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已經有3個多月了,好久沒有與
南台灣的朋友 #面對面 上課
本週六 10/2 下午場「 代購法律 」課程確定開課
這回將會是 實體教室+現場直播 同時上課
🔜報名去: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108210713055841039160
高雄好課 x 大倫老師 in Google Meet #確定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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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購法律 」 https://youtu.be/-kH3xT--S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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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年冬厚痟人 #政府加強查稽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代購業者除了 找貨源、懂行銷、很會賣之外
還需要不斷勤做功課~尤其環境越差,訴訟就會變多..
從事代購必須先知道法律問題,避免受罰時才在心痛!!
透過老師本身與輔導業者20多年經驗,讓大家先行認識
原來在買賣貨前必須先知道代購常會面臨到的三大法律問題。
NEW~這回重新編修原「 代購法律 」課程
同時新加入「 2021/7化妝品新法」
#送也不行_公開陳列_試用也不行
#沒中標就中鏢 #牙膏漱口水納入管理
沒有 產品登錄
沒有 中文標籤
就準備 中鏢 -> 小心罰1~100萬
https://www.facebook.com/woeiluenjp/posts/1479720035722315
👉10/2六下午 代購法律風險實務班
從事網路賣商品一定要知道的代購法律,
避免日後一觸法大都是罰3萬台幣起跳,才不會得不償失
(等同老師原本第八堂課 代購法律)
🕡時間:110/10/02 (六) 13:30~16:30
🏫上課地點:高雄好課(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2樓)
採用:現場+Google meet舉辦(可7天回放)
🔜報名去: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108210713055841039160
► 課程大綱:
1. 台灣已經有代理商到底可以賣嗎?
(商標法、著作權、公平交易法)
2. 代購在網路上販售需要商檢嗎?有廣告不實嗎?
NEW~2021年7月實施化妝品新法
(藥事法、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公平交易法)
3. 客人不取貨或退貨,要自認倒霉嗎?
(消保法、刑法、民法)
🧑💼課程介紹影片:https://youtu.be/-kH3xT--SYg
► 培訓對象
1. 有意從事賣商品工作者。
2. 已經是代購批貨賣家。
3. 想學習賣貨上必須知道法律問題。
► 預期效益
1. 案例學習獲得販售商品上法律知識。
2. 有效控管代購觸法風險。
3. 面對後續經營上不懼法律問題。
再次感謝 青創學院 的邀約,同時也邀請
還沒有參加過「 代購法律 」的朋友們
如果你也想在平日與老師 #面對面 學習
邀請大家在上面 青創學院 報名網址,直接報名喔~
🎥 Google Meet 線上直播教學
其實很簡單的,只要有Google帳號就可以使用了
先來看以下這短片簡介~
https://www.facebook.com/woeiluenjp/posts/833342160926282
👌防疫新常態 陪你繼續學習
60幾集 大倫愛碎念
20多堂 e學堂 線上課程
更多 線上直播 講座課程
希望透過「 線上學習 」帶給大家 #防疫不停學
https://www.facebook.com/woeiluenjp/posts/1497470917280560
#高雄好課 #大倫老師
#代購法律 #化妝品新法
#有代理商到底可以賣嗎
#智慧財產權 #商品檢驗
#客人愛退貨該怎麼辦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志祺七七團隊誠徵「全職企劃」與「特約作者」🔥 歡迎點擊官網看更多職缺資訊:https://www.simpleinfo.cc/hiring/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購買黃臭泥周邊商品: 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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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法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親愛的朋友們,
這一陣子有好多朋友截圖傳訊息問我,
這些廣告是真的嗎?
在此我鄭重的告訴大家,
#這是詐騙!#請不要受騙!!
目前我的經紀公司已經與法務開始進行蒐證,會採取法律途徑維權。請大家跟我們一起反詐騙!反冒用!一起做對的事!
請認明藍勾勾✅的官方平台:
1️⃣ 詹姆士官方Facebook粉絲團
2️⃣ 姆士流James Lifestyles官方Facebook粉絲團
3️⃣ 姆士流YouTube頻道
4️⃣ 詹姆士/姆士流chef_jamestw 官方Instagram
————————————————————
【傑星傳播有限公司聲明】
近期我司藝人詹姆士的照片遭到有心人士於社群平台冒用,甚至盜用、重製其相片以販售各種不明商品。
我司嚴正聲明,為保護我司藝人,針對所有惡意侵害肖像權逕行詐騙之行為,我司皆已開始進行蒐證處理,將依循法律途徑採取維權行動。
社群網站上充斥許多不實廣告,請替自己也替家中長輩謹慎挑選可信之通路,作為採買的電商平台。
謝謝大家。
傑星傳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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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odpanda因「限制合作餐廳使用平台時只能提供店內價」及「強制合作餐廳接受顧客自取訂單」,經公平交易委員會審議後,裁罰新台幣200萬元罰緩,並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
《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五、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除了OTT平台大賺外,另外一個大熱平台就屬外送平台,尤其在前陣子禁止內用後,大家真的外送一直叫。然而消費者愛用(也愛抱怨)的foodpanda,卻因為與合作餐廳的相關規定,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法進行懲處。
據使用經驗,消費者透過foodpanda訂購外送餐點時,foodpanda會向消費者的每筆訂單收取外送費用,同時該筆訂單也會向合作餐廳收取大約三成的服務費用,foodpanda向合作餐廳收取的費用已造成合作餐廳極大壓力,因此先前合作餐廳會將餐點適當調漲以符合營業成本規劃避免倒閉,而「店內價」也作為foodpanda一個特色行銷,增加消費者使用外送平台的意願,但也時常聽聞消費者發現標示店內價但卻不是店內價的情況,此種情況恐有廣告不實、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的情形。
不知道foodpanda是不是為了改善這狀況,原本合作餐廳能夠自行決定外送價格,卻變成一定要用店內價,外送餐點的價格不能高於原本內用價格,對於合作餐廳來說,幾乎等於是所有餐點都打7折售出。但是餐飲業者本來就可以因應不同情形來決定不同售價,如此才能持續經營下去,而消費者也能自行選擇要不要接受餐飲業者的不同售價,foodpanda的規定等於強迫餐廳吸收額外支出,不讓餐廳合理分配成本售價,要說贏的人是誰?毫無疑問是foodpanda,因為它既向消費者收取外送費,又向合作餐廳收取抽成費用。
於是公平會就跳出來啦,公平會就說foodpanda這樣很不應該,這種情況等於內用顧客還要分擔外送的成本?而且強制店內價的規定,也確保foodpanda的價格不會高於其他外送平台,這樣子要怎麼公平競爭!?
除此之外,foodpanda還限制合作餐廳不能拒絕顧客自取的訂單,這會造成合作餐廳的外帶與自己在foodpanda上的顧客自取進行競爭,WTF?而且同時foodpanda還是能夠抽成。
最後公平會認定,foodpanda強制店內價及接受顧客自取訂單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的規定,應該馬上停止這些行為,還要裁罰200萬元的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新聞稿在這裡
➥ https://reurl.cc/L70GoK
━
身為外送平台愛用者的小編,非常支持公平會好好審查外送平台,已經知道許多業者即便與大熱的foodpanda外送合作,也因為無法長期負擔foodpanda的抽成及規定紛紛倒閉,個人是覺得這些規定有點賺時機(疫情)錢。
而且foodpanda煩人的規定才不只這些,比如說,因當日食材不足要改單卻無法改單,最後只有消費者吞下那筆單,或是餐廳吞下那筆單這兩種結果,誰要!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外送平台 #foodpanda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會 #富胖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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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神端火鍋 #RickRoll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2:06「志祺七七徵企劃夥伴」廣告段落
03:08 統神端火鍋?
05:05 Rick Roll
07:10 志棋七七X端火鍋跌倒
09:09 我們的觀點:怎樣做比較好?
12:13 我們的觀點:我們怎麼看「端火鍋跌倒」迷因?
13:32 提問
13:47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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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集參考資料 】
→統神 面臨財務危機 被迫兼差打工 辛酸畫面流出:https://bit.ly/3px6d6s
→Rick Astley - Never Gonna Give You Up (Video):https://bit.ly/3beyqd2
→亞洲統神-端火鍋事件整理:https://bit.ly/3unyLTA
→冒牌七七1號::https://bit.ly/2ZrGgKO
→冒牌七七2號::https://bit.ly/2ORU1k1
→HowFun / 與張家兄弟的雙聲道之間:https://bit.ly/2NneYmv
→統神被釣魚看自己端火鍋的影片:https://bit.ly/3pzhJ14
→Rick Astley 被 Rick Rolled:https://bit.ly/3bjnx9U
→New Internet Legend Manages to Rick Roll Rick Astley:https://yhoo.it/3aAsFr8
→Duckrolling:https://bit.ly/3dogmjr
→連假40萬人上當!點開見「端火鍋滑倒」崩潰 網哀號:好可憐:https://bit.ly/37vD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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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法律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建商打著"知名景點週邊"順勢墊高房價,還有所謂的"折讓單",這其中到底手法是怎麼回事?】
答:所謂的折讓單指的是「私契」也就是建商與買家私下折讓價金的協議。但買家當下或許有聽沒有懂就傻傻簽名下去。最後拿出去實價登錄、貸款的金額,還是是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價(公契價)。
因此,這是一種規避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手法。 通常建商會打定買家不敢也不想檢舉,因為買家一旦簽下去,也變成『共犯』。另外,登錄價格比實際買的價格高,好處之一就是讓買家可以貸更多錢出來,買房更輕鬆,好處二是有利於之後的賣房,因為之後接手的買家會誤以為屋主的當時的成本就是那麼高。
【Q我們如果遇到這樣的建商,我們該如何自保?以免間接成了共犯,還可能因此觸法,請專家來提醒我們】
答:由於現在已經修法將實價登錄的責任歸屬,由過去的代書變成現在的買賣雙方,但民眾往往還是會委由代書去登錄,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怎麼登錄,同時也為了省事(反正過戶都已經交由代書了,登錄也請代書一併服務吧!)所以往往簽約到交屋之後,只顧著權狀名字是否已經過戶?卻忽略了代書登錄的金額。
尤其是預售屋,建商委託代銷賣屋幾乎都是由「建商找的代書」來處理過戶,所以最後登錄的金額,往往要等實價登錄揭露之後才會看見。
如果不希望自己誤觸刑法,也不想成為炒房的共犯,要求做『雙代書制』,買家自己也委外聘請信任的代書,協同建商的代書一起把關。 並在交屋時跟代書再三確認實價登錄的金額是否為真正的買賣價。甚至可以要求先給買家看過,才能將資料拿去登錄。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Q一樣是"灌水"爭議,日前立委高嘉瑜在內政委員會上,就曾向內政部長徐國勇質詢有關"實坪制"議題,喊話要建商針對"公設比"進行檢討,舉例新竹建案,廣告打著73坪,實際僅36坪多,幾乎灌水五成,這個部分,民眾又該怎麼樣把關?以免自己花大錢買公設成冤大頭】
有房產同業舉例的很好,你買鳳梨,你跟老闆說,鳳梨皮、頭、尾我又不吃,老闆不應該計價,我想老闆應該也不能接受。就如同雖然你住在室內,但你能必須要經由大門、大廳、電梯、走廊才能抵達,怎麼能說那些都不計價呢?
還有就是台灣的消防法規比較嚴格,連帶影響拉高公設比,比如八樓雙梯(大樓設計超過八樓以上,逃生梯就要設置兩個)以及十一樓以上要設置排煙室,高層建築物高度超過60公尺、約14~15層樓以上建築物,就得要設置消防用中繼水箱,這些通通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而設計的。
不過,公設也確實造成資訊不透明,有些建商甚至會在公設灌水,一般民眾又如何知道?所以實坪制這個大方向是對的,但可以想見若推動,衝擊力道也不小,有一國多制的問題。 另外,現在台北市區平均市價60~70萬元的電梯大樓,一旦採用實坪制計價,總價不變的前提下,除以變少的主附建物坪數,屆時每一棟大樓單價動輒百萬元起跳,短期勢必影響民眾買房的意願。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2_G7USAjfE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201019hot.html
廣告不實法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地政局(3/19)】
#預售屋契約事前審查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面對建商提供密密麻麻的定型化契約,作為對於專業用詞不熟稔的民眾,若發生契約上的糾紛,或是聽信建商提供優惠,卻買到與廣告不實的房子,該如何自保呢? 我們桃園市政府的主管機關有沒有更積極的改善空間,是今天智翔質詢地政局的重點。
由於桃園近年來新建案很多,近來智翔服務處也多了不少民眾對於預售屋合約的陳情或法律諮詢,我們服務處對此搜集了一些資料,想詢問看看地政局在未來審核定型化契約上,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目前桃園市對於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的審查,是採取抽查的方式,地政局表示過去嘗試與公會合作,請建商主動提供契約,但效果不彰,幾乎沒有建商主動提供契約供地政局審查,所以主動抽查,去年抽查了47家建案,請建商改正契約中缺漏之處。
而智翔也考量到,依目前桃園新建案的數量以及地政局的人力負擔,確實難以做到如台北市對所有預售契約做全市納管的措施,所以想建議地政局,是否可以將審查定型化契約的業務,外包給民間的事務所呢?
一來可減輕人力上的負擔,二來強制建商送審,可以確保購屋者的消費權益,也省下了事後抽查的成本,畢竟桃園的房子相對雙北親民,福利也好,因此成為人口移入的誘因,那麼保障市民的消費權益,就是政府應該擔負起的責任,希望可以往這個方向努力!
廣告不實法律 在 那些可惡的廣告!廣告這樣寫其實會要罰錢跟賠錢的呢~ | 貓奴 ... 的推薦與評價
不~這是我們的 法律 ! ... 都有「三貓釋法」單元分享生活 法律 知識外,也分享律師及貓奴生活 免費 法律 諮詢請至【 法律 不 ... 1:45 廣告不實 會怎麼樣?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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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確認廣告不實,除廣告事業主本身,廣告薦證者也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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