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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政治業配,到底有什麼問題❓
候選人出資製作網路內容,該立法揭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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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日前公布2020總統大選的政治獻金收支,#博恩夜夜秀 因為分別為總統 #蔡英文、前高雄市長 #韓國瑜 在選前製作收費的專訪節目,而引起關注和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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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youtuber接 #業配、做 #置入性行銷,已經是網路內容產業重要的一環,而傳統媒體所作的商業置入,雖也不遑多讓,但仍受 #廣電三法 規範,新聞與兒童節目禁止置入性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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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網路節目至今,仍沒有相關規範,夜夜秀的爭議,是否正顯示了制度上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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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 #苗博雅 昨天也來到節目中分析,問題關鍵在於觀眾是否認為,一個節目的內容應該是公正且真實的──如果節目性質擺明「做廣告」,恐怕大家也不會有太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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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司法舉例:假如有法官在審判案件時收錢,就算他事後聲稱「所做的一切決定符合法律」,而且上級審、最高法院也認同他的見解──民眾難道就會放過這個法官嗎?這是不可能的。正因為大眾對法官有絕對公正的期待,無論是否違法,金錢都會影響信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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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傳媒的角色,受到類似要求的就是新聞類節目,因為要創造民主社會良好的討論環境,就必須有公正且真實的資訊。這也是新聞置入不被接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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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進一步指出,博恩等網路節目所衍生出的問題,其實就是這類形式多元、有時介於新聞、政論與純粹娛樂之間的內容,是否可以製作商業或者政治置入?這樣的問題凸顯了基於傳統媒體所制定的法規,已經不太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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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建議,如果要補足制度,應該規範政治人物或政黨,如果有出資委製置入性的內容,就應該在當下揭露,讓觀眾自行判斷;就如同醫藥保健類資訊有嚴格規範,是為了避免民眾誤信廣告而吃到假藥,政治類內容也應避免選民誤信而影響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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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youtube 等網路平台創作者成千上萬,難以援用舊有的規範方式,因此她也認為,從出資者認定並要求其揭露義務,可能是制度上較為可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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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立法目的 在 管碧玲 (kuanbili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反滲透法有反紅媒行為
今天表決時代力量提案的第七條之三,民進黨投票反對,我發言時指出,民進黨投票反對並不表示本法沒有處理反紅媒,反滲透法罰行為不罰身分,因此受滲透的傳播行為納入規範的修法策略,反對的是紅媒行為,不是去定義誰是紅媒。反滲透法對於紅色滲透利用大眾傳媒進行助選、傳播假訊息妨害選舉罷免等,都有納入處罰。
民進黨的立法策略是採用最小侵害的民主核心事項作為規範的範圍,只規範政治獻金、公民投票、遊說、集會遊行、妨礙選舉五個項目的違法行為,以建立一個捍衛民主核心的一種最基本的防衛體系。這個立法策略跟目的是在經過深思熟慮後所做的決定,目標就是要讓台灣既能捍衛民主,又仍然是一個活潑的、充分自由的民主國家。
時代力量提案內容有關紅媒的管制,反滲透法是聚焦在選舉罷免的防衛範圍,有加以規範。
包括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助選、散布謠言、傳播不實之事妨害選舉,這些在反滲透法第四條、第三條、第七條與第八條,都包含在內,完全受到反滲透法的規範。
這也就是說,時代力量提案第7-3條的第二項,其發生在選舉罷免的範籌,完全可以處理。
至於第一項規定受紅色滲透之人不得經營媒體的部分,則不符合本法的結構,
反滲透法是將五大範圍相關的原法律「已經明定」的「違法之禁止行為」拿來加重其刑,這是反滲透法的立法結構,上述第7-3條第一項,在廣電三法並未明定,因此不存在原法律已經明定的犯行,可以拿來加重其刑,因此未被納入規範。
廣電三法立法目的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作為政黨及政治工作者,除了上街響應,接下來無論行政和立法,都有許多事情必須即刻推動。
行政部分,旺中集團明確違反2014年換照時的承諾,絕對不只是罰50萬就草草了事,請NCC硬起來!
立法部分,時代力量已經提出四波修法,希望能夠儘速通過,補足台灣民主防衛機制:
1️⃣第一波 #廣電三法 修正案:禁止受中國補助利益者在台直接、間接經營或控制廣電媒體,避免台灣媒體受到具有中國背景的資金滲透。
2️⃣第二波 #國家安全法 修正案:針對洩密、幫中共散播不實訊息加重裁罰,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國及其代理人指示。
3️⃣第三波 #兩岸關係條例 修正案:禁止台灣人替中國黨政軍透過廣告、政治遊說。
4️⃣第四波 #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 草案:要求受中國指使的「在地協力者」申報供上網查閱,同時明定主管機關調查權限,並禁止「在地協力者」從事特定類型政治性活動。
台灣人民已經站出來,用行動展現民意,接下來就是實際行動的時候了!
623萬人上凱道反紅媒,行政、立法必須一起努力!
6月23日反紅媒活動,台灣人民在風雨中、在凱道上、在國內外媒體的共同關注下,大聲的說出「拒絕紅色媒體,守護台灣民主!」所有參與的朋友都很清楚,這個屬於台灣公民的社會運動,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這個關鍵的時刻站出來,對中國的滲透及威脅說不!
時代力量會響應參與這個活動,正如同黨主席邱顯智當天上台演講時說的,是因為我們不能坐視紅色媒體為配合中共統戰,不惜扭曲事實 #讓台灣新聞自由倒退一百年;從2012年就參與發動「拒絕中時運動」的立法委員 黃國昌也說,旺中集團長期 #侵蝕台灣民主自由的根基,「大家真的受夠了!」
作為政黨及政治工作者,除了上街響應,接下來無論行政和立法,都有許多事情必須即刻推動。
行政部分,旺中集團明確違反2014年換照時的承諾,絕對不只是罰50萬就草草了事,請NCC硬起來!
立法部分,時代力量已經提出四波修法,希望能夠儘速通過,補足台灣民主防衛機制:
1️⃣第一波 #廣電三法 修正案:禁止受中國補助利益者在台直接、間接經營或控制廣電媒體,避免台灣媒體受到具有中國背景的資金滲透。
2️⃣第二波 #國家安全法 修正案:針對洩密、幫中共散播不實訊息加重裁罰,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國及其代理人指示。
3️⃣第三波 #兩岸關係條例 修正案:禁止台灣人替中國黨政軍透過廣告、政治遊說。
4️⃣第四波 #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 草案:要求受中國指使的「在地協力者」申報供上網查閱,同時明定主管機關調查權限,並禁止「在地協力者」從事特定類型政治性活動。
台灣人民已經站出來,用行動展現民意,接下來就是實際行動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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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阻中國滲透台媒 時力推修法4部曲
http://bit.ly/2X1YyhY
黃國昌 我像唐吉訶德作戰 絕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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