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的被保險人在發生車禍後六個月已殘廢,但拖到九年後情況更為嚴重,再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有無違反最大誠信原則?
本案的強況是這樣:小葉投保意外險,在保險期間九十七年十月六日,赴大陸工作期間發生意外送醫治療,回國後持續看診,到103年8月13日始經醫師開具診斷證明書,認伊受有「癲癇」之症狀,需他人24小時照顧,且無治癒可能。又伊於103年1月21日經醫師開立重度身心障礙鑑定報告(癲癇及失智症),顯示中樞神經系統機能病變,致終生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符合「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項次1-1-2之殘廢程度,保險公司應該要理賠。
保險公司主張,本案有送鑑定,造成癲癇反覆發作之最主要、有效而直接之原因為飲酒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106 年度 保險上 字第 17 號 認為,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後六個月後腦傷即已確定,拖到九年後再請求極嚴重的殘廢情況的保險給付,有違誠信,時效也經過了。換言之,意外發生後,若已經可以認殘,保險理賠的請求權時效就會開始計算,千萬不要想等殘廢等級更嚴重的時候再來請求。其主要的理由摘要如下:
1.按系爭保約第8條第1項約定:「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2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180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殘廢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但超過180日至成殘廢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殘廢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乃在規範認定意外傷害事故受傷成殘之期限,審其用意,無非為及早確認意外事故受傷與成殘間之因果關係,以免因在時間延長的過程中,無可避免的加入年老退化及其他不屬意外事件因素的交互作用,致使因果關係難以判斷。
2.保約附表項次1-1-1至1 -1-3各項所列關於神經障害程度依次從極度障害、高度障害至顯著障害,對照失能程度有關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能力部分,依序由全須他人扶助、一部分須他人扶助到尚可自理,衡情,若非意外事故發生後即已達上開障害、失能程度,否則障害與失能程度,當係在由輕而重、從顯著而高度以致極度障害的發展過程中,隨病情逐漸累積惡化始致,則依前揭有關意外事故成殘時間點之認定,當以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而造成障害、失能程度趨於穩定時,即可向保險公司請求依當時之障害、失能程度給付保險金,而非任由障害、失能程度繼續隨時間之經過而達更嚴重之程度時,始向保險公司請求,以符該約定之宗旨。
3.上訴人早於98年8月17日至醫院就診時,即有語言障礙,於99年12月30日到長庚醫院癲癇科求診時,亦呈局部失語症、右側偏癱非至107年1月9日開立診斷證明書時,始有失語症及行動不便;且核其前後時間,分別橫跨逾5年或9年之久,以被保險人乃生於38年2月17日,於前述診斷時,其年分別已逾65或68之齡,符合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之老年人口,是雖其病名均為癲癇,然其無法自行走路、失語而日常須人照顧,而符合系爭保約附表1-1-2所定障害、失能程度之結果,究單純係因車禍腦傷而癲癇多次發作所致,亦或伴有年老退化之常見情形,已非無疑。
4.根據98年11月9日、99年2月1日為恭醫院病歷,醫師當時業已向上訴人及其家人說明其當時之心智狀況,被保險人應已悉其當時心智已呈中度失智之情況,非不能依保約附表項次1-1-3之殘廢程度請領系爭保險給付,然其卻隱上情,繼續任其情況惡化至極重度智能障礙,合併上開肢體障害之情況,致日常生活需人扶助,始向保險公司申請保約附表項次1-1-2之殘廢程度之給付,難謂未有悖於誠信。
5.且其既至99年2月間即呈中度失智,並向醫師表示日常生活須人監管,堪認其日常生活尚可自理,卻未依當時狀況向請領系爭保約附表項次1-1-3之殘廢保險給付,其間並無不能請求之情形,而直至103年10月22日始以其體況已惡化達系爭保約附表項次1-1-2之殘廢程度而請領該項保險給付,亦已逾於系爭保約第19條所定之2年得請求之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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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陽光照進國會
我聽說過有個人士,在上海交大研究所的所長,每個禮拜都在中國的節目發言,表示台灣應該要接受統一,再順便說台灣總統無能。上次參選不分區立委時,申報資料中完全沒有中國的財產,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但目前沒有一個辦法能夠好好處理。照理講公職人員候選人申報財產就是,不管在哪裡的財產就應該誠實申報,調查不到是另外一回事。對國家的忠誠是公務人員的必要條件之一,這也寫在公務人員任用法裡,原則上不能有雙重國籍;問題是如果登記參選民意代表的人,明顯就有中資背景,或者有在中國的資產、在中國的事業,很容易讓人去懷疑,是否會為了中國的利益來打拚。不要說中國,其他的國家也可以啊,你就該變成遊說團體,而不是台灣的民意代表。
對於財產申報的規範,蘇院長回覆我,這問題分成三層次:
第一 、身分
身分是雙重國籍的,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原則上不能擔任公務人員、如果是公職人員候選人,有雙重國籍會違反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 財產
不管你在哪裡,不管在境內或境外都需要申報,這是要求!
第三 、誠實
不論公務員還是選舉,誠信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有人知道誰在中國另外有財產,但沒有誠實申報,這都可以檢舉,政府要來查,查完如果證明這個人不誠實,應該有相關的處罰,或者是社會大眾也可以質疑,這個人就是不老實!
我們知道即便院長所說的都是現行法律已經有的規定,但因為跨境調查的困難、廉政署認定有信託業承受有困難者,實務上即包括設置於國外的不動產,便不用信託等等,目前依然有公職人員候選人把財產放在國外來規避申報。
因此,我也已經提出法律修正案,內容是讓包括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申報義務人針對設於外國(包括中國)的財產,以「簽切結」的方式來申報。也就是申報義務人財產在國外的話,除了按照現行條文依然應該申報,還需以切結的方式來承諾自己在國外(包括中國)的財產申報為真;若經查切結不實,便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以及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罰則。
另外,我也想提醒不只民意代表有這些要求,國會助理也很重要!
很多工作像是螃蟹在沙上爬,我們看到螃蟹殼很大,其實下面有八隻腳在跑,國會助理就是下面那八隻腳,民代的名號只是外面那個殼而已。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對於「腳」的要求如何?像之前的共諜案,涉案的有民代助理,還有的狀況是去向警政署要法輪功成員的資料,這些很微妙的工作,其實這樣的狀況,就是自認是統派了,效忠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台灣雖然是第三個訂定遊說法的國家,但實行12年以來,總共只有326件,表示很多人沒有登記。現在我們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有提到「民意代表」、「民意代表的關係人」,這裡的關係人就包括國會助理。除了行政部門應通盤檢討現行《利衝法》對於立法委員和國會助理的規定狀況,還應該以及國外對於國會助理規範的立法經驗,針對未來討論國會助理法制化時,探討這和廉政之間的關係,並作為我們立法的參考!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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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誠信原則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在川普的強力施壓下,疫苗的研發真的可以政治歸政治、科學歸科學嗎?
大家好,我是范琪斐。我們好一陣子沒有講疫情了,現在全球都把希望寄託在疫苗上,這樣我們就可以出去玩了,我的旅行清單已經長到拖地了,不過現在看起來是前景不太樂觀。)不久前我們川貴人拍胸脯保證說,在他的領導下,美國10月就會有厲害的疫苗可以用!但是搶快推出的疫苗,會是「驚喜包」還是「恐怖箱」,現在還很難說,不過川普開出的支票,隔沒幾天就被專家狠狠打臉,美國政府首席傳染病專家佛奇(Anthony Fauci)說,疫情恐怕會持續到2021年,疫苗想要廣泛接種,還需要幾個月的時間。也不是佛奇故意跟川普唱反調,實在是因為疫苗研發真的需要耐心以及扎實的試驗,何況幾天前醫藥界才傳來讓大家心碎的消息。
英國牛津大學與「阿斯特捷利康」製藥公司(AstraZeneca)合作研發的疫苗,最近因為一名志願者出現嚴重不良反應,8日宣告暫停正在英美等地進行的臨床試驗,後來經過獨立調查確認疫苗安全無虞,才又再恢復第三階段人體試驗。不過這支疫苗剛好就是川普先前一再要求,說會趕在11月3日美國總統大選日之前批准上市的候選疫苗之一,現在各界就在擔心,疫苗問題還這麼多,你一直趕鴨子上架,會不會「食緊挵破碗」啊?而且這個競選嘛,送衛生紙就算了,你給我送疫苗!
儘管白宮新聞秘書麥肯內尼(Kayleigh McEnany)馬上跳出來講,「疫苗問世的時機,絕~對跟選舉無關,全都是為了挽救生命!」但大家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這年頭政治干預科學例子到處都是。
川普干預政治干預科學的例子實在太多,我們隨便舉幾個,像是刻意淡化疫情好了,最近在美國炒得沸沸揚揚的新聞,就是曾經調查「水門事件」的記者鮑布‧伍華德(Bob Woodward)在新書爆料說,川普早在2月就知道COVID-19有非常高的致命性,卻選擇刻意淡化疫情。這就是標準的川式邏輯,好的總統是能讓民眾了解事情的嚴重性,但又不恐慌,哪有人做半套,還覺得自己很棒的啦?
第二個例子是以行政干預醫療。
美國《政客》雜誌(Politico)最近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寫著:「川普幕僚干預了CDC對於COVID-19的報告」。川粉先別急著罵它是「左膠」雜誌喔,《政客》是左邊的罵他們太右,右邊的又罵他們太左,遭遇跟我很像,我特別同情,至於報導品質我覺得是滿不錯的啦。這次他們是從三位知情人士那邊掌握到CDC高層的電子郵件,發現「川普們」干預醫界的證據。CDC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每週報告》是專業科學家所操刀,是當局向全國醫護、研究人員和公眾,報告最新疫情資訊的主要工具,過去從來沒有受到政治力干預,而且幾十年來一直被視為國家公衛的基石。
但是自從沒有任何醫學或科學背景的,前川普競選團隊成員卡普托(Michael Caputo),今年4月被任命為美國衛生部發言人後,他就三番兩次施壓CDC延後發布報告,甚至要求專家粉飾報告,好讓內容符合川普的聲明,也就是:唉呀~疫情沒那麼誇張,沒問題的~包在我身上!
第三個例子,就是不管疫苗多重要,要槓的還是要槓。
最近由世界衛生組織WHO、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以及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聯手主導了一項疫苗實施計畫COVAX(Covid-19 Vaccines Global Access),目的是為了加快疫苗研發和試驗,並且確保疫苗授權使用後,能夠迅速、公平地把疫苗分配給世界,目標是在2021年底以前,為簽署協議的國家提供20億劑的疫苗,目前已經有172個國家和地區加入,台灣也積極想要簽約,不過先前才剛跟世衛翻臉的川普,怎麼拉得下臉說要參加,當然直接說老子不爽加,還嗆聲說「美國不會被受腐敗世衞和中國影響的多邊組織限制」,現在已開發國家中,唯獨美國不參加,要自己搞,又來了,American First啦!
川普要怎麼搞,專家們很難阻止,但是為了淡化公眾對疫苗的疑慮,先前傳出考慮緊急授權讓疫苗抄近路上市的美國食藥局FDA,已經出面喊話,他們絕對不會放水讓疫苗在還沒成熟的階段就推出,局長哈恩(Stephen Hahn)還寫了一封信給所有員工,承諾當局會堅持科學原則,試驗結果也會由獨立專家小組進行審查,不會受到政治動機影響;醫藥大廠也有動作,包括阿斯特捷利康、輝瑞、嬌生、默克在內的9家公司CEO,(9/8)共同簽署了一份承諾,重申在疫苗通過臨床試驗、證明安全有效之前,不會申請監管單位批准或授權。雖然有這麼多專家發誓,我絕對不受川普影響,疫苗真的也夠安全,問題是民眾相信嗎?
獨立醫學研究組織「凱瑟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日前公布了最新民調,他們在8月底到9月初期間,訪問了1199位民眾,其中有62%受訪者擔心,川普政府的施壓,會導致FDA在選前匆忙批准疫苗上市;而且就算疫苗真的在選前問世而且免費提供施打,也有54%的民眾不願意接受注射,有趣的是,不敢打的民眾裡面,有六成是共和黨人(60%),甚至比民主黨人還要多(50%),這也太不給你們家川貴人面子了吧!其他機構做的民調,也是差不多的結果。
這些數據代表,就算大家都清楚疫苗可能是終結疫情的關鍵,但受到政治力介入,老百姓還是會,嗯…我OK你先打。這個疫苗還沒推出, 名聲已經被搞臭了。所以你說政治人物的誠信重要不重要?你平常覺得,啊沒關係啦,我這次講誇張一點,選票拿來了再說,會死人嗎?這次的事情就告訴我們,會! 政治歸政治、科學歸科學,難吶!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疫苗政治化
#我ok你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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