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1人換4人
#金正恩警告拜登
#國際新聞眼
今日內容的摘要,如下:
1、朝鮮再向日本海發射導彈 美國務院譴責吁對話
2、衝突再起!印度進行史上最大軍改 圍堵中共
3、一換四?中共秘密釋放兩美籍華裔姐弟
4、共機攻臺?臺國防部:將以中長程導彈伺候
5、揮刀自砍?中共發布全面小康白皮書 富豪慘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VY0rl5ta0w
提要 摘要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
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
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
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
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
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提要 摘要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濕地緩衝區起樓 長遠會否動搖米埔《拉姆薩爾濕地》地位?】
政府同發展商話,根據以往研究,濕地緩衝區並非不可發展,建議以公私合營方式釋放地產商喺「濕地緩衝區」內嘅囤地,同增加發展密度,所以我哋開始見到有地產商喺建議南生圍門口起20幾層嘅高樓。
其實呢個說法好危險,因為本身訂立「濕地緩衝區」嘅文件並唔係咁講。講啲唔講啲,好容易誤導公眾。「濕地緩衝區」嘅出現同《米埔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米埔拉姆薩爾濕地》)嘅設立息息相關,搞「濕地緩衝區」,實質上就係搞緊呢塊具國際重要性嘅著名濕地。
▌發展「濕地緩衝區發展」主要目的為遷移棕地作業
1995年米埔成為《米埔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政府需要根據國際條約嘅責任,拉姆薩爾濕地外圍嘅人類活動都需要被檢視,以免影響濕地生境。故此1997年規劃署進行《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發現米埔外圍嘅棕地作業尤其係露天貯物場嘅活動,係干擾濕地保育區(包括《米埔拉姆薩爾濕地》)嘅主要因素,長遠應該透過受控制嘅發展,將其遷移及修復濕地。
研究最後建議收緊當時濕地用地嘅城規指引,劃出「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禁止「濕地保育區」內嘅新發展,以及容許「濕地緩衝區」之適度發展同修復 ,以遷移區內嘅水鳥大敵-棕地作業。
值得注意嘅係,呢個建議並無鼓勵任意運用「濕地零淨損失」概念,即係一邊破壞濕地,再喺第二個地點做番個未知功效嘅「人造濕地」補數,呢種濕地「可加可減」概念,同當初「防患未然」、拒絕「濕地淨損失」、遷移人類活動嘅原意截然不同。
報告特別註明,濕地嘅完整性及相連性對於米埔生態至關重要,比你將塊濕地切碎晒,總面積可能達標,但將人類活動引入濕地、造成各種污染,啲雀仔都好難返來。
▌未研究完:雀鳥對於住宅發展帶來干擾容忍程度有多大?
可能顧問當年擔心建議或許遭到誤解,研究團隊喺末段特別註明濕地緩衝區需要「實際的準則」落實。為達至呢個效果,研究團隊強調「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應進行一些基本的研究,以確定在魚塘覓食的雀鳥對來自住宅/康樂發展的人類干擾的容忍程度」。暫時公開資料未能證實這個重要議題已被妥善研究,或該報告內容(如有)已被公眾廣泛討論。
更重要嘅係,報告已經講明,因為無法確定改變濕地用途將如何不減少雀鳥數目及確保雀鳥使用魚塘嘅模式不變,要確定邊啲魚塘起得樓,邊啲唔起得,嚟「辯稱不會對魚塘...整體生態功能造成任何嚴重影響,將會是相當困難的」。
若缺乏相關研究,任何所謂「平衡發展與保育」嘅住宅申請,將難以在有意義的基礎下被討論。何況呢樣咁重要嘅事情未被處理之時,政府已經積極探討解除當年為保障米埔《拉姆薩爾濕地》地位而收緊嘅規劃標準,「釋放」濕地緩衝區限制,濕地都變成乾地。
▌十年水鳥降三成 部分指標瀕臨除名邊緣
近數十年,最新嘅新界棕地面積已經翻倍,一部分都喺濕地緩衝區中擴散,而本研社係2018年曾經發表《竭澤而築:新界西北魚塘業權調查》,發現四大地產商喺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嘅囤地達398公頃。
~四大地產商濕地囤地地圖:http://bit.ly/2Pt8Y6C ~
濕地緩衝區一旦崩潰,最大得益者係邊個地產商或許未能確定,但最大受害者肯定係候鳥。
米埔濕地對於候鳥嘅重要性,國際上研究甚多,地位毋容置疑。但近年有環團普查,發現米埔和后海灣一帶水鳥由十年前高峰5萬隻,滑落至3萬多隻,來米埔過冬嘅鴨,降至萬多2萬隻,不斷擴張嘅棕地、丁屋屋苑發展、以及深圳嘅市區發展有關,米埔濕地嘅健康已勢危。
成為「拉姆薩爾濕地」要符合多項條件,其中一樣是要經常有最少2萬隻水鳥棲息,不達標的話,有可能被除名。進一步發展濕地緩衝區,呢個下降趨勢很可能持續。若他日稍一不慎,具國際地位嘅米埔拉姆薩爾濕地遭到除名,今日容許濕地破壞嘅政府官員同地產商又會否被問責?
▌參考資料
《竭澤而築:新界西北魚塘業權調查》報告:http://bit.ly/2Urorry
規劃署 《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 研究摘要 https://bit.ly/3mqKi2I
NOW TV 2019年2月11日
【經緯線本周提要】米埔水鳥十年減少三成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37016
【經緯線】候鳥失樂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BeYnkqri0I&t=891s
-
研究有價 月捐撐起土地研究工作:https://liber-research.com/support-us/
FPS ID:5390547
HSBC PayMe 捐款支持:https://bit.ly/32aoOMn
戶口號碼:匯豐銀行 640-198305-001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HK) COMPANY LIMITED)
義工招募:https://bit.ly/2Sbby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