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更新)劉北元讀書會 2020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CvN9YXrWVQLNhGoDA
(先報先贏,依匯款順序決定錄取。⏰)
保險法,業界最強法律名師。
【台北下午】名額剩13名。
【台中下午】名額剩 8 名。
【高雄下午】名額剩 9 名。
🎯『法律人的工作就像畫家,法律就像水彩,不會調的,黑色就黑色、紅色就紅色;會調的,就能調出千變萬化的顏色。保險工作也是如此,要把工匠變成藝術,讓每個案子都是創意。』
2019,劉北元讀書會 一開放就滿席,140多個名額秒殺。
💥2020年,終於,新學年明日15:00,開始招生!!!💥
🎯『各位同學,你今天來到這裡,就能學會法律人的用語。未來你如果要幫客戶寫申訴函、寫評議,一定能懂得如何引述高等法院的話,讓法院都駁不倒你!讓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都比不過你!』
台灣《保險法》權威 #劉北元、現任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從轟動全台的《劉北元為保險經紀人精選的100個保險法院判決》,到讓人耳目一新的《資產傳承與人壽保險》、《資產保全與人壽保險》、《職業災害與人身保險》。
每堂轟動北中南的課堂裡,匯聚全台各大菁英,來到讀書會課堂。
在他的讀書會上,你可以學到「#民法基礎理論」、「#保險法、#稅法案例解析」、「#訴訟實務」,並有「#腦力激盪」時間。
不怕聽不懂!不怕沒來幾堂會跟不上!因為,每堂課就像米其林三星套餐,每週套餐不同,堂堂有驚喜。
📍有學員因此大船入港4000萬訂單,有業務員一年內功力大增達成2000萬業績,有學員的客戶一路擴展到海外去。更別提,有眾多學員因此學會無懼訴訟壓力、成功為客戶向保險公司爭取到權益。
北元老師的 #律師實務工作經驗,是他 #業界獨樹一格 的優勢,
🎯「有人情保單、可沒有人情官司!(背景音:全場大笑)為什麼以前我紅、有人不紅,是因為我能帶給客戶不同觀點。所以,不管律師業務或保險業務其實都是一種行銷,要能帶給客戶不同的觀點,這要靠本職學能。」
2020,還沒招生,就有近150名學員填了優先報名意願表。
有超過百位學員已經優先報名,每堂只剩不到10個名額,還要猶豫嗎?
北元老師農曆年前最後一堂課,這樣說,「這是最壞的年代、也是最好的年代。」
📍景氣不明,要精省保守過日子?還是全力加碼、押注未來?
倒數15小時,你的態度決定2020,你的高度。🏃♀
🎯「我來告訴你各行各業的風險,讓你學會幫客戶保全資產、規劃理財、爭取權益,教你如何應用保單。以後,還有很多、很多判例,可以教給大家~!」北元老師說。
2020讀書會,大年初四15:00公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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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北元讀書會
#保險法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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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務工作經驗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書預告】
信託實務案例解析/廖世昌.郭姿君
http://www.angle.com.tw/book.asp…
【完整介紹】
信託制度,其實是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工具與手段。或為了確保交易履行過程順暢,或為了單純的擔保目的,或為最終受益人能獲得應有的給付等等。若現實商業活動中,卻少了信託制度,紛爭產生必定增加,交易順暢度也會受到影響。
本書的目的,並非教科書式的介紹信託制度,而是以實際運用的實務案例類型為「經」,案例類型已發生爭議的解析內容為「緯」,架構而成。作者基於其豐富律師實務工作經驗,先彙整「不動產信託」以及「預收款信託」實務案例類型的操作細節,與其衍生相關法律問題解說。由於現行信託法及其相關規範,仍無法涵蓋所有已運用在實務上的信託類型,故本書亦就信託制度實踐運用過程中,常遭遇的法律問題,整理相關行政函釋及司法實務判決。為國內少數能將信託實務與基礎法學做完整結合專書。
【必讀推薦】
1. 本書除簡單介紹信託之意義與架構之外,更針對現行實務上常見的信託紛爭類型進行解析,透過認清信託之本質,在面對信託爭議時,相信能較容易釐清其上位概念的解釋原則及方向。
2.作者多年實務經驗豐富,長期協助信託制度當事人能合理公平滿足其最後利益。本書之處理經驗信能對於整體信託制度的再提升與爭議處理有些許助益,值得研讀參考!
【相關書籍】
1.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李智仁、張大維
http://www.angle.com.tw/book.asp…
2. 信託法/謝哲勝
http://www.angle.com.tw/book.asp…
【相關影音】
1. 信託登記
http://www.angle.com.tw/media/ListDetail.aspx…
2. 不動產信託的登記與審查實務
http://www.angle.com.tw/media/ListDetail.aspx…
3. 現行信託商品於發展上所面臨之障礙與突破
http://www.angle.com.tw/media/ListDetail.aspx…
4.信託與所得稅及其他稅賦於現行制度下面臨之問題
http://www.angle.com.tw/media/ListDetail.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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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跟我是好友,已經問過他可以貼上,大家就不用這麼辛苦的站內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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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104上看到徵人,非法律系畢業,但知道此位大師
有寄發考卷(事後得知是將斯時手上遇到的案件改編,希望有brainstorm)
回覆考卷後通知去面試,當天就遭到錄取
薪水:25k 扣除勞健保後,實領24左右
本人背景:XX事務官實務工作四年多
非法律系 商院畢 之前私人企業工作兩年
事務所配置:老闆即主持律師一名、秘書(實為老闆娘)
助理(實為萬能兼職打雜役,打掃、排版、印卷、澆花....)一名
另一名實習律師(準司法官但耐罵耐操一名,
但斯時已屆實習期滿,不過他比我撐的久,乃所謂真強者)
工作時間:表定是8:30 到17:30
實際工作時間: 幾乎每天都是搭我家第一班捷運去
最後一班捷運離開
除了一個半月後我已經體悟到事有蹊俏
才開始準時下班及請假
工作內容:
一個半月多,每周幾乎都進去公司
假日即使只有一天沒進去,就被老闆娘叫進去罵
ex:
為何妳看起來這麼累,是要合作律師以為我們虐待你嗎?
後期辱罵的字眼已經達到:
我們事務所怎麼請到你這種員工,是不是神經病才離開前份工作
請神容易送神難,我們事務所怎麼這麼倒楣....
我老公說你是我惹出來的麻煩,現在叫我好好處理你
你fb上的文章現在開始給我鋪陳
反正你不是感冒嗎?不是真的有在看新陳代謝科嗎?
要是讓我在坊間聽到對我們事務所"不實在"的"流言"
我們一定會反擊
讓你在這塊領域的律師界混不下去
以前某位陳XX律師,實習完畢後就離開
現在混得不好,那是因為他在履歷上....(以下略)
我們的等級只要說一句話,就可以讓你在這個領域很難混
工作軟體環境(人事部分):
沒有當導遊 如果當導遊可以脫離此對夫妻魔掌還好點
但在這家
[家庭式]事務所
連中午吃飯時間,最好都要坐在那邊跟他們一起吃吃喝喝
隨時要接受工作及與老闆娘應對得到她的青睞
我個人是比較難以接受
談話中常因為我系出X方,與該所風格不同
就被訓斥,你們X方就是這麼爛!!!
品質這麼差,.........
心中謎之音:我履歷中從未隱藏我是X方出身
難道我是來當你們的出氣筒的嗎?
工作上 實習律師做的每一件事情,
都會被老闆或老闆娘嫌的非常之難聽
也就是幾乎沒有任何價值,
但是
老闆還是會在開會的時候叫你demostrate你做出來的東西
在投影機上給客戶看
甚至進去幫忙打字、做文件整理寄給合作律師,
但是這些,在他們眼裡,都是廢物,因為老闆娘說,以老闆的資歷,要這樣的打雜,
只要跟合作的大所講一聲,一大堆人願意來做
外面也一堆人搶著來拜師學藝
一個半月期間,以複委任身分 去開過兩次民事庭期 都是交互詰問
一次詰問三個友性證人 一次反詰問一位敵性證人
一樣,開庭對事務所是沒有任何貢獻的
因為要派你出去,還是主持律師要花一大堆時間教你
怕你砸了他的招牌,這些時間成本,你付得起承受得起嗎?
否則,你以為憑你這樣的能力可以代表主持律師出去嗎?
(我以為這是實習的本質,卻變成我被嫌成沒用處的原因,弔詭)
跟主持律師出去,如果是有客戶在 坐計程車,要知道掏錢,這是可以報帳的。
如果只有主持律師帶你出去,或因主持律師不在
你自己出去跟合作律師團開會,坐計程車,"也是可以報帳"
但是助理的臉色跟老闆娘的臉色 兩次以後你就知道不要報帳才是上道的作法
因為老闆娘罵過你:
有哪家事務所會帶你這種小律師去開這種大會議
(暗示,給你去看就是學習了,憑什麼還敢給我報帳)
寫過告訴狀、民事爭點整理狀、證人陳述意見狀
去印過三大卷厚厚的金重訴案件,2.5小時內印回來
回來被罵,沒印到最重要的法官審理進行單
原因是書記官當時根本還未封卷
也沒附卷,審理單跟函稿回文都還不知道在法官那裏還是書記官那邊
這樣也被老闆娘叫進去罵
為何在印卷的當下發現沒有這個審理單時
"不會打電話問有沒有在書記官那邊,請他讓你印"
(根據我的司法實務經驗,不熟的書記官我不敢這樣做)
但是,千萬不要以為老闆娘才是問題
這不過是一個黑臉一個白臉的遊戲罷了
當他們面試到下一位實習律師時 準備把我開除了,
但是考量到一件案件衝庭還希望我去複委任開庭
於是讓我繼續待,期間,不時還是把我叫進去罵
內容.....
只能說罵人不帶髒字,果然是要20年功力的比較強
在最後一次與客戶開會前一週
老闆娘告知
讓你進去開會,跟新來的實習律師一起
是要"新來的實習律師盯著你"免得你出苞
基本上,我也很難想像,跟客戶開會時
我只是打字,紀錄,一個字都不敢坑,連重感冒咳嗽都不敢咳
會後一一比對合作律師跟客戶寄來的資料有無錯誤
再跟老闆報告,這樣如何出苞,會出什麼苞?
事務所老闆娘會跟你說:找你來就是看在你有實務經驗
不要處處都要問主持律師,像之前XXX實習律師,害我老公拖到三點才下班
資質駑鈍的我,又很少看到主持律師跟客戶的往來文件
也不懂律師潛規則,發信給客戶或主持律師以後
隔天或過一會,就會被老闆娘叫進去罵
內容大約是
為什麼做事前,不先問問助理或上一位實習律師
等到我開始問助理跟實習律師以後
接下來被罵的點是:
另一位實習律師跟助理 他們工作量都很大,
你問他們問題,浪費他們時間,他們要怎麼做事
就連我印三宗金重訴卷回來,
2.5小時印了1700元左右(詳細數字不記得)
請助理協助scan時若是看到有漏頁,提醒我一下
也會被罵,我害助理為我提心吊膽,
事務所請你不是增加其他人的工作負擔勞心勞力的
重點是,主持律師也很忙
基本上,要可以問主持律師的時間
就是等到老闆娘開心的在五點鐘離開
老闆開完跟客戶的會後 你才可以去問問老闆問題
那時候是幾點鐘呢?
再把開會資料整理一下
不做到12點,很難想像是要怎麼可能完成"他達到的品質跟工作量"
最讓我感覺不舒服的地方是
我一去的第一週到第二週
就被拖去參與一件與本人任職期間有潛在利益衝突之重大金融案件
經告知老闆娘希望迴避
遭老闆娘轉告老闆對於本人在此案件"有其他考量"
因此不可迴避(因只需迴避檢方,無須迴避院方)
之後主持律師在客戶面前當場告知客戶
本人因有特殊前公務員背景,因此...(以下略)
當場令我傻眼(我以為這是我跟主持律師間保密的內容)
該所事務案件類型均非常困難複雜繁瑣
且人員配置不齊全、制度不齊全,沒有法源可以用
文具用紙電能電腦所有你可以想到的工作需要配置的物品
全部有難以使用或發揮效率的困境
經反映事務所電腦當機好幾天 導致電腦不斷重開機 工時拖長
還會先被老闆娘罵 自己工作效率不彰 還怪事務所沒給你好電腦
工作兩個月,上開案件主持律師審理告一段落後
即以無須有之理由 (口頭理由變過太多次,卻沒有正式的書面文件)將我開除
嗣經我兩個月後另外找到實習事務所 將我的指導律師通知函寄給律研所時
周小姐來電詢問 為何我有兩位指導律師,方知道該大師根本沒如他所述
向律研所撤掉我的指導律師同意函(開除)
心中謎之音
難道還要我出具神述意見函 依照他們所述,是本人身體狀況欠佳
因此完全無法勝任工作 深恐拖延主持律師,因此只好離開,
再次萬分感謝貴事務所體諒???
這樣傳出去,下一位雇主難道不會考量我的身體問題 而不願意雇用我嗎?
機關算盡,只為自己利益做最大化考量 見識到了
以下推文者,就不需要明講這是哪間事務所了
我可不敢得罪"大師"
===
謝謝各位先進,我既然決定發言,且以本尊發文,就不會砍文
也不會修飾 某些證據還備份再我的電子郵件內(GMAIL)
因為我遭開除時 希望該所將我的民事複委任狀遞狀解除
但助理表示 要等到證人陳述意見狀後遞交法院後,同時遞狀解除
但我堅持 我開庭完沒寫陳述意見狀
要是法院認定是我不盡責,我就認
不是我寫的狀 再好我也不敢當
所以 某位主掌者 即指示我一切事務都不用交接,只要我馬上離開
並且最後通牒如上所述
====
培育英才是大師的理念之一,他的專業確實有目共睹
但去實習 請算一下自己的心臟指數跟肝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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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個我知道,但當初請我走,是主持律師說要向律研所表示
﹝我實習沒有做事﹞
要以不及格開除,連我拜託給我三個月觀察期再說都不肯
既然是他開除我,即撤銷指導函應由他出具,
難道還要我繼續為他圓謊,說自己身體不好要離開?
妙哉是,目前律研所的結論,前一份指導函當作沒看到就丟掉吧
是說,反正那些我都有留底。包括同意指導函、通知函。
====
請不要誤會,我有提過,有實務經驗所以知道
這不過就是白臉黑臉的手法而已
基本上主持律師不可能對其妻如此對待實習律師全然不知
站在律師娘的立場,以夫妻的角度,該律師娘只是負責扮黑臉
事實上,這絕對是共同決策。
===
記得最後一天去上班的時候,我還在八點老闆準時進來的時候
馬上拿著客戶寄來的銀行授信報告書
提醒指導律師客戶寄的資料有誤
經指導老師確認客戶確實弄錯資料後
接下來就叫我坐下來 說我一個多月來做的事情都很爛
某某某做得如何比我好
(我想要確認他們做得如何比我好,但是他卻不讓我比對跟細看)
叫我當月底就走人
引述指導律師所述之傳達意旨概要(金額確實是他親口說的)
[養我這種員工 該事務所一個月 即損耗成本
薪資、水、電、座位租金的之費用,可達新台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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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樓上,當時主持律師說他要業務縮編 不收人了
我一直懇求主持律師此舉對我來說很傷害
希望讓我待到五個月滿,況且該所上個月才又徵募實習律師
這是104資料,大家不會相信事務所要縮編
但主持律師不願意接受,說難道要我付這筆五萬元給他
當時我還傻傻地說 那沒問題我可以付這筆錢
於是主持律師就臉露不悅之色,
接著我拜託主持律師那可否幫我推薦到其他事務所
原本主持律師說可以,但馬上改口說不要
兩個月也不會簽給我,還要我以身體不適為由主動離職
但是我一直不接受,
因此最後該事務所還是請助理發了xx法律事務所 [離職相關事宜]
內容未提及為何要我離職,只有請助理表示可以協助我打包
(此部分方才我將電子郵件取出查閱,查證確實沒有電子或書面資料提供解雇原因)
但是我離開後一個月,該事務所就又在104上面徵募
實習律師 需有實務工作經驗兩年
正式律師 需有實務工作經驗五年
法務助理 沒記到他規定要多久實務工作經驗
剛看到這個刊登消息的時候,
我就又應證所謂"業務縮編,要回去寫論文"云云
只是要逃避什麼規定而已
但對我而言,錢本來就不是很重要,只是對這些人很失望而已。
===
對呀,所以實習律師到底是[實習-拜師學藝]還是單純勞工?
如果無限上綱做任何事情都是資方在教你
那非法律系的大學剛畢業生,出社會剛進公司,誰不用人教不用前輩人帶?
那家公司是新鮮人一進去就甚麼都會?
體制文化不需要時間適應嗎?
坦白承認是雇主就好,不需要掛著找徒弟的名號吧。。。。
===
我確實有學到事情,去兩次民事庭開庭跟和主持律師開會真的有學到東西
是用看的,觀察到主持律師為何這麼優秀,這麼短時間可以做到很多事
指導老師確實有教過我怎麼理卷,很快在卷海中找到重點
但人不是完美的,事務所的環境同我前文所述,很難待
我個人對工作品質也很要求。即使能力有限。
遇到這樣的環境,打擊最大的不是身體,是心靈。
反覆的想、檢討自己,記得我在公家任職時只哭了兩次,第二次就離職了。
但在這家事務所,我只待28+ 28天,就哭了11次。
前三次是我自己的錯,被指責而認錯的哭。
之後8次,都是因為無法反駁、無法忍受無理的要求跟責罵
又不願意放棄,還想跟著這位老師學習而哭
邊哭邊繼續工作。
我當時總想,再多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更融合這個環境
我真的很想跟著這位優秀的律師學習。只是,對方不這麼想。
這篇文章 又好像把自己的傷口挖出來翻一次給大家看。
也許是我太愛哭了,所以被更討厭了吧.......是說其實我一向很少在人面前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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