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 share 多次,未看請看。相信遲早不能談港獨,也不能這樣踢馬道立。
【法官靠攏高牆逼迫民變】
從來只應是清高學者負責監察自私功利的專業人士,抗衡位高而權力不受制約的法官,批評法官價值錯亂的地方。香港正好相反,是由違反人權、有欠道德和良心的法官監察學者;是由滿身銅臭大律師指控法律老師的不是,指控老師令學生上街爭取公義,挑戰惡法,是教壞學生。
讀者當然知道筆者在說什麼,我也不畫蛇添足了。什麼「一國兩制」已死、法治已亡,全是陳腔濫調,留待那些重重複複、永遠只知告訴你社會淪喪在即、危機深重的政客,卻又拿不出解決方法和社會路向的政客;永遠不忘提醒大家投其一票的政客……重複這些濫調。
筆者不能解決即時問題,但要跟惡勢力文鬥,要提供獨到分析,要指出應走的方向,要當一名合格預警者,又符合一個獨立評論者應有言責,筆者自問未輸過。
今天問我香港還有沒有法治?筆者的答案是「99%還存在」,但代表法治理想的1%沒有了——1%最精英、最有智慧的人極度不滿,9%精英顧全現實而不置可否,90%人滿意,你怎能說香港沒有法治?政客長期恐嚇港人,若中共法治不保,安定繁榮就不保了,那是騙選票的虛言,新加坡比香港繁榮,但自由法治比香港差,法官更比香港的肯與政權合作。
還有好些執迷不悟的人還以為法治未死,例如張達明兄,他很理性地分析上訴庭的不是,很技術地指上訴庭加刑的過程是重審,所以上訴到終審庭,大有可能推翻上訴庭的決定。理論上如是,現實是,非讀法律的人以民間智慧判斷,那是北京要香港法院三權合作;近一兩年看,鐵的現實是各級法庭開始合作了。
很多法律中的金科玉律一破再破,只是一年間的事,開始時以為屬個別情況,只是下級法庭法官水平不夠;但看來不是,一條龍地由下而上地變,今天以為很過分?明天會更過分;以為是憲政大問題被迫向北京讓步?但連普通刑事案件也失去獨立原則,要依從北京旨意從重從嚴。不是所有案件,只是1%針對抗爭者。
天皇原來是魔王
在法律從業員的角度看,不涉政治的案件還有法治就算了,只要閉上眼看不到1%的不公義,法治還是完美的吧?兩個律師會不出聲,湯家驊、石永泰出來維護政府,香港的法律界自我感覺良好,在國際上,香港的司法獨立已被否定。
過去刑事案件,法庭嚴守疑點得益歸於被告,但在旺角警民衝突中,法庭隨便地裁定暴動罪成立,疑點歸於控方。由前法官阮雲道判立的一項原則——對初犯者不判監禁——已完全放在一旁,不單監禁,而且重判。掟石可能超過一般人接受的暴力,但當時先有警員開槍,青年人被挑釁而所以掟石,沒有一個官有考慮provocation這一點,公平性從可談起?
最令人失望的是,泛民律師黨同伐異,對旺角無名義士拒絕援手,以為事不關己,專政者打擊獨派更符合泛民溫和派的利益。當以「和理非」為榮的抗爭者被上訴加刑成為事實後,他們便人人自危,方知專政者要針對的不是港獨,而是有外國勢力支持的溫和泛民。
張達明的分析正路,良好意願當然希望終審法院能獨立地撥亂反正,不理政治,只談法理。法理上,「梁游宣誓案」不應有追溯性,「東北案」16人與「政總衝擊案」3人不應於裁定後變相重審加刑。
簡而言之,終審庭要翻案或維持原判皆可找到法理,但終審庭法官可以獨立裁決?我認定決定權在北京,馬道立只是傀儡,無論結果怎樣,法治都是已經死亡!
上任7年的馬道立遇有爭議案件,均保持低調中立,或不親自主審,故形象不差。港人以崇拜神道教一樣的心態崇拜法治,馬道立成了港人法治的神道天皇。筆者7年來也以大局為重,沒有批評天皇,但今天要無情地告訴港人,馬道立從來不是站在港人一邊,他是高牆一部分,是北京倚重改變香港司法傳統成三權合作的推手,司法機構年來突變,是馬道立身為司法行政之首發揮作用的結果。
7年前,馬道立上台之前,筆者在本報發表兩篇文章狠批此人,請看看標題就知我論點所在:〈經常謬誤的馬道立站於高牆一邊〉(2010年9月15日);〈終審庭5位法官狠摑馬道立一巴〉(2010年6月30日)」。重溫自己兩篇文章,驚覺原來當年看了很多案例和資料,才斷言馬道立是中央刻意安排要從根本上改變香港法治的魔王,但由於他7年來的低調和小心包裝,連筆者自己也錯把魔王當天皇,可想而知其他人受騙有多深。
鐵的事實。馬道立在很多具爭議的案件中是穩站於政治高牆一方的,包括「法輪功阻街案」、「星島日報被廉署搜查案」、「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入境處黑名單案」。他當法官至上訴庭,多宗案例的終審庭判詞中,被點名批評他的法律水平差,思維謬誤(unsound),前後批評馬道立水平差的有7位終審庭法官:李國能、梅師賢爵士、包致金、陳兆愷、李義、烈顯倫和紀立信。當年在700名合資格當終審庭首席法官人選中,只有不足10年司法經驗的馬道立跑出,恐怕不是因為他最能維護司法公義,而是最不能。
當上帝已死,人該怎麼辦?尼采的答案是「自己當上帝」。當司法天皇原來是中共派來以法治港之時,大家該怎麼辦?
信報財經新聞 2017-08-22
A16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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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只應是清高學者負責監察自私功利的專業人士,抗衡位高而權力不受制約的法官,批評法官價值錯亂的地方。香港正好相反,是由違反人權、有欠道德和良心的法官監察學者;是由滿身銅臭大律師指控法律老師的不是,指控老師令學生上街爭取公義,挑戰惡法,是教壞學生。
讀者當然知道筆者在說什麼,我也不畫蛇添足了。什麼「一國兩制」已死、法治已亡,全是陳腔濫調,留待那些重重複複、永遠只知告訴你社會淪喪在即、危機深重的政客,卻又拿不出解決方法和社會路向的政客;永遠不忘提醒大家投其一票的政客……重複這些濫調。
筆者不能解決即時問題,但要跟惡勢力文鬥,要提供獨到分析,要指出應走的方向,要當一名合格預警者,又符合一個獨立評論者應有言責,筆者自問未輸過。
今天問我香港還有沒有法治?筆者的答案是「99%還存在」,但代表法治理想的1%沒有了——1%最精英、最有智慧的人極度不滿,9%精英顧全現實而不置可否,90%人滿意,你怎能說香港沒有法治?政客長期恐嚇港人,若中共法治不保,安定繁榮就不保了,那是騙選票的虛言,新加坡比香港繁榮,但自由法治比香港差,法官更比香港的肯與政權合作。
還有好些執迷不悟的人還以為法治未死,例如張達明兄,他很理性地分析上訴庭的不是,很技術地指上訴庭加刑的過程是重審,所以上訴到終審庭,大有可能推翻上訴庭的決定。理論上如是,現實是,非讀法律的人以民間智慧判斷,那是北京要香港法院三權合作;近一兩年看,鐵的現實是各級法庭開始合作了。
很多法律中的金科玉律一破再破,只是一年間的事,開始時以為屬個別情況,只是下級法庭法官水平不夠;但看來不是,一條龍地由下而上地變,今天以為很過分?明天會更過分;以為是憲政大問題被迫向北京讓步?但連普通刑事案件也失去獨立原則,要依從北京旨意從重從嚴。不是所有案件,只是1%針對抗爭者。
天皇原來是魔王
在法律從業員的角度看,不涉政治的案件還有法治就算了,只要閉上眼看不到1%的不公義,法治還是完美的吧?兩個律師會不出聲,湯家驊、石永泰出來維護政府,香港的法律界自我感覺良好,在國際上,香港的司法獨立已被否定。
過去刑事案件,法庭嚴守疑點得益歸於被告,但在旺角警民衝突中,法庭隨便地裁定暴動罪成立,疑點歸於控方。由前法官阮雲道判立的一項原則——對初犯者不判監禁——已完全放在一旁,不單監禁,而且重判。掟石可能超過一般人接受的暴力,但當時先有警員開槍,青年人被挑釁而所以掟石,沒有一個官有考慮provocation這一點,公平性從可談起?
最令人失望的是,泛民律師黨同伐異,對旺角無名義士拒絕援手,以為事不關己,專政者打擊獨派更符合泛民溫和派的利益。當以「和理非」為榮的抗爭者被上訴加刑成為事實後,他們便人人自危,方知專政者要針對的不是港獨,而是有外國勢力支持的溫和泛民。
張達明的分析正路,良好意願當然希望終審法院能獨立地撥亂反正,不理政治,只談法理。法理上,「梁游宣誓案」不應有追溯性,「東北案」16人與「政總衝擊案」3人不應於裁定後變相重審加刑。
簡而言之,終審庭要翻案或維持原判皆可找到法理,但終審庭法官可以獨立裁決?我認定決定權在北京,馬道立只是傀儡,無論結果怎樣,法治都是已經死亡!
上任7年的馬道立遇有爭議案件,均保持低調中立,或不親自主審,故形象不差。港人以崇拜神道教一樣的心態崇拜法治,馬道立成了港人法治的神道天皇。筆者7年來也以大局為重,沒有批評天皇,但今天要無情地告訴港人,馬道立從來不是站在港人一邊,他是高牆一部分,是北京倚重改變香港司法傳統成三權合作的推手,司法機構年來突變,是馬道立身為司法行政之首發揮作用的結果。
7年前,馬道立上台之前,筆者在本報發表兩篇文章狠批此人,請看看標題就知我論點所在:〈經常謬誤的馬道立站於高牆一邊〉(2010年9月15日);〈終審庭5位法官狠摑馬道立一巴〉(2010年6月30日)」。重溫自己兩篇文章,驚覺原來當年看了很多案例和資料,才斷言馬道立是中央刻意安排要從根本上改變香港法治的魔王,但由於他7年來的低調和小心包裝,連筆者自己也錯把魔王當天皇,可想而知其他人受騙有多深。
鐵的事實。馬道立在很多具爭議的案件中是穩站於政治高牆一方的,包括「法輪功阻街案」、「星島日報被廉署搜查案」、「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案」、「入境處黑名單案」。他當法官至上訴庭,多宗案例的終審庭判詞中,被點名批評他的法律水平差,思維謬誤(unsound),前後批評馬道立水平差的有7位終審庭法官:李國能、梅師賢爵士、包致金、陳兆愷、李義、烈顯倫和紀立信。當年在700名合資格當終審庭首席法官人選中,只有不足10年司法經驗的馬道立跑出,恐怕不是因為他最能維護司法公義,而是最不能。
當上帝已死,人該怎麼辦?尼采的答案是「自己當上帝」。當司法天皇原來是中共派來以法治港之時,大家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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