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平機會主動跟進》
麥明詩被賤男人網上欺凌,以沉默方式應對,雖然大方得體,但恐怕會助長賤男氣燄,日後禍害更多女性,那些女客戶驗身報告什麼的,誰知幾年後會否被人在網上公開品評?
經過詳細分析,在網上「開名」公開品評女性身材,道德上屬於「將女性當玩物、歧視女性」、法律上已經符合性騷擾的表面證據。
根據香港法例第四百八十章《性別歧視條例》,第64條1a : 平等機會委員會須致力於消除歧視、第64條1c:平等機會委員會須致力於消除性騷擾。
一位香港人熟悉的女性,被賤人於網上公開負評身材(尤指胸部),個人絕對認為此風不可長!
全球網上欺凌導致自殺的個案比比皆是,數月前本港就有網上媒體品評女警身材被告上平機會,去年台灣新竹就有王姓男子在Line群組嘲諷另一男士身型,被對方告上法庭,最終被判「公然侮辱罪」成。
難道香港的平機會可以袖手旁觀?
幾年前麥明詩曾經勇敢地參與Metoo運動,公開自己求學時期的不快經歷,今天也許怯於對方會無恥地公開更多令人尷尬內情而保持沉默,我理解。
很明顯,對方在網上對妳的公開侮辱言詞,the damage is done.
平機會 性別歧視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立法會通過修例保障女性餵哺母乳免受歧視】
立法會三讀通過《2018年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其中一項較重要修訂,是在《性別歧視條例》中明文禁止基於餵哺母乳的直接和間接歧視,以及將集乳納入餵哺母乳的定義。我支持今次修例,對消除現時歧視情況及改變市民對餵哺母乳、在職母親等的負面看法,將可產生較大作用,為女性帶來更全面的保障。
世界衞生組織建議以純母乳餵哺嬰兒至6個月大,而香港的母乳餵哺率在過去20年持續上升,女性產後出院時的母乳餵哺率由1998年的51%,大幅提高至2018年的88%,而持續以全母乳餵哺至4個月大的嬰兒比率,亦由1998年的6%提高至2018年的29%,可見本港母乳餵哺情況明顯較以往進步。然而,社會上對母乳餵哺的支持並不足夠,無論是政策的推行、市民的態度,以至硬件上的配套都仍有很大改進空間。
條例草案主要就《性別歧視條例》加入新訂的第8A條,訂明任何人如直接或間接歧視餵哺母乳的女性,即屬違法,適用範疇涵蓋如僱傭、教育、貨品、服務或設施的提供、處所的處置或管理,以及政府的活動等。其中新訂的第8A(2)條會涵蓋餵哺母乳的作為、集乳的作為及以本身母乳餵哺兒童的女性。此項擬議新條文背後的政策原意,讓餵哺母乳的女性繼續全面及平等地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包括在餵哺母乳期間持續就業或重投職場。
不過,今次修訂並未有涵蓋對餵哺母乳的一般女性作出的騷擾、中傷及冒犯行為。其實騷擾行為的嚴重性和對受害人的影響,與歧視行為比較,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我在法案委員會上建議政府,應參考海外司法管轄區,例如澳洲及英國的類似法例,考慮擴大就《性別歧視條例》提出的擬議修訂的保障範圍。我認為,社會應該更廣泛地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包括涵蓋任何人在公園、公共交通工具、公眾場所等地方。
當局曾經表示,現時已有不同的法律途徑處理有關女性遭受騷擾、中傷及冒犯的相關行為,而《刑事罪行條例》及《公安條例》亦可處理這些問題,但政府將會提出另一法案,以禁止基於餵哺母乳的騷擾。就此,政府在今年1月已向立法會提交《2020 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以禁止對餵哺母乳的女性的騷擾,但受到反對派議員在議會內不斷拉布影響,條例草案至今仍未進行首讀,我相信,要在今個會期餘下時間內完成審議這條條例草案,確實比較困難。
反歧視條例在本港已實施超過20年,因應社會不斷改變,反歧視法例亦應與時並進,適時作出修訂,這樣才可保障市民不會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而受到歧視和騷擾。我希望平機會能夠更主動地繼續檢視現時的反歧視法例,針對社會不平等的情況,提出適當的立法建議。
平機會 性別歧視 在 PrideLa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五一勞動節 🏳️⚧️ 跨性別職場調查 - LONG LONG ROAD TO 平權~
PRIDELAB的 #跨性別小組 在3月份進行了首次針對 #香港跨性別職場友善度 的調查,我們最後收回有效問卷62份,談及自己的經驗需要很大的勇氣,感謝每一位跨性別朋友無私分享自身經歷🙏🏻。今日適逢五一勞動節,晴晴分享調查當中的發現及感受,希望讓我們對平權路多一點啟發。晴晴分享一點的發現及感受,希望讓我們對平權路一點啟發,總結一句﹕「#平權仍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 性別認同不止男女,#非二元性別 認同者佔30%
調查中我們定義的「跨性別」是性別認同與出生指定性別不符。調查發現超過三成問卷回應性別認同為男或女以外的「其他」性別。目前法定性別只有男和女兩種,而正進行立法諮詢的 #性別承認法 亦刻意忽略探討第三性別的立法可行性,使一眾跨性別人士沒法去獲到與性別認同相符的性別生活。其實當FACEBOOK都會有71種的性別選擇,更多海外國家亦已實行「Gender X」法定性別立法,香港法定性別選項仍然只有「男」和「女」是否足夠應付實際需要?
🏳️⚧️跨性別職場不友善對待TOP3
“Come out or not come out”彷彿就是世界其中一條最難答的題目,但即使出不
出櫃,仍然有機會因跨性別身份受到不友善對待。調查發現36人回應曾在公司受到不友善遭遇,其中13人在公司有come out ,而跨性別職場最常見不友善對待頭三位分別有﹕
1️⃣ 對方使用不符合自己性別認同的性別稱謂 (69%)
2️⃣ 言語侮辱 (39%)
3️⃣性騷擾 (36%)
#性騷擾 受現行《#性別歧視條例》所規管,有已在公司出櫃跨性別表示同事仍會說黃色笑話。現行關於性騷擾的培訓及個案例子以順性別女受害者為主,使人忽略不同性別受害者感受。亦有跨性別穿著合符公司規定的服飾,卻被經理更以「不喜歡」為理由,要求他穿著更陽剛男性打扮。,事主更受到性別上的言語霸凌卻沒法申訴。子華神都會講一句﹕「搵食啫?犯法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每個人天生也是獨特的,跨性別不過是其中一種的特質,將心比己每個人都希望快快樂樂上班去,難道跨性別就是一種原罪?就可以令你忍心這樣對待跨性別的同事?
🏳️⚧️97%企業未有提供培訓
原來有97%的僱主無提供性別敏感或性小眾的培訓,反映香港缺乏性別角度僱員培訓,政府目前只為特定範疇人員提供相關性小眾培訓及資源,一般行業僱主難以尋找相關支援,連 #工作指引也欠奉。歧視往往源於不理解或者敏感度不足,例如﹕公司制服設計要分男女裝、使用「先生」、「小姐」等不符性別認同的性別稱呼跨性別人士,這些對跨性別人士都會做成傷害。若工作間能有具性別角度培訓及指引,能更容易締造與跨性別人士共融相處環境。
🏳️⚧️職場性別友善平均分4.8
我們邀請受訪者以十分為滿分,評論香港整體現時的職場對跨性別的態度友善度,發現平均分是4.8分。不少受訪者反映公眾對於跨性別其實仍然是 #一知半解,更甚香港職場可能 #不太知道如何與跨性別的同事相處。4.8分有甚麼啟示,即是如果平權是一份考卷,社會今天的情況其實是「#有待改善」。
🏳️⚧️結語﹕平權路漫長 千里之行始於立法
猶記得去年5月新任既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已經講過「日後會朝立法方向在就業、教育等三個範疇作出推進令香港逐步成為共融多元的社會。」,可惜到今日都仲係一張白紙。跨性別已經客觀地存在我們的社會當中,不同的考慮上是否也應該包括在內呢?立法保障只是其中一步,更重要是跨性別只是一個身份,本身其實同大家沒有分別。同樣也需要被認同及被尊重。
#性別工程 私人感晴
#撰文_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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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 希望透過這輯宣傳短片讓公眾認識《 性別歧視 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就共同工作場所内的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所提供的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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