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租戶歧視/落實就近入學】
#校園違規超收 #縣府打壓租戶
根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第三項:
超過48班,就必須要另尋校地蓋學校,新竹縣大大違規!
竹北東區總共有六所國小超過48班
兩所國中也早就超過48班
#連這個規定楊縣長都不清楚
#連這個規定楊縣長都不清楚
我只能說,難怪縣長一直違規,讓我們新竹縣一直違規!!!
影片中楊縣長說:現在拼命蓋學校,未來10-20年怎麼辦呢?
楊文科你是2020年的縣長不是2030年的縣長,
請縣長著重在解決眼前的問題!
【請楊縣長也收回遷戶籍=第四順位的發言】
汙名化第四順位是縣府帶頭打壓弱勢,唯有調查每一個入學人口小學資料(戶政可查),唯有國小即讀學區內國小者可直接入學,這項戶政調查絕對可以落實一半以上的戶籍查核,也保障租屋者與經濟弱勢家庭的權益。
【改革不是砍掉第四順位!】
1. 請楊文科馬上依照國民教育施行細則規定,立即規劃新校地。
2. 效法台北戶政造冊每年學區內入學人口,依循造冊分發。
3. 可參考新竹市光武分發排序,優先公布正取與候補名單,並且許多鄰里均為雙學區。光武學區內的孩子如果沒被光武錄取,也已經在規則公布時就知道自己會被分到雙學區中的另一間國中,一樣可以就近入學。
#不要汙名化第四順位 #改革要好好做不是嘴巴改革
#文中小聽說公佈總量60班(不是以48班為原則嗎?)。
#一年多600個名額真的夠嗎?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08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公布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的在批評之前,可以多了解一點】
圖左聯合報這個標題的下法可以再斟酌,它說:「婚姻教育刪夫妻二字」,容易引發政府帶頭刪去對夫妻的認知,更會讓人以為教導下一代不准再行使用夫妻二字。
實則本次是因應同婚專法通過,為為讓婚姻教育的「法定定義」能夠「平等涵蓋」各種「不同性傾向」的婚姻型態,因此才拿掉原本範圍較窄、實務多認為指涉「一男一女結合」的夫妻二字。
詳細來說,現行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中,家庭教育包括親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八種教育。其中婚姻教育本定義為「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修正草案則改為「指增進婚前及婚後關係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不再使用「夫妻」兩字。
這正是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及同婚專法公布及通過的動作, 教育部官員黃月麗接受採訪也表示,如今台灣的家庭已是多元型態,婚姻教育必須讓學生了解與尊重不同的婚姻型態。
當一個法條各自表述,卻有人刻意曲解傷害到少數族群,真的是要大力澄清。
要記住,婚姻的好壞,永遠跟用什麼「字」無關,不會教小孩就不要生,不需要亂怪到用字上面,來掩飾自己教育上的失敗。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公布 在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的相關結果
本法第二條所定家庭教育之範圍如下: 一、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應盡職責與教養子女或被監護人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二、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或被監護人 ... ... <看更多>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公布 在 法規名稱: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 植根法律網 的相關結果
配合一百零八年五月八日修正公布之家庭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爰修正本細則之授權依據。 ... <看更多>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公布 在 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所有條文 · 一、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或監護人了解應盡職責與教養子女或被監護人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 二、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或被監護人對父母或監護人應盡義務與應享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