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七夕🎋
是一個由犯罪者的行為衍生出來的節日
相傳萬年魯蛇牛郎
因為太寂寞 聽從老牛的建議
跑到河邊偷看妹子洗澡
還把其中一位織女的衣服藏起來
甚至以此要脅讓織女跟他回家當他老婆
金價油~西變態(韓文發音)
然後織女還真的答應了…從此兩人跟老牛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牛郎織女相愛觸怒了王母娘娘
但我看在現代牛郎應該直接上社會版
然後在dcard 被幹爆
首先
1 牛郎拿走織女的衣服
會成立刑法320條的普通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而且是老牛叫他做的 所以老牛成立教唆竊盜
2 威脅織女跟他結婚
以不歸還衣服作為要脅
強迫織女給他結婚
會成立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 牛郎織女相會踩喜鵲
雖然故事裡面的喜鵲好像是自願的?
但是不管是否自願 都不能做出傷害動物的行為
不然可能違反動物保護法
動物保護法第6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動物保護法第2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最後王母娘娘把織女關起來
也違反了刑法第302條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好的,看完這些
有沒有覺得其實當個守法的單身狗也不錯呢
祝大家情人節快樂啦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教唆 妨害 自由」的推薦目錄: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大胃袋律師aka蘇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新‧二七部隊 軍事雜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大象中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大象中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18萬債務喬不攏! 債主教唆2人強押被害人拘禁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刑事事件律師法律諮詢室- #妨害自由一 - Facebook 的評價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大胃袋律師aka蘇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先來首BGM吧!
https://youtu.be/wCqIpif0lZg
〈張伍feat薛詒丹—正義的快感〉
你有沒有肉搜過別人?
肉搜的快感很棒吧?站在道德制高處放大批評、檢視他人的感覺很快樂吧?
「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就先用石頭砸她吧!」
所以,大家有想過發表言論時,心裡真正的想法是什麼嗎?
是出自於正義感?出自於關心社會?還是只是想趁亂吐一口口水,反正躲在假帳號後面,沒人知道誰是誰。
誒誒,千萬不要以為化身正義使者沒事, #網路霸凌、#肉搜 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還是有的!
👉公開在網路上傳述不實事實、#人身攻擊,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的 #加重誹謗罪 以及 #公然侮辱罪 兩個構成要件有點不同,同一句話有可能同時兩者都構成,話母湯歐北共。
👉私訊人家叫人家小心一點,要去找人家灣,或者就要去散播對人家不利的照片、訊息,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因為本罪的要件不限於身體安全,名譽也是,所以威脅人家說要散布裸照或對話內容之類ㄉ,這樣也是母湯低。
👉人肉搜索,未經人家同意公布沒公開的姓名、電話、照片等等,都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啊你不爽就不爽,去報警就好叻,公布人家姓名是怎樣,你賞金獵人膩。
👉曾有人討論過,如果刻意以網路訊息一再激發他人自殺的念頭,是否有可能構成「#教唆自殺」、「#加工自殺」等罪,雖然看來是沒有前例,但其實在網公網婆交往後,謀為同死的情況下,還是有被認定為構成「#幫助自殺」的案例,值得思考。
相關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74445
👉阿除了刑事責任,我還能怎麼救濟咧?
#性騷擾防治法 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這條就不只公開了,還包含私訊他人不雅、冒犯的語言,包含私訊罵人、騷擾的行為,都會構成本條喔!
🤓這樣相關的法律責任大家都清楚了嗎🤓
其實最好的做法是,在發文前多想想,這麼做是為了攻擊別人,或者是為了闡述自己對於現象的想法,更站在當事人各方的立場想想,很多東西都是冰山一角,更多我們都沒看見的部分。
而且「死者為大」是一定的定律嗎?或者只是他們做出的選擇?選擇活著的人難道就沒有自己的難處嗎?值得思考。
不要淪於為罵而罵了,這樣就太浪費台灣這麼好的地方給我們的言論自由了!
#偶絕對沒有在影射任何事件顆顆
#雖然人家最近有感而發啦
#圖文不符不要在意 #可愛就好
#台中律師 #律師 #台北律師 #律師事務所 #司馬仲達國際法律事務所 #刑事律師 #辯護人 #告訴 #刑法 #性騷擾 #網路霸凌 #人肉搜索 #胡書瑜律師 胡書瑜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新‧二七部隊 軍事雜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幫友站宣傳
本站成員也是粉絲,共同秉持「衛土護民」一責,後山以後,再也沒有故鄉,唯有心頭放乎定,頂天立地面對敵人,才有生存空間
#與台灣共存亡 #割韭菜特價賣
【台灣人的參戰聲明】
中國對台軍事恫嚇動作頻繁,美日歐澳和印太連線亦明顯表態挺台抗中。民主與極權的對峙已經是全世界不可迴避的議題。
台灣,位於中國侵略勢力擴張的最前線。守護家園,捍衛所珍惜的一切,是絕大多數台灣人勇敢且明智的選擇,高達八成的台灣人,願意站出來保衛台灣,且越年輕者比例越高。但是台灣島內統戰媒體勢力不斷散播的失敗主義、投降主義。不譴責侵略者,卻幫忙分享罐頭文字 #不參戰 #不參戰聲明 #不參戰宣言 等統戰宣言。甚至站在侵略者的角度,宣傳「反戰」。要站起來做個自由的人,還是投降做奴隸,都是自己的選擇,但是要投降還講的那麼囂張,還去羞辱願意保衛家園的人,實在令人噁心不已。
在此,本人有幾點聲明:
1.
中國若武力犯台,我一定參戰反擊
只要軍隊建制需要,我nagee投筆從戎,樂意到最前線戰鬥。
呼籲各界網紅、意見領袖、自媒體,都能踴躍發表 #參戰聲明 #我參戰因為我反戰
2.
本人支持且願意參與最嚴格之教召訓練
本人役期是服1年4個。已經超過教召或後備動員一般士兵之除役年齡。但我的精神和肉體都足以且樂意站出來保衛自己的家園。
歡迎國防部教召我。若不精實,做表面工夫,就不要來。
3.
本人支持全民皆兵,全民國防。
請參考 台灣民團協會
感謝 3Q 陳柏惟、 林昶佐 Freddy Lim、壯闊台灣 吳怡農、王定宇等勇士,長期關心國防議題。熱心宣傳。也歡迎民間團體如 極光訓練 Polar Light 合作推廣。
4.
賞罰分明
罰:
統戰政黨、媒體、叛將、造謠者、因為反美或反台等政治藉口,就串連台灣人民遇到共軍犯台時「不參戰+1」,涉嫌妨害兵役者。教唆下屬叛降的將領或退將,通通該依法嚴逞。法律不合時宜處,請立委儘速修法。
賞:
願意參戰保家護台者,政府應有合理的鼓勵。
何為合理?不得低於叛將共諜的薪俸條件。
如果從未上過戰場,卻鼓吹投降於敵國的叛將,還吹噓自己保家衛國,理當月領近10萬退俸,那麼,願意投入他人所不願投入之戰場,成功守下台灣的戰後,所有參戰士兵的退俸,就不應低於投降者。如果政府財源不足,則優先從降將叛將、為敵宣傳投降心戰文宣的軍公教的薪俸調整平衡。
相關賞罰法律,請立委儘速修法。
5.
本人支持軍隊開明改革
6.
呼籲全台人民支持!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呼籲
在這裡我要懇請、呼籲全台人民,不要做政治的巨嬰。只會拉屎抱怨,不想真正解決問題。沒有人民的支持,就不要妄想軍隊有進步改革的一天。
訓練或教召不精實,就說當兵浪費時間,現在要精實了,又跟著統媒在幹幹叫。共諜輕判,就說政府無能。要修法嚴逞統戰共諜,又跟著統媒在那邊罵綠色恐怖沒有言論自由,要滅東廠。
要戰力精實,請多做點功課,少一點沒有建設性的抱怨。
今天如果政府高層,願意改革軍隊,他們就是願意承擔政治責任和風險。當過兵的大家都知道,中國黃埔陸軍的傳統就是貪生怕死爭功諉過,做表面工夫,當長官的只求下面不要出事,讓他安穩升官撐到領退休俸。所以我們當兵都遇到無數的鳥事。
我們都會笑中華民國黃埔軍很愛搞一堆小卡。連喝水都有飲水小卡要按時填寫,把軍人當成幼稚園小朋友在帶。只因為有人一個人操課中暑,跟風騎牆中間選民就要跟著統媒和中國黨立委在那邊鬼叫國防部長下台,那當官的誰敢做任何「有風險」的事?上健身房運動都有運動傷害了,被槓鈴壓死的意外都有。為什麼訓練打仗的部隊,人民會幻想訓練要「零意外」?
後勤基層為什麼要做那麼多假資料?就是因為黃埔軍那一套表面功夫官僚系統,什麼都要「零意外、零缺失」,才會造就一連串上下交相賊。
不論政府,還是人民,對軍隊,請停止對「基層」「零意外、零缺失」的無理要求。反倒是貪腐無能、收回扣、通敵出賣自己弟兄的高階將領,才最該要嚴防嚴懲。
如果我們民意,還是動不動就被媒體帶風向,願意改革的沙包黨卻被打的最慘,動不動就要叫總統下台、國防部長下台云云。那跟那些共諜老黃埔799有什麼兩樣?那部隊上下有誰要當白痴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結果就是台灣只能再回去玩六發裝子彈臥射預備。拔草側風向,左欺敵右欺敵。漢光演習就回去用馬英九時代取消實彈,改用音效播放槍聲。平時沒事就撿石頭刷油漆,最安全,保證小兵都平安退伍。長官都平安升遷。
當官的要有肩膀承擔,人民不要做刁民找碴打沙包。這兩者要同時並存。部隊才會進步,當兵才有光榮感,台灣才會安全。
以上。
歡迎:國防部發言人 中華民國國防部 ROC Ministry Of Defence 青年日報 合作推廣國軍改革、教召訓練、全民國防。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大象中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大象中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刑事事件律師法律諮詢室- #妨害自由一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妨害自由 一、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一)法律規定刑法第302條規定:「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看更多>
教唆 妨害 自由 在 18萬債務喬不攏! 債主教唆2人強押被害人拘禁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雙方約定協商,卻起了口角爭執,王姓債主 教唆 2名同夥,將洪姓男子強押上車,並逮到桃園的汽車 ... 當場逮捕王男等3人,訊後依 妨害自由 罪嫌,移送法辦。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