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粉絲朋友久等了,也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擔心,期間真的收到很多
粉絲朋友們的訊息鼓勵以及消息回報。
跟大家做一個目前調查釐清的一個階段性報告。
也附上站在車主角度的說明,全段放上,沒有任何擷取修改,僅保護店家及人名稍做修飾,放上車主全部的訊息供對於事件有興趣想了解的朋友參考。
在此也修正車主說不認識林XX這FB帳號的原因是對方一直是使用另一個PERXXX的FB帳號與車主聯繫。所以造成上週直播的錯誤說明。
車主的帳號我就不附上,也請希望大家不要攻擊他,也注意大家自身網路發表言論的尺度拿捏,不要為了挺小施而吃上官司也不是我們所樂見。
車主也多次表示願意在將車買回,證明整件事情並不是他所指使操控或是想得利,所以在刊登出車主聲明後,如果車主還希望買回車輛,我們也會從善如流。
最後小施再次重申,車主清楚法律的規則,也明瞭我兩合意簽署的契約內容,也就是現況交付,我們雙方也有明確的政府定型化契約為證。所以車主後續才會都沒有回來找我們。
但在不論第三方知不知情的狀況下而去散發對於小施汽車不利的言論,為了維護商譽,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力,絕不寬待!
下方就附上德尚法律事務所的說明,以及車主的聲明文字,也附上車主的聲明圖片供大家參考!
德尚法律事務所說明小施汽車商行事件調查過程:
從小施來請我協助處理這一件事,我的目標就是先盡量查清楚事實的真相。
先聽了小施的說法,以及他瞭解之事件內容後,我在留言串中貼文希望林查鋰先生與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除了一開始告知希望林查鋰先生、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不然也只能進行後續法律程序外,
我與對方聯繫過程都沒有說要提出告訴,因為一開始我的目標就是先釐清事實,再來跟小施確認要怎麼進行後續處理。
而與林查鋰先生聯繫過程中,林查鋰先生有提及他掌握車主在車內的行車記錄器錄音以及與車主的訊息紀錄,
我請求林查鋰先生提供我參考,但是他拒絕,後續因故得知林查鋰先生也有律師幫忙處理,所以與林查鋰先生聯繫,希望能與他的律師協調看看後續處理方式,也再次被拒絕,只好轉而請小施協助我聯繫車主,我親自跟車主確認事件經過,並且請車主將過程紀錄下來,我也請小施轉告車主,希望車主特別說明時序、細節的地方,
車主也就翔實紀錄了整個事件的過程以及他的心情(如聲明照片)。
因為我想知道的事情很多,所以車主寫得比較詳盡(長),我建議大家還是直接看車主寫的,因為裡面對小施也是有蠻多不滿意的地方(笑),本來我寫一下我看到的重點(也就是懶人包),但又擔心節錄的內容不完整,所以如果想瞭解的話,還是請大家花點時間看一下原文,比較不會曲解車主的原意。
以下為車主完整敘述:
老闆早安,不好意思,那天晚上看到這兩通電話是不熟悉的號碼所以我沒接,再打來我會接,漏接我也會回電
我還是希望能和平解決,鬧到對簿公堂真的不是我願意見到的
我從沒想過要利用人散播讓您聲量受損,我不只跟per一個人講述過買這台車的過程,大家也都是聽聽而已,沒想到一個從蝦皮交易(我跟他買東西),到他聯絡我要看車,那時候我只是跟他說,
請在marketplace留言給我,他直接用了一個看起來就是分身的帳號加了好友,我抱著能完成交易最好,
因此也同意加了
7/25,您聯絡我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可能有人在你的估車影片留言讓你知道交車過程發生的事,後來您提說要買回我也猜到就是要挽回聲量,我其實很猶豫;我不賣回就是擺一根刺在那,
我賣了,腦粉又會覺得我貪婪再來您問我認不認識「林查x」,我第一個反應就是不認識,但我心裡也有猜到應該是per,但我也不會戳破,畢竟人有隱私,我又何必多事
到隔天(7/26)我跟per傳訊息,開始就是我找了smg跟原廠手排的差異要澄清,我也怕他四處宣傳這台沒改好,接著他突然問,你有沒有跟我聯絡後照鏡的事,我也不以為意,再後面他要求通話時,
在談話過程我才提到(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錄音,至少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
對話中我有強調,不要這樣,他一直說「不要怕」,而後我提到你要收回去,但我不太想,因為怕被做文章,但我也有提到,如果要賣回給您就是88萬,我也沒要敲竹槓,他叫我整理清單,讓你開,不要由我這邊開價,無論開多少都會被當成貪婪;我想了一下也好,因此就整理完讓您出價,你回復我說,會盡量配合,
我想了一下,那就跟我放在拍賣的價格一樣88萬,後來您也同意了,我想就到此結束,所以在隔天從南港離開前我還是傳了訊息告訴他一聲,但我沒提到價格(因為在7/26對話中,他認為您會負擔88萬+整理的費用⋯我從沒想過要讓您完全出修車費,畢竟照合約走,而且就算是交車當下後照鏡測試故障,但我也同意先交車了)
543跟您的粉專,針對這件事的發展我並沒有即時follow,這對我的生活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偶爾翻一下,果不其然,被當成檢討的對象了,我一直基於讓雙方滿意的原則跟你們兩方對話;
我不希望影響到您的聲譽,也不希望教導我新世代性能車知識的人被告
最後我想把車買回來,真的是希望大家都能滿意,這件事情,您的鐵粉也更加死忠,您的對手也起不了太大的浪;per要跟在旁邊「吃麵喊燒」或是挑釁的人隨風起舞那就隨他,畢竟這個開頭無論是要藉由這件事打擊您的生意或是「真的只是要幫我出口氣(我沒有叫他公開散佈喔)」,這目的也達到了,後面發展到要我出庭⋯以後我會更謹言慎行的
德尚法律事務所:
小施哥您好,我看完車主陳述,覺得還有幾點需要麻煩車主釐清,再麻煩您轉吿。
1.麻煩車主說明一下買車約定契約內容。
2、針對後照鏡事件說明事實經過,是否有向您本人反應?
3、說明車主知道林查鋰身分的時間點,還有在直播前是否有告知您知道林查鋰是誰。
4、車主傳訊息向林查鋰道謝的原因,是否有委託林查鋰上網貼文或要求小施買回?
5、車主被錄音的時間點,錄音當下是否知道被錄音。
1. 契約內容第十五條寫著「已告知甲方已(錯字)現況交車 允諾漏油處理. 水路. 功能進行確認」,
這邊我要註明,該離職業務回傳的漏油處理照片為vanos hub外蓋,非我後面自行處理的CPV(機油壓力閥)漏油問題
2.後照鏡問題僅向當初業務(李X德)反應
3.直到7/26 下午12:43分的通話我仍不能肯定林查鋰就是per,因為用疑似假帳號聯絡的人不會只有一個,甚至我也猜測聰明人也不會用真名在粉絲頁挑起話題,所以我只能臆測,但不揭露他人隱私
4.這是兩件事,要不要賣回給車行是看我本人的意志,即時是在7/25老闆告知要買回證明這是台好車我也沒有馬上答應,
隔天7/26的對話,(如果per有錄音麻煩放整段,因為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憑印象,我有提到「老闆要買回,但我怕買回後賺一波流量又打我」、「我的朋友在這週六7/31有要帶人來看車」,這時候per說賣回給車行比較好,因為朋友也不會出太高價,我說「就算要賣也是88萬,我不佔人便宜」含維修、改裝鋁圈、胎也一並附上,我並沒有敲竹槓,而後他要我列出清單,他覺得理論上老闆應該會展現大氣,連同維修費一同附,但我心裡不這麼認為,因此就口頭應付他一下,而後per給了事發網址,我認真看了,
我發現很多信徒已經走火入魔了,好像我是來亂的,我也回覆我會把紀錄做好,就怕被打成「敲盤子的人」,
而後跟老闆本來約好週六北上交車,但我整夜沒睡,覺得拖越久,很怕雙方再起爭執,
因此隔天早上7/27我傳訊息給老闆說,可否改成今天北上交車,老闆也答應了,下午在我從南港車站離開前,
我都沒告訴per到底老闆花了多少錢買回去,就是怕又有後續,僅告訴per解決了,順便禮貌上道個謝。
「我從沒委託林查鋰/per上網貼文,也沒主動要求小施老闆買回,這點在7/25 10:55老闆給我的訊息可以證明,
是老闆最先提到的,我沒那麼沒品。
(只是沒想到我從小跟職場上養成的禮貌,竟被當成是委託、要求甚至是操作,難怪這社會越來越自以為是的人)
5. 7/10實際被錄音的時間點我不確定,當天per請我體驗他的新世代性能車,我在路上到底聊了什麼,
我也希望能整段聽到,應該也能聽到誇獎他的車,至於因為買車的不愉快而產生情緒的話語,
我實在記不得所有了,因為7/10看完車後都是在講變速箱的事,這時候我只知道per不知道林查鋰,
甚至之前蝦皮交易上的紀錄我也查不到他的名字,連包裝早就丟到垃圾桶了,姓什麼名什麼都不甘我的事,
而後7/29老闆傳了一張圖片,
上面竟然提到錄音(我沒有一直follow老闆的粉專,直到昨天7/31認真看了才知道per直接在粉絲頁嗆錄音的事,
在7/30我下班時,他才告知我有錄音,這時候我還天真以為那是per跟老闆或是委任律師私下的訊息,
因此7/10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被錄音了,甚至連錄音檔會保留一週以上都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是不是在7/10當天就預劃好節錄了,我不知道⋯而後在543的網頁林查鋰提到我賣車所說的話,
也沒先跟我告知甚至徵得我的同意,在資訊媒體上揭露,這在7/26中午的對話中(假設他有錄音)我也提到「不要這樣做」「我不想鬧事」⋯
到現在林查鋰也沒承認per就是他吧?我fb僅有per的訊息,沒有任何林查鋰的訊息,但別人要用幾個帳號又與我何干?
我只是一個消費者,花錢買服務,服務值多少錢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我不會因為一對後照鏡就每天叮業務,
更不會跨過業務直接找老闆,在我職場所學上,如果事事都要老闆處理,那要聘員工幹嘛。
買車時,smg是應有的認知,甚至我在2020/5/1看車時,問了老闆液壓泵浦有沒有換,老闆回覆說有,
我說那有工單嗎?老闆影印了一疊,我當場隨意翻了一下沒看到,想說就相信那塊招牌,也沒議價就直接購入了,
後來回到新竹仔細看了工單才發現,最後一次是拖車到新店XX車業,工單顯示更換離合器分泵跟離合器組,
我心涼了一下,液壓泵還是有故障的可能」,後來看了售車影片,老闆提到容易故障的是離合器⋯
e46 m3四大問題:小波斯、vanos、smg液壓泵、後工字樑鎖點裂開⋯
這些都是我在買車後花時間從國內外各大專門網站做功課得來的,
當初抱著「買車放心交給專業二手車商」的期望在交易後跟業務的接洽時,早就被我丟到牆角了,
因此自從業務的回應停止,我也放棄在跟車行反應了,直到7/27把車賣回去竟被當成是操作得利者,
那我到底是買了一台好車?還是什麼車?老闆說車好所以要買回去證明,疑似信徒的人又帶風向,
搞得像是我沒花到錢的享受了一年的車⋯買車88萬修車12萬多,bbs鋁圈含胎12萬7千,懂的人覺得值錢,
不屑的人覺得連臉盆的功能都沒有,或是散佈改裝品不值錢,改裝隨車賣不值錢,但拆賣就有錢了⋯
一些小地方我也花時間一樣一樣補齊⋯這些疑似腦粉、狂熱信徒的邏輯真是匪夷所思。
我願意賣回給老闆就是有讓您挽回聲量的意思,我將心比心,如果繼續擺在網拍,來看的人都會知道我陳述事實,
那對老闆來說不就是一根刺在那嗎?這對我來又有何意義?原本我說要整理後差速器跟變速箱間隙也是真的,
不信您可以打去新竹南寮「XX汽車」,店家只有一個人,實在太忙了,還沒有空檔讓我排入,
怎麼會被疑似信徒的人講成,我操弄語論讓老闆不得不購回,因此大賺特賺一筆⋯車子永遠只會是負資產,
這是有腦的人就會有的認知吧?
就像某個粉絲頁中林查鋰提到的,老闆是看到他的留言才來處理,還是業務先前就處理好了⋯
老闆您不知道業務處理是事實、那業務有接到訊息但沒處理好也是事實、您看了留言立刻來處理也是事實、
員工離職也是事實、離職業務沒交接後照鏡,只交接變速箱,那與我何干?
要我這個消費者跟新業務重複提到區區一對後照鏡的小事嗎?我沒跨過業務跟老闆反應也是事實,
但我所陳述的後照鏡沒處理好、smg故障後,因為卡在路中間,只好我自行處理也是事實,難
道一定要我在路中央打電話給台北購入車行請他們派人來竹東處理才是正確處理流程嗎?
我沒想過要影響任何人,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在私下場合談論我買車的感受,
怎麼被疑似信徒的人打成我這買家很有問題,應該跨過業務直接跟老闆反應才是正確的?
跟老闆分享健身的事,是因為您有問,我訓練超過10年,問我的不管是問問哥、認真哥、還是社交哥⋯
我都會告知我的經驗,我不強,沒比過賽,我就是陳述我健身發生改變的事實,
沒想過要跟人套近乎,健身是我的生活一部分,並不是社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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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看《女人碎片》,來聊聊為何這部21世紀的現代電影,竟滿滿成載著聖經的寓意——原諒與永生。
如果你還記得電影的最後一幕,或許你心中會發出一種疑惑,到底女主角瑪莎,最後是否真有一個女兒?電影的結尾是在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瑪莎做完晚餐,呼叫正在爬樹的女兒來吃晚餐,女兒坐在蘋果樹上準備吃掉剛剛摘下的蘋果。這個段落,到底是瑪莎的真實未來,還是她的假想幻覺?
先回到瑪莎與蕭恩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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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haWeiss
瑪莎的名字是 Martha Weiss(Vanessa Kirby 飾演),Weiss 這個姓氏,來自德國與猶太姓氏,意思是純白、純潔、正直。瑪莎的母親在家庭聚餐之前,曾經對瑪莎述說身為一個母親,她期待瑪莎能夠為自己的立場發聲、爭取正義與權利。
瑪莎的母親出生於納粹時期,瑪莎的外婆還在懷孕時期,就失去先生,瑪莎的外婆是躲在簡陋小屋偷偷將瑪莎的母親生下。後來嬰兒送到醫院,醫生判定瑪莎的母親應該沒救,只是瑪莎的母親硬頸的生命力,硬是救了自己。瑪莎的母親秉持這種硬頸精神,活到今日,也爬到今日的社會階級。她深切期待瑪莎同樣懷有這種硬頸的抵抗精神,一定要出庭爭取自己的利益,為離開人間的孩子爭取正義。
瑪莎的母親是個知識分子,這一家人都具有相當的經濟條件與教育程度,瑪莎的表妹還是個執業律師。瑪莎的母親為了趕走瑪莎的先生,特地簽了一張支票,硬是要瑪莎的先生蕭恩自行離開,從此不再出現。這張支票上面的面額肯定不小,如此才能讓蕭恩樂意接受從瑪莎的世界徹底消失的代價(包括失去與瑪莎表妹的地下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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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Carson
至於蕭恩的名字是 Sean Carson(Shia LaBeouf 飾演),Cason 這個姓氏來自蘇格蘭,早期移民到美國的蘇格蘭人,大多數都是在蘇格蘭因為飢荒而無法生存的社會底層(十九世紀中期)。擁有一個蘇格蘭的姓氏,暗示著蕭恩是個藍領階級。《女人碎片》的故事,開場始於建橋大業,蕭恩向朋友大喊自己的女兒即將出生,期待他自己的女兒將來可以踏上這座由蕭恩建造的大橋。不過,蕭恩顯然並不是擁有這座跨河大橋的建商,而是受雇的藍領。
接著,下班之後的蕭恩來到車行,原來是瑪莎的母親已經為即將臨盆的女兒購買一輛新車,為了是要讓孫女將來有車可乘。新車會由瑪莎的母親買單,因為蕭恩無力負擔一輛家庭用車。蕭恩的姓氏已經隱隱地暗示瑪莎與他之間的婚姻癥結——經濟困窘與階級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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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拮据與在家生產
瑪莎必須在家生產,因為環境並未充裕到能夠讓她在醫院生產。的確,由助產士看護並且在家生產在近代的美國是種潮流,但是在瑪莎的故事裡,即使生產過程已經開始變得比較危急,助產士也建議應該上醫院急診,瑪莎在考慮之後還是堅持在家生產,堅持相信助產士的專業(如此也可以理解,為何最後瑪莎會在法庭上告訴法官,她依然相信助產士當時並非故意危害女兒的生命),因為一旦叫了救護車,一旦住進醫院,未來的生產費用將不是蕭恩有能力應付,也不是瑪莎樂意再回到母親家請求援助。
因為擔憂經濟問題,瑪莎為先生設想,也妥協於現狀,結果,犧牲的竟然是自己剛剛出世的女兒,這讓瑪莎極為痛苦、悲傷與內疚,只是,這樣的內疚卻是說不出口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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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疚與藉口
在最沈重的悲傷裡,人性會本能地想要找個出口出氣,上法庭控告助產士是最直接的出口,也是最單純的藉口,既可以得到金錢的賠償,也可以在名義上獲得法官正義的判決。
但是,瑪莎最終意識到:「不管我得到多少賠償金,或是判決結果如何,都救不回我的...,我怎麼可以把悲痛轉嫁給別人?一個已經備受煎熬的人,我知道她不會認同的。完全不會。雖然我女兒活著的時間如此短暫,那不是她來到世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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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與釋懷
說完這段話,瑪莎終於微笑,幾乎是整部電影中的第一次微笑,含著眼淚打從內心釋懷地笑。因為,當瑪莎對助產士放下成見,也原諒助產士,就是她放下對自己無聲的自責與內疚。原諒他人,就是原諒自己。放下對他人的仇恨,也是寬容對待自己。
這是非常偉大的情操,能夠在內心真誠地原諒曾經帶給自己痛苦的他人,意識到自己的痛苦不完全是他人所致,其實部分來自自己錯誤的判斷。此時的瑪莎,不僅接受失去女兒與自己判斷失誤的事實,同時也為助產士辯解,歸還正義給受到誤會的助產士。
此時的瑪莎對於生命已經有更深沉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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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路復活與瑪莎
在約翰福音的第十一章有講到一個拉撒路(Lazarus)復活的故事,這個故事對於曾經看過《星際效應》(Interstellar, 2014)的朋友來說肯定不陌生。
不過,在拉薩路的復活故事之前還有個小故事,就是耶穌來到拉薩路的家,見到拉薩路的兩個妹妹。
拉薩路有兩個妹妹,一個是瑪莎(Martha, 有些聖經翻譯為馬大),一個是瑪麗。當耶穌告訴瑪莎,他將會讓拉薩路復活,即使拉薩路已經死去,也埋在墳裡四天。
瑪莎覺得不可思議,充滿疑惑,於是與耶穌有以下的對話:
「拉薩路將會復活」耶穌說。
「是的。在上帝的最後審判之日,他將復活。」瑪莎回答。
「我就是復活與生命。那些相信我的人將活著,即使他們已經死了。那些活著且相信我的人,經永生不死。你相信嗎?」耶穌回復。
直到他們走到拉薩路的墳墓前,瑪莎還是無法全信耶穌,於是耶穌再次對瑪莎說:我不是跟妳說過,只要你相信,你就會看見神蹟。
接著,拉薩路的墳墓打開,拉薩路就走了出來。他真的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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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女兒的復活
這裡就要回到《女人的碎片》,主角「瑪莎」的名字明顯是取自聖經的拉薩路故事。倘若瑪莎相信耶穌,她就會看見神蹟,也會看見復活。
當然,在現實世界,我們並未真正見過復活,不過,電影中的瑪莎孤獨徘徊在城市邊緣時,她卻逐漸理解到生與死沒有界線,生命真有可能重生與復活。
當助產士的律師詢問瑪莎,對於自己剛出生的女兒有何印象時,瑪莎回答:像是蘋果的香味。
在此之前,瑪莎喜歡沉醉在吸聞蘋果的香味,每天都到超市購買一顆蘋果,也為每顆蘋果留下果籽,包裹在冰箱濕潤的衛生紙。日復一日,蘋果籽發芽了,瑪莎也由這些蘋果籽重新遇見生命。
於是回到電影最後一幕,到底瑪莎後來是否真有個女兒,女兒真的有在陽光下的蘋果樹上吃蘋果嗎?
對於瑪莎來說,這是真的,因為瑪莎相信女兒生命真實存在,也相信即使是死去,女兒還是活著,以不同的形式活在世界上——或許是蘋果樹、或許是蘋果、也或許是記憶、回憶、與想像。
「相信」很重要。萬事萬物都不曾真正的消逝,只是以不同的形式活在不同的空間。生與死的界線只是具象形式的改變,在抽象形式上,始終存在。於是對瑪莎來說,只要相信女兒沒有死去,她就不是真的死去,只是以不同形式活在瑪莎的身邊而已。
《女人的碎片》以非常幽微又自然的方式,傳遞在聖經中關於原諒與永生的精神,不需要任何一句說教,只消透過瑪莎撿拾生命碎片拼湊自我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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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陪你宅在家看一部好電影Day4
#2021年5月19日
#女人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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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出庭一次費用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北黨部【活動延期】通知
隨著疫情不斷升溫,時代力量新北黨部為配合相關防疫工作,將暫時取消活動,活動延期再辦的時間將另行通知。
這個月開始,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將巡迴新北市各地,設置行動法律服務站,為所有新北市民朋友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協助。第一站將會到 #樹林 的 #樹德宮 前(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33號前),於5月16日(日)早上10到12點開始本次的行動法服站。除了歡迎樹林、溪崑地區的朋友前來,如果是居住在其他地區的朋友,也可以搭乘火車、公車或騎乘Youbike前來。
1️⃣火車:樹林車站下車後步行約5分鐘(350公尺)
2️⃣公車:
702(三峽—板橋):濟安宮(保安街)
793(樹林站—捷運動物園站):臺北客運樹林站
3️⃣Youbike站點:
民生親子公園(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一段14巷)
板林/溪北路口(新北市樹林區板林路、溪北路交界)
昆侖公園(新北市樹林區大觀路三段212巷70號對面)
這次法律服務行動站,新北黨部很榮幸地請到時代力量副秘書長 張衞航 律師及新北黨部副執行長 #陳姳臻 來為各位鄉親服務,如果各位鄉親在生活上遇到什麼法律上的疑難雜症,歡迎大家一起來和律師討論喔~如果沒事的鄉親朋友,也歡迎大家走過、路過一起來聊聊。
未來,新北黨部也會陸續在新北各地展開法律服務行動站計畫,我們將深入到大家生活的地方,走到各位鄉親的周遭,歡迎大家一起和我們律師討論法律問題,各位鄉親也別忘記追蹤我們臉書的粉絲專頁,第一手掌握下一次行動法律服務站的舉辦地點和時間。
【時間】2021年5月16號 (日) 上午10:00-12:00
【地點】樹林 樹德宮前 (樹林區博愛街33號前,位於保安市場內)
【律師】張衞航 律師
備註:
1. 為方便律師了解案情內容,若您有相關文件資料,請一併帶來,以供律師詳閱、提供專業建議。
2. 本法律諮詢服務為免費性質,若您聽取律師專業建議後,希望進一步聘請該律師出庭進行訟訴,訴訟費用由當事委託人與律師自行協調,新北黨部不予介入。
3. 為避免大家久候,每人諮詢時間以20分鐘為上限。若案情較為複雜,將會協助大家另行再與律師約時間進行討論,敬請見諒。
3. 疫情期間,前來諮詢的朋友敬請記得戴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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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或自行左轉
看到你的事故跟我的情形有點相似,所以跟你分享一下我的處理過程跟心得,中間的過程與
法條都有爬文,不確定對方引用是否有問題或是有沒有被虎爛,拖了很久才決定和解,雖然
自己很愛車,車子本來是完全沒問題而且外觀如新,但損壞如果上法院,法官只在乎車齡,
所以我認為不要上法院才是好的,
因為民法的恢復原狀也不能無限上綱,可以申請調解後如不成立再申請民事法院,對方可能
會因看到公文不想麻煩而選擇跟你好好處理。
先說結論,我有申請調解和上民事法院,後續是私下和解,得到55000的賠償和保留17年的
舊車,
地點也是桃園龜山,而肇事車輛也是機械工程車(吊車),
主角:我、吊車司機、吊車車行老闆(A),吊車保險(B),修車老闆(C)
故事是這樣的,去年九月初車子停放在自家附近的路邊,因附近有鄰居要房屋外牆修繕,所
以請來吊車施工,因車輛力矩異常所以重心偏移壓在我的車上,如下圖
車損主要是外觀,左後視鏡斷掉、左前後車門變形、車頂變形,左C全毀,右C變形,後車廂
、後擋玻璃及保險桿全毀,左後懸吊全毀及輪框及輪拱變形,內部裝則是左後幾乎都壞了,
當天我在上班,接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我的車被吊車打到,所以要我過去一趟作筆錄,
我就問有沒有很嚴重,如果沒怎樣我下班再去,警察回答我,那你還是請假回來一趟好了,
我內心已經有大事不妙的感覺,
跟主管請完假後直奔回家,看到一台吊車壓在我車上(真的傻眼),
吊車司機表示願負全責,後續會有保險人員跟我聯絡,當下現場有施工人員從四樓掉落,所
以需要先送醫,一二樓的房屋外牆被吊臂打到受損,我的理賠順序在他們之後,
後來我在那邊等了兩個小時,看著他們處理人員跟房屋受損,也請來其他兩台吊車扶正肇事
的吊車,當事情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就看到有一名指揮現場的阿伯(吊車車行老闆A),阿
伯表示保險公司會跟我處理,看是要修還是買一台新的,他們會負責
我跟他要了保險(B)的電話,B請我傳行照駕照給他,他會負責理賠,然後又過了一個小時
,B表示根據保險法和行政院車輛使用年限表,我的車子只能用殘值理賠約2萬元,而且他們
要拖走我的車,等於用兩萬跟我買我的車子,
我:不對阿,賣廢鐵也有13000,那你拖走我的車不就等於只有賠我7000,而且我如果換新
車這台還能抵五萬貨物稅,你賠我兩萬是不是太少
B:車齡太高,沒辦法,他們理賠也有相關規定,如果有問題就上調解或是走法律途徑
我:你賠我兩萬我是不可能接受的,我要求恢復原狀,不要給我現金
我:那你要去哪裡修,我說平常保養維修都是在原廠,所以我要回原廠
B:我跟你保證沒人會接你的車,因為車齡太高這種維修有爭議,他們不會自找麻煩,而且
即使有人要修,我們頂多也是付兩萬,剩下的是你的事
我:不對吧,如果修八萬,你們付兩萬,剩下應該是A要負責,跟我有什麼關係,即使是要
計算更換零件的折舊,那我頂多負擔折舊的部分
B:沒關係,我們這種事故處理很多了,這些都有法條規定,不是你一句恢復原狀就可以無
限上綱,不信你自己去google,看要告還是怎樣隨便你,然後電話就掛了
後來我跑去找老闆A,跟他說
我:老闆,剛剛保險跟我聯絡,他講只賠我兩萬,阿你覺得會不會太扯
A:他說什麼就什麼啦,我一年保費繳幾百萬,你找他,不要找我,我都給他處理,而且我們
有申請路權,也有貼紙條,你車子沒有移走是你自己要負責
我:不是阿,這跟你剛剛講的根本不一樣,我馬上打電話給負責的警察,警察表示申請路權
是指A申請的區域內違規警察不會取締,不是肇事免責,而且我車子在他申請前就停了,A頂
多只有公告後合理移動區域內車輛的權利,但A沒有移動也沒有請警方通知車主,況且吊車
駕駛有專業執照,要評估施工現場環境安全是否有符合施工條件才能作業,A貪圖方便,便
宜行事才是主因
A:好啦,現在討論這些沒用,你這車很老了,這樣修好你敢開嗎,乾脆報廢買新車
我:我這台車外觀看起來跟新的一樣,五年就烤漆一次(去年初剛烤),而且我上星期才剛
20萬大保養,全車耗材都換了(三萬五千多),車子連異音都沒有,還想說再開個十年,你
這樣叫我換新車,我怎麼接受,重點是他說賠我兩萬還要把我車子拖走,這是哪招
A:反正他懂,你就聽他的,我不懂啦
我:你剛剛不是講要用車賠車,現在你要怎麼處理(後來A打給B)
A:欸,不然我們賠一台同年份給他啦
B:我看一下同年份大概四萬,我們這邊只能出兩萬五,剩下沒辦法
A聽到傻眼:我花錢保險還要付錢,那就算了,用修的
B:修就兩萬,他說什麼要回原廠,這東西誰敢接阿,他不要就讓他去告,這些都有法律規定
,不用擔心
我:欸,這樣啦,我也不要求要去哪裡修,看你們有沒有合作的車行,反正這車你們拖去修
,我看到的時候就是要恢復原狀
B:那我聯絡一下(後來修車老闆C就來了)
C:這個可以修,但是要切車體拼接,你可以接受嗎
我:我問一下現在修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C發動車輛移動:這車引擎跟機械沒傷到,就外觀而已,上八卦拉一下,切一切接一接就好
(後來老闆用開的回他們土城的修車廠)
我:好,那就交給你們處理
事後我每天上網爬文,而且每個月我的打電話給C關心一下狀況,但C都表示目前待料維修,
要找殺肉的車來接,而且要用相近年份的零件更換才不會算折舊
事情一拖就是半年,期間A和B不聞不問
我爬了很多相關法規和條例,眼看驗車期要到了,當初如果知道會搞半年就去申請停駛,保
險費跟稅金都浪費了,但也因為要驗車,而且驗車沒有理由可以延後,迫使我積極的去處理
這件事
決定先找警察,警察表示掛牌的工程車除非在路上行走,施工時沒有移動就屬於機械不是汽
車,不符合車禍事故要件,這部分沒辦法由他們處理,所以不是交通隊受理,而是派出所,
而且你們雙方沒有受傷,就沒有刑事問題,有意見直接上民事法院告對方
我直接到區公所詢問調解,申請需要對方的基本資料,承辦人表示一定要有姓名地址因為要
寄公文,我不知道所以附上他的名片
ps:(申請調解的調解受理區域是在對方的居住地,所以不要聽其他人亂講,除非對方同意
在其他區域或是你們剛好在同一區,不然公所不會受理)
申請完隔兩天就收到調解委員會的出席通知,再隔天A就打電話來,說車子已經交給B處理,
跟他沒有關係,我叫他自己去問B(然後A打給B)
B:他車子不能修了啦,就賠他兩萬,不要浪費時間
A:阿怎麼這麼久才說不能修
B:他車子全毀連動都不能動怎麼修
我:C沒有用拖車,直接從桃園開回去土城,你跟我說我車子不能動全毀,說謊要不要先打
草稿
B:反正就是賠你兩萬,不然就告沒關係
調解時間到了他們也沒來,再去民事法院申告,開庭的結果內容也是差不多的結論,法官希
望雙方私下和解,不論是用什麼方式都逃離不了車齡的限制,
例如
民法215條損壞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顯有重大困難者得以金錢賠償
1.恢復原狀
法官認為顯有困難,焊接車體即使外觀修復也不是恢復原狀,底盤零件及維修物品需用相同
年份的狀況修復,當然我有主張車況良好外觀如新,法官仍然認為車齡是必要的考量因素及
裁決依據,憑車輛修復的估價單金額約9萬,維修費用大於殘值太多,判賠的合理金額約3-5
萬,扣除零件折舊可能只有1.5-2萬
2.以同年份車輛對換
法官認為即使相近年份的同款車輛維護及使用狀況與我的車應該會有明顯差異,以平均售價
4-6萬,買一台狀況不明的中古車交換我也不會接受,建議用現金賠償
3.賠錢
賠償金額依照行政院車輛使用年限只有五年(十年以上幾乎沒有殘值),法官認為B以保險
法規賠償兩萬合理,就算你外觀如新,保養得宜,也是老車一台,超過兩萬的部分要跟A協
商,建議現金賠償和解
C表示維修需要切ABC柱更換車頂、車台因收到擠壓推移變形,四個門框和車門固定位置都有
下沉及向右偏移,需要更換車頂和切B柱後的車體焊接,這個車型買天窗的不多,找不到車
頂良好的車體維修,所以他願意當中間人開一份維修單和八萬發票讓B報出險理賠(當車子
修好了,實際上沒有維修),叫我打七折跟對方現金談和解而且保留舊車跟AB談,我想了一
下,車子即使修復也真的沒辦法像原本的一樣而且切車體車頂結構與安全性肯定也是大打折
扣,底盤狀況也是難以評估,原本的車常常跑山和環島,現在這樣我也不敢開了,於是我開
七萬和解
經過A、B討價還價後
A:現金35000
B:出保20000
C:出報價單及發票,稅金2750由B負擔
我得到55000現金和舊車
計算一下如果報廢換新車可以得到
廢鐵13500+獎勵金1000
還有跟人家舊品對換一些可用零件+5500
其他陸續拆賣中,最少可以得到
55000+13500+1000+5500+貨物稅50000
=125000
雖然事故前才維修跟烤漆這些都賠掉了,但這樣比起我日後要換新車還是小賺
這台車維修跟保養我幾乎都是自己DIY,但車子維護的再好也抵不過一次事故,誰也沒辦法
保證修好是能到什麼程度,你的開65000我覺得算是合理,但不想損失太多可以開8-9萬,應
該可以七萬多和解
後記
現在車子辦停駛等排隊新車,記得要等到車可以領牌再辦報廢,因為舊換新是報廢前後6個
月內要領牌,現在很多缺車的都要等好幾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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