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小林國賠案裁判費逾1479萬,立委將修《災防法》大型災害求償免繳裁判費】
今年適逢 #九二一大地震 20週年、#八八風災(又稱莫拉克風災)10週年,居民持續重建家園之際,卻不約而同面臨法院催繳裁判費。八八風災慘遭滅村的小林村生還者,狀告高雄市政府防災不力,15名勝訴者僅獲賠3850萬,但133名敗訴者及繼承人後遭追討裁判費超過1400萬;事實上,九二一大地震東星大樓受災戶告建商敗訴,也被追討裁判費。
協助兩起案件打官司的律師鄭文龍批評,台灣的民事訴訟裁判費按求償金額比例,求償1千萬要先繳40幾萬裁判費,對弱勢者築起司法高牆,呼籲立法院儘速修訂《民事訴訟法》,民事案件裁判費最高不超過1萬元,天災求償免繳裁判費。
■失去5親人提告求真相,卻要繳40多萬裁判費
八八風災造成小林村民400多人罹難,生還者質疑高雄市政府未及時警告居民、撤村,提起國賠,最後僅15人勝訴,其餘100多人敗訴。由於台灣的國賠案件是由普通法院民事庭審理,按照《民事訴訟法》,民事案件要繳裁判費,採比例制,一審裁判費是求償金額的1.1%,二、三審皆是1.65%,敗訴者負擔。
小林村自救會前會長蔡松諭表示,8月5日收到第二批法院送達的裁定書,結果敗訴者總計要繳的裁判費達1479萬8308元,比原先估計的7、800萬高出甚多,扣除第一批已繳200多萬,還有1200多萬待繳。其中一個受災戶王先生,失去父母、老婆、兩個女兒,提起訴訟要真相,這次總計要繳40.9萬元,「我們100人告一個,用到一組司法人力,卻收我100個人的裁判費。」
蔡松諭直言,親人罹難,家屬當然會想知道真相,但現行裁判費收費制度,對於大型集體訴訟不公平,裁判費已成為窮人訴訟高牆,表面上人人可告,實際上有錢人才有辦法告。
東星大樓在1999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中倒塌,居民分別向台北市政府和建商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台北市政府不斷要求法院向受災戶追討裁判費,已引起輿論批評,雖然最後北市府敗訴,但建商勝訴,居民必須繳裁判費。
其中一位居民陳語喬今也出席記者會,他表示,母親在九二一大地震罹難,向建商求償時一審勝訴,二、三審卻敗訴,現在被追討6萬元裁判費,律師正在抗告,他語重心長地說,沒有人希望成為大型災難中的受災戶,沒人希望成為罹難者家屬,期盼司法不要再築起高牆。
■律師籲裁判費採定額制,上限不宜超過1萬元
長期推動司法改革的鄭文龍,恰好擔任東星大樓和小林村受災戶的辯護律師,20多年下來,他發現一體適用的民事裁判費制度對天災求償相當不友善,居民遭遇越重大的傷害越不敢告。「民事裁判費按照比例計算,美其名是防止濫訴,但我只看見防到真正要打官司的人。」他指出,現在行政訴訟裁判費是定額制,一案4000元,刑事免裁判費,只有民事按求償金額訂比例,「要濫訴的人,你擋了他這裡,他還是會去告刑事,防止濫訴是虛假議題。」
他表示,美國採定額制,一個案件的裁判費是200美金,台灣的民事訴訟也應比照美國和行政訴訟制度,定額收費,最高不超過1萬元。
此外,針對大型災害,例如小林村事件、九二一大地震、高雄氣爆、八仙樂園塵暴等等,受災者求償應直接免除民事和行政訴訟的裁判費,別讓裁判費成為受災戶追求司法正義的阻礙。
■大型災害求償減免訴訟費,立委下會期擬修《災防法》、司法院有共識
今天出席記者會的立委黃昭順表示,災民只是想透過司法知道真相,沒有理由讓災民承受第二次傷害,下一個會期將提案修改《災害防救法》,免除大型災害求償時的裁判費。
對於民間提出的裁判費改革,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可以理解災民的心情,若修改《民事訴訟法》牽一髮動全身,根據各國經驗,裁判費太低,的確會造成民眾濫訴,且不符法院行政成本,應在其他條文中,另外制定關於大型災害的裁判費規定。
李國增認為,的確可以針對大型災害特別考量,例如在《災防法》規定,法院可以看情形減免或免除裁判費,「舉例來說,如果是因為蒐證問題敗訴,和居民無關,法院可酌免裁判費。」若立委真的在下個會期提出修改大型災害的裁判費比例,「司法院會適當表示意見。」(文/林慧貞;攝影/許𦱀倩)
#延伸閱讀
不義的訴訟:八八風災的差別國賠,二度撕裂小林 https://bit.ly/2OT8AmU
【專題】八八風災10年追蹤——小林的死與生 https://bit.ly/2KmOQ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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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調查方正系 舉報戰燒至香港
文|陳正偉
有消息顯示,有股東正收集證據準備舉報北大方正旗下在港上市的北大資源(618.HK),這意味著,政泉控股與北大方正之間因代持風波所爆發的舉報與反舉報戰火已經蔓延至香港。种种跡象表明,雙方的纏鬥已從「隔空對戰」升級到「貼身肉搏」。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政泉控股」)與北大方正(即方正集團)之間因北大醫藥代持風波所產生的矛盾愈演愈烈,雙方的戰火也將蔓延至香港。據《亞洲財經》獲得的消息,有股東正準備資料向香港證監會以及港交所舉報在香港上市的北大資源涉及違規。方正系或需面臨內地和香港同時雙線作戰的窘境。
有股東正準備舉報材料向北大方正旗下在香港上市的北大資源提出相關指控。據《亞洲財經》獲得的資料顯示,股東主要質疑「發現北大資源存在非常重大收購事項及關聯交易涉嫌欺詐、對關聯人和公司董事存在重大的資訊披露不實以及代理持股未如實披露等嚴重違法違規事實,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戰火蔓延香港
資料顯示,股東主要質疑北大資源(時稱方正數碼)於2012年9月宣佈收購天合及天然居兩項資產中存在收購涉嫌欺詐、利益輸送違法行為,股東質疑天合地產曾投資於楚天時代及宏博兩附屬公司,分別持有50.51%及70%的權益,並於收購日之前出售兩項投資,獲得收益1.92億。 但股東聲稱,經查詢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得知未見天合地產出售楚天時代及宏博的資訊,且質疑楚天時代與武漢正信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正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武漢長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天澤控股有限公司等交叉持股、互為股東,董事高管人員高度重合且多為北大方正關聯人員,故該舉報懷疑北大資源出於虛增擬收購資產的目的,虛構了天合地產對楚天時代及宏博的投資。
記者採訪到了為代理上述舉報的香港律師Hank.Lo,他向《亞洲財經》證實上述舉報行為的存在,不過,他暫時不願意透露具體的舉報內容和證據,以及舉報進程,他只強調目前正積極收集相關證據,會在適當的時候公佈事情進展。
從事上市業務的律師韓韻對《亞洲財經》指出,若公眾懷疑上市公司存在市場罪行或失當行為,可以通過郵遞,傳真以及網絡等方式向香港證監會提出投訴,而由2012年4月起,香港證監會已實施在兩個星期內就涉嫌的市場罪行或失當行為的投訴給予初步回應。
北大資源否認舉報
《亞洲財經》向北大資源發送郵件查詢上述舉報是否屬實。不過,北大資源未有針對具體指控的交易做出解釋,但卻直接通過律師向《亞洲財經》發出律師信。
北大資源的律師信寫道:「上市公司的所有重大資產收購及關聯交易皆經過香港證監會、聯交所審核,並經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批准,並由境外及境內法律顧問、獨立財務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及交易之公平意見」,又表示,「涉及上市的公司所有相關資訊以上市公告為準。」
在內地,政泉控股與北大方正之間的舉報與反舉報戰愈演愈烈,政泉控股此前向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舉報北大方正高層李友、魏新、餘麗、李國軍等人涉嫌虛假披露、內幕交易、利益輸送,侵佔國有資產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此,北大方正多次發出聲明以及公告對上述的指控予以否認。
過去的兩個月,隨著中國證監會對方正系的立案調查,以及法院對相關訴訟的受理,政泉控股與北大方正的矛盾從紙面上的「隔空對戰」升級到了訴訟層面上的「貼身肉搏」。事實上,就政泉控股指控北大方正涉嫌內幕交易以及侵佔國有資產的行為(詳見本刊2014年12月號),近期的消息正顯示中國證監會對方正系的調查逐漸深入。
中國證監會在2014年11月18日對雙方矛盾的源頭企業——北大方正旗下的北大醫藥——進行立案調查。北大醫藥於11月21日發出公告確認收到了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並公告稱,「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隨後在2014年12月12日晚,北大醫藥發出公告,首次在公告中加入了「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詐發行或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並暫停上市」的字句。
深交所公開譴責代持行為
從事內地證券糾紛訴訟的律師劉華浩對《亞洲財經》分析說,這或許是因為11月16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實施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他指出,在該《意見》實施之前,內地上市公司不會因為重大違規事件而被責令退市,或因如此,北大醫藥更改了公告內容,向投資者披露自己可能存在退市的風險。他指出,《意見》的實施將令上市公司的違法成本大大增加。
不過,就在2014年12月12日的前一晚,根據北大醫藥的最新公告,北大醫藥在2014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深交所對政泉控股及北大資源集團控股的《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稱政泉控股及資源控股存在未及時披露代持協定及權益變動情況、股東大會審議關聯議案時未回避表決的違規行為,深交所擬對政泉控股及北大資源集團控股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矛盾升級:雙方開始訴訟交鋒
深交所對政泉控股及北大資源集團控股可謂各大五十大板,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證監會對北大醫藥的立案調查就此結束。不過,北大方正也對政泉控股發動一輪反擊。
11月26日,北大方正旗下的方正證券向民族證券出具了《股東決定書》,決定聘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民族證券2014年度審計機構及內控審計機構,但民族證券提出反對意見。表面上雙方的矛盾是就審計機構的聘用上出現矛盾,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北大方正與政泉控股實際上市對於方正證券與民族證券整合上的具有矛盾。
隨後,方正證券又在一則公告中表示,在11月30日收到控股股東北大方正《關於提請核實政泉控股財務資訊披露等問題的函》,提及公司 5%以上股東政泉控股在重大資產重組實施過程中提供的財務資訊涉嫌虛假披露。在12月16日,北大方正亦公佈了其起訴政泉控股的民事裁定書,北大方正就旗下企業與政泉控股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民事裁定書判決對相關物業採取了查封保全措施,北大方正稱將繼續採取必要措施維護自身利益。
對於北大方正的反擊,2014年12月9日,政泉控股組織員工通過拉橫幅的方式到方正證券總部維權,雙方的矛盾首次走上街頭,同時,政泉控股以股東知情權糾紛為由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方正證券。雙方的矛盾正愈發升級。
《亞洲財經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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