並負擔提供軍事力量及王室建築勞役的任務。
商王族也有自己的土地,名為「王莊」,面積相當大,諸侯國中也有王族田地。耕種王莊之田稱作「藉田」,開發王莊之田稱作「裒田」。王族派專門的官令尹、小藉臣、小眾人臣等管理監督大田耕作。王莊的收穫物儲藏在專門的倉庫內,甲骨文中稱為「廩」——倉廩實而知榮辱。商王也時常派人到各地去巡視,稱為「省廩」。當時,這些倉庫中的糧食只用於商王族眾的供給,官吏和軍隊都各自由自己的土地所出自行解決供給問題。不由國家統一負擔。
其餘則是各地侯國和方國向王室交納的貢品。有牲畜、野獸、貨幣、穀物、奴隸、美女、占卜用的龜甲、獸骨等。開始這些貢物是各地方勢力向中央表示臣服的進獻,後來,王權加強,或商王荒淫無度時,這些貢賦就變成中央強制收取的賦稅。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諸侯或臣屬於商王朝的方國。《尚書.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稱,都是商代諸侯。諸侯領地散佈於王畿之外,他們有自己的職官和軍隊,是自給性較大的政治實體。諸侯承認商王朝的宗主權,並要對商王室盡一定的義務。主要有:
1、戍邊。2、隨王出征,討伐叛國。3、向王室納貢。4為王室服役。此時的中央與地方諸侯的關係,要比夏朝時緊密而嚴厲多了。如諸侯不服從商王命令,則要加以懲罰。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殺了周族首領季歷,紂王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都是王權行於諸侯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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