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月旦法學雜誌314期(2021.7)
本期陳忠五教授精選4則民事大法庭裁定、20則最高法院裁判進行簡析,其中,大法庭裁定及4則最高法院裁判具有學理或實務上之重要性,茲摘錄主要爭點如下:
🔸【大法庭裁定】
📌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470號裁定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出租人及承租人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於調解、調處不成移送法院審理時,免收裁判費用;問題在於,所謂「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其範圍應如何認定?攸關移送後審理法院是否應徵收裁判費用。
本號裁定的主要議題即:當事人間之耕地租約,嗣後因承租人有同條例規定之「租約無效」情事或「租約終止」情事,出租人乃主張耕地租佃關係已不存在,請求承租人除去耕地上的地上物並騰空返還耕地,其因此所生的爭議,是否屬「因耕地租佃發生爭議」,而有免收裁判費用規定的適用?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對此問題統一該院法律見解,值得注意。
📌108年度台聲大字第1525號裁定
關於第三審律師酬金性質,及撤回告訴、上訴或告時訴訟費用之負擔,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3第1項、第83條、第90條分別定有明文。
若於上訴人提起第三審上訴後、撤回上訴前,被上訴人已委任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並代為提出答辯狀,爾後上訴人撤回第三審上訴,被上訴人雖未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於訴訟終結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聲請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惟其嗣後是否仍得聲請最高法院核定其於第三審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酬金?
針對此項問題,大法庭做出本號裁定,惟同時亦有5位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1位法官提出協同意見書,可見問題之爭議性,值得重視。
📌109年度台上大字第495號裁定
2019年5月22日修正公布前政府採購法第59條原規定:「機關以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者,採購契約之價款不得高於廠商於同樣巿場條件之相同工程、財物或勞務之最低價格。(第1項)廠商亦不得以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第2項)違反前二項規定者,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或將溢價及利益自契約價款中扣除。(第3項)……」
若機關以廠商違反上開條文第2項規定為由,依同條第3項自契約價款中扣除廠商所支付之不當利益者,是否應以「採購契約之價款高於市價」(即廠商於同樣巿場條件之相同工程、財物或勞務之最低價格)為要件?
📌109年度台抗大字第94號裁定
執行債權人依強制執行法第39條第1項規定,於分配期日1日前,具狀聲明異議,表明分配表上某債權不存在,應予剔除,惟於分配期日,無人到場,執行法院未更正分配表,亦未將執行債權人之聲明異議狀通知債務人及其他債權人,於此情形,聲明異議之執行債權人是否仍應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自分配期日起10日內,向執行法院為已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之證明,否則,視為撤回其異議之聲明?
🔸【最高法院裁判】
📌意思表示之「瑕疵」,無論其法律效果為「無效」或「得撤銷」,均以意思表示「成立」為前提。本期所選最高法院裁判中,有3則係對意思表示之成立及其效果的判斷闡釋法律見解,值得注意。
1.簽訂房地買賣契約時,倘當事人之一方並無發生買賣契約法律效果之內部主觀意思,能否僅因其有「表示意思」及「表示行為」,即認其就系爭契約要素(標的物及價金)已為意思表示,兩造就「買賣系爭房地」之表示內容一致,系爭契約因而成立生效?「效果意思」是否為意思表示成立上不可欠缺的主觀要件?
2. A廠商標得B機關招標的工程採購契約後,於簽署B機關製作的契約書時,擅自抽換契約書附件中的標單,B機關當時不察,仍於契約書上用印蓋章。事後發生履約糾紛,在B機關依法撤銷其錯誤之意思表示前,雙方是否受該契約標單內容之拘束?
3.甲所創作的美術作品,遭A公司置放於該公司網站上銷售,甲乃以其不法侵害其著作財產權為由,起訴請求A公司及其負責人乙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惟A公司及乙抗辯:甲曾簽署著作財產權轉讓及授權代理銷售同意書與A公司,並未不法侵害甲的著作財產權;甲則稱,簽署系爭同意書當時,誤認所簽署者係A公司舉辦某藝術活動的電子書授權事宜,而非系爭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於此情形,簽訂同意書之兩造意思表示是否合致?同意書所示之內容是否成立?
📌民法第191條關於工作物所有人責任之規定,其解釋適用,是否以工作物在其所有人「占有、管領或控制中」肇致他人損害為必要?工作物所有人如基於承攬關係,將工作物交付於承攬人直接占有、管領或控制期間,而因該承攬人的行為,與工作物共同肇致他人損害時,是否仍應負賠償責任?
上開問題,理論與實務上均具有意義,本期所選裁判對此有詳盡闡述,值得參考。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雜誌 314期(2021.7),民事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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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下,嚴重衝擊各行各業生計,而行政院近日即公佈紓困4.0振興補助方案,於6月7日全面開放線上申請,為降低臨櫃辦理之群聚與接觸風險,強烈建議採網路申請為優先。若遇到紓困申請疑難,亦可洽經濟部「1988」、衛福部「1957」、勞動部「1955」、社福機構身障家托/早療機構/托嬰/保母「1957」、勞保/退休金緩繳「2222、3666」等專線尋求支援
以下就與您分享「5大疫災紓困指南」,耐心搜尋是否有合適方案,並瞭解申辦方式,希望各方都能在緊要關頭,獲解套方案,得以安然度過經濟危機
(個人紓困方案)
#中低收入戶
★紓困對象:經濟弱勢之身障、老人、兒少
★補助內容:每人每月1500元,發放3個月共4500元
★申請方式:免申請,直接入戶
#無相關社會保險者
★紓困對象:於110年4月30日前加入勞保、108年度個人總所得未達40萬8000 元、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者
★補助內容:可申請急難救助金1-3萬元
★申請方式:去年有申請者免申請,於6月4日發放;新申請者可於6月7日至30日期間線上或郵局申請
★網址:https://swis.mohw.gov.tw/eip/
#自營工作者/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補助內容:月投保薪資在新台幣2萬4000元以下一律補助3萬元;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上者,可領1萬元
★申請方式:去年曾請領補貼者將直接核撥;新申請者,至勞保局官網辦理
★網址:https://www.bli.gov.tw/
#漁民
★紓困對象:110年4月30日前在漁會投保的甲類會員
★補助內容:108年所得未達40萬8000者,可申請3萬元;108年所得未達50者,可申請1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農民
★紓困對象: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109年曾申請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
★補助內容:可申請 1 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觀光業從業人員
★紓困對象:計程車、遊覽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無雇主導遊及領隊人員
★補助內容: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紓困對象: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的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補助內容: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每人補貼3萬元、一次性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社區大學講師
★紓困對象:符合社區大學講師身份,且110年5月至7月任一個月酬勞因疫情影響較原定課程計畫損失達50%
★補助內容:每位講師最高補助4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大專院校學生
★紓困對象:本國國民且就讀大專院校具有學籍,由學校審核認定110年5月至7月,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受疫情影響
★補助內容:學校依校內評估給予學生紓困助學金,教育部將酌予補助學校經費,以及依租賃住宿所在縣市,每月酌予補助校外住宿租金1200至1800元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藝文工作者
★紓困對象:具本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參加社保或勞保亦可)
★補助內容:每人3萬元+已投入製作或其他費用
★網址:https://reurl.cc/zeW8k7
#運動事業從業人員
★紓困對象:教練、裁判、球評等,本國國民、非任一單位的全職員工
★補助內容: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任1個月酬勞較110年3月至4月平均或108年同月酬勞減少5成,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家庭紓困方案)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紓困對象:家中有國小以下孩童(含國小生及學前嬰幼兒);或國中、高中、五專身心障礙、特教學生的家庭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 1 萬元
★網址:https://1988.taiwan.gov.tw/
#育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紓困對象: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機或初設戶籍之孩童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1萬元
★網址:https://1988.taiwan.gov.tw/
(產業/企業紓困方案)
#服務業
★紓困對象:商業服務業、會展業者等紓困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DgZ92Q
#觀光運輸業
★紓困對象:旅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紓困補貼。航空業者及機場業者之相關使用費及權利金等補貼。北中高機場國際航廈商業服務設施業者紓困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bXn5Kr
#教育業
★紓困對象:運動產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紓困補貼。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護中心停課紓困補貼。高中職以下學校停課影響團膳業者食材損失補償
★網址:https://reurl.cc/lR5VAY
#藝文業
★紓困對象:藝文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藝文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zeW8k7
#農漁業
★紓困對象:農漁經營者紓困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1Yox59
(其他紓困方案)
#照顧服務單位
★紓困對象:長照(居家或社區)、托嬰、早療等機構
★補助內容:營運補貼/停業補貼+員工薪資補貼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住宿式機構及社福事業單位
★紓困對象:住宿式機構、社福團體、基金會、復康巴士、長照交通接送、營養餐飲服務、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補助內容:住宿式機構因書面通知停業,而業務中斷致生損失。社福事業單位加班費、維持費,信用擔保、周轉金及員工薪資貸款利息補貼。新設單位或新承接復康巴士
★網址:https://reurl.cc/kZLd3n
(紓困貸款)
#勞工紓困貸款
★紓困對象: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年滿 20 歲勞工,未參加勞保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
★補助內容:最高可申請紓困貸款10萬元
★申請方式:於各銀行「勞工紓困貸款」線上申請區申領
#企業紓困貸款
★紓困對象:中小企業
★補助內容:原有紓困貸款,包括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程做紓困貸款、觀光產業與與航空業、大型藝文業、農業也延續
⚠️若之前申辦貸款出現償還困難,本金、利息都能申請緩繳6個月;利息降低部分,央行已降息1碼,透過公股行庫貸款利息再減碼,自用住宅貸款1000萬元以內,利率再降1碼;而信用卡、車貸、信貸等個人貸款1000萬以內利率再降2碼,皆實施6個月。詳細資訊請親向所屬單位進行確認
#凱鈞話重點
#5大疫災紓困指南
承攬契約解除 在 高雄市議員 陳麗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紓困4.0整理】 中央紓困專線:1988
個人紓困
1. 低收入戶
對象:經濟弱勢之身障、老人、兒少。
補助內容:每人每月 1500 元,發放 3 個月(5至7月)共 4500 元。
申請方式:免申請,直接入戶。
2. 無相關社會保險者急難救助金 1 至 3 萬元。
3. 自營工作者/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對象:於 110 年 4 月 30 日前加入勞保、108 年度個人總所得未
達 40 萬 8000 元、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補貼或津貼者。
補助內容:月投保薪資在新台幣 2 萬 4000 元以下一律補助 3 萬
元;月投保薪資在 2 萬 4000 元以上者,可領 1 萬
元。
申請方式:去年曾請領補貼者將直接核撥;新申請者,至勞保局
e化服務系統 https://edesk.bli.gov.tw/na/ 線上登錄
【以自然人憑證或免插卡雙號 (健保卡號+戶號)登入】
辦理。
4. 漁民
對象:110 年 4 月 30 日前加入且申請時仍為漁會投保的漁會
甲類會員。
補助內容:108 年所得未達 40 萬 8000 者、投保薪資每月2萬4
千以下,可申請3萬元;108 年所得未達 50 萬者,可
申請 1 萬元。
5. 農民
對象:1. 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110.4.30前以參加)
2. 109 年曾申請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
(含參加農糧政策者及改良場核可的實耕者)
3.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去年至110.4.30輔導有案)。
※排富 108年度農業以外所得不得超過50萬元.
補助內容:可申請 1 萬元。
專線電話:0800-222-991
6. 觀光業從業人員
對象:導遊、領隊及國旅領團人員、計程車、遊覽車司機。
補助內容:補助 3 個月,共 3 萬元。
7. 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紓困對象:收入減少達 50% 或停業的家庭托顧服務員、保母。
補助內容: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每人補貼3萬元、一次性
補貼。
申請方式:衛福部官網紓困專區https://swis.mohw.gov.tw/eip/
申請。
9.社區大學講師
紓困對象:符合社區大學講師身份,且 110 年 5 月至 7 月任一
個月酬勞因疫情影響較原定課程計畫損失達 50%。
補助內容:每位講師最高補助 4 萬元。
申請方式:於教育部紓困專區申請
https://www.edu.tw/COVID-19/ (6 月 4 日開始受理)
10. 大專院校學生
紓困對象:本國國民且就讀大專院校具有學籍,由學校審核認
定 110 年 5 月至 7 月,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受
疫情影響。
補助內容:
(1) 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學校依校內評估給予學生紓困助學
金,教育部將酌予補助學校經費。
(2)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依租賃住宿所在縣市,每月酌予補助
校外住宿租金 1千2百至 1千百元。
申請方式:於教育部紓困專區申請。(6 月 4 日開始受理)
https://www.edu.tw/COVID-19/
11. 藝文工作者
紓困對象:具本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
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參
加社保或勞保亦可)。
補助內容:每人 3 萬元 + 已投入製作或其他費用。
申請方式:曾獲藝文紓困 1.0、2.0 補助,審查通過後 3 萬元於
6 月 4 日入帳。未曾獲補助,或申請已投入費用補
助,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 6 月 7 日文化部紓困
專區https://reurl.cc/oggo83 開放線上申請。
12. 運動事業從業人員
紓困對象:教練、裁判、球評等,本國國民、非任一單位的全
職員工。
補助內容: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任 1 個月酬勞較
110 年 3 月至 4 月平均或 108 年同月酬勞減少 5
成,每人最高補助 4 萬元。
申請方式:於教育部紓困專區申請,6 月 4 日開始受理 。
https://www.edu.tw/COVID-19/
#家庭防疫補貼 (6/15 起)
1.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對象:家中有國小以下孩童(含國小生及學前嬰幼兒);或國
中、高中、五專身心障礙、特教學生的家庭。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 1 萬元。
申請方式: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 https://10000.gov.tw/
或 ATM 申領。
監護人免提佐證資料,只需準備孩童的健保卡及監
護人的金融卡
2. 育有未滿 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對象:新冠肺炎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完成出生登機
或初設戶籍之孩童。
補助內容:每名孩童補助 1 萬元。
申請方式:領有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的家長,直接撥款至申領
帳戶;其他家長可藉由網路(10000.gov.tw)或 ATM
申領。
諮詢專線:1957福利諮詢專線 (08:00-22:00)
◎紓困4.0去年申請通過且有存摺者6/4後直接匯入,無存摺資料的,
政府6/7後寄發通知,6/7起開放今年新辦線上申請網站。
#勞工紓困貸款6月15日開始申請 https://reurl.cc/AkkRkQ
#各類勞工申請資訊:https://reurl.cc/xGGQ95
◎中央紓困專線:1988
◎社福體系急難紓困:1957
◎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
◎高雄市勞工紓困專線:07-8220300
◎高雄市三民區公所協助專線:
◎07-3228160轉153~160、182、191、253~260
※紓困整理
衛服部4.0紓困 https://ppt.cc/f6xkEx
經濟部4.0紓困 https://ppt.cc/fQBEMx
勞動部4.0紓困 https://ppt.cc/fwZsgx
教育部4.0紓困 https://ppt.cc/f7FuKx
行政院4.0紓困 https://ppt.cc/fbUCmx
交通部4.0紓困 https://ppt.cc/f3LH0x
文化部4.0紓困 https://ppt.cc/f3LH0x
財政部4.0紓困 https://ppt.cc/f7kwXx
#高雄市議員陳麗珍
#紓困整理
#紓困專線1988
#防疫需要你我一起努力
#勤洗手戴口罩減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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