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新竹縣消防設備與專業救災單位】
新屋、平鎮大火後,就更加關注於化學性火場救災、設備更新方面的問題,故提案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案,將「工業氣體」納管讓經濟部成為主管的業務單位,希望能有效整合化學性救災資訊,內政委員會亦在昨日排審各委員有關災防法的提案。
在質詢內政部長時提出,因新竹縣發展迅速,目前高樓林立如竹北市目前有1300多棟12層樓以上高樓,雲梯車卻只有一輛且年齡已經13歲,跟竹北相似發展迅速的新北市林口區其消防車和雲梯車就達到18輛,而新竹縣財政拮据苦無經費添置新車輛,救災不能有大小縣市差別,故要求內政部長和消防署長消防設施的補助需要因地制宜。
另外,新竹另外一個工業發展重地─湖口工業區,曾在2001年湖口福國化工爆炸事故,廠區所產生的氣體是有致癌風險的丙烯腈和爆炸現場溫度過高,消防人員無法輕易靠近現場,且當時防護裝備不足造成消防人員身於險境,對此在這種特殊區域的消防隊,應學習之前的教訓及經驗,理應配置專業設備與加強化學救災資訊與學習,終獲內政部長允諾,未來消防設施撥補以滾動式預算以專案的方式來申請經費。
林為洲服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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