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8日即將舉辦四個公投案,為了避免再度出現2018年的選務亂象,今天我在內政委員會,提醒中選會李進勇主委,#務必做好選務規劃。
依據2018年的經驗,公投選務主要有三個問題:
一、不到20天內塞了50場意見發表會,#對話密度不足。
舉辦公投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促進社會對話,2018年公投時,中選會卻在11月3日到11月21日,不到20天內塞了50場意見發表會。
總共10個公投案,一案辦5場,一場只有1小時。也就是說,民眾必須在不到20天內,花50個小時,理解10個公投案的內容。
除此之外,11月21日辦完意見發表會,11月24日就要投票,顯然太過急促。
這樣的時程安排,要民眾掌握公投案要旨,根本是強人所難。
李主委則表示,這次公投的意見發表會,會在7月24到8月21日五周內完成,比上次10案20天寬裕許多。
二、公投公告後,中選會竟違反程序,#通融行政院修改意見書。
2018年10月24日依法發布「公投公告」後,行政院在10月29日又提出修改意見書的要求,中選會卻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火速在11月2日公告修改的意見書。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逾期提出意見書,且無視依法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等事實,未經正當及嚴謹程序變更原意見書內容,致影響公投案之進行,損害政府公信力,核有明確違失。
因此,我今天提醒李主委,公投公告後,#就不應該再修改意見書,否則違反公投法第17條。
面對我的質疑,李主委的態度卻閃爍其詞,無法承諾不再發生相同情事,令人擔心2018年的公投慘劇,今年會再次上演。
三、#模擬投票與實際情況有巨大的落差。
2018年公投時,中選會在模擬投票後,宣稱投票時間只需要2分鐘又10秒;實際投票時,卻發生民眾在現場大排長龍,必須苦等一小時才能完成投票的情況。
所以我建議主委,應檢討模擬投票的方式,以盡可能掌握實際投票情形,節省民眾參與投票的時間。
公民投票是為了 #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或 #糾正立法懈怠的現象。
為了發揮這樣的功能,中選會務必從過去的經驗中,檢討選務及相關程序,才能 #落實直接民主精神,#避免公投淪為政治動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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