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家司法真的沒救了,不是保護人民,根本就是迫害人民來的。
#假司改 #民進黨 #媽媽嘴 #被官誣陷媒體辦案 #還被判賠
2013年2月間,謝依涵在八里媽媽嘴咖啡店擔任店長,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妻,將2人殺害棄屍淡水河,隨後變裝盜領2人存款,謝依涵遭逮後,3度遭判死刑,卻在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則認定咖啡廳老闆呂炳宏與2名股東未盡監督之責,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368萬餘元定讞。
媽媽嘴命案最衰老闆呂炳宏判賠確定 律師:感到遺憾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01663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美國自由派大法官RBG病逝,會掀起政治風暴嗎?大家好,我是范琪斐。上個週末我想趁著美國大選前,週末還能休息,就到屏東去玩了一趟,結果就收到這個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18日因為胰臟癌併發症過世,...
「最高法院 再審」的推薦目錄: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關鍵時刻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Der編:想法太正面了吧!如果是小編早就崩潰了!!
#媽媽嘴 #命案 #呂炳宏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東森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Der編:想法太正面了吧!如果是小編早就崩潰了!!
#媽媽嘴 #命案 #呂炳宏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美國自由派大法官RBG病逝,會掀起政治風暴嗎?大家好,我是范琪斐。上個週末我想趁著美國大選前,週末還能休息,就到屏東去玩了一趟,結果就收到這個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18日因為胰臟癌併發症過世,享壽87歲。
RBG是媒體給美國大法官金斯伯格取的外號,台灣觀眾對她可能比較陌生,但知道她的人,我相信不少都是透過電影認識她的,這兩年剛好有兩部片以RBG為原型,一部是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另一部是《法律女王》,我自己非常喜歡,而且RBG一直都是美國大法官裡我最欣賞的一位。但RBG的逝世,不單只是美國失去了一位偉大的明星大法官,還有可能撼動美國總統大選,甚至牽動整個世界的局勢!真的那麼嚴重嗎?我們就先來看看RBG這位法官是什麼來頭,她到底有多「不恐龍」。
RBG出生於1933年的紐約布魯克林區,1956年進入哈佛法學院,是當屆500個學生中,僅有的9名女學生之一,她的表現一直都非常亮眼,是歷史上第一位通過激烈同儕競爭、擔任哈佛知名法學研究期刊《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編輯的女性。不是我要一直強調女性就多了不起,實在是因為美國雖然1920年代就讓女性獲得投票權,但當時的社會氛圍依然是覺得,女生就是男人的附屬品,應該畢業後就找個男人嫁了,乖乖待在家相夫教子,1970年代時候的總統尼克森,甚至認為女人不該受教育。
就是這樣的社會氛圍,RBG當時在公務員考試中拿到高分,最後卻只能找到打字員的工作,還因為懷孕而丟了飯碗,後來她懷二寶的時候就學聰明了,故意穿得很寬鬆,這才成功保住教職工作。而且就算RBG成績那麼優異,還獲得哈佛法學院院長強力推薦,當時的一位大法官依舊斷然拒絕她的實習機會,只因為她出生就「不帶把」。或許就是因為自己處處遭到性別歧視的經歷,讓她幾十年來致力於推動性別平權。
1980年,RBG被指派為聯邦上訴法院法官;1993年獲得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並且獲得高票通過,是美國史上第2位女性大法官。這樣聽起來好像沒什麼,但其實截至2018年10月,美國歷史上一共誕生114位大法官,女性竟然只有4位,而且其中兩位還是歐巴馬時代任命的。她在任期間最被津津樂道的,就是「維吉尼亞軍校案」。1839年創校以來,從來不招收女學生的維吉尼亞軍校,被想就讀的女學生一狀告上法院,校方後來因為外界壓力,在校外設立「女子學院」,但最後還是被RBG判違憲,因為設女校就跟種族隔離措施沒兩樣,此案成為了美國女性平權的重要一步。
這位老太太雖然生活傳統,但思想開明,在兩性同工同酬、女性墮胎權、同志議題上,都秉持平等自由。左派傾向加上不斷衝撞體制,讓她成為高院的「頑固反對派」,2016年甚至曾經公然砲轟當時還是總統候選人的川普,結果讓她人氣爆衝,瘋狂圈粉,有粉絲就以饒舌歌手「The Notorious B.I.G」為靈感,幫她取暱稱叫「The Notorious R.B.G」也就是「聲名狼藉的RBG」。有多少大法官可以被拿去比饒舌歌手?從這裡就可以看得出來RBG很受年輕人歡迎,曾被診斷出罹患大腸癌、肺癌、胰腺癌,但她一直不願意向病魔低頭,80幾歲的老太太還可以上健身房、舉啞鈴、做伏地挺身,她能做的可能比我還多啊!她去世前幾天還跟孫女說,希望能撐到川普下台,可惜最後未能如願,在選前不到七週過世了。不過她的離開跟川貴人又有什麼關係呢?其實美國的大法官任命,比宮鬥劇還精彩啊!
我們先解釋一下,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最高法院的9位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過參議院同意而任命,一旦任命就是終身職,除非是去世、辭職、自願退休,或是遭到彈劾,才會被撤銷職務,所以新任命的大法官很可能一當就是二三十年,目前平均任期是16年。因為流動性不高,有的美國總統在位期間都不見得有機會任命一位大法官,結果川普就職以來已經任命了兩位,現在又出現第三個難得的機會。
大家可想而知,川普當然會任命「自己人」,也就是理念跟他相近的保守右派,目前高院的保守派佔據了9席中的5席,已經使得高院略為右傾,如果再找一名保守派法官,就會變成6比3,恐怕讓高院變成一個深度保守的機構,美國未來幾十年,無論政治、司法或文化,都會受到影響。先不談那麼遠,拿美國總統大選來說好了,2000年美國大選發生選票爭議,最後就是交由最高法院判決,才讓小布希勝選,所以有些選民就很不服氣啊,認為是當時保守派法官佔多數,才被小布希撈到一個總統寶座。那最近川貴人不是一直在吵郵寄選票會造成選舉不公嗎?萬一到時候出現爭議、開不出票、選不出總統,最後交由裡面多數是川普人馬的高院裁定,後續情況大家可想而知,球員兼裁判,人民服不服呢?
目前還不清楚提名程序會跑多久,但過去通常需要兩三個月的時間來處理。民主黨主張等到大選結束,新總統上任後,再審查提名案,不過把持參議院的共和黨,已經講得很清楚,說「會儘速安排投票事宜」很明顯是打算趕在選前,趁川普還在任的時候闖關,鞏固保守派的優勢。其實四年前就有類似的情況,當時一名大法官過世,前總統歐巴馬想要提名,結果被共和黨杯葛程序,故意弄掉歐巴馬的人選,等川普上台後,才讓川普提名保守派的大法官。不過這次共和黨強調,今年和四年前情況不同喔,他們說當年民主黨當總統,共和黨控制參議院,不適合在總統選舉年填補空缺,但是今年同一黨派同時掌管白宮和參院,就可以提名喔~好啦好啦!都是你在講!
雙標的這麼明顯,但我就不罵了,因為今天是我,我也這樣搞。川普已經表示,將會提名一位女性來繼任,而且預計在RBG告別式的隔天,也就是本週五或週六(9/25-26)公布人選,「以示尊重」。先前傳出華府內有人擔心,RBG還沒入土為安就急著公布繼任人選,恐怕被民主黨拿來作文章,現在初步時間表出爐,看來川普多等一天,已經是他對RBG最大的尊重了,不過這我也不罵,因為是我,我也這樣搞。如果民主黨想要把整個提名程序延到大選後,最少要讓4名共和黨參議員跑票才行,目前已經有幾位共和黨人表態倒戈,不支持川普選前提名。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關我們什麼事啊?美國那麼遠,我幹嘛一定要知道他們家高院長怎樣?雖然川貴人把全球政局搞到「併軌」,但不可否認的是,美國目前仍是自由世界的領頭羊,各方面都是其它國家的榜樣。就司法方面來看,台灣如果想要取經,很大程度會參考美國高院的判決。透過司法學習比較,美國會把他們的價值觀傳遞到世界各個角落,如果美國高院組成保守,將對全球司法產生深遠影響,進一步影響到各國的文化與社會風氣。
舉例來說,許多國家一直到近年才好不容易在人權、女權、同婚方面取得進展,例如我們台灣,美國老大哥萬一態度轉趨保守,恐怕會讓全世界跟著開倒車,大法官選誰難道不重要嗎?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惡名昭彰的RBG
#美高院恐右傾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司法院-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再審...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最高法院 #刑事大法庭#再審就在昨天,最高法院的刑事大法庭,作出了一號裁定,這是有關於被告「連續犯裁判上一罪」,被判刑確定後,聲請再審的問題。 ... <看更多>
最高法院 再審 在 Re: [考題] 98律師民事訴訟-再審-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monkey0430 (SherryEgg)》之銘言:
: 住在臺北市中正區之甲,其委任之律師於民國 98 年 7 月 1 日收受最高法院以臺灣高等
: 法院所為其敗訴之判決,認事用法均無不當,應予維持為由,駁回其第三審上訴之民事判
: 決書。請回答下列二題並說明其依據:
: (一)甲於 98 年 7 月 17 日委任律師具再審訴狀,載明其發現就同一訴訟標的在前已
: 有確定判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 12 款規定向最高法院對最高法院確定
: 判決提起再審之訴;嗣於 98 年 8 月 17 日再向最高法院提出「補充再審理由狀」,表
: 明其頃經細查,發現該最高法院之確定判決另有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之違法之情事,
: 追加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再審事由。請問最高法院應如何處理?(13
: %)
(一)
實務認為向第三審提出再審的話
因為第三審的判決的事實基礎由第二審提供,因此應該向第二審提出再審之訴
民訴499條第二項但書亦明文規定之
(二)
如果當事人仍向最高法院提再審
依照67年民庭總會決議最高法院應裁定移送到管轄法院
(三)
因此對於前再審應移轉到管轄法院(台灣高等法院)
後再審因為超過30天在審期間,雖然管轄法院是最高法院,但仍應裁定駁回
: (二)甲於同年 7 月 21 日另具再審訴狀,指摘臺灣高等法院之確定判決誤解民法第
: 224 條規定,有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 1 款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再審理由,向
: 臺灣高等法院對臺灣高等法院之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嗣於 98 年 月 17 日提出另件
: 最高法院判決書影本並具「補充再審理由狀」,主張該最高法院判決係臺灣高等法院辯論
: 終結前即已存在而未斟酌之新證物,其因於 98 年 7 月 30 日借閱(以圖書借書證證明
: )最高法院於 96 年印行之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書彙編,始發現該新證物,其得利用該最高
: 法院判決關於民法第 224 條之法律上見解為有利於己之主張,臺灣高等法院之確定判決
: 另有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 13 款之再審事由。請問臺灣高等法院應如何處理?
沒意外這題在考證物的定義
證物是可以作為判決基礎的證據
而基於法官獨立審判原則,其他法官對於個案的見解不得作為本案判決基礎的依據
因此對於該再審事由應該判決駁回
對了,補充一下
對於前再審理由(即第 496 條第 1 項第 1 款的再審理由)
甲向第二審法院提出再審,原則上是第二審法院管轄
但是因為第三審法院認為第二審法院用法並無不當
且第三審法院以第二審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基礎
因此如果甲用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申請再審
其管轄應為最高法院,而非高等法院(65台上1276判例)
所以對於前再審理由高等法院應駁回再審之聲請
不然再審之後如果萬一高等法院認為其用法錯誤,因此變更判決結果
可是最高法院仍然認為高等法院用法是沒有錯誤的話,就會變成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打架
差點忘記這個爭點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35.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3963620.A.4BE.html
※ 編輯: ulycess (163.22.133.212), 06/28/2014 22:19:03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