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雷劇評】《#我們與惡的距離》精準切入台灣敏感社會議題 (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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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惡的距離》是一部台灣社會寫實劇,由林君陽執導,賈靜雯、吳慷仁、溫昇豪、林哲熹、曾沛慈、陳妤、周采詩、林予晞、施名帥、洪都拉斯主演,劇情講述新聞台主管宋喬安兒子是二年前「李曉明無差別殺人案」的罹難者,丈夫劉昭國是網路先驅報的創辦人,夫妻在兒子走後漸行漸遠準備離婚,但11歲女兒行為卻日漸失序,二人必須重新檢視自己身上的傷口。而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在他死刑定讞之後,仍鍥而不捨地想了解其犯罪動機,也因此開啟眾人的連結。
說來有些慚愧,由於自己是一個不喜歡等待、被吊胃口的人,所以直到《我們與惡的距離》完結篇撥出的前一個晚上,才終於有動力點下網站按鈕,觀看這部從開播以來便好評不斷且備受身邊朋友推崇的台灣電視劇,但沒想到才看了前兩集就有極為深刻的體悟。
《我們與惡的距離》以發生在戲院的無差別殺人案為中心,成功透過片中角色各自的處境,明確點出我這些年來心中不斷糾結,但又無法完整歸納、理清,並以自身力量去改變他人想法的難題,毫無疑問,本劇確實是繼去年《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之後,又一部對目前台灣社會非常重要的電視劇。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一部優秀的戲劇作品,不論是電影、電視劇、舞台劇與動漫,最重要的就是它的「開場」。不管整齣作品的主題為何,編導都必須在首集或開演前幾分鐘想盡各種辦法抓住觀眾目光,讓我們好奇全片故事背景或角色,進而對他們的行為遭遇與後續劇情走向「感興趣」。
《我們與惡的距離》的第一集《受害者》正是完美達成它的工作,不僅交代全部角色的背景關係,也訂定了全劇的核心主題,鎖定在關於司法判決、新聞媒體、網路生態的探討,還有劇中角色們如何被這起發生至今已經兩年的無差別殺人案所牽引,她們內心經歷這些事件後將會有變化與成長,都是《受害者》在觀眾心中埋下的種子,我實在不相信有誰能夠在看完《受害者》之後,能夠抑制自己之後點開第二集的衝動,決定永遠關掉視窗不再關注後續的集數。
因此對我一個近年只把重心放在電影,連先前追了六季的美劇《陰屍路》都棄坑的影迷來說,《我們與惡的距離》總算是讓我找回對台灣戲劇作品的信心。看著劇中發生的事件除了有非常強烈的既視感之外,也透過片中各個角色的不同觀點角度,深深了解社會上急需被關注,但我們又時常選擇忽視的幾個重要議題。
其中不論是普遍大眾對精神相關疾病患者與更生人的污名化、成員失去有效溝通的橋樑導致家庭功能失調、人們在網路上肆意發表攻擊性言論的群體霸凌、新聞媒體為了搶快而忽略了消息的真實與準確性,甚至是追求收視關注而對事件過度渲染,罔顧新聞倫理的道德規範,侵犯個人隱私,造成受害者與其家屬的二次傷害,《我們與惡的距離》編劇呂蒔媛都巧妙地把它們融入劇情中,在角色之間互相幫助或對立的過程,切合目前台灣許多敏感問題的核心,給予觀眾自行對照、思考與檢討的空間。
然而作為一部戲劇作品,《我們與惡的距離》在四位主角色塑造與演員表現上同樣具有相當高程度的水準,賈靜雯飾演的電視台主管「喬安」有著受害者家屬身分,必須面對喪子之痛、家庭婚姻危機,並在電視台收視與新聞價值之間做出衡量取捨;陳妤飾演的電視台編輯「大芝」因為社會觀感影響,受到自我的良心譴責,使她具有身分認同障礙與犯人家屬是否同樣有罪的內心掙扎。
此外曾沛慈飾演的年輕飲品店老闆「思悅」則引出精神病患者家屬該如何面對的問題,而在有經濟壓力的狀況下,又該不該跟身為殺人犯妹妹的好友大芝劃清界線,來讓自己免於受到牽連的兩難;最後身處於各個角色之間,由吳慷仁飾演的法扶律師「王赦」,在自身內心正義的實踐而無法花時間跟家人相處,還有因為犯人律師的身分使得家人受到社會大眾的壓力與威脅。
《我們與惡的距離》至此都把四個家庭的故事剪得相當流暢,搭配大量的手持鏡頭,在角色對手戲與不同理念之間衝突的一來一往下,儘管《我們與惡的距離》是部長達8個多小時的作品,但幾乎不會讓人感到無聊,在相繼切合自身主題的10集之中帶有強烈的戲劇張力,並透過這幾位角色探討死刑的必要性與其後續的影響。
不可否認當一個人被判處死刑,他必定有犯下窮凶惡極的罪過,但換個角度思考,社會大眾會希望他被處以死刑,並且常以「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養殺人犯」來當作執行死刑的理由,究竟是想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待,希望能一命換一命還給他們公道?或者只是想滿足自己內心那「自認為的正義感」?然而司法最終判處或執行死刑,這樣的「合法殺人」是源自社會輿論的壓力,還是真的有其必要性?無法假釋的無期徒刑是否也是唯一死刑之外的另一種選擇?《我們與惡的距離》都藉此提供觀眾不同的思考角度。
然而我想這其中最重要的,還是執行死刑這件事是否真的對社會有正面的影響?受害者能否因此得到心靈慰藉?我們做的這些行為能夠消除受害者的痛苦嗎?而當他死了之後,我們又該如何預防這種行為的發生,避免更多人生命受到危害?這些許多沒有標準答案的複雜問題,正是《我們與惡的距離》最終想探討的核心主題。
這不禁讓我想到前陣子許多「正義鄉民」因為一起殘忍虐童案而包圍警局,更發生打人砸車的暴力行為,或者另一起父親不滿兒子肉圓沒有加辣的家暴案,網友肉搜住家逼他吃辣椒、把他打到送醫,最後居然還獲得「台灣處處有溫情」評價,這種跳過警調司法單位的私刑正義是否該被推崇?會有這種現象又代表台灣社會出現什麼問題?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最後我必須承認,對一個在24小時內看完一到十集的觀眾來說,《我們與惡的距離》故事後半部並沒有像前六集那樣精彩,批判力度也沒那麼強烈。而且在最後插入一段新聞媒體自由被干涉,喬安被調離原有崗位,原本正義的律師王赦因為個人因素,不得已走上跟自己理想抱負完全不同的道路,稍微有點讓劇情偏離主題、落於俗套。
不過換個角度想,這似乎也因此讓幾位角色變得更加完整,讓《我們與惡的距離》更有正向能量,告訴觀眾必須撕掉自己的標籤,無論是被害者、加害者家屬,或是曾經受傷的我們,都不該讓它跟著自己一輩子,片中每位角色都曾提出的無解難題:「為什麼是我?」終於在最後林予晞的喬平口中得到解答:「可能因為你比較勇敢吧。」沒有人能完全消除自己的過去,但就因為有身邊親朋好友的陪伴,我們才有勇氣向「雲後的希望」前進,我想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情感就是如此了吧。
整體而言,我認為《我們與惡的距離》是一部所有人都該觀看的電視劇,如同第四集《病識感》所告訴我們的,人們必須察覺自己的症狀、知道自己生病才有辦法接受後續治療,社會問題的根源沒被發現、沒有解決,就算這次僥倖混了過去,在不久之後必定還會遇到相同的狀況。片名《我們與惡的距離》代表的正是我們因為「不了解」而跟其他人所展生的距離,身為台灣這塊土地的一分子,我們能對自己、身邊的人或素未謀面的陌生人做些什麼?該抱持怎樣的態度?看完之後是不是更有一個明確答案了呢?
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10的網紅伊格言Egoyan Zhe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叫伊格言,這不是我的本名──保羅奧斯特《紐約三部曲》〉全文連結:https://www.egoyanzheng.com/single-post/2020/02/08/%E6%88%91%E5%8F%AB%E4%BC%8A%E6%A0%BC%E8%A8%80%EF%BC%8C%E9%80%99%...
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評價 在 如履的電影筆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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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有些慚愧,由於自己是一個不喜歡等待、被吊胃口的人,所以直到《我們與惡的距離》完結篇撥出的前一個晚上,才終於有動力點下網站按鈕,觀看這部從開播以來便好評不斷且備受身邊朋友推崇的台灣電視劇,但沒想到才看了前兩集就有極為深刻的體悟。
《我們與惡的距離》以發生在戲院的無差別殺人案為中心,成功透過片中角色各自的處境,明確點出我這些年來心中不斷糾結,但又無法完整歸納、理清,並以自身力量去改變他人想法的難題,毫無疑問,本劇確實是繼去年《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之後,又一部對目前台灣社會非常重要的電視劇。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一部優秀的戲劇作品,不論是電影、電視劇、舞台劇與動漫,最重要的就是它的「開場」。不管整齣作品的主題為何,編導都必須在首集或開演前幾分鐘想盡各種辦法抓住觀眾目光,讓我們好奇全片故事背景或角色,進而對他們的行為遭遇與後續劇情走向「感興趣」。
《我們與惡的距離》的第一集《受害者》正是完美達成它的工作,不僅交代全部角色的背景關係,也訂定了全劇的核心主題,鎖定在關於司法判決、新聞媒體、網路生態的探討,還有劇中角色們如何被這起發生至今已經兩年的無差別殺人案所牽引,她們內心經歷這些事件後將會有變化與成長,都是《受害者》在觀眾心中埋下的種子,我實在不相信有誰能夠在看完《受害者》之後,能夠抑制自己之後點開第二集的衝動,決定永遠關掉視窗不再關注後續的集數。
因此對我一個近年只把重心放在電影,連先前追了六季的美劇《陰屍路》都棄坑的影迷來說,《我們與惡的距離》總算是讓我找回對台灣戲劇作品的信心。看著劇中發生的事件除了有非常強烈的既視感之外,也透過片中各個角色的不同觀點角度,深深了解社會上急需被關注,但我們又時常選擇忽視的幾個重要議題。
其中不論是普遍大眾對精神相關疾病患者與更生人的污名化、成員失去有效溝通的橋樑導致家庭功能失調、人們在網路上肆意發表攻擊性言論的群體霸凌、新聞媒體為了搶快而忽略了消息的真實與準確性,甚至是追求收視關注而對事件過度渲染,罔顧新聞倫理的道德規範,侵犯個人隱私,造成受害者與其家屬的二次傷害,《我們與惡的距離》編劇呂蒔媛都巧妙地把它們融入劇情中,在角色之間互相幫助或對立的過程,切合目前台灣許多敏感問題的核心,給予觀眾自行對照、思考與檢討的空間。
然而作為一部戲劇作品,《我們與惡的距離》在四位主角色塑造與演員表現上同樣具有相當高程度的水準,賈靜雯飾演的電視台主管「喬安」有著受害者家屬身分,必須面對喪子之痛、家庭婚姻危機,並在電視台收視與新聞價值之間做出衡量取捨;陳妤飾演的電視台編輯「大芝」因為社會觀感影響,受到自我的良心譴責,使她具有身分認同障礙與犯人家屬是否同樣有罪的內心掙扎。
此外曾沛慈飾演的年輕飲品店老闆「思悅」則引出精神病患者家屬該如何面對的問題,而在有經濟壓力的狀況下,又該不該跟身為殺人犯妹妹的好友大芝劃清界線,來讓自己免於受到牽連的兩難;最後身處於各個角色之間,由吳慷仁飾演的法扶律師「王赦」,在自身內心正義的實踐而無法花時間跟家人相處,還有因為犯人律師的身分使得家人受到社會大眾的壓力與威脅。
《我們與惡的距離》至此都把四個家庭的故事剪得相當流暢,搭配大量的手持鏡頭,在角色對手戲與不同理念之間衝突的一來一往下,儘管《我們與惡的距離》是部長達8個多小時的作品,但幾乎不會讓人感到無聊,在相繼切合自身主題的10集之中帶有強烈的戲劇張力,並透過這幾位角色探討死刑的必要性與其後續的影響。
不可否認當一個人被判處死刑,他必定有犯下窮凶惡極的罪過,但換個角度思考,社會大眾會希望他被處以死刑,並且常以「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養殺人犯」來當作執行死刑的理由,究竟是想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待,希望能一命換一命還給他們公道?或者只是想滿足自己內心那「自認為的正義感」?然而司法最終判處或執行死刑,這樣的「合法殺人」是源自社會輿論的壓力,還是真的有其必要性?無法假釋的無期徒刑是否也是唯一死刑之外的另一種選擇?《我們與惡的距離》都藉此提供觀眾不同的思考角度。
然而我想這其中最重要的,還是執行死刑這件事是否真的對社會有正面的影響?受害者能否因此得到心靈慰藉?我們做的這些行為能夠消除受害者的痛苦嗎?而當他死了之後,我們又該如何預防這種行為的發生,避免更多人生命受到危害?這些許多沒有標準答案的複雜問題,正是《我們與惡的距離》最終想探討的核心主題。
這不禁讓我想到前陣子許多「正義鄉民」因為一起殘忍虐童案而包圍警局,更發生打人砸車的暴力行為,或者另一起父親不滿兒子肉圓沒有加辣的家暴案,網友肉搜住家逼他吃辣椒、把他打到送醫,最後居然還獲得「台灣處處有溫情」評價,這種跳過警調司法單位的私刑正義是否該被推崇?會有這種現象又代表台灣社會出現什麼問題?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最後我必須承認,對一個在24小時內看完一到十集的觀眾來說,《我們與惡的距離》故事後半部並沒有像前六集那樣精彩,批判力度也沒那麼強烈。而且在最後插入一段新聞媒體自由被干涉,喬安被調離原有崗位,原本正義的律師王赦因為個人因素,不得已走上跟自己理想抱負完全不同的道路,稍微有點讓劇情偏離主題、落於俗套。
不過換個角度想,這似乎也因此讓幾位角色變得更加完整,讓《我們與惡的距離》更有正向能量,告訴觀眾必須撕掉自己的標籤,無論是被害者、加害者家屬,或是曾經受傷的我們,都不該讓它跟著自己一輩子,片中每位角色都曾提出的無解難題:「為什麼是我?」終於在最後林予晞的喬平口中得到解答:「可能因為你比較勇敢吧。」沒有人能完全消除自己的過去,但就因為有身邊親朋好友的陪伴,我們才有勇氣向「雲後的希望」前進,我想人與人之間最珍貴的情感就是如此了吧。
整體而言,我認為《我們與惡的距離》是一部所有人都該觀看的電視劇,如同第四集《病識感》所告訴我們的,人們必須察覺自己的症狀、知道自己生病才有辦法接受後續治療,社會問題的根源沒被發現、沒有解決,就算這次僥倖混了過去,在不久之後必定還會遇到相同的狀況。片名《我們與惡的距離》代表的正是我們因為「不了解」而跟其他人所展生的距離,身為台灣這塊土地的一分子,我們能對自己、身邊的人或素未謀面的陌生人做些什麼?該抱持怎樣的態度?看完之後是不是更有一個明確答案了呢?
我們與惡的距離 The World Between Us
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評價 在 伊格言Egoyan Zhe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叫伊格言,這不是我的本名──保羅奧斯特《紐約三部曲》〉全文連結:https://www.egoyanzheng.com/single-post/2020/02/08/%E6%88%91%E5%8F%AB%E4%BC%8A%E6%A0%BC%E8%A8%80%EF%BC%8C%E9%80%99%E4%B8%8D%E6%98%AF%E6%88%91%E7%9A%84%E6%9C%AC%E5%90%8D%E2%94%80%E2%94%80%E4%BF%9D%E7%BE%85%E2%80%A7%E5%A5%A7%E6%96%AF%E7%89%B9%E3%80%8A%E7%B4%90%E7%B4%84%E4%B8%89%E9%83%A8%E6%9B%B2%E3%8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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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奧斯特 #紐約 #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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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自己是個特別的人嗎?還是你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特之處?真是這樣嗎?這是本集的主題,來自伊格言老師的文章〈我叫伊格言,這不是我的本名──保羅‧奧斯特《紐約三部曲》〉。你可以在影片下方的頻道資料處找到全文連結。
美國作家保羅‧奧斯特(Paul Auster)的《紐約三部曲》由〈玻璃城市〉、〈鬼靈〉與〈禁鎖的房間〉三部中篇所構成,〈禁鎖的房間〉為壓卷之作。小說以第一人稱「我」作為敘事者;故事環繞著「我」與失蹤的童年摯友范修展開。作者奧斯特刻意隱去了「我」的名字──讀者們只知道「我」是小說中向讀者訴說故事的人,但並不知道「我」的具體姓名。請注意:這件事有著關鍵性的意義。
故事描述「我」的童年摯友──天才作家范修留下了兩大箱作品手稿,拋下美麗動人且即將臨盆的妻子蘇菲,突然消失於茫茫人海之中。這極可能是個預謀,因為「我」和范修長大後其實早已失聯許久,唯一可知的共同點是,二人同為作家。當時「我」寫作事業堪稱順利,是個小有名氣的雜文作者,被視為「評論界的明日之星」。然而儘管頗受器重,「我」可不見得那麼瞧得起自己。他是這樣說的:
剛開始,我也期待自己成為偉大的小說家,能寫出撼動人心的作品。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漸漸明白,這個可能性越來越小。我並沒有與生俱來的天賦,可堪寫出曠世巨著。有時候我甚至會告訴自己,放棄這個春秋大夢吧!就這樣繼續寫些雜文,容易多了。賣力一點,一篇接著一篇,好歹可以餬口飯吃。
我還不到三十歲,卻已經小有名氣,也開始寫作詩與小說的評論。電影、舞台劇、藝術展、音樂會、書,甚至球賽,都有人來找我寫評論。世人給我的評價是「評論界的明日之星」,但在我的內心,我覺得自己心態老邁,而且江郎才盡。我所做的,不過是一些無用之物。好像一盤散沙,風一吹,就會灰飛煙滅。
伊格言分析:這些關於「我」的背景細節設定其實意味深長──一位覺得自己一輩子寫不出偉大作品,高不成低不就的作家。在此,「我」的「個體殊異性」在這樣的身份設定中被徹底壓縮,成為幾何上無體積無重量的一個點。對,我們其實並不特別;這世上絕大多數的人,很可能都不特別。事實無比殘酷:只有極少數人具有驚人的才能。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平庸的,他們的生命歷程也難免平庸;只有極少數人能夠匿逃於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平庸命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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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格言,小說家、詩人,《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8月號封面人物。
著有《噬夢人》、《與孤寂等輕》、《你是穿入我瞳孔的光》、《拜訪糖果阿姨》、《零地點GroundZero》、《幻事錄:伊格言的現代小說經典十六講》、《甕中人》等書。
作品已譯為多國文字,並於日本白水社、韓國Alma、中國世紀文景等出版社出版。
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自由時報林榮三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長篇小說獎、華文科幻星雲獎長篇小說獎、中央社台灣十大潛力人物等;並入圍英仕曼亞洲文學獎(Man Asian Literary Prize)、歐康納國際小說獎(Frank O'Connor International Short Story Award)、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台北國際書展大獎、華語文學傳媒大獎年度小說家等獎項。
獲選《聯合文學》雜誌「20位40歲以下最受期待的華文小說家」;著作亦曾獲《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度之書、2010、2011、2013博客來網路書店華文創作百大排行榜等殊榮。
曾任德國柏林文學協會(Literarisches Colloquium Berlin)駐會作家、香港浸會大學國際作家工作坊(IWW)訪問作家、中興大學駐校作家、成功大學駐校藝術家、元智大學駐校作家等。
Readmoo專訪1:如果在YouTube,一個小說家
https://news.readmoo.com/2020/01/07/200107-interview-with-egoyan/
Readmoo專訪2:那些關於孤寂的問題,以及......
https://news.readmoo.com/2019/03/21/190321-loneli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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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是什麼?我認為,好的小說是一則猜想──像數學上「哥德巴赫的猜想」那樣的猜想。猜想什麼?猜想一則符號系統(於此,是文字符號系統)中的可能真理。這真理的解釋範圍或許很小,甚至有可能終究無法被證明(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早就告訴我們這件事);但藝術求的從來便不是白紙黑字的嚴密證明,是我們閱讀此則猜想,從而無限逼近那則真理時的智性愉悅。如若一篇小說無法給我們這樣的智性,那麼,它就不會是最好的小說。
是之謂小說的智性。───伊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