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色彩濃厚的電商平台「蝦皮」,距離申請「電子支付機構營業執照」最後期限8月13日,僅剩不到一週的時間。該起申請案引發國人關注,其原因為電子支付涉及個資、國內金流與大數據監控相關問題,經濟部投審會若逕行核准,相當於繼續放任中國企業滲透台灣。
回顧整起「蝦皮」電子支付升級時序,先是於 2020 年, 蝦皮「保管代理收付款項」2019 年度日均餘額達到 31 億元,根據當時《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保管代理收付交易款項日均餘額超過 10 億,就必須從經濟部管轄的第三方支付,申請 #升級 為金管會管轄的「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
至同年 11 月 13 日,當時金管會核准蝦皮支付公司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許可,就當蝦皮順利取得申請電子支付許可後,又面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最低實收資本額需達新台幣5億元的規定。因此實收資本額僅 500 萬的蝦皮,必須於規定可延長之期限內,也就是今年 8 月 13 日前完成 4.95 億元必要增資,才能申請電子支付營業執照。
🔺搶壓線 以規避重新審查 蝦皮神速提出增資案
投審會於 2020 年 8 月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將嚴格認定第三地區中資定義。投審會表示新辦法將於 2020 年 12 月 30 日生效,不會強迫外資企業重新審查。但外資企業提出增資申請,還是會以新方法重新審查是外資還是中資。
中資色彩濃厚的「外資」蝦皮,為了趕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投審會修正審查前增資,來規避 #重新審查 是否為中資, 在 11 月 13 日取得金管會的電支許可後,便神速向投審會提出了增資申請。
🔺修正股權審查辦法生效日前 蝦皮仍無法通過增資申請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投審會修正股權審查辦法即日生效,嚴審中資來台投資。由於蝦皮未能如願在投審會新辦法生效前通過增資申請,新辦法上路後,投審會將會一面審查增資案,一面依新辦法重新審查蝦皮是否為中資。
🔺蝦皮緊急撤回增資申請
蝦皮母公司新加坡商 Sea Group, 2017 在年紐約證交所上市,當時最大股東中國騰訊持股39.7%,由於中資在台灣許可投資的項目並未包含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因此蝦皮支付於今年1月15日緊急撤回增資申請,否則極有可能面臨被撤資的危機。
今年 3 月, 蝦皮重新向投審會提出增資申請。而於5月間, 金管會同意讓蝦皮申請電子支付執照的期限延後到 8 月 13 日,距今不到一星期的時間。
面對中國長期虎視眈眈,為避免國內線上金流遭中共勢力滲透,時代力量呼籲,投審會應該徹底審查蝦皮背後的中資疑慮,並依新版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來審查,嚴格認定是否有第三地區中資,以 #持股比例百分之三十 及 #實質影響力 作為認定標準,為台灣的資安、金流與國安做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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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大火,燒出公司治理新議題】
昨日錢櫃大火,五人命喪火窟,逾50人受傷。有死者才剛當爸爸、也有死者生日變忌日,令人聞之鼻酸。昨日有逃生的消費者在PTT上還原火災現場:「第一次看到火災現場這麼『安靜』,沒警報、沒灑水、沒紓困...」並怒批「罔顧人命到了極點」!而錢櫃集團的執行長抵達現場後,面對記者頻頻追問施工細節、消防演練,卻是支吾其詞、一問三不知,更印證了逃生者對錢櫃火災逃生SOP闕如的指控。
但是錢櫃在3月30日進行消防安檢為合格,錢櫃的「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每年均依規定申報,也檢查簽證合格,反讓政府威信再度大打折扣,突顯長期以來公務體系徒具形式、不重執行的管理陋習,再度讓人民生命安全暴露在災難的風險之中。
問題在於,無論是消防安檢、還是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都多是有關硬體的查核,像是危險物品的管理與擺放、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焰物品、防火避難設施..等,但是火災風險管理的權責分工、防災與救災的SOP與實際執行,該由誰來負責?這也是公司治理的議題:即如何把利害關係人,即顧客的安全,成為公司營運目標與活動的一部分?
近年來,全球責任投資興起,資本市場看待企業的表現,不再只是財務的表現,而是ESG:包含企業與環境的關係(E)、企業與社會文化的關係(S)、以及公司治理(G)。事實上,資本市場看ESG,其實考驗的是企業如何管理本身對社會與環境的關係,以降低營運風險,進一步提高商業利益的能力。
以2013年台灣爆發的食安風暴為例,因為黑心油品事件,除了政府多種優良廠商認證公信力一系之間蕩然無存,民眾失去對官員處理食安的公信力、甚至還衝擊到各國對台股的信心,大家才驚覺,原來22家上市櫃食品業,公司治理幾乎都落在後端班。
因此主管機關金管會在2014年才祭出鐵碗,基於「與民生相關業務、直接面對消費者,或是具有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他們對於環境及社會大眾影響層面較大,應善盡社會責任」,要求「食品工業及最近年度餐飲占總營業額收入比重達到50%以上的事業」、「金融業」、「化學工業」、「實收資本額達到新台幣100億元以上的公司」強制編制 CSR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今年將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評鑑的質化指標,加強上市櫃公司的董事會對重大風險的辨識。不但拉高風險管理的決策層級到董事會、並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風險管理的範疇、組織架構及運作情形,進一步跟國際準則接軌,顯見公司治理對於風險管理,包含企業對風險的定義、測量、評估和發展因應風險的策略的重視,不外乎將企業可避免的風險、成本及損失極小化。
然而不是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遵守一樣的公司治理標準,而是依資本額、是不是金管會定義的特殊產業...來區分,此外,目前金管會與證交所、櫃買中心採取漸進輔導的方式來鼓勵企業執行公司治理,與ESG的要求仍有不小的距離。是否能透過此一機制來改善多數企業公司治理的問題,也考驗金管會與相關單位的做法與決心了。
而要避免許多公安措施變成形式主義,一有疏失變成反噬企業獲利的風險,企業必須以OKR「目標與關鍵結果」(OKR, 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的管理方法來取代KPI : 即管理者建立目標之外,必須向員工表達要做出何種貢獻以實現理想,使團隊訂定每個人都願意執行的目標,跟企業一起努力,如此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才有可能內化成企業的文化,落實在日常執行裡。
簡而言之, #官僚的形式主義、 #社會缺乏風險管理概念、 #公司治理的不彰,是造成的火災的結構性問題,這也是未來需要加強的地方,以防悲劇不斷發生。
#錢櫃大火
#公司治理
#E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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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萬喚,金管會 STO 管理規範出來囉!】
今年金融科技界中最受矚目的議題非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行代幣)莫屬,很高興台灣金管會看到了STO的潛力,積極研究相關法規,並在4月12日召開公聽會,聽取相關人士專業意見。等了2個多月,今天下午萬眾期盼的相關規範總算是公佈囉!馬上就來跟大家分享 STO管理辦法的重點吧!
大部分的規定其實跟先前討論過的差不多,金管會將核定STO為 ⟪證券交易法⟫ 中的有價證券,並採分級管理,募資金額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豁免申報,但3000萬元以上則須依照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申請沙盒實驗。至於STO的類型,經過本辦公室確認,未來仍會限於債務型及分潤型STO,排除股票型的部分。
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之前討論投資人認購限額為每一個STO案不得超過10萬元,但最新正式規定則提高金額到30萬元,讓發行人能更快地募得資金💰。
針對發行人、STO買賣平台業者也有更明確的規定:
1) 發行人僅限透過同一個平台募資
2) 平台業者應取得證券自營商許可證照,最低實收資本額是1億元,營業保證金1000萬元。
而為了洗錢防制、避免詐騙等犯罪行為,STO的認購及買賣將會採實名制,並限由同名銀行帳戶以新台幣匯出、入款方式辦理,未來也會推出QA問答集供平台業者(VASP)參考,相信這樣的規定會讓 STO 的交易環境更加令人放心。
現在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則,希望台灣將來有越來越多新創使用 STO這樣的新方式籌資,促進新創發展,台灣這一步,世界都在看!
金管會新聞稿:
1) 金管會對「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 相關規範」之說明 https://pse.is/HXE7X
相關新聞:
1) 金管會挺新創 STO一定金額以下可望有豁免機制 https://pse.is/HFXNU
2) STO準備上路-合格投資人定義是關鍵? https://pse.is/HYHQN
3) 為新創開路,STO準備好了嗎? https://pse.is/FWX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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