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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2條等規定,遂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A處分裁處甲6萬元罰鍰及勒令甲停止建物使用,惟甲仍繼續營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在連續處以怠金無效後,遂將該建物斷水斷電。試問:
(一)A處分之合法性為何?(16分)
(二)甲欲申請復水復電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拒絕,在聲明異議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試問:法院應如何審理?(9分)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二、甲為外籍移工,於106年10月14日晚間飲用啤酒2罐共660CC後,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因騎車搖晃不穩為警攔查,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達每公升0.65毫克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勞動部以甲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於106年11月30日刑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業已確定等情,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及第74條第1項規定,於107年1月11日以A處分廢止甲之聘僱許可,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於說明欄載明被上訴人之刑如已執行完畢或經緩刑,應由雇主於文到後14日內辦理手續使其出國,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其雖有違規情節惟應非屬重大,勞動部則以是否情節重大,應屬行政機關之裁量範圍為由,主張行政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裁量權,試問:勞動部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就業服務法第74條第1項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實務判決改編
#題目較高普考仍稍難
#解題方向兩天後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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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福島核災受災者的角度出發.....【投書】東京奧運稱得上「復興五輪」嗎?被遺忘的311重建視角(08/12/2021 報導者The Reporter)
文字 : 陳威志
因COVID-19而延期一年的東京奧運,在8月8日閉幕了。這種傾國家之力舉辦的國際賽事,常被視為國威的展現,傳達某種慶賀的訊息。然而,正因如此,日本國內一直存在不少質疑與反對聲浪。
疫情方面的疑慮只是其一,許多人都忘了有關東日本大地震重建的問題。當初申辦奧運時,日本政府揭示的宗旨就是「向世界展現日本從大震災之中振作起來」(日語稱「復興五輪」),希望「東奧帶動重建復興」。對此,福島核災災民與支援重建的民間團體等有識之士,從申辦時就質問至今的正是:福島核災的後續還未妥善處理,豈是展現國威、舉國歡慶的時候?
核災損害仍根結社會底層:土地未除汙、災民陷貧困⋯⋯
10年了,核災尚未結束,災民的苦難還在繼續。避難指示區已大半被解編,但其依據的輻射劑量標準卻是災前的20倍,且除汙無法徹底,長居仍具健康疑慮。農、林、漁、牧等一級產業,所依賴的自然環境、土地受到輻射汙染、破壞,既有的維生方式遭到阻斷,以上諸種原因使得整體返鄉者少。
311隔天就進入福島採訪記錄,至今拍下數萬張照片、出版多本攝影集及兩部紀錄片的資深戰地記者豐田直巳形容:「進入浪江町等地之後,我驚覺那和我過去曾造訪的戰地沒什麼兩樣,差別只在敵人是看不見的輻射。」福島在地農民菅野正壽先生也同樣用戰爭做了比喻:「戰爭都沒有奪走我們的故鄉,但核災卻讓我們有家歸不得。」
更棘手的是,選擇不返鄉的災民,因為故鄉已非避難區,所以喪失了法定意義上的災民身分,他們因此也和住居未被劃入避難區、但擔憂輻射長期影響而自主避難的民眾一樣,都變成「擅自避難的人(勝手に逃げた人)」;本來獲得的經濟救助、住宅提供等都被陸續終止,導致貧困等問題叢生。由此可見,形式上的避難區縮減,並不表示避難者減少,更不表示福島重建復興已大半完成。所以支援災後重建的民間團體才說,核災影響逐漸被官方隱形化,幽微而難以察覺。
福島電廠除役再延期、124萬公噸核汙水恐排入太平洋
而關鍵的福島一核電廠的除役,也是難題不斷。歷經10年才好不容易進展到取出爐心熔毀的核燃料熔渣(燃料デブリ)這個步驟,但遇上疫情,所以又被延宕。官方承諾的「2051年以前完成除役」,恐怕得再延期。
與此相關的,為了幫核燃料熔渣降溫而產生的核汙水後續該如何處置。暫放於廠區內大水槽的核污水,至今已累積124萬公噸6960立方公尺(截至2021年2月18日),以奧運泳池用水量體積標準約2500公噸計算,相當於498座以上的奧運標準游泳池水量,即將無處可放,即將無處可放。日本官方宣稱,核汙水經過處理後將與一般核電廠所排的氚廢水無異,所以計畫2023年排入太平洋,以解決燙手山芋。
但後來媒體又揭露,廢水中含有鍶90(Strontium-90)等危險的放射性物質,不僅福島漁民和超過半數日本人反對,國際間亦有韃伐。即便民間團體也備有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卻仍未見轉圜餘地。
由上述可得知,日本民眾質疑日本政府如何藉東奧呈現重建成果,也不是沒道理。
奧運聖火路線納入福島重災區,卻避開荒蕪景象
福島核災的重災區,被下令全町撤離的雙葉町,10年來不斷除汙,但輻射劑量還是壓不下來,至今水田裡還堆放著大量除汙廢土,龜裂的柏油路縫雜草叢生,以前人聲鼎沸的商店街,如今彷彿變成廢棄房屋的倉庫。然而此次東奧,雙葉火車站前的一個小區塊,卻被解除避難指示,並規劃為聖火傳遞路線,這看在災民眼中,無疑呈現中央所做的重建並非站在基層民眾角度思考,只是急著做出一個樣子,以宣稱「復興有成」。
根據《路透社》報導,雙葉町居民大沼勇治說,聖火傳遞要來這,也應該要經過如今已變成廢墟的地方,這樣外界才能知道我們失去了什麼,光看被整理過的,並無法知道實際狀況。大沼的家離福島第一核電廠約4公里,他小學時參加核電標語比賽得到優勝,他構思的「核能是象徵光明未來的能源」被做成看板,掛在町內的重要幹道上;災後他很自責,也希望保有這塊看板以作歷史教訓,但公所無視他的請求,仍將看板拆除。
另外,福島縣浪江町的居民也對媒體表示,東奧使得營造業的人事成本與建材價格等漲價,缺工缺師傅,蓋間房子要等2~3年,對他們來說,東京奧運不僅沒帶動地方發展,甚至排擠重建的經費與人力。同樣地,遭遇海嘯侵襲的宮城縣多賀市市長菊地健次郎也表示,中央籌備奧運、蓋新場館,使地方重建的預算補助等縮水。反對排放核汙水入太平洋的磐城市漁會理事柳内孝之更批評,整個感覺就是把重建當成申辦奧運的一個話題與題材罷了。正是在上述背景下,讓受災三縣(岩手縣、宮城縣、福島縣)的民眾離心離德,深深覺得所謂「復興五輪」,僅只是公關話術。
不過,東奧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展現復興重建的意志。東京奧委會承諾,大會期間的電力使用,要百分百使用再生能源,其中太陽光電的部分就是計劃跟福島縣購買。福島核災之後,福島縣大力發展再生能源,一方面是對核電依賴的反省,一方面也希望成為再生能源的先驅地,以帶動復興,此舉跑得比中央還前面──2018年以後,自民黨政府才設定要將再生能源變成主力電源的目標──東奧的這個決定,可以說是對地方政府的肯定。
體現於能源政策的官民落差:非核家園民心所向,卻未被執政黨接納
而不僅福島對核電痛定思痛,日本全國民意也是這個趨勢。311之後的好幾年,日本都有6~7成的民意反對續用核電,到了今年2月,NHK的民調結果依舊顯示,67%的人希望非核家園,3月《京都新聞》聯合各地方報紙做的全國性民調更顯示,有82%的民眾要廢核。10年了!日本社會依舊想廢核。問題是,民意有反映在政策上嗎?
事實上,福島核災之後,當時的民主黨政府曾決定要推動2039非核家園的政策(2012年9月通過內閣決議),但卻因為自民黨回鍋(2012年12月)而被腰斬,無法進一步訂出具體的能源計畫。這幾年,台灣常聽到「日本人恐核、懼核,但沒有選擇廢核」,但這是誤解。主張廢核的民主黨政府之所以下台,很大因為是民眾對311複合災害的救災的不滿情緒堆積,以及消費稅增稅與經濟政策不得人心。
事實上,該次選舉幾乎所有主要政黨都主張日本應該走向非核家園,差別只在時程;另一方面,自民黨則是以「穩健減核」的說辭來含糊帶過,換句話說,正確的理解應該是,「日本民眾想要非核家園,但此項民意未被執政黨接納」。
台灣之所以會有「基於現實,日本也不得不要繼續用核」的說法,很有可能也是出於對日本曾有兩年(2013年8月~2015年8月)零核電運轉的去脈絡解讀。簡言之,把台灣情境套在日本狀況上解讀,以為那是中央政府一次下令所有機組皆停而造成,並且其後因為遇到供電困難所以選擇重啟機組、續用核電。
但實際上,日本核電廠並非國營,政府基本上不能直接下令停機。真正的來龍去脈是,福島核災後,核能管制機關為強化安全對策,而著手擬定更嚴格的新核安標準,但新的辦法一直到2013年7月才出爐,所以311之後依既定程序停機、實施定檢的機組必須等新辦法出現,才可以申請重啟動。而且,新辦法定案後,不是馬上可以提出申請,為符合新規範,還需要花錢花時間來建置新設備,零核電機組運轉的兩年空窗期,是這樣造成的。
「復興五輪」,真正復興了誰?
不過,就如同「復興五輪」的實際與其所宣稱的有差異一樣,自民黨的續用核電政策,並不順遂。自民黨重新執政之後,主張2030年的核電發電佔比維持在20%~22%,但所必要的核電機組重啟動並不順利,因為要符合核災後的新核安基準需要大把鈔票,若不划算,有的電力公司就乾脆除役。311之時,日本可用機組有54座,於今其中已有21座(包含福島第一核電廠的6座)已宣布除役。
日本的核電機組重啟需要有所在地縣長同意,現在雖還有11座審查中,但並非所有核電廠所在地的縣長都正面看待,因此存有不小變數,同時亦可能面對民間發起的訴訟(如四國的伊方核電廠3號機),而出現通過審查、卻無法運轉的狀況。
311發生前,日本核電發電量佔30%,但2020年只剩4.3%,僅10座可用(完成重啟動審查),核電實質上減少大半,一些中立派的日本學者已指出,自民黨的目標恐難達成。
災民心中可能都在問,把辦東奧的經費拿來協助災民的生活重建,而不是投注在那些大而無當的硬體建設不是更好?何苦繞了那麼大一圈來宣稱是「復興五輪」?奧運,是運動員帶領運動迷與做為主場國民舉國歡騰的聖典,也是帶動國家經濟的大型商機。然而,疫情下的東奧,被迫在無觀眾的狀態下舉辦,激戰時無法聽到滿場的加油聲,勝利者也無法聽到民眾即時的歡呼與喝采,舉國歡騰的程度有限。不過最令人擔憂的是,這個史上花費最高(158億美元)的奧運,阻礙了真正的重建,不僅無法復興東日本,還將繼福島核災之後,追加更多債務給下一代子孫。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tokyo-2020-olympics-forgotten-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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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土地解編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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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追蹤大林蒲遷村案的陳麗娜指出,尚未完成報編的新材料循環專區計畫充滿太多不確定性,為免遷村受到拖累,她希望一案歸一案,園區是園區、遷村是遷村,不管園區報編進度如何,遷村都要如期完成。此外,她也質疑589億遷村經費不敷使用,農地旱地應該適用一坪換一坪原則,大林蒲公有地也應先行解編。
副市長李四川表示,農地旱地可考慮於協議價購時折換住商,公有地解編可以和工業局討論。
新材料專區計畫於10月8日通過行政院核定,報編預計在110年6月完成。但陳麗娜指出,報編要闖環境影響評估、可行性評估、都市計畫變更三關,這三關都很難過,因此連新材料園區申請計畫核定本都承認「報編時程難以預期」。陳麗娜認為國道七號光是環評就審了8年,很難期待園區報編能如期完成。她希望一案歸一案,園區是園區、遷村是遷村,不管園區報編進度如何,遷村都要如期編預算,如期完成。
在遷村預算方面,陳麗娜指出105年經濟部曾概算遷村費為750億,當時被說隨便亂喊。然而現在還沒有遷村計畫書,也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等,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遷村費卻縮水到589億,她懷疑經費是否夠用。
現在大林蒲遷村「一坪換一坪原則」看起來已經確定,但只有住商用地才能一坪換一坪,這跟當時陳菊市長講一坪換一坪的本意似乎有所落差。陳麗娜認為非農用農地是汙染的受害者,國家建設的污染造成它無法耕作,政府遷村時本就應該給予補償,不應排在一換一之外。何況未來大林蒲土地將成工業用地,而目前工業地一坪25萬,若以土地徵收條例來徵收弄地旱地,顯不合理。
如何申請土地解編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感謝日夜操勞、辛勤打拼的基層員警,為我們的社會帶來安定。
獎勵與懲處必定都有一套標準制度,而警察人員是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與【警察機關辦理獎懲案件規定事項】來決定獎懲。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為:申誡、記過、記大過。
員警如果想申請敘獎需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那人事室會於多久審核通過?
局長答:最慢不會超過一個月內。
相關規定中並無明確訂定審核時間,阿華希望局長能夠制定一個審核時程,讓員警送件完到審核過這段期間可以安心值勤。
再來,獎懲規定第35、36條已有明文規定應檢附起訴(判決)書或裁決書或移送書,並無單一規定一定要”起訴書”,但二分局的人事科員卻要求員警”一定”要檢送”起訴書”,為什麼?
局長答:會檢討並要求統一,不能以個人立場做審核。
阿華呼籲局長要盡快訂立並要求統一,千萬別因此影響基層員警的績效評比,抹煞他們的辛勤付出。
民國96年國有財產屬撥給我們做為第二衛生大樓室使用,現在因為土地用途不符合,要被收回,阿華問衛生局長該如何解決?
局長答:將爭取上面的樂齡功能,繼續委託我們管理。
無償撥用土地給我們嘉義市政府,卻因為使用用途,土地將被收回;而我們還是編列450萬的預算執行,以結果說,真的是我們嘉義市的一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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