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酒精耐受度差的智能不足、思覺失調患者喝酒後遇上司法】
〈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https://reurl.cc/m7am7
本文是2年前在蔡英文總統的「德政」--司改國是會議(也就是俗稱的「天燈大會」)期間,當時的澎湖小檢改編一個案例投書,希望高高在上的政客、天燈委員們注意這個議題。結果呢?澎湖小檢變成土城小檢後,跟同事們的經驗:在新北要做偵查中司法精神鑑定?#不如做夢比較快!
可笑的是,日前一位教授與我聊到這個議題,學校很多完全沒有任何實務經驗、充滿發光發亮理想的法律系學弟妹們,不去問我們偉大的政客們,有沒有將納稅人的錢用在正確的地方,反而是看完 #我們與惡的距離 後,把因應戲劇效果(該戲劇的顧問沒有檢方這方面的專業代表喔!)而編出來的劇情與司法實務現實混為一談,責怪在司法實務圈的學長姊:「考上司法官的的學長姊怎麼了?司法為何對精神病患是如此 #粗暴與無知 呢? 」
我只想回應:等你們考上,再來跟我比,能不能做得比我們好?
你們知道其他專業領域是很貴的嗎?要錢的嗎?知道這個政府有多廢嗎?
知道排鑑定要排多久嗎?知道人民想要快、好又廉價的司法嗎?知道什麼叫做「結案速度」、「未結數量」的報表戰爭嗎?
知道為了讓自己的個案儘速鑑定,還需要一點「跨領域的人脈資源」嗎?
你們不知道,你們只知道看著戲劇流眼淚。
--------
不是所有精神疾患者都會犯罪(事實上犯罪的精神疾患者也是很少數,千萬不要有偏見,拜託!),更不是所有殺人犯一個個都是精神疾患者!(#這種錯誤的印象才是對精神疾患者的污名化好嗎?)
讓我們從離島的一件「小傷害案」、「小竊案」被告的人生故事,來看到真正「不被重視」的角落:
〈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https://reurl.cc/m7am7
〔出生於資源匱乏的離島,一家多有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X本身就因為智能障礙而就讀資源班畢業,家庭機能不彰,父母未善盡管教子女責任,X和他的兄弟均曾經在少年法庭出入,是轄內所有司法警察、司法人員都知道的問題家庭。小地方消息特別快,鄰里對X抱持很大的排斥感。
當X從少年轉為成人的那一刻開始,就從少年虞犯轉為當地的慣竊名單一員,注定了他與刑事司法糾纏不休的人生。〕
〔3年的強制工作歲月加上1年多的刑罰,4年多的青春一轉眼流逝,X完全錯失治療其精神疾病的機會,X返回離島的故鄉,在家庭機能喪失的狀況下,照樣到處偷、到處破壞,成為地方治安頭痛人物。X於是反覆在鄉里搗亂、監獄進出之間過了好幾年的歲月。
最後一次,X以持凶器傷害別人的方式來搗亂,又跑去商店行竊,被司法警察移送偵辦,警詢時坦承不諱,但偵查時看到這次是新來的新手檢察官,看起來很生嫩的樣子,於是開始跟檢察官開起猜謎的玩笑,以可笑又矛盾的辯詞否認犯行,甚至堅持監視器裡拍到的那個人不是他,還當庭失控抓桌子椅子。〕
〔因為很長一段期間根本沒有人送他就醫,檢察官把X的歷來所有卷宗全部調出來做初步人格以及犯案模式分析,整理後發現X似乎有點竊盜癖;X的暴力傾向是在強制工作出監後開始產生,他的暴力行為幾乎是在他被送去強制工作後開始陸續出現,X說他在監獄和強制工作時有被人打和欺負,加上X一度抗辯說自己有精神病(但一聽說要送他去看醫生,又馬上否認有精神疾病,還稱自己不需要治療),於是新手檢察官決定趁X還在另案執行時送他去精神鑑定。
#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這是再現實也不過的問題。圈內人都知道,法務部底下的機關是要人沒人、要錢沒錢,一下要我們肅清犯罪、一下要我們注重人權、一下又要我們舉證被告很可惡具體求刑......但是人呢?沒有,請自己指揮警察;錢呢?沒有,自己想辦法。
但是檢察官始終覺得司法對於X的人生有一些責任,而且 #澎湖地檢署在那一年並沒有送司法精神鑑定的案件,所以 #上級同意這一件案件的鑑定,檢察官不知道之前那位「訪視員」是否仍在澎湖當地醫院工作,所以決定將X送去台灣本島的醫院作鑑定,並商請分局警察把人「跨海」送去鑑定,鑑定到一半X發作有抗拒現象,結果中斷鑑定,X出獄後旋即逃亡不見人影,當然也不可能再配合去鑑定,通緝到案後檢察官聲押獲准,再次把X戒護去做鑑定。過程寫得簡單,但是這一切行政事項的聯絡極為繁雜,要如何在短暫羈押期間拜託醫院提早進行鑑定,也是讓檢察官頭痛的問題。〕
〔這一次的鑑定費用大約1萬多元,#檢察官由衷慶幸地檢署還有一些錢能夠勉強擠出來,才能從鑑定報告中寫出了X的犯罪原因與人生故事(鑑定報告前7頁內容是X的家庭與個人剪影,以及缺乏、中斷醫療的悲劇,因涉及個資不便寫出)。大家喊著「司法資源有限」、「國庫資源有限」、「聰明司改」,但有沒有想過,金錢買不回4年青春?〕
〔X從少年時期開始出問題,在缺乏家庭、社會、醫療的支持下,不斷進出監所,並且送去台東泰源強制工作3年,司法始終沒有介入直指他犯罪問題真正原因,轉眼間,X過了而立之年。
青春從此消逝。〕
謹以X的人生故事,希望其他有志之士也能重視犯罪根本問題,而不是一味嚴刑峻罰的一般預防,至於特別預防也應該審慎採取正確的方法。
按1:澎湖地區智能障礙、精神障礙、酒癮人口比例極高,筆者與當地醫師晤談後發現此為當地重要醫療問題且為一大難題,然而筆者發現澎湖當地設有身心科病房之醫院只有一間,且有資源嚴重匱乏之問題,儘管還是有年輕而熱血的醫生願意主動和筆者討論個案狀況以及環境問題,然而這問題已非檢察官、醫師一己之力能改變,而是中央與地方行政財政的要處理的,然而似乎未獲重視。
按2:筆者在執行保安處分這關受到經費的重重阻礙,問題源於高層並沒有重視刑法保安處分章節的執行問題,癥結點可能在於國人深根蒂固的嚴刑峻罰觀念,導致沒有多少高官思考特別預防這塊更需要經費去執行。而某些學者自詡聰明改革,但站在高高在上的雲端,而不願意紆尊降貴了解實務真正的問題,喊著應該把錢拿去做公工建設,規畫著不切實際的空中樓閣。他們高高在上在雲端納涼,但是基層根本就是陷於汙泥中左支右絀,國會與高層不給米卻硬是要實務家炊出一鍋飯,好不容易涎著臉去求其他部門協助,煮出了一鍋稀飯,高高在上的恐龍教授卻嫌這稀飯填不飽肚子,殊不知還有很多人連一口水都喝不到。
--------
澎湖的天人菊耐旱抗鹽而得以在澎湖遍地生長,因此澎湖又名「菊島」。
其生命力強韌、不卑不亢、鮮豔得驕傲,澎湖人以其自許,「風吹到哪裡,就在哪裡生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個利益也沒有說多麼的大啦,大概幾百億而已啦。 從我國的acip疫苗施打元老院給了建議之後,疫苗審查小組審查通過,然後推動呢,研究呢又是給像是李秉穎這種人擔任榮譽理事長的協會,一個標案又是幾千萬,那你說李秉穎要不要每天幫土製疫苗講話,當然要啊! 要不是我沒有政府標案,我也他媽的天天說土製疫苗工藝...
「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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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 在 地檢署傳票未到的推薦與評價,YOUTUBE、PTT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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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是,日前一位教授與我聊到這個議題,學校很多完全沒有任何實務經驗、充滿發光發亮理想的法律系學弟妹們,不去問我們偉大的政客們,有沒有將納稅人的錢用在正確的地方,反而是看完 #我們與惡的距離 後,把因應戲劇效果(該戲劇的顧問沒有檢方這方面的專業代表喔!)而編出來的劇情與司法實務現實混為一談,責怪在司法實務圈的學長姊:「考上司法官的的學長姊怎麼了?司法為何對精神病患是如此 #粗暴與無知 呢? 」
我只想回應:等你們考上,再來跟我比,能不能做得比我們好?
你們知道其他專業領域是很貴的嗎?要錢的嗎?知道這個政府有多廢嗎?
知道排鑑定要排多久嗎?知道人民想要快、好又廉價的司法嗎?知道什麼叫做「結案速度」、「未結數量」的報表戰爭嗎?
知道為了讓自己的個案儘速鑑定,還需要一點「跨領域的人脈資源」嗎?
你們不知道,你們只知道看著戲劇流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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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精神疾患者都會犯罪(事實上犯罪的精神疾患者也是很少數,千萬不要有偏見,拜託!),更不是所有殺人犯一個個都是精神疾患者!(#這種錯誤的印象才是對精神疾患者的污名化好嗎?)
讓我們從離島的一件「小傷害案」、「小竊案」被告的人生故事,來看到真正「不被重視」的角落:
〈無彩青春離島版─一個智能障礙、思覺失調患者的人生故事〉:https://reurl.cc/m7am7
〔出生於資源匱乏的離島,一家多有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X本身就因為智能障礙而就讀資源班畢業,家庭機能不彰,父母未善盡管教子女責任,X和他的兄弟均曾經在少年法庭出入,是轄內所有司法警察、司法人員都知道的問題家庭。小地方消息特別快,鄰里對X抱持很大的排斥感。
當X從少年轉為成人的那一刻開始,就從少年虞犯轉為當地的慣竊名單一員,注定了他與刑事司法糾纏不休的人生。〕
〔3年的強制工作歲月加上1年多的刑罰,4年多的青春一轉眼流逝,X完全錯失治療其精神疾病的機會,X返回離島的故鄉,在家庭機能喪失的狀況下,照樣到處偷、到處破壞,成為地方治安頭痛人物。X於是反覆在鄉里搗亂、監獄進出之間過了好幾年的歲月。
最後一次,X以持凶器傷害別人的方式來搗亂,又跑去商店行竊,被司法警察移送偵辦,警詢時坦承不諱,但偵查時看到這次是新來的新手檢察官,看起來很生嫩的樣子,於是開始跟檢察官開起猜謎的玩笑,以可笑又矛盾的辯詞否認犯行,甚至堅持監視器裡拍到的那個人不是他,還當庭失控抓桌子椅子。〕
〔因為很長一段期間根本沒有人送他就醫,檢察官把X的歷來所有卷宗全部調出來做初步人格以及犯案模式分析,整理後發現X似乎有點竊盜癖;X的暴力傾向是在強制工作出監後開始產生,他的暴力行為幾乎是在他被送去強制工作後開始陸續出現,X說他在監獄和強制工作時有被人打和欺負,加上X一度抗辯說自己有精神病(但一聽說要送他去看醫生,又馬上否認有精神疾病,還稱自己不需要治療),於是新手檢察官決定趁X還在另案執行時送他去精神鑑定。
#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這是再現實也不過的問題。圈內人都知道,法務部底下的機關是要人沒人、要錢沒錢,一下要我們肅清犯罪、一下要我們注重人權、一下又要我們舉證被告很可惡具體求刑......但是人呢?沒有,請自己指揮警察;錢呢?沒有,自己想辦法。
但是檢察官始終覺得司法對於X的人生有一些責任,而且 #澎湖地檢署在那一年並沒有送司法精神鑑定的案件,所以 #上級同意這一件案件的鑑定,檢察官不知道之前那位「訪視員」是否仍在澎湖當地醫院工作,所以決定將X送去台灣本島的醫院作鑑定,並商請分局警察把人「跨海」送去鑑定,鑑定到一半X發作有抗拒現象,結果中斷鑑定,X出獄後旋即逃亡不見人影,當然也不可能再配合去鑑定,通緝到案後檢察官聲押獲准,再次把X戒護去做鑑定。過程寫得簡單,但是這一切行政事項的聯絡極為繁雜,要如何在短暫羈押期間拜託醫院提早進行鑑定,也是讓檢察官頭痛的問題。〕
〔這一次的鑑定費用大約1萬多元,#檢察官由衷慶幸地檢署還有一些錢能夠勉強擠出來,才能從鑑定報告中寫出了X的犯罪原因與人生故事(鑑定報告前7頁內容是X的家庭與個人剪影,以及缺乏、中斷醫療的悲劇,因涉及個資不便寫出)。大家喊著「司法資源有限」、「國庫資源有限」、「聰明司改」,但有沒有想過,金錢買不回4年青春?〕
〔X從少年時期開始出問題,在缺乏家庭、社會、醫療的支持下,不斷進出監所,並且送去台東泰源強制工作3年,司法始終沒有介入直指他犯罪問題真正原因,轉眼間,X過了而立之年。
青春從此消逝。〕
謹以X的人生故事,希望其他有志之士也能重視犯罪根本問題,而不是一味嚴刑峻罰的一般預防,至於特別預防也應該審慎採取正確的方法。
按1:澎湖地區智能障礙、精神障礙、酒癮人口比例極高,筆者與當地醫師晤談後發現此為當地重要醫療問題且為一大難題,然而筆者發現澎湖當地設有身心科病房之醫院只有一間,且有資源嚴重匱乏之問題,儘管還是有年輕而熱血的醫生願意主動和筆者討論個案狀況以及環境問題,然而這問題已非檢察官、醫師一己之力能改變,而是中央與地方行政財政的要處理的,然而似乎未獲重視。
按2:筆者在執行保安處分這關受到經費的重重阻礙,問題源於高層並沒有重視刑法保安處分章節的執行問題,癥結點可能在於國人深根蒂固的嚴刑峻罰觀念,導致沒有多少高官思考特別預防這塊更需要經費去執行。而某些學者自詡聰明改革,但站在高高在上的雲端,而不願意紆尊降貴了解實務真正的問題,喊著應該把錢拿去做公工建設,規畫著不切實際的空中樓閣。他們高高在上在雲端納涼,但是基層根本就是陷於汙泥中左支右絀,國會與高層不給米卻硬是要實務家炊出一鍋飯,好不容易涎著臉去求其他部門協助,煮出了一鍋稀飯,高高在上的恐龍教授卻嫌這稀飯填不飽肚子,殊不知還有很多人連一口水都喝不到。
--------
澎湖的天人菊耐旱抗鹽而得以在澎湖遍地生長,因此澎湖又名「菊島」。
其生命力強韌、不卑不亢、鮮豔得驕傲,澎湖人以其自許,「風吹到哪裡,就在哪裡生根」。
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個利益也沒有說多麼的大啦,大概幾百億而已啦。
從我國的acip疫苗施打元老院給了建議之後,疫苗審查小組審查通過,然後推動呢,研究呢又是給像是李秉穎這種人擔任榮譽理事長的協會,一個標案又是幾千萬,那你說李秉穎要不要每天幫土製疫苗講話,當然要啊!
要不是我沒有政府標案,我也他媽的天天說土製疫苗工藝極致,純手工釀造,滴滴甘醇,免疫力【推估】簡直跟NOVAVAX接近,幫忙說話有甚麼了不起,不依照科學證據講話又沒有罪,銀貨兩訖還算有誠信呢!
你怎麼看高端疫苗通過這件事情
這次高端在這個報章雜誌上
都說他緊急授權通過
你看到FDA台灣那個藥監局通過的文書裡面
根本一個緊急授權都沒有啊
我認為他是常規授權
他為什麼會寫成這樣
而且他緊急授權一般來講是緊急授權使用
為什麼是緊急授權生產
這個是哪裡出錯
是我中文不好是不是
他從來沒有緊急這兩個字出來就是授權生產而已
所以我覺得他這個東西就是
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他是要用緊急授權的這個方式
然後來通過他的常規授權
那他不管是緊急授權還是常規授權
基本上都是錯的
因為現在已經沒有
緊急授權那個緊急這兩字的空間
緊急授權我們知道
假如在緊急授權這個大屋頂罩下去的時候
這是政府的絕對權力
這個絕對權力是說
我愛搞你什麼
我要用什麼爛藥我要進個砒霜都可以
根本都不需要任何通過
今天政府如果給你了
還給你做個二期臨床實驗
你都要感激涕零
所以你看他現在他就不敢講緊急授權
為什麼不敢講緊急授權
因為他當初就在創造了很多
緊急授權的條件
我們知道疫苗來講
是全世界都沒有疫苗
或者買不到疫苗
我們就必須要用緊急授權
來用我們的國產疫苗
所以你看他剛開始的時候
為什麼老百姓不管怎麼樣的吶喊
吶喊都沒有用
不進疫苗就是不進疫苗
為什麼就是為了要為國產疫苗
創造個緊急的空間
所以現在的話你看
我們的FDA他通過的文件裡面
完全沒有緊急授權這幾個字
真的假的
所以他在做什麼事情你就知道了
他根本不在做緊急授權
他根本在做常規授權
常規授權的話
我們前面就要給他做要求
你怎麼可以做二期就給我常規授權
不可以嘛
因為緊急授權緊急給你藥證的話
我們只有一個想法
就是政府在補文件
他怎麼樣你知道嗎
因為他已經在我們還沒給授權之前
就已經把疫苗給買了
今天如果你一直不給他授權的話
這時間拖的越久
監察院要調查起來的話那還得了啊
我直接問王理事長
台灣這樣子給高端這種疫苗EUA
他對於國際間對台灣生技產業的信任
會不會有影響
你這個疫苗還想走出國際啊
笑死人
你這個台灣就用這一次
搞不好就死在這一次
這個疫苗就死了我告訴你
因為這一次一出來沒有人要打
那你這些買了以後
良率又是爛的一蹋糊塗的時候
根本量產都有問題
只是錢拿了拿了以後
這個疫苗產不出來一下子什麼都沒有掉
那這個立法院要追的時候追個半天
你看我這個EUA已經給你
授權已經給你
所以政府沒有違法
政府只要把這個東西一撇掉了
那這個疫苗老百姓不打
老百姓不打是老百姓的事情
上報近日接獲爆料指出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
於今年1月18日採限制性招標方式
委託研究計畫
COVID-19疫苗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後
國人接種之免疫持續性與不良反應評估
該採購案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萬元
經費來源則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疾管署於4月7日公告決標
最後由唯一1家投標廠
即台灣疫苗推動協會以2988萬
僅12萬元價差得標
而該委託研究計畫主持人
則是該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共同主持人為該協會理事薛博仁
爆料指控
李秉穎身兼衛福部ACIP召集人
ACIP就是我們的疫苗管理
跟疫苗注射接種的專業的專家召集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小組成員
也曾受邀參加國產疫苗EUA專家會議等
多項政府主掌疫苗政策的身分
卻又另一方面透過其擔任榮譽理事長的
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承接政府標案
是否合適恰當
不禁令人質疑有球員兼裁判
違反利益衝突或利益迴避等瓜田李下之嫌
我這個人問話比較直接一點
我就直接問了
不然王任賢理事長我給你3千萬
我說你之後要幫土製疫苗說話
這個案子接不接
這是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對對對
沒人會給我 為什麼
你這麼黑喔
我這麼黑黑的一蹋糊塗
沒有人會給我
這個這3千萬就是他的買路費
因為ACIP那些委員
是我們國家最高的疫苗諮詢小組的委員
那這些人當然他的角色是諮詢的
不過問題是我們現在在台灣的官場裡面
是很注重專業
疫苗又是非常非常專業 還有輩分
所以基本上來講
這些官員都會聽諮詢小組的話
因為ACIP如果開會的時候
即使在衛福部裡面開會
他是算衛福部下面的一個機構
但是衛福部部長在這個時候開會的時候
他是列席的
所以他沒有發言的權力
對他是列席的
列席把那裡的決議回去當作參考
這個參考還非得做不可
你看這個權力有多大
所以這些人應該要清高
他完全跟疫苗沒有任何瓜葛
完全憑學理去判斷才可以
現在他們這批人又大部分的人成立一協會
叫做疫苗推廣協會
這一個推廣協會幹啥咧
推廣協會就是承接要給ACIP看的那些資料
你這樣講內行了
因為我們一般人還看不懂
就是我再唸一次
這個委託計畫叫做
COVID-19疫苗取得緊急使用授權後
國人接種之免疫持續性與不良反應評估
也就是經過今天那個18個裡面
有15個人是不是說要持續有報告
然後接下來一年之內
還要持續提供報告
這個不就是那個報告嗎
那這個報告...對啊沒錯啊
這個報告提給ACIP做決定啊
ACIP自己做的報告給ACIP做決定
那還要提什麼東西
所以這兩批人應該完全不一樣
要區隔開來對不對 對
所以這批人還到哪裡去你知道嗎
到我們EUA審核小組
ACIP是給建議的嘛諮詢小組
最後在FDA在藥監局要審核
前一陣子不是換了很多委員嗎
很多ACIP的人就進去啦
搞什麼鬼啊
你看這個不就球員兼裁判又兼到自己審核
那一貫作業
只差疫苗本身不是委員
你知道譬如說那個疫苗假設是李秉穎
他可能就是從球員到球證旁證
主辦協辦都是我的人
但是這個在這種高道德標準的狀況之下
我們監察院死掉了嗎
我們的立法委員死掉了嗎
我們的所有應該要監督
甚至要說話的台北地檢署
然後最高檢察署難道都沒有看到
這一整串是自己交自己的報告
交給自己人審
自己人審給了建議之後給自己人的人
做評論然後最後由自己人宣布
好我們過了
那這個背後的利益上百億就這樣子過去
我可不可以要求他們公布
這18個人每一個人的財產申報
每一個人的相關利益糾葛
他的財產有沒有因為這一次開完會之後
忽然之間暴增一棟房子這個合理吧
可是為什麼現在好像大家就
就我們兩個二百五在講說這個事情好恐怖
他們這批人就形成一個集團
其實我們要爭的就是說
我們這三個單位
就是第一個EUA審核單位
第二個ACIP
第三個疫苗推動協會
這三個單位的人員一個都不能重疊
這樣弄下去就好
那即使說他們都是同一個政黨
或者怎麼樣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是絕對不能夠重疊
一個都不能夠重疊
這三個機構一定要給他全部完全獨立才可以
然後尤其是ACIP
因為ACIP是最重要一個單位
ACIP單位那個委員
他絕對是不能夠有任何疫苗的兼職
這個我再多追問一下
因為買500萬劑也不算少
可是為什麼我們價格這麼高
一般來講次蛋白疫苗跟mRNA比起來
一定是mRNA比較高價格比較高
因為它製作過程比較繁瑣
然後環境要求比較高
可是我們的高端也要881塊
這個價格是怎麼樣
他難道就是賺這一票就走了嗎
不然定這個價格完全沒有競爭力
然後他的審查過程又不完整
誰會這樣定價
這種定價其實非常不合理
我跟你講一個事實
在衛生福利部裡面
以前有個長官他跟我講說
如果一支疫苗高過200塊就是有弊案
高過200塊就是有弊案
這個疫苗這個是低端技術的
高端價格疫苗
這些價差200塊到800塊的價差給誰了
這個我們必須監察院要問一問
你這個價差給誰了
疫苗的出頭
如果你掌控了整個產業鏈
真的有賺頭嗎
其實是這樣子
就是那些賺頭基本上都是來自於廠商
或來自於政府的標案一樣的
就這兩個
你如果當了政府的諮詢委員的話
當了諮詢委員他的出席費其實很低的
就是2500左右
車費可以報
大概是這樣子
可是你超過了 這個委員在的時候
那就有很多廠商會來巴結你
因為你有權力廠商會來巴結你
或者政府會給你一些標案
就是靠這些錢
這些錢是遠遠高過出席費高過太多
我可不可以問一下
因為這個我很難想像
因為我一直以為當委員就是一個臭要飯的
但是剛才理事長一講聽起來是
醉臥美人膝 醒掌天下權
那這個廠商他接近你要來討好你的目的是什麼
因為你有權力
權力是男人的春藥對不對
你有那個春藥以後那你就可以買春去了
買了很多東西都可以
所以廠商都會來找你
因為你有權力去決定他的生死
他這個疫苗的價格是很高的
價格的利潤是很高的
因為疫苗有個很大的特色跟藥物不一樣
藥物還有很多行銷費用
疫苗是只要把這個政府官員裡面
一個keyman一打通了以後就賣出去了
這不用講
只要把一個人的關鍵給打通了以後
這個疫苗一到政府機構
政府是批發下去打的你能不打嗎
不能啊
跟藥不一樣
藥你政府買了這個藥也沒有用
要不要用還是醫生的事情
所以差在這裡
所以疫苗的這個官員的利潤相當的高
直播日期:0722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hzkefrA78
直播主題:
高端疫苗真高端,用的審核規定全世界都只在討論台灣就在用,人家都三期期中報告解盲才申請緊急授權,我們臨床二期沒做完就可以申請,是不是高端疫苗技術特別高端啊?
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 在 配合侵占遺失物的偵辦。 檢察官表示,因為警局察覺在受理 ... 的推薦與評價
有一位熱心的市民,撿到錢後,送往警察局,留下報案紀錄後離去,事後警局也頒給了感謝函。不料,數個月後,接到地檢署的傳票,要求出庭說明,案由是 ... ... <看更多>
接下來的問題是地檢署沒錢 在 [親身] 桃園地檢署- 看板Bunco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星期五 中午午休時間 趴在辦公室休息...手機突然響了..
一位桃園警局的警員打電話來
問我有沒有遺失身份證或者將身份證借給別人
他說 我的身份證疑似被冒用 在8/15時在桃園開了兩個銀行帳戶
分別是第一銀行 和玉山銀行
警方先前破獲以「陳建安」為首腦的詐騙集團 起出人頭帳冊共500多本
而我的兩本帳冊就在其中 而且這兩本帳本被存入提出共700多萬元 有28人受害
由於我的身份證資料等完全符合我本人
而且陳建安相當狡猾,供稱是因為我缺錢所以賣人頭帳戶給他
因此我被列為涉案嫌疑人 希望我能配合調查
由於此次涉及人數廣泛 包括醫生、律師、銀行行員高階主管等
因此檢察官相當重視這個案子 要求「偵查不公開」
所有涉案人不得向第三者透漏 因此請我走到無人的地方皆聽電話
要請我錄製口供 ...
然後就重新問我一次
我是否有證件遺失?
最近何時有使用身份證(例如辦手機、會員、申請信用卡等)
是否有在賣場、百貨公司留下個人資料
在哪些網站上留過個人資料
8/15人在哪裡
是否認識陳建安 (我答:我只認識陳家安..陳建安是他哥哥嗎)
最後還問我 以上回答是否屬實
結束後 他說他會把口供書面紀錄立刻寄送到我家 明天會收到
還要我收到時立即與他聯繫 確認口供無誤... (我快要剉死了...結果還沒完)
他說立刻會把口供資料傳真給書記官 書記官三到五分鐘後會打電話給我
還要我口氣要好一點 書記官可以決定是否起訴我 (現在是怎樣 我要昏倒了..)
三分鐘後 書記官真的打來了
說她是桃園地檢署書記官 然後有開始問先前警員問過的問題
然後說接下來會錄音
錄音過程中 不能中斷 否則會有與第三者串供的嫌疑
要我確認手機電池有幾格 是否有備用電池
然後就開始漫長的說明和問話(警察講了快20分鐘 這個書記官講了一小時...)
並且跟我強調我的手機和家裡室內電話必須被監聽72小時 並且有衛星定位
以確認是否有嫌犯聯繫
要我72小時內盡量不要撥給其他人
否則對方也會被列入監聽的對象
重點就說10/17第一次開庭 有寄傳票給我我沒到 (我沒收到阿~~~~)
今天3:30第二次開停 若我在15:30前完成相關偵訊工作
她將資料呈報給檢察官及被害人 若沒問題就可將我從涉案嫌疑人轉成被害
並起再次強調 偵查不空開 我不可告知第三者所有辦案內容 包括家人、同事、朋友
否則就會以謝「洩漏秘密罪」起訴
媽呀!!!!我都快變成被告了 竟然不能跟我的先生和家人說
我開始胡思亂想:
以我先生這種憨直的個性 我若偷偷告訴他 要是檢察官問他 他一定沒法說謊的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她一直繼續說
說因為要確認那兩個帳戶不是我販賣給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
所以必須調查我所有在使用的帳戶
問我在哪幾家銀行有開戶、餘額大約多少 以便確認有不明資金流入
還一直跟我強調 如果我報的金額 最後調查發現實際金額大於我說得金額
就會有販賣的嫌疑
還說 沒有報到的銀行帳戶 可能就是詐騙集團去設立的人頭帳戶 會直接被凍結
並且要求我三個月內不可到銀行去開戶 因為他們已經通知所有銀行
只要有人拿我的身份證去開戶 銀行就會直接通報警察去逮人 (多名共犯在逃)
如果我回答時模擬兩可 她還會說
xxx 現在在錄音 你的答案要明確 是或不是 (哇哩咧)
接下來 就說因為我是涉案嫌疑人
所以我的財產必須「信託」
還問我知不知道什麼是信託 然後又跟我說明一次
內容我其實沒聽進去 因為我的手已經開始發抖了.....
她說 我現在必須把所有帳戶「淨空」
也就是把所有金額提出 只留下三~四位數
並將資金存入中央信託管理帳戶
會有一位信託管理人看管我的資金
只要我提領超過兩萬 信託管理人就會通知我
我越聽越開始狐疑....
這不就是要我把所有帳戶的錢提出來,放到別人的帳戶裡嗎?
她解釋 不是放到別人的帳戶 是用我的名義開得信託管理帳戶
(可是我還是覺得這個過程很怪..很像...)
我忍不住 就很"humble"的(因為警察說口氣要好一點咩)問她:
「阿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詐騙」
她回答:「我們政府部門都會顯示號碼」你現在附近有沒有室內電話
我說辦公室有 她還問 [辦公室會有同事嗎?] 我說有
她就說 那要請我低調一點 到辦公室打104問查號台 「桃園地檢署」的電話 brabra...
然後說什麼轉接的
她說因為繼續錄音中 電話不能中斷所以要我手機不要掛 拿著去打室內電話
(她講的話我大概只聽懂8成 因為魂已經嚇飛了)
衝回辦公室 拿起電話就按104
鈴鈴~「喂~我XXX校長」 (哇哩 太緊張了 撥外線忘記先按鈴 撥到校長室去了..)
又重撥一次 終於按對 等了很久(忙線中)
問查號台桃園地檢署的電話 查號先生問我是否要幫我轉接 我說不用
(ㄟ~她剛剛有說到轉接 但我忘了她說要轉還是不用轉了)
於是又拿起手機問她要不要轉接? 她回答我「不需要」
哎呀壓 這個過程中 那個查號台念得號碼我也沒聽清楚啦
想說對方那麼肯定 敢讓我查 應該不是詐騙吧 可是~~~~~~~
不知道 我已經一整個慌了...
接著 對方就說 因為要趕在3:30開庭前完成
所以要我現在立刻回家拿存摺印章
並將錢全部提領出來
這個過程手機都不能斷訊
(啥?不是你跟我講完我去做就好?手機不能斷 這...這...真的很像詐騙阿)
我覺得很怪 但是又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是真的 我告訴別人豈不是犯法???
如果是假的 我不就變成冤大頭???
真是兩難 走一步算一步
就快速交待同事幫忙我處理課誤問題
就開車回去了...
一邊開 我的手一邊發抖
從剛剛一整個小時裡 都是她再說 我幾乎沒時間思考
現在雖然手機連線中 但是我總算能稍微冷靜一下
腦裡閃過一條新聞 大致是說:法院、地檢署等不會用電話通知
我想 應該也不會用電話偵訊吧???
接著又想到 如果10/17我沒出庭 為什麼她等到11/28要開庭前才通知我 這麼趕實在很怪
最後 我乾脆豁出去了 直接把車開到警察局
雖然說不能告訴第三者 但告訴警察應該沒關係吧 起碼警察也可以幫我作證阿
拎著手機走進警局(這時手機可能被我按到 就斷線了)
我跟一群警察才說了沒幾個字 警察就斷定那是詐騙
說不可能用電話偵訊 桃園的如果要辦我 也要透過高雄的警局
到我家門口貼傳票 請我直接到警局去才對
鬆了一口氣 走出警局
手機又響了 我跟她說:「我在警察局,他們說你是詐騙耶」
她說:「你在那個警局,員警編號幾號,你已經涉嫌洩漏秘密罪」
我傻眼 阿到底是怎樣 又再度走進警局 問一個警察:「她要問員警編號耶」
一位男警察把我的手機接起來「喂」了好幾聲 對方都沒出聲音
警察大人很帥氣的就說:「哩棄系啦!!」(一整個讓人很想給他鼓掌~~~~)
驚魂未定的我 因為也快到家了 就回家用家裡電話撥給桃園地檢署
總機告訴我 那的確是詐騙 他們都是發書面公文 不會用電話
他說 所謂偵查不公開 是指警方辦案過程中 員警、檢察官不可透漏案情
而不是指被告不能告訴第三者,否則怎麼請律師呢?(哎呀!!!!!對後!!!!!)
他說如果我不安心 可以撥165在確認一次
所以我也撥了
他很有耐心的問了我大概的情形
並且紀錄對方來電
告訴我來電顯示是可以造假的
對方並非真的由桃園地檢署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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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悸猶存,還好最後有警覺...
平常還是要多看點新聞,多吸收知識..
否則詐騙集團越來越厲害,
他鋪陳了半天 一開始都沒有提到錢,
只是先讓我相信我的身份被冒用...
過程中 連我開始懷疑他們是詐騙 他們都還是相當冷靜
而且故意利用中午午休 我昏昏欲睡頭腦不清醒的時候打來...
害我差點就栽了...
不過 有了這次經驗
我會更小心
下次又有「警察」打電話給我
我想 我可能會回答「你等等 我現在馬上過去警局找你」
雖然這個經驗有點白痴
但衷心希望 所有的親朋好友都能都能知道這個「差點就會很慘痛」的經驗
避免再度有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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