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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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曾敏之橋原文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跨文化素養」不光是指我們個人能欣賞不同社會的在地文化與價值觀,其實也是一家企業要發展跨國公司時所應該具備的能力。
這篇來自【DIGI Times】的文章,商業顧問張鈺惠分享了對於當一家台灣企業要發展成為跨國公司所要面臨的各種挑戰,特別是當中的文化挑戰。從中亦可以發現透過人類學培養跨文化交流能力是一重要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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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台灣企業正要學習成為跨國公司,以你的文化背景以及與多國同事共事的豐富經驗,會給他們什麼建議?
答:台灣比較弱的一點是,我們很單一,因此會把很多事情視為理所當然,因而缺乏了對其他文化的敏感度。跨國營運或許會遇到來自多種文化背景的人共事,要溝通,取得共識,這並不是我們熟悉的。我們也看到一些大科技集團,到海外市場去,依然沿襲母公司的制度文化,缺乏溝通的橋樑與緩衝者,因而引起不少衝突。
除了上面提到的,要找到熟悉當地文化制度的得力左右手之外,我們都需要學習,如何去把自己沉浸在當地的環境文化中,像我爸媽來自不同文化,或是很多越僑,從小就必須習慣在陌生的環境中成長,逼自己快速融入新社會和國家,就蠻適合做組織裡面跨文化串接的工作。
找到這樣的人擔任這個角色非常重要,否則這組織裡面人的問題就沒法搞定。而新創公司裡面,事情不難,往往是人最複雜,如何讓每個人能在他被賦予的位置上發揮所長,是很重要的。台灣人不是沒有國際觀,而是不習慣跟我們不一樣的人存在。文化沒有高下對錯,可是我們往往不是把外國人放太高,就是放太低,而沒有習慣他們有不同的思維與價值觀存在。
很多人的對應方式是,往他們認為高的一方去適應,而完全放棄低的一方,或是認為比較低的一方必須附和他。其實更重要的如何在不同的兩個文化與價值觀當中找到第3條路,不是去分「either you or me(非你即我)」而是要去找到「us (我們)」,進到對方的文化脈絡與價值觀當中,用他能理解的方式去溝通,這其實是很人類學和社會學的東西,但卻是大智慧。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s://www.digitimes.com.tw/iot/article.asp?cat=158&id=0000601730_QVA6F4AP4QXW0LLCX7AHY&fbclid=IwAR06u5BpwZb1huI7-E2gurtdxQTXkOrmYhoOyBw-7iVkTTvjVeebnyLZjLg
曾敏之橋原文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金曲歌后是這樣培養的】昨晚 #叱咤頒獎禮,聽到「十大」中有大部分歌手現場表現唔係走音就係無氣,不禁令人搖頭,直至50歲的莫文蔚憑《呼吸有害》首奪「至尊歌曲」大獎,及一口氣演繹歷年來「我最喜愛的歌曲」多首得獎歌曲,難怪他能穩站「金曲歌后」多年,也讓我想念莫家的育兒心得。都說,好媽媽勝過好老師,要有一位像莫文蔚這樣多才多藝的女兒,先要從莫媽媽莫何敏儀這位好媽媽說起⋯⋯
【#好文重溫 】#莫文蔚:不做井底之蛙
母親曾是資深傳媒人,父親是退休高級公務員,兒子是劍橋博士,女兒是著名藝人。莫家一門四傑,成為「幸福家庭」的最佳示範。
莫文蔚說:「我以家人為榮,要為家人爭光。」沒有這樣幸福的家庭,便沒有今天的莫文蔚。
四人同心一意,無論是哪一人領獎,另外三人都在鼓掌。
要說今天的莫文蔚,先要從她家世說起。
莫文蔚的祖父莫理士 (Alfred Morris) 是威爾斯人,獲英國政府委任,到香港從事教育工作,是英皇書院的創校校長及聖約翰救傷隊創辦人之一兼總監。祖母羅惠德生於香港富裕之家,在上海復旦大學修讀中國文學。當年莫理士開辦慈善婦孺診所,遇上當護士的羅惠德,結成秦晉之緣。
莫文蔚的父親莫天賜中學時代是田徑高手,師範畢業後,在母校拔萃男書院教體育及英文,後轉任新界理民府田土委員,其間曾修讀中國古典文學課程,閒時愛好研究《易經》、《推背圖》等。
莫天賜經常熬湯給太太和子女喝,曾出版《給莫文蔚的健美湯飲》一書。他為女兒自豪:「她是中樂團古箏手,雖然表面洋化,但內在卻是百分之百的傳統中國好女孩,具備中國人忠厚、仁愛、信義、孝順等美德。我自小給她灌輸『勝而不驕,敗不氣餒』的處事態度,她都做到了。」
莫文蔚的母親莫何敏儀曾是香港電視台高層管理人,說得一口標準流利英語,退休後致力公益事務,一九八九年與友人創辦兒童癌病基金,出任副會長,並為多個慈善團體勞心勞力。去年十一月,她和莫文蔚一同獲大陸當局委任為「關愛兒童大使」。她還是亞洲動物基金名譽董事。
至於莫文蔚,更一身兼任亞洲動物基金、愛護動物協會、聖約翰救傷隊等多個慈善團體的大使。無論多忙,說到公益,母女都義不容辭。
莫天賜夫婦深信,有什麼樣的父母,便有什麼樣的子女。所以,他們培育子女的方法,是以身作則,並力求子女在快樂的環境下成長。夫婦合作無間,教導出一對傑出子女,二人都曾獲選為「香港傑出學生」。
莫媽媽一臉自豪說:「我們不斷與時俱進,配合子女的成長,所做的絕不比『孟母三遷』遜色。我認為最大的樂事,是看著一對子女成長,就像玩擦卡遊戲,每擦去一格,都會有新的驚喜,替他們擦去不好的,引導他們向好的方向走。他們就像小鳥,我們任他們自由學飛,跌下來時,則伸手接住。」
莫文蔚的哥哥莫理斯是劍橋大學國際法律學博士,當年他中學畢業,以優異成績成為劍橋的直收生。他曾任倫敦白金漢大學講師,目前從事電腦動畫創作,香港第一部三維動畫功夫電影正是他的作品。他與莫文蔚感情很好,不但是妹妹工作的軍師,也是她的心靈導師。
孩提時,莫理斯策畫慈善舞台表演,莫文蔚就負責販售門票;長大後,兄妹倆仍經常形影不離,哥哥為愛護動物協會設計動畫,妹妹就負責唱宣傳歌曲。莫理斯說:「我們從不會爭寵、妒忌,哪一個做得好,另一個都會在後面鼓掌。我們各有所長,我善於做幕後,是家中的活動資料庫;妹妹則天生要站在台前,有強勁的表演能力。我正準備為她寫一個好劇本,助她更上一層樓,發揮潛質,衝出亞洲。」
莫文蔚在家中被稱為「開心BB」及「陽光妹」,是父母及哥口中的乖孩子,孝順、開心、溫柔、有禮、有愛心、做事認真,而且燒得一手好菜。雖然深受寵愛,但莫文蔚說,小時候並不敢向家人吐露想當藝人的志願。「父母從沒想過我會做明星,爸爸還以為我會當時裝界女強人或律師。小時候在名校讀書,同學都說長大後想做醫生、律師之類,若我坦言想做明星,很難為情,一定會被老師和同學歧視,所以不敢向別人說。」
有一個被視為天才兒童的哥哥,莫文蔚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她十二歲學習古箏,十五歲獲選為傑出學生,十七歲考獲獎學金遠赴義大利留學,十九歲再到倫敦大學攻讀文學,其間曾被千挑萬選演出《西貢小姐》舞台劇。留學歸來,她蘊藏心底多年的慾望終於不可抑制,於是鼓起勇氣對家人吐露心願。「我四歲起已喜歡在人前歌舞,要父母和哥哥坐著看我表演。我自小已經肯定將來會幹這一行,所以參加很多朗誦、彈琴、跳舞等比賽,處心積慮做明星。雖然父母不很贊成,但他們對我有信心,明白我不是做壞事,由得我去嘗試。」
莫文蔚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初出道,半裸身子並剃光頭來宣傳唱片,但大部分人都不懂欣賞她的歌,只愛看她虛實難辨的緋聞。「我早知道成名不易,誰能保證一炮而紅?父母當時很心痛,但仍默默支持我。媽媽說,跌倒不要怕,站起來拍拍沙塵再上路,無論如何都有三個歌迷支持我。爸爸鼓勵我不要做井底蛙,說做人要有大志,不要只著眼於香港幾百萬人口的小市場,大陸十多億人口,只要有百分之一是我的歌迷,都比香港好;哥哥則替我分析,做我後盾。」
後來機會來臨,莫文蔚孤注一擲到台灣發展,像一匹等待已久的脫韁野馬。她的節奏感,唱得如行雲流水的英文歌,以及糅合中西的個人風格,在台灣備受矚目。「也許在一個新的地方,一切由零開始,沒有什麼顧慮,反而能無拘無束盡情地表演,摸索求變,直覺是對的便盡力去做,漸漸找到自己的定位,知道要走的路向。」
結果她在台灣大放異彩,還成為台灣「金曲」史上第一位獲獎的香港女歌手。「我不乏機會,也不乏運氣,但我並非一炮而紅,一切都得來不易,一步一步地走。我寧願先苦後甜。我相信自己有天分,也很感激父母栽培我,但有天分並不是就可以什麼也不做。李宗盛曾跟我說:『天分只可幫人發揮得更好,所以有天分的人更加要努力,否則便浪費了上天所賜。』這番話我一直銘記於心。」
她熱愛表演,在舞台上舉手投足揮灑自如。「我是真正喜歡表演,並不是為名或利,能夠表演已經像是中了頭獎。幹這一行,賺錢其實並非那麼容易,如果不是喜歡表演,那真要命!很多事情不是你能計畫及控制的,例如今年想拍多少部電影、哪首歌曲會流行等。唯一能做的,是每天向前,不能退後。」
「我從不自限於香港。香港是一塊踏腳石,有助我做好準備,去得更遠。我一定可以更上一層樓,因為我知道自己還有很大潛能。」她目標遠大,要替香港人爭光,照耀國際舞台。
(2005年 #鄧明儀 #人物訪問 ~ 原文刊原《讀者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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