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孕婦來說,產檢的意義在哪裏?
常聽朋友說,每次產檢就像考試一樣,醫生像老師,會指責孕婦的種種不是與不努力。這當中有著怎樣的父權邏輯?醫師與孕婦有著怎樣權力不對等的關係?
對於孩子的教養,我是堅持不打不罵的;對孕婦與產家的關係建立,也是力求平等,在我的診間常傳來的笑聲。
我們在每次產檢中,建立共識,齊心協力迎接生產。當然,希望有朝一日,我只需要看助產師轉介的孕婦。
每月一次的產檢,對孕婦來說猶如大海中的浮木,能知道胚胎是否穩定成長?孕婦該如何透過例行檢查,以及醫師僅有二、三分鐘的短短說明,了解胎兒健康情形,與醫療人員建立關係,還要讓伴侶覺得更有參與感?
生動盟每週連載由諶淑婷所著的《迎向溫柔生產之路》(本事文化出版),與您一起分享,如何母嬰合力、伴侶陪同,一起跳首生產慢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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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產檢項目大調查〉
每一件與懷孕有關的小事,對我來說都是大事。
每個月我準時到婦產科診間報到,和其他孕婦像好學生般一起排排坐,等待熱門醫師診間外的看診號碼表跳動。有時時間抓得準,等個一小時就能離去,有時等到看診時間宣告結束,必須從急診室大門離開。但不管多浪費時間,我一定乖乖報到,不錯過任何一次產檢。
對我和其他孕婦來說,產檢猶如大海中的浮木,能讓我知道胚胎是否穩定成長?心跳是否認真跳動?我需要那些例行檢查,以及醫師僅有二、三分鐘的短短說明,以便了解胎兒健康情形,與醫療人員建立關係,讓伴侶覺得更有參與感。還有,讓我確認自己盡職提供了一個安全舒適的母體讓孩子安住。
在我出生的1982年,行政院通過《優生保健法》草案,三年後正式上路,至今近三十年。《優生保健法》的推動與當時的社會經濟背景有關,1951年台灣總生育率為7.5人,為了減輕人口急速增加帶來沉重的社會負擔,1960年代起,政府開始推動多次家庭計畫,減緩人口成長,一直到1985年,總生育率才終於降到兩人以下。
《優生保健法》搭配「一個不嫌少,兩個恰恰好」的家庭計畫口號,讓人工流產、輸精卵管結紮手術合法化,減少因為避孕知識不足,或者意外懷孕導致出生率過高的現象。當時沒有人料到,三十年後台灣的生育率會降到1.11,成為全世界第二低。
在《優生保健法》裡, 懷孕婦女有遺傳性傳染病、胎兒有畸形發育之虞等六種狀況,可依照意願施行人工流產。秉持預防勝於治療的概念,隨後於一九九五年三月開辦的全民健康保險,免費提供所有孕婦十次產檢,孕期二十八週之前每個月檢查一次,第二十八到三十六週縮短為每兩週檢查一次,三十六週開始每週檢查一次,希望透過免費產檢,讓孕婦不會因為經濟因素,無法獲得公平就醫的機會。雖然健保只給付一次超音波,但幾乎每間醫院都會在每次產檢時提供簡單的超音波服務,估量胎兒頭圍、身長、腿骨長度之餘,還能讓準爸媽看看胎兒成長的模樣。
在比較其他國家的產檢狀況前,先簡略說明醫療制度的差異。英國「國民健保制度」的公醫制度,看病幾乎免費;美國採商業保險制度,由民眾自行負擔所需的醫療服務,最底層的人幾乎買不起任何醫療保險。台灣健保的核心精神和英國比較接近,但就醫花費、等待時間及便利性都超過英國。
我們都耳聞國外的醫療費用驚人,以看牙為例,台灣只需要付掛號費一、二百元,美國則可能是二百美元。另外,美國金額不同的醫療保險,會限縮病患就診可選擇的醫療院所,必須轉診才能到大醫院看病,英國也是從家庭醫師,轉至專科醫師再轉到醫院。但台灣有就醫自由選擇權,只要非偏鄉地區,幾乎可以在一天內從第一家醫院,看到第二家、第三家,直到獲得滿意解答為止。
<產檢如何進行,反映生產照護思考邏輯>
產檢內容也大相逕庭,台灣產檢幾乎每次都照超音波,由婦產科醫師親自處理,每次照上三、五分鐘,聽胎兒心跳、評估體重、身長等基礎資訊。美國第一次超音波約在十到十二週,第二次超音波是十八到二十週,並以此衡量是否需要第三次超音波,超音波檢查由專門的超音波師進行。另外,美國個人的醫療保險內容也左右產檢項目,一般內容只有驗尿、聽心跳、看肚子,如果保險金額夠高,胎兒頸部透明帶、SMA 脊椎性肌肉萎縮、高層次超音波、妊娠糖尿、陰道鏈球菌都能包含在內。
與台灣相近的日本,產檢規模也比台灣小,許多孕婦都沒聽過羊膜穿刺、高層次超音波,即便是基本的驗尿、驗血的產檢內容,也要價驚人。一位日本朋友曾列出令他們夫妻倆快昏倒的明細讓我參考,初診費六千日圓、陰道超音波四千日圓、血液檢查七千日圓!雖然向地方政府領取《母子健康手冊》時,會有「孕婦健康檢查就診券」,可以減免部分孕檢項目的費用,但懷孕前三個月的基本產檢,還是要花上近一萬元台幣。
根據旅居國外的朋友訪談與網路上各國媽媽的產檢經驗,加拿大的基本檢驗與台灣相同,但第一次超音波是懷孕中期,第二次則是生產前,其餘產檢只有聽心跳問診,胎兒頸部透明帶、SMA 脊椎性肌肉萎縮、高層次超音波、妊娠糖尿都是孕婦幾乎沒聽過的自費項目。
在法國,孕婦若有健保,懷孕前六個月有七成補助,七個月後則是全額補助,並有一筆九百歐元的生產津貼,生產和住院可以免費住雙人病房。雖然也是每月產檢一次,但超音波只有三次,即便接近生產前也沒有增加產檢次數。另外,產檢通常是助產師會診,直到生產當天可能都不會見到婦產科醫師,因為法國人認為只有孕婦或胎兒出問題,才需要醫師出馬;唯一需要見面的醫師,是最後一次產檢時和麻醉科醫師會談。
西班牙的一般公立醫院,在整個孕期只照三次超音波,通常會在孕期十二週、二十五週、三十五週的時候;九週以前依規定無法照超音波,除非有特殊病史或高風險孕婦。反觀台灣,許多孕婦在懷孕五、六週時就馬上照超音波了。荷蘭更有趣了,確認懷孕後,並不需要馬上進行產檢,因為荷蘭人認為懷孕不是生病,只要不是嚴重不適都不需要到醫院檢查。在懷孕滿三個月後的第次產檢到生產前,孕婦所接觸的是助產師,產檢地點不是醫院,而是猶如一般住家的環境。每次產檢時先量體重、血壓、肚圍、聽胎兒心跳,再來就是聊天,了解孕期中的飲食、睡眠問題,給予鼓勵和安慰,而非開藥或其他醫療行為。若助產師判定胎兒成長不良,才會安排孕婦照超音波,並將孕婦資料轉送到大醫院,讓更多精密的專業設備來觀察及改善。除了這種特殊情況,一般孕婦只有剛確定懷孕、當胎兒只有花生米大小,以及生產前夕、確認胎位正常等,兩次照超音波的機會。荷蘭絕對不是醫療落後的國家,只是人們認為懷孕不是生病,除非像孕婦需要驗愛滋、德國麻疹等可能傳給胎兒的疾病,一般並不需要醫療介入與預防性檢測,唐氏症或乙型鏈球菌等,若非直系血親有病例,否則無需事先檢驗。
每一個國家不同的產檢方式,在同一個國家的產婦也會有不同的產檢經驗不能斷定誰對誰錯,只能說國情與政策不同,作法自然不同。
不能不思考的是,產檢方式如何影響孕婦的懷孕情緒?
(本文所整理的各國產檢項目來自訪談旅居國外友人生產經驗、網路平台產檢經驗分享所整理而成,若有未更新或錯誤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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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迎向溫柔生產之路》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5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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