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江湖務必小心
去年著作權事件中,除了強運少女粉絲詆毀我名譽的法律案件進度報告之外,有件事我認為也必須公開寫出來分享,先謝謝大家願意花時間閱讀長文🙇♀️
去年八月有位女律師用相當誠摯語氣寫了封私訊給我。主要重點如下:
她說她是中古小姐粉絲,剛從日本回來且對KOL行業非常了解知道我深受著作權困擾,若有任何需要都可以找她幫忙,當然她也傳了任職的律師事務所資料來。
其實我自己就有律師朋友,只是我的律師朋友很忙都在處理大型案件,非不得已不太好意思拿這種鳥事去煩他(殺雞焉用牛刀)想說有個懂KOL行業的律師更好。
女律師請我把手邊所有資料都交給她,她說會先請所內律師調查。熟悉該事件的讀者朋友應該還記得去年其實有其他住日本的台灣youtuber提供證據給我,但我從來沒有在檯面上公開過他們身份,可以的話不希望他們受到任何攻擊,所有事由我來代為發言即可。
混江湖混這麼久的我,不疑有他將手邊所有資料(也就是所謂的證據)全部提供給女律師(當然其他youtuber的身分也就曝光在律師那邊了)她乍看之下很熱心,還給了我一份過去告成功的判決案例說很值得參考。
從「她給的」案例來看,我的案子似乎可以告成。
我要求跟女律師通電話,除了詢問價格之外也想藉由通話確定對方是否真靠譜。前篇我已經寫過律師交手流程,要求律師看資料、要求諮詢,其實都是要付費的(一小時一萬元),女律師已經拿走我所有資料且依照她的說法是她也花不少時間看完。都做到這地步且和我通了幾十分鐘電話,可是當我詢問如何付費時,她竟然堅持說不用,這點很奇怪吧。
又,通話中我問對方「請問妳怎麼知道我的粉絲頁,怎麼知道我正在困擾呢」
對方聽完停頓了一下
「喔,是朋友介紹的」
「妳朋友是哪位?說不定我認識」
因為我是一個很頻繁跟讀者在交流的人,我想搞不好是認識的讀者。
女律師說不出是誰,她只淡淡表示「就是一位朋友」咦?女律師私訊一開始不是表明是粉絲嗎?通話時又說朋友介紹給她看的,而且講不出是哪位朋友,連稍微描述的意願都沒有。
更妙的,就在同時,私下提供證據的某位youtuber來問
「小羊有在哪裡公開過我們的身分嗎」
「沒有,從來沒有,我只有交給律師」
「可是強運少女本來有追蹤我ig,這兩天她就退追蹤了,所以我想是不是洩漏了什麼?」
哇,時機這麼剛好!到此為止我終於開始有警覺。而很快地,女律師就傳LINE輕描淡寫告知「這個案件不建議走法律程序喔」。
老實說一般律師給出結論通常會花時間花篇幅解釋理由,但她就是三言兩語,和一開始的態度相比我個人認為有很大的「溫度差」
過了幾週剛好有機會跟我那位很忙的律師朋友聊天,我提到有女律師主動私訊我,並且把過程描述了一遍。朋友聽完只是哇賽了一聲。
「小羊,這件事可能有鬼喔,我們身為有職業道德的律師不太可能做這種事,不太可能向陌生人主動招攬業務」
後來朋友傳了律師公會條約給我看
「第六條、律師不得親自或利用他人主動撥電話或拜訪原不認識之不特定人,以招攬業務」
所以呢?女律師主動來跟我招攬業務已經夠奇怪,她堅持不收錢的原因是什麼?是害怕收錢之後我變成正式委託人吧?!反正這在我心裡變成2020年最消化不良的一件事😒
2021年驚悚的事來了
有位讀者朋友私訊我「妳知道這個女生嗎,她是強運少女的好朋友,她做了什麼什麼」
我隨意看了一下讀者給的臉書,心想對方只要不犯到我其實都不關我屁事,畢竟有些讀者朋友就是過度熱心但其實沒有惡意。
可是呢,隨手滑了兩篇,我竟然發現之前主動找我的女律師照片出現在上面,對方某篇發文寫到她們是超級好朋友關係。
看到這裡看出端倪了嗎?
主動私訊我且怎樣都不收錢的女律師,其實就是強運少女好朋友的好朋友。世界這麼大,為什麼偏偏有這層關係的女律師要來找我呢?
所以對方是刻意來套話?是利用職位之便來跟我要所有證據?當律師真的可以這樣嗎😒
當天我在限時動態抱怨了一下,這個當天已經是2021年5月,著作權爭議是2020年8月,照理說心裡沒鬼的人不會隔年還繼續監看我動態吧?可是呢當我抱怨完之後,那篇「好朋友」文立刻被刪掉,女律師也立刻把她個人臉書甚至Linkedin全都關掉了。
我個人覺得行事如果夠坦蕩,沒有關掉的必要吧?請問「妳們」在害怕什麼?
當我把這件事跟熟悉的律師朋友說明後,他又傳了律師公會條文過來
「律師不得受任下列事件:依信賴關係或法律顧問關係接受諮詢,與該諮詢事件利害相衝突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
翻成白話就是假設今天律師接受了甲方委託,或是甲方關係人,就必須懂得避嫌,不能接觸乙方。而且在沒有我允許下不得洩漏我提供的任何資料。
這整件事發展至此,強運少女的好友A張小姐來我粉絲頁團購文留言「照片拍的好老喔」我就已經覺得對方很有心了,假設女律師真是對方好友B派來跟我套話,拿走所有的資料及證據的話,不覺得很恐怖嗎?混江湖混這麼久我都不知道可以來這招??
我常跟讀者朋友說判斷一個人一個網紅不是看她說出來的話寫出來的字多麼正能量(每天在那邊感謝天感謝地都可能是假的)而要看對方的行為!我很希望是我誤會了女律師,女律師若覺得自己清白歡迎來本篇留言澄清,我願意讓妳順便打廣告喔!否則我就會覺得此刻雖然是鬼月,但更恐怖的永遠是人。
至於這件事有沒有留下心理陰影?
當然有!現在寫訊息來第一句就強調自己是粉絲的人我都會覺得有點恐怖,會忍不住懷疑對方是否有其他動機。某個程度來說我其實很對不起真正的粉絲真正的讀者,現在我已經不會像以前那麼親切了,因為牛鬼蛇神都可能會假冒你們名義來接近我,請問這種精神損害該跟誰求償呢?
#再寫一次歡迎律師公開留言澄清若有任何誤會我願意免費提供妳一個版面打廣告
感謝住在韓國的讀者朋友提供我新的鬼圖配這篇鬼文章😏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高松傑高Sir正能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獨家消息】入境女文員"起底"被捕大内幕/泛民捉蟲民調反對留任/大律公會雙重標準民憤/感謝內地醫療支援隊 /美國大選八卦花絮I高Sir【每週漏事回顧】22082020 YT技術限流和自動退粉,離封台不遠,請幫忙高Sir正能量?訂閱?分享影片救亡:https://www.youtube.co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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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的我,某一天坐在老公的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裡,收到改變我人生的一張傳真。
那是律師公會發給律師們的在職進修課程通知,上面寫著律師推廣業務網路行銷課程之類的字樣。當時的我,剛結束三年的全職媽媽生涯不久,把三歲的兒子送去上幼兒園,跟著剛出來開業的老公一起經營律師事務所。雖說是經營,但充其量,我就是個什麼都做的打雜助理,又因為跟老公是大學是法律系的同班同學,所以寫狀紙、研究法律問題對我來說也不困難,甚至,有時候在當事人跟法官都同意的狀況下,我還開了幾次庭。
我的人生在很長的一段時光裡,都是圍著老公打轉。就連開始經營這個後來赫赫有名的粉絲團,也是因為想說對老公的事業或許會有所幫助。《律-師-娘-講-悄-悄-話》這七個字,就說盡了我七年的網紅生活,在那堂我身份轉折點的網路行銷課程中,我用這七個字,當成我的臉書粉絲專頁的名稱,也確立了,我用一個律師太太的身份,來對許多陌生人,說一些我想說的話,從此,我的小宇宙裡,不再只有我的老公和小孩。
我必須很認真的在這裡跟二十幾萬加入我的網路生活的人澄清,很多人都說,我的律師老公真是有福氣,上輩子燒了好粗的一炷香,才娶到我這麼有幫夫運的老婆。
其實,了解我老公的人就懂,像他這麼有才華卻愛面子還帶點傳統沙文主義思維的男人,要包容一個網紅老婆,也是得有使出洪荒之力的勇氣與決心,還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有如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的愛啊!
這幾年來,我從一隻躲在他身後的小綿羊,跳出舒適圈,闖盪在可能有許多大野狼的叢林裡。其實,真的不是我勇敢,只是我骨子,一直都是個社會學不及格的主婦,不知道人際互動中,藏了多少潛在的風險,傻傻地向前行,我猜,從我成立粉專以來的種種歷練,應該讓我老公捏的冷汗,可以裝滿一個大浴缸了。
「從全職媽媽意外成為作家,從作家意外成為廣播主持人,從主持人意外成為娘子軍的女頭目,我的人生是一連串意外,推著我走的,是不認輸的主婦氣概。」
這是我近兩年放在臉書上的一段關於我的文字,簡單道盡了我成立粉專將近七年的生活。最一開始,因為把跟老公一起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所接觸到的法律知識,透過說故事的方式,寫給跟我差不多年紀與處境的女性閱讀,沒想到才兩個多月,就在粉專後台收到出版社的私訊,希望把我寫的文章集結起來,出版成書。現在回想起來,我依舊記得當時的不可思議。
一個法律系畢業就跟著男朋友開火鍋店、擺薯條攤的老闆娘,不要說寫作了,就連書都沒看幾本,怎麼會有這個機會出書成為作家呢?姑且不論我自己活了三十幾年沒想到,就連我自己的父母、老公、朋友,應該也覺得,出版社究竟是看上我的文字哪一點?「她不就是個連小孩也帶不好,做家事也不及格的半吊子主婦而已嗎?有人想看她寫的東西嗎?」我猜,我猜啦!當我告訴老公這件事情時,他心裡應該是這麼想的吧!
其實,先不說有沒有人想看,我有沒有能力寫,也是個問題。那個時候,大兒子三歲多,我每天七點起床,先煮早餐,準備送他上學,然後到老公開的律師事務所開始上班。如果跟我一樣,與老公一起白手起家的女性們一定了解,當老公創業的助手有多辛苦跟心酸,舉凡老公不做的,妳通通得做,好比我,打開事務所的門後,整理環境、打掃廁所、打開電腦,就開始一天的接電話、寫狀紙、影印、聯絡廠商、接待客戶、寄信......N樣5分鐘跟50分鐘得完成的事情,就塞滿了一天的行程,當你忙的昏天暗地時,老公跑完外面的業務回來就會說:「妳辛苦了,有妳真好。」.....當然不是啊!是:「我交代妳的什麼什麼事妳怎麼沒做?妳整天在辦公室都在忙些什麼啊?」
我當然是在忙你數落我沒做的以外其他N件事啊!
問題是,我們連跟老公吵架都沒時間,小孩要下課了,辦公室電話轉接到手機,趕著去接小孩回家煮晚餐。媽媽們如果做得到的話,都捨不得孩子吃外食,甚至連食材都挑惕。我還記得當時,我常常趁假日去買主婦聯盟的菜,想要為全家的食安把關。
吃完晚餐幫小孩洗澡,陪老公說說話,看一兩個電視節目(通常不是老公想看的,就是小孩愛看的),就趕快要哄小孩上床睡覺。等小孩、老公開始打呼以後,明明很累,還要爬起來洗衣服、掃地拖地。夜深了,妳都不知道該把握難得屬於自己的時光,還是趕快去睡美容覺,免得把自己搞得像黃臉婆一樣,還得擔心老公在外面會不會看上哪個美麗的小三。
這就是我們女人啊!明明每天臉書上看到那麼多叫我們要愛自己的文章,偏偏我們就是死心塌地的愛著自己心中最珍貴的資產~家人。
所以,在剛開始經營粉專的三年,我陸陸續續和不同出版社合作了五本書,都是在半夜或者是清晨寫出來的。而且,又因為當時,出版社的邀約密集,白天經營粉專也有不少的合作要執行,我就嚴格規範自己,每天寫兩千多個字,一本書七萬多字,不用兩個月就可以完成。比起現在常拖出版社書稿、專欄稿,當時的我真的是意志力驚人。
此外,經營粉絲團有個很花時間的事情,就是要回覆粉專後台的提問,連同當時我幫事務所經營到追蹤人數三萬多人的LINE@帳號,我一天之內至少會回覆上百個網友的提問。
哈哈~這就是我律師娘,也是斜槓主婦林靜如,準備斜槓一輩子的人生中繼站,於是,出版社又來找我了,這次,不寫法律,不寫婚姻,寫的是我的斜槓主婦時間管理術,來跟我一樣多重身份與責任的媽媽們分享,我是怎麽同時當女兒、當媽媽、當太太、當老闆娘、當創業家........,新書終於出版了,希望大家喜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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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人家說中文是世界上最困難的語言。太神秘、太奧妙了~~每個沒有被搞到頭腦壞掉的台灣人都是智力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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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浩憶述Tvb高峰風光時期!傳奇職業口罩機調試師!(大家真瘋Show 2020)
口罩機在組裝之後,必須由技術工人調試,才能確保正常生產。口罩設備需要多台機器的配合完成不同的工序,口罩機調試的關鍵包括整型、折疊、鼻樑線、超聲波調節的力度、切刀切的位置等等。而口罩機生產的速率、良品率等核心性能,也必須經過口罩生產企業的日常調試與維護才能實現。
在疫情期間,絕大部分口罩生產企業均是臨時倉促轉產,並未將機器調試問題考慮在內,調試維護便成了購買口罩機廠家面臨的最大難題,有經驗的調試員成為稀缺人才。
報道指出,口罩機調試員高麥表示,近日他每天只睡3到4個小時。他的團隊每天接到全國上百通詢問電話,多數是跨界生產口罩機的廠商。高麥又表示,前段時間人員更緊缺的時候,一台機器的調試費能開到5萬元,現在老師傅迅速帶出新人,人員較多了,調試一台是3萬元左右,小機器是2萬元。
相關影片:
1. 思浩大談鄭伊健蒙嘉慧甘願為你蹈火海!(大家真瘋Show 20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hLuYPgOjDo)
2. 思浩大談美國動物園老虎中招,當中疑點專家有排研究!(大家真瘋Show 20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5v8FOLrRDk)
3. 思浩大談澳洲經濟下滑變差,趕走二百萬臨時簽證人士!(大家真瘋Show 20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1tD9bGiGk)
#道指 #電影 #tvb #電視劇 #演員 #藝人 #口罩 #師傅 #係唔係 #係咁樣 #唔同 #唔記得 #唔該 #好朋友 #大部分 #超聲波 #清水灣 #幾多日 #老師傅 #思浩 #大家真瘋Show #過日子 #買口罩
律師公會 電話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措施羈留更多非法入境者。
以下是我的發言全文:
在發言前我要先申報,我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了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同時亦有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主席,根據入境處的資料,在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共接獲3,481宗免遣返聲請,而統一審核機制自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10月底,尚待入境處審核的聲請已累積超10,600宗。按入境處新訂的目標,倘若每年可以處理5,000宗或以上的聲請,最快都要2年才能夠完全處理現時過萬宗積壓的聲請個案,還未計算平均每月有約400多宗新增聲請。部分市民會擔心,免遣返聲請數目持續高企,它對香港已帶來不少問題,包括社會、勞工、歧視,以至「假難民」等,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加上政府每年用在審核聲請、公費法律支援和人道援助等方面的開支非常龐大,預計今個財政年度在這方面的開支就高達17億元,對公帑造成沉重負擔,我們絕對不希望見到它變成一個「無底深潭」。
香港在九七回歸後,繼續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規定,即如有外國人聲稱被遣返原居國家,會遭受酷刑、不人道對待,以及迫害,特區政府就不可以強行把他們遣返。隨著終審法院在2012年12月對Ubamaka案,以及2013年3月對「C等人」案作出裁決,政府亦於2014年3月3日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併處理主要以酷刑、不人道及迫害三種理由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同時,政府明確表示,根據「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會按統一審核機制一次過審核。但其實,統一審核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不少律師對於「所有適用理由」的涵義都感到模糊,尤其是《香港人權法案》第2條在統一審核機制下是否一個適用理由,所以不少律師都向入境處作出查詢。
入境處在今年9月12日終於發出通告,正式闡明處方對「所有適用理由」的立場,即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入境處除了評估聲請人如被遣送至另一國家會否遭受《入境條例》第VIIC部所訂明的酷刑風險外,亦會評估聲請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否有個人及重大的風險受到損害,例如《人權法案》第2條所指的生存的權利及第3條所指的不人道處遇。簡單來說,統一審核機制下聲請的適用理由,除了原來的三種,包括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由今年9月12日起,生存權利亦已被入境處確立為第四種適用理由,而聲請表格亦已於該日起作出修訂。
主席,入境處正式將「生存權利」確立為適用理由,雖然已經訂立個別的一次性措施,但是否證明了現在的統一審核機制存在一些漏洞?將來會否因為有更多的適用理由而令到審核聲請再翻炒,讓入境處的工作量百上加斤,清理未處理的案件更是遙遙無期?
針對免遣返聲請及其造成的潛在問題,我在今年4月聯同新民黨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以及多名區議員和在港的印度商人,約見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映了我們的意見和建議。而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包括研究規定免遣返聲請人士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以及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資訊及通訊科技,以加快處理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公費法律支援制度、研究設立收容中心,妥善安置及管理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以及檢視為聲請人提供的援助機制。其實,新民黨早前已向保安局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在香港偏遠地方設立禁閉營,在合理時間的原則下,安置來港提出聲請的人士,此舉既可提高阻嚇力,亦可減低偷渡來港的誘因。
事實上,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問題眾多,現時審核程序就有不少需要優化地方。我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透過立法,收緊程序,包括明確規定聲請人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避免一些在港完成工作後因為簽證到期要離港,之後再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此留港。規定聲請者在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既可以縮短他們留港的時間,亦可以減低他們在香港非法工作的誘因。
主席,為加快審核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保安局在11月11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打算推出法律支援試驗計劃,希望透過設立一批律組成的輔助名冊,以補當值律師服務計劃的不足。從增加律師人手角度出發,有關試驗計劃是可以增加律師的供應,但同時又有一些疑問和憂慮,包括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培訓方面能否配合?在當值律師名冊及輔助名冊兩者同時推行下,會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政府聘請律師或大律師後,若由無經驗者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接見個案人士及負責行政工作等,會否令律師要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上訴案件,結果令聲請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變得更長?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對於這個試驗計劃的內容和具體運作都有不清晰的地方,但在未搞清楚這些疑問的時候,入境處已急不及待在11月中向現有當值律師名冊內登記的律師發信,介紹有關試驗計劃,並邀請他們參與該計劃。我當然希望有關計劃能成功推行,以加快處理現有積壓的個案,但同時亦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及早妥善處理,以免影響計劃的推行和成效。
此外,我建議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改善和優化現有的傳譯安排,進一步提升個案處理的效率,以及加強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聲請人以透過這些通訊科技與負責處理其個案的律師,在兩個已安裝有關系統的地方,進行視像通話,過程中,傳譯人員亦可透過有關系統提供傳譯服務,相信對加快處理現時積壓的個案會有莫大幫助。事實上,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已有法例規管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的程序,亦是行之有效,所以很值得在免遣返聲請過程中引入。
主席,其實不少國家在處理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澳洲政府處理難民庇護申請時,如申請人無法親身前往澳洲移民局辦理相關程序,澳洲入境官員會考慮以視像設施或電話與申請人通話,節省交通時間和人力成本。此外,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亦提供翻譯及傳譯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超過160種語言的即時電話傳譯服務。我相信澳洲在這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
主席,免遣返聲請及其引發的連串問題,對香港已造成一定影響,我希望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現有審核機制,讓這些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早日得以紓緩。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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