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局引領產業 水資源利用最佳化💯
經濟部工業局致力於扶植我國產業發展,積極處理產業投資相關議題,比如面對彰濱工業區供水缺口,籌資興建淨水場,增加實際可供應水量,以提升彰濱穩定用水💧,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工業局還透過那些方式協助產業營造節水環境、提升廠商用水效率👇👇👇
🎯#水資源回收再利用
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的 #放流水 也具有再利用的價值,工業局於108年3月25日特別公布實施「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放流水提供區內廠商自行使用作業要點」,對於有使用工業區污水廠放流水有意願的廠商,訂定申辦標準作業流程可以依循。
🎯#輔導計畫
工業局持續辦理 #產業用水效能提升 等計畫,透過產業節水環境的營造、多元水源應用評估、用水盤查與節水計畫研擬及水資源整合等作業,提升產業用水回收率,達成節水目標。
另外透過政府輔導資源,提供產業用水診斷服務、水足跡驗證輔導及ISO46001:2019示範輔導推動,協助廠商進行用水特性評估(包含製程單元用水、冷卻用水、鍋爐用水等),診斷用水標的循環回收再利用方案、雨水貯留及廢水回收的可行性評估,並著重於全廠回收率提升與經濟效益評估。
🎯#觀摩會
除此之外,工業局定期遴選及舉辦績優廠商觀摩會,藉由觀摩會的平台,讓相關行業的廠商能到場參觀,用水回收率提升績優廠商的節水措施,並透過會後廠商間彼此討論回饋,交互分享各自的節水技術,使廠商們教學相長,創造產業節水共識的目標。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修訂醫院放流水標準✨ 上個月環保署長張子敬來拜會我時,我就已向他提出 #醫院排放新興汙染藥物殘留廢水 的問題,病人如廁後排出的廢水,含有高濃度的藥物與抗生素,若是醫院沒有加強處理,將來可能會產生連人類服藥都無法抵抗的「超級細菌」‼ 聯合國在今年4月也公開表示,#環境中具有強大抗藥性的超級病原...
工 區 放流 水 標準 在 經濟部工業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廢水處理技術選得好,放流水標準符合沒煩惱!
📢注意!環保署於「#放流水標準」新增的「#鉬管制標準」今年開始施行了!各位業者朋友們,是否都已經準備好因應方式了呢?
環保署這次針對有使用「鉬」作為原料的 #8個事業別 及 #2個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增訂鉬管制標準,標準值皆為0.6mg/L,其中,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管制標準已於106.12.25開始施行,其餘對象管制標準則於110.1.1開始施行。
廢水中,鉬離子最常用的處理方式為 #化學混凝法 及 #離子交換法:
🎯化學混凝法
以氯化鐵(FeCl3)進行混凝沉降去除鉬離子,去除效率可達9成,但須注意後續污泥處理問題。
🎯離子交換法
反應時間短,優點為反應不會產生污泥,但樹脂再生程序複雜且初設成本較高。
改善過程中如果遭遇困難,歡迎透過《🍀工業局產業綠色技術資訊網》的申請輔導,尋求輔導資源協助規劃改善,工業局關心您💚
💁♂️網址連結:https://proj.ftis.org.tw/eta/tutor.aspx
工 區 放流 水 標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以生態工法打造大漢溪左岸,大嵙崁親水園區預計於明年3月完工
依山傍水與有著豐富歷史文化的老街,讓大溪擁有獨特的魅力,現在我們更以兼顧堤防安全與生態保育,將中庄地區打造為適合全家休憩娛樂的親水河岸綠帶。中庄調整池第一期完工後,挖起的土方堆疊成丘且暫無其他用途,加上中庄具有獨特的自然生態條件,極具觀光發展潛力,因此,我們積極爭取由市府管理中庄第二期土地與中央前瞻建設補助。整項計畫包含「大嵙崁親水園區景觀工程」與「大漢溪跨河休憩路廊銜接工程」兩項主要工程,預計分別於明年3月、9月完工啟用。
#大嵙崁親水園區景觀工程,運用減法設計並利用土丘地形特色,以坡腳造林、土丘頂背、風林蔭道的生態設計,提升整體自然景觀風貌,此外,再將中央水道種植水生植物,營造適合生態復育的濕地環境,同時設置水岸石頭步道與無障礙步道,讓遊客可以漫步其中,感受多元生態的大漢溪左岸。
#大漢溪跨河休憩路廊銜接工程,則是築起一座長達419公尺的跨河大橋,不僅串聯河東、河西兩岸自行車道,提供更便利的交通,遊客更可從中庄步行至有著世界級「全球卓越建設獎」殊榮且獨具大溪特色的 #山豬湖生態公園,帶動整體大溪觀光發展。
同樣位於大溪區中庄調整池下方的 #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目前工程進度超前,也預計將於明年底前完工,完成後可提升埔頂、員樹林、大漢溪沿岸生活圈居住品質,處理過後的水質標準更符合放流水規定,不僅可再生利用或放流至鳶山堰,如再逢旱季,這些水資源也可提供消防車、清潔大隊洗街車、工程澆灌等取水使用。水資源回收中心搭配大嵙崁親水園區的整體規劃,讓整個大溪建設更完善,打造河岸成為優質的水域生態。
工 區 放流 水 標準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修訂醫院放流水標準✨
上個月環保署長張子敬來拜會我時,我就已向他提出 #醫院排放新興汙染藥物殘留廢水 的問題,病人如廁後排出的廢水,含有高濃度的藥物與抗生素,若是醫院沒有加強處理,將來可能會產生連人類服藥都無法抵抗的「超級細菌」‼ 聯合國在今年4月也公開表示,#環境中具有強大抗藥性的超級病原體正在急速增加中,預估2050年可能會有1000萬人因此死亡❗
其實環保署在106年時就已針對多處大型醫院、製藥廠所處科學園區或工業區,以及民眾生活污水的公共衛生下水道,分別檢驗過廢水及放流水的藥物濃度,結果發現,#醫院的廢水藥物種類最多,有33種❗ 且所有檢驗地點均被發現含有頭孢唑林鈉、托必拉美、丙戊酸、歐弗洒欣、乙醯胺酚、咖啡因等6種藥物,#其中頭孢唑林鈉和歐弗洒欣為抗生素,即使經過污水二級處理程序,仍無法被有效去除!
由此可見,醫院排放新興汙染藥物殘留廢水,已經是全球迫切解決的健康議題,然而我國的醫療機構放流水標準,從76年頒布實施至今,#32年來從未與時修改過,規範還停留在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大腸桿菌群等4個項目。請署長在兩週內,參考其他國家的醫院放流水標準,納入新興藥物殘留項目、限值,提出醫院放流水管制措施的具體規劃方案。
✨在焚化廠設置老人長照中心✨
現今日本已針對垃圾焚化廠的整備工作建構好完整體系,位於東京的夢之島熱帶植物公園,#就是利用東京新江東焚化爐在焚化期間產生的熱能,來進行綠樹美化、培養熱帶植物與副熱帶植物,並在內部設有瀑布和餐廳,美化得非常漂亮。不僅如此,日本的朝日環境中心還利用焚化爐的熱能來供應水療設施和露天溫水池,#供附近的社區居民使用,甚至酌收500日元/天的費用(居然還可以賺錢)‼
請環保署借鏡日本,在一個月內盤查完可用閒置空間,#提出在現有資源開發新功能的可行評估報告,把嫌惡設施華麗變身,美化成受社區歡迎的老人長照中心,共同為我國長照政策盡一份心力💪
工 區 放流 水 標準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工 區 放流 水 標準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