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分享一下原住民學生可申請的補助,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原民會
1.幼稚園補助
(1)資格:當年九月滿五歲至入學前
(2)補助內容
a.公立:全額補助
b.私立:最高15000元/學期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之原住民幼兒,除前項學費補助外,並得依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規定,申領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3)申請方式: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滿三歲至五歲另有補助如下:
(1)公立:8500元/學期
(2)私立:10000元/學期
直接向托兒所或幼稚園申請
2.國中小清寒補助:
(1)資格:家戶年所得總額在四十萬元以下
(2)金額:
a.小學2000元/學年
b.中學4000元/學年
(3)向就讀學校申請
3.大專院校獎助
(1)分為3種
a. 獎學金:
(a)條件:
§具有特殊才藝(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獲得省市以上競賽個人成績前三名,且學業平均成績及格者。
§學業成績排名在分配該校獎勵名額內者。但一年級第一學期新生依入學時之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為優先順序,其入選名額以分配該校名額之四分之一為原則。
(b)金額:22000元/學期
b.一般工讀助學金:
(a)條件: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及學業平均成績及格且自願工讀
(b)金額: 17000元/學期
c.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
(a)條件:低收入戶且自願工讀
(b)金額:27000元/學期
二、教育部
1.補助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1)補助對象: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父親為榮民、母親為原住民,經學校認定家庭清寒之學生,其助學金、伙食費比照辦理。
(2)補助對象:
a.助學金: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本部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進修學校之原住民學生。
b.伙食費: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本部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進修學校之原住民學生。
c.住宿費: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本部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 校、直轄市、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不含進修學校)寄宿學校宿舍之原住民學生。
(3)補助金額:
a.助學金:
(a)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進修學校之原住民學生,每名學生每學期新臺幣一萬一千元。
(b)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附設進修學校之原住民學生,依當學年度學校學雜費收費基準補助之。
(c)得享有政府其他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者,學校應為學生擇優申請補助。
b.伙食費:每名學生每學期新臺幣一萬元。已領有政府機關本項補助者, 不得重複請領。
c.住宿費:依各校住宿生應收住宿費金額每學期核實補助;其每名學生每學期補助最高以新臺幣二千六百元為限。
(4)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學雜費減免
(1)減免方式
a.就讀國立專科以上學校者,減免全部學費及三分之二雜費;或全部學分費及三分之二學分學雜費。研究所學生比照日間部學士班所減免之數額辦理。
b.就讀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者,除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外,比照就讀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所減免之數額辦理。
c.就讀私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者,其減免數額依第一款減免方式計 算,並以不超過教育部公告之私立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非藝術類科之學雜費收費標準所計最高減免數額為限。
(2)向就讀學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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