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直播重點整理(上集)🔗 https://wp.me/pd1HGm-iN
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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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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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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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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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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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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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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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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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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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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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同時也有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是六月二十七號的直播精華。 都說甚麼疫苗是國防產業,質疑高端疫苗就是不愛國,台派都要打高端疫苗,這種話除了民族主義義和團之外全世界有多少人在講? 越南即使疫情如此嚴重,他們的監管單位也照樣因為Nanocovax的防護力、效力數據不足,而沒有在二期就通過緊急使用權,反而繼續要求...
效力意思 在 幽樹的療癒客棧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看到這則消息,真的對這些詐騙機構覺得生氣!
在這裡想提醒伙伴們幾件事:
1.在台灣,只有經過法律規定,
完成相關學習跟考核的心理師可以執行心理諮商
(在台灣這視同醫療行為)
2.如果有人跟你說他會心理諮商,但又不是心理師,
而是XX師、XX執行師、XX療癒師,
可以請他出示醫療執業代碼,
即可確認他是否具備執行醫療行為的資格。
3.如果某機構告訴你報名繳費,
在課程結束後可以領有XX證書、國際證照,
建議先向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或公會詢問清楚,
就目前世面上多數的證照,都只有私人效力,
意思就是單純由該「老師」替你背書,
國際證照多數只在特定國家才被採納,
能在「世界各國」都被承認的仍然是少數,
上課前請多多打聽、詢問、瞭解實際情況。
4.只要牽涉到「療癒」這件事,
世界上不存在所謂「快速可學會、效果神奇、一次見效」的技巧,
當然也不會有那種學個幾天,
就可以出來收費賺錢的「助人方式」
助人這條路入門門檻可能很低,
卻需要長久的累積,
在想要「助人」的同時,也請學會保護自己。
#要尋求專業協助前請先檢視助人者的專業資歷
#要成為助人者前更需要瞭解法律
效力意思 在 迪鹿 - DeluCa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求助 】
更新狀況:
有人私訊給我推薦的律師聯絡方式,
打電話聯絡了律師,她說這事聯絡西班牙的律師直接處理最有效,
而她剛好有認識西班牙的律師,能幫我聯絡,
已經在聯絡中了,因為有時差,得等個幾天才有結果,
接下來就等對方評估費用與後續處理了,
非常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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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有沒有哪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或有誰能聯絡處理?
之前被盜文那件事太久都沒下文,
出版社那也裝死不回...
事情詳細: https://www.facebook.com/778779818848388/posts/2315868445139510?sfns=mo
打算提告,但不知能怎麼處理,
也不知道要準備多少錢、或提告花費的錢有沒有辦法從跟對方要的賠償裡補回來...等等。
若有可聯絡的人的資訊,請來信: 2010delucat@gmail.com
謝謝。
【 懶人包 / 原創角色被盜去出版販售 】
我的原創角色 血腥畫家(BloodyPainter) 被盜去出書賣錢那件事...
我2013年創造了血腥畫家(BloodyPainter) 這角色,並發佈於我的DeviantART。
它隸屬於Creepypasta(網路都市傳說)圈,該圈內有些故事是真正的都市傳說,但也有很多故事是作者們創的OC(Organic Character=原創角色),且只要一查就能找到作者。
我的角色隨著時間被推廣起來了,2013的那篇故事也被翻譯成各國語言四處流傳。
角色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E8%A1%80%E8%85%A5%E7%95%AB%E5%A…
被盜去出書的是這篇故事,這是文章最初發佈的原始介面: https://www.deviantart.com/…/2013-Bloody-Painter-prequel-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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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0我的DeviantART收到私信通知,有個西班牙頻道盜了我的故事文章放入一本書中販售。
該頻道的賣書廣告 : https://youtu.be/SNhDEp8ImP0?t=86
對方是572萬訂閱的西班牙頻道,
他們也未經許可拿了其他作者的故事,總之就是盜了一堆圈內已經養紅的角色的官方故事(整篇文章照搬) 來排版配圖出成厚厚的書來賣,一本售價換算下來進600台幣。
因語言不通,我無法直接聯絡該頻道處理。
在專頁跟噗浪發文,請大家幫忙將我的公告文翻譯成西班牙文與英文並發布於我的英文專頁後,我的公告在Creepypasta圈傳開了:https://www.facebook.com/DeluCats/posts/1958321797624629?__tn__=-R
傳開後,幾位西班牙觀眾用英文私訊我,問我要不要直接跟該頻道談。
我表明因語言不通,我無法直接私訊對方處理,
但他們要我不用擔心,說能幫忙私訊該頻道談這事 (根本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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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2 ]
3天過去,該頻道不但沒回訊息,昨天還照樣發新片;沒對這件事有任何表態的裝死。
公告傳開的頭兩天,他們版面有被洗滿質疑盜文販售不妥的留言,
但到今天聲浪小點後,他們那詢問如何買書的粉絲留言量把質疑不妥的留言都擠掉了。
而西班牙觀眾跟我說,那本書現在照常在西班牙上市販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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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浪有人提議能通知出版社,出版方可能不知道這個情況就印了,得知之後不知道會不會向對方施壓 或讓書下架。
目前只知道出版社叫 LA ESFERA DE LOS LIBROS。
出版社FB: https://www.facebook.com/esferadeloslibros/
但一樣,卡在語言問題,我不知道怎麼跟對方說明這件事。
如果有會西班牙文的人能幫忙向出版社說明狀況的話,請私訊與我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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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經有很多人幫忙用西班牙文去聯絡出版社,等待回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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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3 ]
10天過去,出版社那也裝死,至今沒有給任何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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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人傳了推薦的律師的聯絡方式給我,
打電話聯絡了律師,她說這事聯絡西班牙的律師直接處理最有效,
而她剛好有認識西班牙的律師,能幫我聯絡,
接下來就等對方評估費用與後續處理了,非常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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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4 ]
已跟律師洽談處理中,關於很多人提議的,要我聯合其他被盜角色的作者提告這事...
該書目錄中我有劃線的這6個角色都有作者,大多是DA上的美國作者 : https://i.imgur.com/z3vUSsg.png
圈起來的2個是我自己與另一位台灣朋友的角色。
愈多人併案的話,訴訟費愈高,但平分下來單人費用會愈便宜。
原本想聯絡另外6位國外作者一起併案,但律師說集體訴訟不好處理,原告之間意見會分歧。
我英文不好,若要當總召去聯絡外國作者們,也很難跟他們解釋詳細內容,處理起來會相當麻煩。
而另一個台灣朋友那由於金費不足,無法一起併案。
所以聯合訴訟就這麼吹了,只有我自己提出訴訟。
自己單人的費用我還負擔的來,所以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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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慶幸自己有存下一筆錢,不然也只能看著自己角色被盜去賣,再次體會到錢錢真的好重要QWQ
雖然我不是其他角色的作者,但好想一起威脅書商要去跟其他作者要到授權,才能賣這書...但律師說不行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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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7 ]
西班牙律師在5/2已準備好了律師函,5/4我跟台灣的律師事務所通電話,對方將內容口頭翻譯並邊說明給我聽。
律師函內要求書商要將該書從所有通路撤下、不得販售,並在監督下銷毀庫存,還要提供銷售量數據以供律師評估對方要賠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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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是聽律師買書蒐證後跟我講才知道,對方書內有寫被盜用的角色Bloody Painter的作者是我,也有寫角色是2013年創造並於DeviantART發佈....前面資料都對。
但書理寫我跟BP都是泰國人....應該是把Taiwan跟Thailand搞混了...
我從沒有設定角色國籍;而且我是哪裡人,我的DeviantART首頁就有寫了,要抄還抄錯 Orz
聽對方說,搞錯國籍在西班牙有點種族歧視的味道,所以律師函內也有一並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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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本律師函內還有說對方未經許可將我文章翻譯成外文、還有將我寫的故事作成同人影片放上YT也是犯法的,要對方撤。
( 對方2017年11月做的同人影片: https://youtu.be/RIpVveylriI )
雖然連同翻譯與同人創作都算是侵權,可以向對方要求更高的賠償,
但顧慮到這麼做的人非常多,如果連這些都要對方徹的話,
一傳出去恐怕會引起斥責我這角色官方管制創作自由太多的反彈,而模糊了焦點。
而且我並不介意文章被翻譯後流傳 或對其進行同人創作,
我只介意我的原文被原封不動的盜去做『商業出版』這種明顯『非同人創作』,而是『照搬官方東西』,且有『利益所得』的作為。
所以請律師修改了律師函,只留下針對該書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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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明天跑一趟銀行匯款給西班牙律師後,對方就會將律師函寄出了。
我只希望最後的求償金額能足以支付律師費用,這花了我2個月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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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律師說對方很可能會說要扔錢給我買授權後繼續販售此書,
要我先構思如果是這種走向的話要開價多少。
但我不太確定對方拿我一篇文章+一個角色IP放書裡,我開多少算合理...
這樣也是可以,但我還是會要求對方內容要再編輯過,畢竟資料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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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5 ]
律師函寄出後過了將近一個月,終於收到書商的回應了,書商邏輯讓人爆傻眼。
書商認為角色形象IP部分,因為圖是他們自己重新畫過,所以沒有侵權角色形象IP。
至於角色故事文章整個照搬部分,對方認為他們有在書中註明我是原作者,所以出版此書並無侵權,而是叫”引用”。
對方只有為把我國籍寫錯這件事道歉,並說若之後書有二刷再版,將會修正內容。
對方拒絕將書從任何地方下架,且態度非常強硬的認為自己沒有侵權。
但我方律師說書商這樣的作為不論是在台灣還是西班牙的法律上,都絕對是侵權的!且侵權事實非常明確。
我剛在電話裡聽當我與西班牙律師間的翻譯人的台灣律師說明這狀況後,
只覺得這書商...當別人是北七膩???(ಠ_ಠ)
*
我方律師告訴我,通常跟廠商打官司,對方會請律師團去證明自己沒有錯。
所以我方律師打電話跟書商的律師私下談,想聽看看對方想怎麼處理。
而通話中,對方律師的態度並沒有像信中那麼強硬。
且對自己的客戶(書商)詳細狀況不清不楚的,也無法證明書商沒有侵權。
意思就像客戶叫他這麼寫,他就這麼寫,但他不清楚詳細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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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常打官司的家長說,律師函客戶自己寫一寫,拿給律師樓蓋個章也行寄。
因為律師函只算是合法的恐嚇信,目的只有通知對方犯了甚麼錯,沒有實際上的法律效力。
意思是,寫的人根本沒法律常識也行。
猜對方的回應信件可能是書商自己寫的,不是律師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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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周五,我方律師會再與對方律師談一次,看看對方律師知道狀況後,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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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7 ]
對方仍不認為自己有侵權,且不願支付授權費、該書仍在繼續販售中。
接下來能做的只有上法院,
詢問過律師後,律師說我們勝訴的機率非常大,因為對方侵權的事實是非常明確的。
但法院費用是18,000 歐元,照目前歐元與台幣的匯率35.5倍換算下來是將近64萬台幣。
律師說在西班牙開庭跟台灣不同的地方是,敗訴方得幫勝訴方支付60%的費用,
但律師說,即使勝訴,花費的金額可能無法通過所獲得的損害金額全全賠償。
對方的書賣得愈好,我們能拿到愈多賠償。
但我們不知道對方的銷售量如何,我們沒有數據,確切的賠償金額很難確定。
一審程序持續約18個月(一年半)。
意思是...我一開始就得噴出64萬台幣才能開庭,且得等一年半才能拿回這筆錢;且就算勝訴後拿回了60%的法院費用與賠償金,可能還是不則以支付所有費用。
*
除了上法院外,還有一項能做的是向書本販售的主要通路直接發函請求販售頻平台撤下。
律師建議向2個主要通路發函撤下,
但發一封函的費用是600歐元,大約是2萬1台幣,兩封的費用就是4萬2台幣。
再加上銀行跨國轉帳手續費,大約會到4萬5台幣。
花4萬5台幣執行這個動作拿不回任何的賠償,但可以在2個主要通路上『阻止對方繼續販售』。
先前請律師寫律師發函的費用 加上銀行手續費,就花了我4萬5台幣,如果再執行發函請通路撤下的動作,一共得在這上面花8萬台幣,且拿不回任何賠償。
*
►如果目前就這麼算了:
等於先前花的4萬5律師函費用就像打水標一樣沒了,什麼都沒改變、盜版者依然繼續販售。
►再花4萬5向主要通路發函:
我依然拿不回任何賠償,但可以在2個主要通路上阻止盜版者繼續販售。
我不想就這麼算了,但我不久前已經噴了4萬5,導致現在手頭吃緊,我沒辦法再噴出一個4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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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過要不要為此開個募資給粉絲自由捐助,目標金額就定4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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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是六月二十七號的直播精華。
都說甚麼疫苗是國防產業,質疑高端疫苗就是不愛國,台派都要打高端疫苗,這種話除了民族主義義和團之外全世界有多少人在講?
越南即使疫情如此嚴重,他們的監管單位也照樣因為Nanocovax的防護力、效力數據不足,而沒有在二期就通過緊急使用權,反而繼續要求他們進行一萬三千人的三期臨床。是台灣當局太寬容為高端辯護,還是越南當局太嚴謹?你自己想想吧。
而印度的Covaxin就是因為二期臨床硬是通過緊急使用權之後,造成許多的藥害問題,甚至在巴西造成大量的民眾不滿、示威,反而染疫的事件,導致巴西總統面臨彈劾和人民示威的反彈。
補充一下,後來在2021年7月23日時的印度時報標題,【Bharat Biotech's Covaxin shows 77.8% efficacy in Phase 3 trial】他的三期臨床實驗在印度做了25個地點,目前拿到了15個國家的EUA。但高端只有台灣一個國家的緊急授權,沒有就是沒有。
我們現在講科學
我們講科學就是我們來看看
其他國家的疫苗有沒有像高端一樣
政府硬是要讓它過
來我給你看越南也有產國產疫苗
叫做Nanocovax
Nanocovax做了二期就說我們技術超棒的
我們的系統超棒的
那結果越南衛生部科技與培訓局副局長阮吳光
向媒體表示
儘管Nanocovax已完成兩階段臨床試驗
並顯示出強烈的免疫原性
但樣本數還是太少
不足以充分證明它的保護效果
另外主管單位尚未收到關於Nanocovax
能如何降低COVID-19感染率或嚴重性的數據
此外專家也需要評估
施打Nanocovax第2劑的第36天
45天、56天後的免疫原性及有效性
因此衛生部目前沒有足夠的科學數據與證據
以批准Nanocovax緊急使用
所以Nanocovax又去做第三期一萬三千人的實驗
做好做滿
他是去年12月17號開始人體實驗
6月8號開始一萬三千人的第三期臨床實驗
但是越南衛生部比我國的衛福部尊重科學
我國的衛福部尊重科學嗎
沒有我國衛福部沒有尊重科學
越南的衛生部尊重科學說你二期實驗剛完成
三期實驗沒做完沒給我足夠多的報告
沒給我足夠多的三期實驗證據
不好意思不能緊急授權
哪像我國 我國多爛
我就說爛啊李秉穎的疫苗小組決策就是爛
沒有做任何的說明沒有做任何的規劃就跟你講
不好意思我們就是準備要做免疫橋接
準備讓它過 你不會覺得很荒謬嗎
我跟你講還有
你說隨便批准國產疫苗
Covaxin就是一個問題
這是在印度去年最早期批准的緊急使用的疫苗
Covaxin是Bharat Biotech做的
結果你知道導致什麼
因為它提供的數據其實不完整
政府那個時候硬過
硬過了呢說
他聲稱說Covaxin有強大的免疫反應
結果通過之後你知道什麼樣的狀況
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
3月31號說
印度的這一款疫苗跳過了一些關鍵步驟
所以有可能無法確保疫苗中的新冠病毒被完全滅活
以及不能在人體內繁殖
內文說因為Covaxin這一款科瓦克辛賣給了巴西
巴西說你這個東西沒有完全滅活
而且沒有確保這些病毒不能在人體內繁殖
所以它內文的意思是說
某些批次的Covaxin可能會
為接種者帶來疫苗本該預防的風險
報告還指出不同劑次的Covaxin疫苗
在效力方面可能存在差異
根據該報告巴西已經暫停巴拉特生物技術公司
兩千萬劑Covaxin疫苗的訂單
各位殷鑑不遠啊
你不要聽李秉穎
你不要聽陳建仁這些人想要強渡關山
印度的Covaxin就是強渡關山
結果怎麼樣結果它滅活滅的不完整
甚至不能確認它會不會重複生殖
也就是你打下去有可能因此被感染
我跟你講你自己看
你去查BBC你去查相關的單位
這個數據結果就是李秉穎講說
全世界哪有國家罵自己的國產疫苗
我告訴你印度就是罵
印度的病毒學家都反對這個疫苗
結果硬過 硬過導致什麼打了沒有用
那個病毒沒有滅活完成
而且還在體內會繁殖
你知不知道這個結果是什麼
就是你本來沒病打了可能得病
我覺得這是很荒謬的一件事情
0902 越南印度國產疫苗影片
直播YT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odVL4yG_ao&t=20s
直播主題:
無緣大慈,無緣大悲,談慈濟基金會捐五百萬劑BNT疫苗,明明同樣的非政府組織,以同樣的數量捐贈給同一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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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之前
你的資金不能用
所以我跟你講那個合約
就是這個合約要啟動
你EUA要通過
那是高端急啊關我屁事
所以我說為什麼要這個時候過嘛
裡面有人在配合他
因為他只要過了
那這個合約就可以到銀行貸款
直接把錢領出來
因為這是國家的合同
那他錢領出來要幹嘛去買乖乖嗎
因為他沒錢了
他當然沒錢他本來股本就不夠
然後第二個當然也包括股價一定漲停
我跟你講今天台康台耀國光高端全部漲停
然後聯亞漲29%
所以我跟你講就是基本上
你要從金融面去理解這件事
就是他怎麼那麼急呀
那第一個就是有人要退場
資金從股市退場
那第二個就是這個公司真的沒錢了
那沒錢了 不是看起來
你給他過了萬一他倒了怎麼辦
不會啦
881乘以500萬是40億 怎麼倒
不是啊
但是他如果真的認真要做三期
他如果認真要做三期錢不夠
真正的挑戰是在哪裡
比如說我們這一波AZ打完大概八月中
那平均現在AZ一天大概打到
十六萬到二十幾萬之間
那你如果高端啟用那一天
那結果打得人突然低於五萬呢
那就當然跑啊廢話 要我我也跑啊
阿宅我跟你講
那個時候才是見真章的時刻
就是表示人民的信任到哪裡嘛對不對
就沒有信任啊
那因為它的瑕疵太多嘛
比如說我隨便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就是
你明明二期完全解盲是十月二十八號
是 因為要過兩百九十天 我如果沒記錯
就將近六個月
你完全解盲還沒完
那表示副作用還有實際的療效
你都不確知
長期觀察沒看到
結果你就急著在七月二十號就急著讓他過
那是什麼意思啊
而且他通過之後
就可以立即開始製造
他EUA是緊急授權可以開始製造
我跟你講今天柯P講一句話是蠻對的
他說可以允許製造
不等於可以允許接種
對對對不一樣
我覺得柯P講這句話真的是對
那為什麼我要讓你試
我為什麼要當白老鼠
因為他後面規定有個很鳥
我跟你講第一個
我要按部就班罵因為這東西實在太多了
我們有二十一個委員
藏頭不露臉名字比劃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他什麼領域專業你也不知道
他姓什麼你也不知道
他長什麼樣你不知道
他在會場講了什麼話你也不知道
通通都不知道的狀況之下 過了
就怕被噹嘛
你如果有專業你怕被噹個屁
阿宅我再講另外一點
國民黨不是開了一個記者會
公佈了食藥署裡面流出來一些文件
那就講到高端的 本來在六月
有三個時間點的製造成品
那有百分之八十二不合格嘛對不對
這個居然跟緊急授權也沒有關係
因為緊急授權只看他的臨床數據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是不是高於AZ
他的標準就是這樣
那至於我製成的品質優不優良
他不管 你知不知道
他只看數字
這個完全是一個很北爛的東西
全世界哪有這種事
你讓他緊急授權是指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夠了嘛 對不對
可是你怎麼可以允許
這個製作的良率這麼低的公司
然後就放心讓他來製造疫苗來讓我們打
而且你不是說
我已經不是良率的問題
是你今天看到的所有數據
是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有抵抗力的
它的T細胞反應到底怎麼樣
我跟你講沒有錯因為中和抗體大概跟B比較連繫
那T細胞怎麼作用不知道
就是因為會產生保護作用
有B細胞跟T細胞
那T細胞通常都是要體內要觀察
它的實際作用才會知道
就是有看過工作細胞的都知道
T細胞是對抗病毒的時候主要作戰能力
也就是在台灣幼稚園到小學生都看得懂
所以為什麼要做三期就這原因
因為要打到人體裡面要做觀察
而且量要夠大 是
要做三、四萬人
那他現在的問題就在這
所以今天路透社發了一個新聞講的很坦白
他說他的臨床實驗沒做完
然後他用的詞是efficacy data
not available
就efficacy就是效力效能效價
連這個最重要的數字都沒有
他就直接這樣寫
然後說可是台灣的衛福部說這樣
他的文章這樣寫
我這樣講因為這個東西真的很誇張
我們再告訴大家
聯亞跟高端是二階中期解盲
但並沒有二階臨床完成
二階臨床還沒有完成
你就申請EUA還過了
陳時中真的很荒謬
還拿去跟全世界其他比
世界上其他的Moderna Pfizer
Johnson & Johnson然後AZ阿斯特捷利康
都是在三期期中報告已經解盲才申請EUA
他們天差地遠好嗎
而且我還是要講美國這個
我一定要唸一下美國的FDA
都會說他的諮詢委員是經過仔細篩選
有排除掉任何存在利益衝突的人士
以便公眾科學界能夠更了解的
更清楚了解新冠疫苗
FDA官網是把這十八個成員
全部列出來有一個席次從缺
他列出來這些人的背景是
德州休士頓大學醫學院博士
傳染病學教授Hana El Sahly
其他成員有臨床研究、兒科專業
免疫與呼吸疾病病理學
還有行業代表Head of Medical Affairs副總裁
還有FDA的生物製品評估研究中心負責人
聯邦政府指定科學顧問
我講到這裡我就問
請問那二十一個人開會的人是誰
阿亮你知道嗎
不知道
我們就這樣講
而且到底是誰投反對票也不知道
連會議紀錄都沒有連錄音錄影都沒有
阿宅我跟你講一點更離譜的
你記不記得昨天食藥署的吳秀梅
她本來怎麼講
她說十八個人只有一票反對
有一票說要補件對不對
那其他都是同意
那今天改口今天說什麼你知道嗎
今天說十五個人是有條件同意
結果我去查什麼叫有條件 兩個條件
第一個每月都要交安全監測報告
第二個
第二個是一年之後要交出保護效益報告書
可是等等等等等等等
我光聽到這裡我就覺得不太爽
你就快昏倒了
你的保護效益
報告書是奠基於中華民國台灣
這些沒有選擇的國民 來當你的白老鼠
在不情願的狀況下接受注射
我問你一下
假設你就開打了 開打了
假設第一個月第二個月這樣下來
有一堆人打了高端嘛
然後他又確診假設有這種狀況
那他的保護效益就會被質疑
那當然 那你要不要喊停
以AZ的狀況我們都死了那麼多人也不喊停
調查應該是不會停 是嘛
他就要一年之後才要他提保護效益報告
那如果說你明明打一個月打兩個月
然後你明明打了之後還確診
那你不用停下來停打
來檢驗一下你的保護效益嗎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知道
這個問題多核心啊
那我們一定要試完一年
才可以看他的保護效力報告
我們這樣講
這什麼邏輯啊
這個網友講的對
三期的受測者
在所謂的各藥廠的三期臨床裡面是拿錢的
我不但有保險
我還要跟你拿錢
一個人所有成本加一加夯不啷噹大概3萬美金左右
那可能我實際拿到手上也許一萬五
因為還要分給醫生 還要給醫生還有護理師
那現在他在台灣是我中華民國
不只免費 是我政府花錢買的
我們花錢買的東西打自己身上
然後給你做報告然後拿去賣給國外
結果你這樣講好了
高端今天又宣布一個好消息
說我們在巴拉圭找到了一千個人做第三期臨床
這個怎麼叫第三期 笑死人
第三期還有一千人的喔
第三期是三萬到四萬
而且你知道他的內容嗎
他說那一千個也是一樣
一半打高端一半打AZ
這個哪裡是第三期
我跟你講這個狀況就完全的
把台灣的狀況
我不知道他在那邊花了多少錢
你把台灣這種不合理的狀況
搬到國外去的時候
我最後還是要講一件事情
你知道那些人
那十五個人說都要交報告的那些人
我只問一件事情
請問阿亮
如果國會要調查這二十一個人是誰
衛福部可不可以
食藥署可不可以保密為由不公開
今天阿中不是講了嗎
說他要提供去識別化的那個審議的過程
我跟你講我就問一件事情
你說我們網友這個仔細想一想
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國家要決定有一樣東西
可不可以打到你身上
結果他決定的過程
是叫二十一個沒有臉不知道名字
連他聲音是什麼都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利益糾葛
而且阿宅我嚴重懷疑這二十一個
可能都打了AZ或莫德納
對啊 不然這二十一個人要不要全打高端
他也不可能
那結果我們在一個不公開不透明的黑箱裡面
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民要花多少錢
買這個五百萬劑的疫苗
然後打到我們身上
那你看這個東西到底對不對
我就問阿亮一件事情
你政治學博士
請問什麼時候憲法高度的監督
立法監督行政權力怎麼會低於民法
沒這回事
我們所有的機密預算
都必須在立法院開機密會議
來審查 那對不起疫苗採購不是機密採購
這個是主計處的定義
對主計處已經講了
所以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而且還沒完
他連著二十一個人資料公佈都要去識別化
我就問一件事情
這二十一個人如果是專家
為什麼不敢堂堂正正的面對大家
你今天做了一個決定
然後你說不好意思
我不能露臉我不方便
然後陳時中還說
我怕他們不能暢所欲言
這是國家的政策你說不能暢所欲言
你以為是在酒店叫小姐
你不能暢所欲言不好意思
而且如果是獨步全球的台灣創新
你不是應該要很驕傲嗎
對啊你講出來啊
你到時候告訴全世界
中華民國台灣的高端疫苗用的是
immuno-bridging就是免疫橋接
就是我就是我李秉穎弄的
我叫全世界給我一個諾貝爾獎
就不敢啊
你講到這四個字才令人火大
他說日本也在搞免疫橋接
那到底是怎麼樣
今天風傳媒登了一篇文章
他說日本人家也做非劣性的比較
非劣性比較不等於免疫橋接
他等於是設定一個疫苗來做比較
比如說高端比AZ
人家日本人就很老實
比如說第一三共製藥
因為他是要做mRNA
那他就老老實實的去對比
輝瑞就BNT或者是莫德納
那請問你高端不是做次蛋白疫苗嗎
你為什麼不去對比Novavax呢
你應該要比同級疫苗
你做的是腺病毒就比AZ
為什麼去對比AZ這種腺病毒疫苗呢
我們還是要講
但是之前不是有側翼講說
沒有啊他們做的是類似
我們的免疫橋接的非劣性實驗
我先這樣講
non-inferiority原來都是
大部分是在藥學裡面
藥學裡面的概念就是
舊藥可能有一些副作用或是比較貴
那我今天做了一個新藥
我必須要證明我的新藥
並不比它inferior
就是並沒有比它劣等
也就是我證明我的效能在它以上
那我就有必要做這個新藥
病患就有可以考慮買我的藥
我也許比較便宜也許比較沒有副作用
所以non-inferiority是要經過臨床實驗
不是單純數據在比
你也許中間會有拿抗體或是數據在比
但是你要做non-inferiority
你可以去看藥學的研究報告
都要做臨床
我問過陳秀熙教授
這個如果要做的準
高端要比AZ他說要做十三萬
要做這麼多
樣本要做到十三萬
根本不可能
我們姑且不要講十三萬你做不到
那你為什麼選AZ呢
你是選那個比較好吃的 最差的
因為這個邏輯我再幫阿亮解釋一下
我跟你講我們的網友在我們的教育之下
大概已經變成全世界
國民對疫苗的常識平均了解率已經最高了
AZ目前來講在第一劑第二劑的注射來講
相對它的efficacy是在所有疫苗裡面比較低的
所以你今天Novavax可以超過九成
次蛋白Novavax系列可以超過九成的時候
你高端也做次蛋白 為什麼你的
我們就算高端做的是non-inferiority
就是不比它藥劣的非劣性實驗的時候
為什麼不挑Novavax
你為什麼不挑比較高的你要挑一個AZ
那AZ我們還是要講
各位我對AZ都沒有特別的意見
但它就是一個比較早期的
人類對抗新冠病毒最早的一個武器
最早的武器一定不夠完美
可是現在有個狀況是你拿這個東西來比
而且我們要特別講
我再唸一遍
Daiichi Sankyo's next trial is
expected to test non-inferiority
meaning that the goal is to show
the company's new treatment matches or
outperforms those made by Pfizer and Moderna
also mRNA shots
in terms of efficacy
Details of the study are being ironed
out with the health ministry
就是他還在跟厚生勞動省在討論要怎麼做
但是他們講的很明白
我今天做mRNA我的efficacy就一定是跟mRNA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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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關贈與,以及法律上規定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可否自己做成意思表示?阿嬤贈送房子給孫子是一個贈與契約,需要得到孫子的法定代理人爸爸媽媽的同意嗎?法律跟你想的不一樣嗎?趕快來聽聽民法在說些什麼?
民法基本觀念,看完影片立即聽懂,用實際案例解說😊民法條文所說純獲法律上利益是什麼意思?送房子給16歲的孫子效力如何呢?民法純獲法律上利益?什麼叫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法律 限制行為能力人 贈與 民法77條
👉#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日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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