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是很專業的媒體,雖然這次犯錯,但再多等一些時間看看週刊怎麼處理,大家不要太快下決定。
🌶️血汗摸摸台的新聞就是鏡週刊獨家揭露的
■擁有152萬訂閱的YouTuber「黃氏兄弟」的弟弟瑋瑋,被鏡週刊惡意爆料、接露私人性事。鏡週刊擺明了在消費名人八卦,之後再道貌岸然喬裝「衛道人士」,說沒有攻擊同志性向。
站在LGBTQ+族群立場,任何人幫他人出櫃,就是「不道德」,而且「性向」是受到《個資法》的保護。
媒體逾越了「新聞倫理」的分際,幫名人出櫃,有沒有法律責任?
■這則爆料究竟是「公眾利益」?或「公眾興趣」?
(Public interest 的第二個字是利益,不是興趣,更不是雙關語!)
以「公眾議題」為藉口,就可以把「侵犯個人隱私」合理化?
兩名單身成年男子的合意性交,與公眾利益究竟有何關係?鏡週刊社長(董事長)裴偉、總編輯廖志成,你們如果被告,要如何對法官講清楚?說明白?
■現在還有哪些大學在教「新聞倫理」?
哪些新聞從業人員上過「新聞倫理」課程?
鏡週刊要不要率先公佈,自家記者、編輯、主管的「新聞倫理」上課紀錄?有10%上過這門課嗎?成績有及格嗎?
如果真的要進行全面調查,台灣媒體的「結果」一定會讓人噴血!特別是坐在編輯部的主管們。
■大叔是政大新聞系畢業的,大叔的粉專也有許多媒體在追蹤,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上忙,讓缺課或從沒上過課的媒體朋友,認識「新聞倫理」如何看待「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台灣正逐步邁向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對「人權與隱私權」的尊重與追究,只會日益增加。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都必須學會自律
報導公眾人物,媒體必先釐清兩項重點:
一、資訊屬於「個人隱私」嗎?
如果媒體揭露的資訊本質,屬於個人隱私(性向、健康、病歷、個資相關的地址、電話、帳號…等),媒體必須在報導的必要性--也就是「公眾利益」--站得住腳才能夠進行報導。
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與隱私權(人權)之間,是否取得平衡?
媒體最愛強調自己有「採訪自由」、而且「人民有知的權利」,對於公眾人物的「身份、地位、尊嚴、自主權」,媒體從不考量、也不保護,甚至嘲諷「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公眾人物毫無隱私權可言」的舊時代主張,已經過去。
媒體必須學習新時代的價值觀,開始尊重公眾人物的隱私權。
撇開他們的公眾身份,他們也是人,他們擁有人權。
#人權包含了隱私權
#政府公權力都不能任意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
#憑什麼媒體認為自己可以?
無關乎「公眾利益」,而去侵害個人隱私、妨害名譽的媒體,在「精神賠償」方面,由於媒體傷害的是名人,媒體付出的「損害賠償」代價往往更加高昂。
■英國對於名人隱私權的保護判決
2001年1月,銷路居英國各小型報紙第三名的《每日鏡報Daily Mirror》,在一篇報導指稱超級名模「黑珍珠」娜歐蜜坎貝爾 Naomi Campbell 是吸毒者,而且詳述她的戒毒歷程,附圖則是她離開倫敦西區雀兒喜「某個匿名戒毒者組織」的照片。
2002年3月,英國高等法院判定坎貝爾上訴獲勝,認為《鏡報》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判《鏡報》賠償損失3500英鎊,並由《鏡報》負責其訴訟費用。
後來,《鏡報》提出了上訴,上訴法院於2002年10月推翻了一審判決。重新判決宣稱《鏡報》有權報導,以民眾「知的權利」的立場,去報導坎貝爾的毒品問題,因此《鏡報》並無罪責。
坎貝爾表示「非常震驚、憤怒」,感覺自己像是被出賣了一樣。她說《鏡報》刊登的這張照片及文章,嚴重侵犯了她的隱私權,打擊了她的自信心。她自認曾經吸毒,但後來已經戒毒了。
坎貝爾強調上訴到底,她之所以打這場官司,主要是想維護個人隱私,讓像她一樣的公眾人物免受媒體侵擾。
2004年5月,英國上院高級法官以三比二作出裁定,推翻了上訴法院的判決;坎貝兒贏得官司定讞!
這個劃時代的人權判決,對「新聞倫理」賦予全新定義:
當媒體無法舉證所謂的公眾利益確實存在,或是「保護隱私權」更為明顯必要(平衡原則),當媒體侵害人權是事實,媒體就必須付出法律代價。
https://www.theguardian.com/…/may/06/mirror.pressandpublish…
■歐洲人權公約對於隱私權的保護
《歐洲人權公約》設立了歐洲人權法院,任何人只要認為自身權利受到本公約締約國的侵害時,皆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仍有權力去判定損害賠償。
《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為《歐洲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為一個保障歐洲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國際公約。
《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 隱私權:
每個人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其家庭以及其通訊隱私」的權利與自由必須受到尊重,若需要對此做出限制,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所必需」。
歐洲人權法院就公約中所規定的「私人及家庭生活」做出了相當廣闊的解釋,以保護此等權利。
法院認為,在彼此合意的情況下,對同性之間性行為處罰的法律違反了本條規定。
■媒體心中的一把尺
■報導 kiss and tell 違反了毒樹果實理論
全世界的八卦小報(tabloid)最喜歡報導kiss and tell(根據第一手資料寫成的緋聞、醜聞)。
所謂 kiss and tell 就是:
先跟名人 kiss,結束後骯髒轉身,tell 媒體賺取爆料現金。
媒體如果自認是「無冕王」,那麼媒體心中那把尺,用來媒體自律的,必須認真參考法律原則,學習法官如何看待證據價值。
毒樹果實理論(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為英美法學發展出的理論,歐陸法學汲取了理論精華,並將之稱為「證據排除法則Exclusionary rule」的放射效力,被廣泛運用在刑事訴訟法學領域,是關於「衍生性證據」是否具證據能力的判斷理論。
毒樹果實,意指在調查過程中,透過非法手段所取得的證據。
該術語的邏輯是,如果證據的來源(樹)受到汙染,那麼任何從它獲得的證據(果實)也是被汙染的。
在訴訟審理的過程中,毒樹果實證據將不被採納,即使該證據足以扭轉裁判結果,亦然。一位警察如果違憲、侵害人權、而取得的證據,會因為毒樹果實理論而被排除、摒棄。
同樣的,媒體在採訪或調查採訪、化身採訪的過程,程序正義非常重要。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息,來源有毒,毒性就會影響到報導的正當性。
即使這個消息來源,是來自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大是大非原則:美國媒體一致立下的典範
■著眼於更高的公益目標,而不囿於私德標準
■關於傳聞中的金恩博士(牧師)召妓 3P 事件
馬丁路德金恩是一位美國牧師、社會運動者、人權主義者和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領袖,也是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他以 "I have a dream." 率領美國走入民權平等的新時代,也啟發了全世界的反歧視和平運動。
有一天,他的夫人以及美國各大報社媒體,全都收到了爆料錄音帶,是關於他的召妓 3P 性愛醜聞。
到底是誰在弄金恩博士?
是FBI聯邦調查局局長胡佛(John Edgar Hoover)。
他甚至還握有金恩和祕書幹部裸體在床,疑似搞同性戀的照片。
金恩是南方浸信會牧師,這些「黑資料」足以摧毀他的私德、乃至於公眾形象。
胡佛作為FBI的局長,歷經六任總統。
每位總統都厭惡他,都想把他搞下來。但都沒辦法,因為他們都有或多或少不可告人的「黑資料」握在胡佛手中。
金恩博士努力的以「非暴力」的和平手段,爭取種族平等的民權運動。如果濫用道德力量摧毀了他,導致民權運動(萬一)轉向到暴力革命,美國就會陷入危險的動亂之中。
當時美國媒體都收到了性醜聞錄音帶,(不只寄給金恩太太),同時還寄給了各大報社。
這一長串的竊聽錄音,錄的是金恩博士在美國各地的旅館房間裡,和其他女人的性愛錄音,有的對象還是 3P,他還曾毆打醋勁大發的情婦。
這樣的「惡意爆料」,目的就是要打碎金恩的夢,打碎民權平等的夢。
然而,美國的新聞媒體就是與台灣不同!
當時的美國媒體,一致自律、拒絕刊登、堅守了更高的道德,所以沒有報導,掩蓋了金恩的「不道德」,同時阻擋了胡佛之流的「大缺德」。
濫用公權力、手段邪惡的程度,已大過金恩博士召妓本身,這是國家機器侵害人民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違反美國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
記得大叔剛才說的「毒樹果實理論」嗎?
即便金恩博士私德問題嚴重,但他的公德貢獻更大,在權衡之下,私德缺陷已變得不是那麼不可原諒。公德與私德不必然相干。避免落入「泛道德法西斯主義」。
目前坊間多為流傳的金恩召妓、多P性愛趴等指控,從來沒有確切的人證與檔案根據。
之後關於胡佛與金恩的FBI檔案資料裡,以及寄給金恩的一封黑函上,也曾出現「性愛趴」等類似字眼。
所有對於金恩的竊聽錄音檔現在已被法院封存,一直到2027年才會解密。
掌握金恩婚外情醜聞的FBI為何沒有摧毀他?
可以從文化史、精神分析與社會語言學三個角度來解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4814
美國媒體一致的高度自律,就是展現大是大非原則,著眼於原則性、根本性的是非問題。
台灣的媒體,跟得上這樣的新聞倫理標準嗎?
請先「反求諸己」。
■新聞媒體往往就是侵犯隱私權的重要媒介之一。
https://www.tahr.org.tw/news/176
■請不要忘記《新聞倫理公約》的內容:
1、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及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制與檢查。
2、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及身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
3、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得以片段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
4、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5、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6、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7、除非涉及公認的公眾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使基於公共利益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8、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法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也應以社曾公益為前提。
9、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若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10、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11、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12、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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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章。
//慧眼識英雄
文:鍾一匡@鍾氏兄弟
回溯我在2005年在美國新澤西州第一次聽到衛蘭的唱片時,已經對朋友說這位女生一定會紅,果然是紅了!說到「每一次我預測會紅的歌手最終也會紅起來,沒有例外」這結論也是千真萬確的。我在其他方面不敢稱王稱霸,但在音樂上卻多次被自己的眼光折服,而且佩服得五體投地。
這種特殊的審美眼光源自香港最輝煌的八十年代,當我還是一個小學生的時候。那些年香港興起很多歌唱和作曲作詞比賽,例如無綫電視的新秀歌唱大賽、十八區歌唱比賽等。我第一次發現有這種能力是在1986年舉行的第一屆亞太流行曲創作大賽,我當年只有9歲,唸小學四年級,每個星期日習慣與父母一起看電視,對綜藝節目的歌手都會評頭品足。第一屆的對手非常強勁,有麥潔文、Christine Samson、鄧麗盈等。但當一位長頭髮、聲音沙啞的男歌手站在台上開口唱第一句時,我心想,這首歌一定拿到冠軍。這位歌手叫夏韶聲,之前為酒廊歌手,參賽歌曲叫《空凳》,由林敏怡作曲、林振強填詞,描寫懷念父親的心情, 非常入屋,令一向唱開搖滾、長髮、主流聽眾有點抗拒的夏韶聲開始受歡迎起來。結果不負眾望,《空凳》獲得冠軍,而我亦開始成為夏韶聲的粉絲,但喜愛夏韶聲會受到小學同學恥笑,所以要偷偷地喜歡他。直到2000年當夏韶聲舉辦首次紅館《搖擺心窩演唱會》才可正式「出櫃」,坦白地承認喜歡夏韶聲的音樂。我亦十分慶幸鍾氏兄弟在2014年能正式和偶像錄音,翻唱他在1988年發行的《說不出的未來》,這個經驗像一場美夢,不能忘懷。
1987年,第二屆亞太流行曲創作大賽,就讀五年級的我再次測試自己的能力。第二屆參賽歌曲及歌手更多更強:倫永亮、 林夕、Raidas、劉美君、黃凱芹、 蔣志光、黃敏華、黃偉年、潘光沛、甘仕良等在此比賽中嶄露頭角。當年,Raidas《吸煙的女人》呼聲很高,黃敏華主唱的《悟》也是相當有水準的作品,但我一聽潘光沛的《歌詞》-\-\ 由剛從美國拿了音樂碩士(當時是史無前例)回來的番書仔倫永亮唱出 -\-\ 我頓時認定這首歌務必奪得冠軍,結果也給我猜中了。很榮幸,筆者隨後在音樂上有數次和倫永亮接觸的機會。首先,鍾氏兄弟在2014年推出《極》大碟之前,倫永亮寫了一封很長的信給我們,慷慨地在音樂編排及歌曲排序上給予十分寶貴的意見。無獨有偶,同年我們憑《時代的顛覆者》奪得《CASH最佳歌曲大獎》,頒獎的嘉賓剛巧就是倫永亮,在他手上取得這個殿堂級的音樂獎項實屬難能可貴,頒獎禮後到達停車場再遇見他時又寒暄了幾句,覺得他全無架子,平易近人,是音樂人的榜樣。其後我在倫永亮一首為澳門歌手龍世傑撰寫的歌曲《後卡式時代》中作口琴演奏,那是我和倫永亮唯一一次在音樂上的合作。
1988年,第三屆亞太流行曲創作大賽,我又成功地預測到Blue Jeans的《豈有此理》會奪冠。無他,因為這首歌從作曲、作詞、三位樂手的浮誇長髮和服裝造型以至演繹,實在太出色。這首歌的作詞人是「某人」,後知是劉美君前夫,即電影導演黃泰來。歌曲表面上很憤怒,但歌詞富有哲理,表達做人應要看化的道理,語帶雙關,夫子自道。鍾氏兄弟亦慶幸在2011年翻唱赤道樂隊的作品《無言者》中,找來Blues Jeans的蘇德華和單立文來彈奏,是我們的福氣。
同年,我亦預測林楚麒的《這就是愛》獲得「上海-巴黎世界歌唱比賽」(其實在香港舉行)冠軍。林是1985年第四屆新秀歌唱大賽季軍,僅次於冠軍杜德偉及亞軍蘇永康,但其台風比前兩者有過之無不及,更有望成為梅艷芳接班人。《這就是愛》旋律出自大律師王正宇手筆,他就是張國榮《為你鍾情》的作曲人,才華橫溢。表演當晚,林在唱歌時突然跌咪,令觀眾吃驚,但她臨場的反應敏捷,情急智生地蹲下再拿起咪,反而令跌咪動作成為了她的「台風」,留下深刻的印象給評判。猶記得,她「跌咪」後我立即對父親說:「她會攞冠軍。」果然,我的預測準確。其實,如果林楚旗的星運和際遇好一點的話,不會只被記得是Beyond主音黃家駒的「未亡人」,更可以成為一位超級巨星。家駒死後,好像再沒有聽過她的消息了。
1988年由香港電台舉辦的《聽歌學英文歌唱比賽》,參賽者的歌曲被製成錄音,於每小時新聞及天氣報告後播出。我聽過幾個參賽者的錄音後,覺得平平無奇,本來已經打算放棄關注這個比賽,幸好忽然出現一把震懾人心的聲音,他的名字叫仇雲峰(後知是《街頭霸王》明星仇雲波的弟弟),參賽歌曲是貓王的《Love Me Tender》。當時,我被那把磁性的聲音深深地吸引著,然後我對自己說:「我不需要聽餘下的參賽者,仇雲峰一定會取得冠軍。」結果,數星期後,電台公布結果,仇雲峰果然摘下冠軍寶座,與我的預測一模一樣。仇雲峰之後簽了華納唱片公司,推出了一張個人相片,唱片中的主打曲《半真半假》令他一舉成名,可惜後勁不繼,因種種原因沒有在樂壇繼續發展下去。我相信,如果仇雲峰能有好一些的際遇,他在樂壇的發展應不只如此。
自始以後,我對自己音樂上的預測打了一次強心針。不能不提,八十年代這些歌唱比賽及作曲作詞比賽的評分機制十分公正,鮮有唱片公司的干預,使很多賽果都顯得非常合理。其實,我的眼光準繩很高只是因為我用常人的標準去量度一首歌的旋律、歌詞以及表演者的音準、歌喉及台風而已,沒有什麼奧妙。
到了九十年代,當所有人都看好鄭中基成為歌神張學友接班人時,我卻預測陳奕迅成為天皇接班人。陳奕迅雖然在1995年獲得新秀歌唱比賽冠軍,但在角逐新人獎時卻屢次成為鄭中基手下敗將,只得銀獎。鄭中基當時有父蔭,父親鄭東漢是當時得令的跨國唱片公司老闆,在樂壇的地位崇高,而且鄭中基本身唱功了得,所以成功是預期之內。那時候,我卻唱反調,當Eason推出第一首單曲《時代曲》時,我已跟友人說:「他會是香港下一位天王巨星。」《時代曲》由陳奕迅自己及江港生作曲,罕有地廣東歌中滲透藍調的色彩,楊雲驃(細AL)的編曲令歌曲更上一層樓,歌曲完了後卻響起了夏韶聲《今天昨天》12小節藍調的前奏,似有弦外之音。初出茅廬的填詞人黃偉文在歌詞的最後一句寫出先知預言:「不知有誰來迫我轉唱另一些歌。」果然,Eason由華星轉會到英皇娛樂及新藝寶唱片後真的轉唱了像《K歌之王》等以商業掛帥的歌曲,雖偶有佳作,但欠缺了他在首三張大碟包括《與我常在》和《我的快樂時代》中稚嫩中帶點儍勁的激情。林夕在《我的快樂時代》歌詞中「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似乎已預測陳奕迅不能在往後的日子自由奔放地唱歌,反而會被商業社會牽着鼻子走。數年前,與一友人傾談時,他無奈地跟我說:「其實曾幾何時我都鍾意過陳奕迅㗎。」這也是我的心聲。
另一位我預測到成為的天王巨星的歌手是台灣的周杰倫。2000年,我在美國攻讀法律,偶然在電台上聽見《可愛女人》,驚為天人。周雖然沒有一流的唱功,但他的音樂意念及精良製作均教我嘆為觀止,後來才知道《可》歌詞是出自徐若瑄,更覺驚艷。之後周推出的首張《Jay》專輯中基本上每一首歌都好聽,特別是《黑色幽默》、《龍捲風》、《伊斯坦堡》及嘻哈味甚濃的《鬥牛》,讓周杰倫式音樂成為風潮。當年帶有稚氣的周杰倫不是現在我們熟悉的「周董」,沒有妻子昆凌,只有氣質不俗的女友蔡依琳及侯佩岑;沒有參與華語片《滿城盡帶黃金甲》或西片《非常盜2》和《青蜂俠》的演出,只有參演《頭文字D》飾演黃秋生的兒子和杜汶澤的沙㷛兄弟。當他第一次執導電影《不能說的秘密》時,卻急不及待抄襲《The Legend of 1900》中比琴的片段。今時今日,當回味《Jay》大碟的歌曲時,我仍不禁欣賞自己當年大膽的預測。
數年前,唱片業一位老行尊跟我說:「其實以你對唱片業的認知,你可以去做唱片。」當時唱片業仍未是夕陽工業,而且筆者有份監製的一些唱片(如鍾氏兄弟的三張大碟、《We Are One》合輯等)都曾登上各大連鎖唱片店銷量榜的榜首位置。所以,香港的唱片公司沒有(或不會)聘請筆者作為A&R(「artist and repertoire」的縮寫,指唱片公司下設負責發掘、訓練歌手或藝人的部門)的主管,也許是唱片業莫大的損失,因為筆者對具有獨特眼光,能辨識音樂英才。
話雖如此,當我回望過去預測會紅的歌手一個一個紅起來時,那種興奮莫名的感覺是非筆墨所能形容的。Glenn Close 在電影《The Wife》中被問是從事那一行業,她說:「我是造王者。」我不是造王者,我只是一個視孤芳自賞為賞心樂事的普通音樂愛好者而已。//
小予弟弟出櫃 在 鍾氏兄弟 The Chung Brother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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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識英雄
文:鍾一匡@鍾氏兄弟
回溯我在2005年在美國新澤西州第一次聽到衛蘭的唱片時,已經對朋友說這位女生一定會紅,果然是紅了!說到「每一次我預測會紅的歌手最終也會紅起來,沒有例外」這結論也是千真萬確的。我在其他方面不敢稱王稱霸,但在音樂上卻多次被自己的眼光折服,而且佩服得五體投地。
這種特殊的審美眼光源自香港最輝煌的八十年代,當我還是一個小學生的時候。那些年香港興起很多歌唱和作曲作詞比賽,例如無綫電視的新秀歌唱大賽、十八區歌唱比賽等。我第一次發現有這種能力是在1986年舉行的第一屆亞太流行曲創作大賽,我當年只有9歲,唸小學四年級,每個星期日習慣與父母一起看電視,對綜藝節目的歌手都會評頭品足。第一屆的對手非常強勁,有麥潔文、Christine Samson、鄧麗盈等。但當一位長頭髮、聲音沙啞的男歌手站在台上開口唱第一句時,我心想,這首歌一定拿到冠軍。這位歌手叫夏韶聲,之前為酒廊歌手,參賽歌曲叫《空凳》,由林敏怡作曲、林振強填詞,描寫懷念父親的心情, 非常入屋,令一向唱開搖滾、長髮、主流聽眾有點抗拒的夏韶聲開始受歡迎起來。結果不負眾望,《空凳》獲得冠軍,而我亦開始成為夏韶聲的粉絲,但喜愛夏韶聲會受到小學同學恥笑,所以要偷偷地喜歡他。直到2000年當夏韶聲舉辦首次紅館《搖擺心窩演唱會》才可正式「出櫃」,坦白地承認喜歡夏韶聲的音樂。我亦十分慶幸鍾氏兄弟在2014年能正式和偶像錄音,翻唱他在1988年發行的《說不出的未來》,這個經驗像一場美夢,不能忘懷。
1987年,第二屆亞太流行曲創作大賽,就讀五年級的我再次測試自己的能力。第二屆參賽歌曲及歌手更多更強:倫永亮、 林夕、Raidas、劉美君、黃凱芹、 蔣志光、黃敏華、黃偉年、潘光沛、甘仕良等在此比賽中嶄露頭角。當年,Raidas《吸煙的女人》呼聲很高,黃敏華主唱的《悟》也是相當有水準的作品,但我一聽潘光沛的《歌詞》-- 由剛從美國拿了音樂碩士(當時是史無前例)回來的番書仔倫永亮唱出 -- 我頓時認定這首歌務必奪得冠軍,結果也給我猜中了。很榮幸,筆者隨後在音樂上有數次和倫永亮接觸的機會。首先,鍾氏兄弟在2014年推出《極》大碟之前,倫永亮寫了一封很長的信給我們,慷慨地在音樂編排及歌曲排序上給予十分寶貴的意見。無獨有偶,同年我們憑《時代的顛覆者》奪得《CASH最佳歌曲大獎》,頒獎的嘉賓剛巧就是倫永亮,在他手上取得這個殿堂級的音樂獎項實屬難能可貴,頒獎禮後到達停車場再遇見他時又寒暄了幾句,覺得他全無架子,平易近人,是音樂人的榜樣。其後我在倫永亮一首為澳門歌手龍世傑撰寫的歌曲《後卡式時代》中作口琴演奏,那是我和倫永亮唯一一次在音樂上的合作。
1988年,第三屆亞太流行曲創作大賽,我又成功地預測到Blue Jeans的《豈有此理》會奪冠。無他,因為這首歌從作曲、作詞、三位樂手的浮誇長髮和服裝造型以至演繹,實在太出色。這首歌的作詞人是「某人」,後知是劉美君前夫,即電影導演黃泰來。歌曲表面上很憤怒,但歌詞富有哲理,表達做人應要看化的道理,語帶雙關,夫子自道。鍾氏兄弟亦慶幸在2011年翻唱赤道樂隊的作品《無言者》中,找來Blues Jeans的蘇德華和單立文來彈奏,是我們的福氣。
同年,我亦預測林楚麒的《這就是愛》獲得「上海-巴黎世界歌唱比賽」(其實在香港舉行)冠軍。林是1985年第四屆新秀歌唱大賽季軍,僅次於冠軍杜德偉及亞軍蘇永康,但其台風比前兩者有過之無不及,更有望成為梅艷芳接班人。《這就是愛》旋律出自大律師王正宇手筆,他就是張國榮《為你鍾情》的作曲人,才華橫溢。表演當晚,林在唱歌時突然跌咪,令觀眾吃驚,但她臨場的反應敏捷,情急智生地蹲下再拿起咪,反而令跌咪動作成為了她的「台風」,留下深刻的印象給評判。猶記得,她「跌咪」後我立即對父親說:「她會攞冠軍。」果然,我的預測準確。其實,如果林楚旗的星運和際遇好一點的話,不會只被記得是Beyond主音黃家駒的「未亡人」,更可以成為一位超級巨星。家駒死後,好像再沒有聽過她的消息了。
1988年由香港電台舉辦的《聽歌學英文歌唱比賽》,參賽者的歌曲被製成錄音,於每小時新聞及天氣報告後播出。我聽過幾個參賽者的錄音後,覺得平平無奇,本來已經打算放棄關注這個比賽,幸好忽然出現一把震懾人心的聲音,他的名字叫仇雲峰(後知是《街頭霸王》明星仇雲波的弟弟),參賽歌曲是貓王的《Love Me Tender》。當時,我被那把磁性的聲音深深地吸引著,然後我對自己說:「我不需要聽餘下的參賽者,仇雲峰一定會取得冠軍。」結果,數星期後,電台公布結果,仇雲峰果然摘下冠軍寶座,與我的預測一模一樣。仇雲峰之後簽了華納唱片公司,推出了一張個人相片,唱片中的主打曲《半真半假》令他一舉成名,可惜後勁不繼,因種種原因沒有在樂壇繼續發展下去。我相信,如果仇雲峰能有好一些的際遇,他在樂壇的發展應不只如此。
自始以後,我對自己音樂上的預測打了一次強心針。不能不提,八十年代這些歌唱比賽及作曲作詞比賽的評分機制十分公正,鮮有唱片公司的干預,使很多賽果都顯得非常合理。其實,我的眼光準繩很高只是因為我用常人的標準去量度一首歌的旋律、歌詞以及表演者的音準、歌喉及台風而已,沒有什麼奧妙。
到了九十年代,當所有人都看好鄭中基成為歌神張學友接班人時,我卻預測陳奕迅成為天皇接班人。陳奕迅雖然在1995年獲得新秀歌唱比賽冠軍,但在角逐新人獎時卻屢次成為鄭中基手下敗將,只得銀獎。鄭中基當時有父蔭,父親鄭東漢是當時得令的跨國唱片公司老闆,在樂壇的地位崇高,而且鄭中基本身唱功了得,所以成功是預期之內。那時候,我卻唱反調,當Eason推出第一首單曲《時代曲》時,我已跟友人說:「他會是香港下一位天王巨星。」《時代曲》由陳奕迅自己及江港生作曲,罕有地廣東歌中滲透藍調的色彩,楊雲驃(細AL)的編曲令歌曲更上一層樓,歌曲完了後卻響起了夏韶聲《今天昨天》12小節藍調的前奏,似有弦外之音。初出茅廬的填詞人黃偉文在歌詞的最後一句寫出先知預言:「不知有誰來迫我轉唱另一些歌。」果然,Eason由華星轉會到英皇娛樂及新藝寶唱片後真的轉唱了像《K歌之王》等以商業掛帥的歌曲,雖偶有佳作,但欠缺了他在首三張大碟包括《與我常在》和《我的快樂時代》中稚嫩中帶點儍勁的激情。林夕在《我的快樂時代》歌詞中「毫無代價唱最幸福的歌」似乎已預測陳奕迅不能在往後的日子自由奔放地唱歌,反而會被商業社會牽着鼻子走。數年前,與一友人傾談時,他無奈地跟我說:「其實曾幾何時我都鍾意過陳奕迅㗎。」這也是我的心聲。
另一位我預測到成為的天王巨星的歌手是台灣的周杰倫。2000年,我在美國攻讀法律,偶然在電台上聽見《可愛女人》,驚為天人。周雖然沒有一流的唱功,但他的音樂意念及精良製作均教我嘆為觀止,後來才知道《可》歌詞是出自徐若瑄,更覺驚艷。之後周推出的首張《Jay》專輯中基本上每一首歌都好聽,特別是《黑色幽默》、《龍捲風》、《伊斯坦堡》及嘻哈味甚濃的《鬥牛》,讓周杰倫式音樂成為風潮。當年帶有稚氣的周杰倫不是現在我們熟悉的「周董」,沒有妻子昆凌,只有氣質不俗的女友蔡依琳及侯佩岑;沒有參與華語片《滿城盡帶黃金甲》或西片《非常盜2》和《青蜂俠》的演出,只有參演《頭文字D》飾演黃秋生的兒子和杜汶澤的沙㷛兄弟。當他第一次執導電影《不能說的秘密》時,卻急不及待抄襲《The Legend of 1900》中比琴的片段。今時今日,當回味《Jay》大碟的歌曲時,我仍不禁欣賞自己當年大膽的預測。
數年前,唱片業一位老行尊跟我說:「其實以你對唱片業的認知,你可以去做唱片。」當時唱片業仍未是夕陽工業,而且筆者有份監製的一些唱片(如鍾氏兄弟的三張大碟、《We Are One》合輯等)都曾登上各大連鎖唱片店銷量榜的榜首位置。所以,香港的唱片公司沒有(或不會)聘請筆者作為A&R(「artist and repertoire」的縮寫,指唱片公司下設負責發掘、訓練歌手或藝人的部門)的主管,也許是唱片業莫大的損失,因為筆者對具有獨特眼光,能辨識音樂英才。
話雖如此,當我回望過去預測會紅的歌手一個一個紅起來時,那種興奮莫名的感覺是非筆墨所能形容的。Glenn Close 在電影《The Wife》中被問是從事那一行業,她說:「我是造王者。」我不是造王者,我只是一個視孤芳自賞為賞心樂事的普通音樂愛好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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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姊姊
一個恐同
一個不恐同
兩個都對我暗暗懷疑過
首先是大姐
因為是長女
從小喜歡在家裡作威作福 宛如萬獸之王
個性剛烈 只是有點直(笨)
有時候不會深究
高中參加田徑隊 把自己弄得像個T
引來學妹愛慕
不喜歡娘娘腔
我在兩年前不小心看到她跟大學同學聯絡的心情網誌
上面寫著
我弟是不是瘋啦
回家打電腦跟同學聊skype
整天跟同學講話 本宮本宮的
但過一會又說自己是官女子
好像是最近很紅的什麼甄嬛
動不動就說要賞對方什麼紅
還會罵對方 我叫你猖狂 我叫你猖狂 !
什麼惹來六宮非議 balabala
還一直跟對方爭辯誰才是純零皇后
到底什麼是純零皇后啊?
跟扮裝皇后有關嗎?
我弟不會是個娘娘腔吧
--
xxx 回覆
是一丈紅啦!
咦 我記得是純元皇后耶
我姐: 誰知道他在講什麼啊 肖ㄟ
不過因為小的身邊一直都有官女子
啊不是 女同學相伴
所以她一直以為我有女朋友
再來是二姐
二姐的心思比較縝密
只是生性懶惰 跟我一樣不愛整理房間
小時候玩扮家家酒 我大姐會當爸爸
二姐會當媽媽 我當鄰居太太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二姐跟我會抱著娃娃 討論今天要買什麼菜
我永遠都說波菜 (因為愛看大力水手)
我二姐就會說 鄭太太啊 你們家的人都想變成大力士呀?
我就會很開心 不知道為什麼
小時後我跟表哥都喜歡穿姐姐的白蕾絲洋裝
在生日的時候漂亮出席
那時後年紀小 大人都說好可愛喔
我大姐會翻白眼要我脫下她的洋裝
二姐則是會幫我夾髮夾 說我是潘迎紫
(過幾年我媽就把洋裝拆去當窗簾了 應該是不想兒子繼續沉迷洋裝)
後來長大 二姐整天都在看電視劇
從港劇迷到日劇 到現在的韓劇
喜歡韓系花美男
韓劇剛流行的時候裴勇俊是她的神
有時候會對我嘆氣說我的弟弟怎麼這麼醜
或是對我大叫 九孔!
我記得她在我國中就沒來由的問過我是不是喜歡張國榮 ?
是不是gay?
那時候好像她看完霸王別姬裡的張國榮
不知道哪根神經發作
看到一邊吃飯一邊在看歌仔戲的我就這樣問了出來
那個時候我一句話都答不出來
她就像野口一樣的科科笑離去了
留下世界正在崩壞的我
後來再出現買了一碗紅豆湯給我喝(?)
一直到長大我都覺得我二姐其實知道我的事
只是不直接揭穿我而已
也會跟我分享美容資訊 拿面膜給我用
或者是跟我討論哪個韓星很帥
我覺得我二姐會支持我
我覺得要是有一天我的事情要被攤牌的時候
大姐一定會發脾氣
二姐會站在我這邊
不過我相信他們其實都很愛我
不過以一個弟弟的心態
我覺得姐姐最好不要太好奇
因為被問體位 角色啊 什麼的其實很尷尬
像我二姐這樣 可能隱約知道我的事情
可是又保持一定距離
給我紅豆湯最好了
對了 我還有一個哥哥
是個笨蛋
我記得國中的時候我偷偷藏了一本男性寫真集在床下
被我哥發現
我哥看完沉默了很久
對我說
弟弟 你想要健身喔?
※ 引述《hs5531 (渡小月)》之銘言:
: 先說,原PO是女生。
: 昨天在電腦裡發現奇妙的小遊戲,我一時腦沖就傳簡訊問了我弟。
: 其實我懷疑他是有點久了,不過以前都有點駝鳥心態的想「搞不好只是下載錯圖片
: 」而已,真的不希望他必須踏上這條辛苦的路
: 結果過了一陣子(感覺度日如年),他就回傳我「這也太直接了 應該是吧」
: 我有一種終於得到答案的釋然,跟一種下沉的微妙感
: 接下來除了(慘了要先瞞住爸媽)、(跟我老是在看耽美小說有沒有關係啊)之類
: 無意義的OS後,我又想關心一下他的交友狀況(你是偏上面還是下面啊(不太清楚專
: 業的用語))、(你該不會已經有性經驗了吧你才剛成年耶(我就是這麼保守的人))
: 、(不管怎樣都要帶套啊!!!)不過其實我弟平常對我就愛理不理的(說不定是覺得
: 有個瘋狂弟控的姐姐很煩),暴衝把他櫃子撬開已經是我的極限了,覺得他都已經成年
: 了不要管太多,但還是忍不住想擔心他
: 抱歉好像把這當個版(因為沒人可以討論),大家剛出櫃的時候會願意被家人詢問
: 私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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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polulu (180.217.235.231), 10/24/2014 02:02:34
我很想說我哥長得很醜
但是很多人都說我們長得很像
所以我還是不予置評
不要幻想太多 他只是純粹智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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