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年跟 于秉鑫在一起後過的超精彩,
除了生活、工作上都多了一個人分擔以外,
莫名其妙的在法律上也長了很多知識🥰
刑事部分:
✅先是本人告前夫業務侵占
這因為檢察官認定發生時還有夫妻關係,而變成超過追訴期的半年變成不起訴。
✅然後被前夫告妨礙名譽
案件他針對我說他「只不過提供了兩顆精子而已」,檢察官認為我陳述的是事實,沒有實質上的妨礙名譽事實不起訴。
✅去年變成我們再告回去妨礙名譽
起因是前夫找友人打電話來罵「甘寧娘雞掰」,偏偏手機開擴音,但是後來于秉鑫心軟撤告,後來發現對這種人根本不用心軟。
✅然後被投(詐)資(騙)集團首腦告強盜罪
因為集團首腦很想來找幾個代罪羔羊,讓台灣會員自己先內訌,儘管首腦搞了兩個律師來對付我們,後來當然因沒有犯罪事實不起訴。
✅我們再告集團詐欺等
這部分目前還在偵查中。
✅還有告集團女「領導」誹謗
終於要開庭了!
✅同時去年告了車禍肇事者過失傷害
這部分的經驗告訴我們,遇到車禍肇事者千萬不需要心軟,直接跟警察大哥說要報案過失傷害就對了!不用浪費彼此時間。
民事部分:
✅處理了兩次車禍調解
一次是兩年前對方酒駕撞我們車,後來和解成功。
一次是去年的,還在進行中。
✅還有去家事法庭聲請幫妹妹改姓
經過對方抗告有撤告,終於結束,並且成功改姓。
✅再來重新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方式以及後續重新改定未成年子女會面方式總共被前夫聲請了現在是第四次
都已經有調節筆錄了,尊重未成年子女意願很困難嗎?
✅另外我聲請給付扶養費兩次
目前再繼續幫小孩爭取更多債權證明!
是說,
是不是該去掛個法律顧問才對,
還是認真唸一下考個律師🤯
我半吊子,
心理諮商師也是夠應付自己周遭而已,
這樣好像不太好😅
人因夢想而偉大,
在我的世界裡是因困(無)難(賴)而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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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詐欺會被關嗎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聽說台灣女權過高 #中華民國最美的風景
#未看先猜一定有MRA跳針我們不關心被性侵誣告的問題但是明明我們一再呼籲千萬要記住男森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
一「她翻到了PUA给男友布置的作业_爆漫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44694769003928&id=584986081641475
白黴菌:看到一篇「女PUA釣男星」,網路上一群男人一副受害者之姿控訴:「要小心這些臭婊子。」
預期女PUA是指,女人利用詐術,把男人身家騙走,害他身敗名裂。
結果點進去,只是女生「假裝自己是名媛」藉以「嫁入豪門」。
女生騙男生娶她很婊?
「戴名錶、開跑車照相、裝闊請客」
異男才是身家詐欺始祖欸,換成女人釣就婊喔?
一
都成年人ㄌ不知道人際交往本質上就是利益交換ㄇ,婚姻當然更是。在不侵犯他人權益前提下,包裝自己只呈現完美那面,本來就人之常情。
任何人面試、交往都會包裝自己,呈現最好的一面。包裝得無破綻是人家功課做得足,在那邊哭詐欺的異男,可能連最基本的外表乾淨得體都做不到,平常還愛鬼叫女人要化妝才禮貌,化了妝再哭詐欺。
我覺得只是內建仇女不自知啦。
難怪當女人明白把婚姻當長期飯票的代價,是後半生獻給家庭後紛紛逃離,而某些要錢沒錢要臉沒臉要才藝沒才藝的異男,還在女人不肯盡生小孩義務是自助餐。
很多男人哭自己會不會被仙人跳,就好像買不起樂透就在煩惱中獎花不完怎麼辦一樣。
何況當事人態度看起來也覺得沒關係,結果路人還要幫他超譯「面子拉不下來不肯承認被騙啦」。
一
周詩瑀:PUA事件觀察
最近潘嫂被爆出疑似女PUA養成班的作品
一方面的確是很讓人訝異
不過另一方面
又讓人回想起先前流行的男性PUA教程
這兩種雖然都是PUA(pick-up artist,直譯為搭訕藝術家)
但過程及目的上有極大的差異
也許手段類似
都是透過包裝
塑造出名媛或小開的樣子
騙取異性上鉤
但是,目前已有許多案例顯示
很多男性PUA的目的是盡可能的騙更多的砲
並透過心理控制摧毀與其交往的女性自尊及人格
甚至最終逼其自殺
(「捕獵」女性、鼓勵自殺:PUA背後,中國的性別不平等
https://cn.nytimes.com/b…/20191230/china-pickup-artists-pua/ )
許多行為已是駭人聽聞的犯罪
而女性PUA的目的
則幾乎都是嫁入豪門變鳳凰
過程也多是以吸引對方為主
如展現自己善良、愛下廚、天真可愛、有品味等等
或集體到網美景點拍美照
不但跟犯罪扯不上邊
個人認為根本可說是化妝、裝笨、給男性面子等行為的加強版
就只是包裝的強度不同罷了
哪個比較惡劣及會造成社會較大的危害
一比較大家應該都看的出來
然而,社會對這兩種PUA的反應卻不太一樣
當然兩種PUA罵的人都很多
但是在男性PUA的案例中
大家除了大罵渣男以外
嘲笑受害者好騙
或酸女性的留言也不少
諸如常見的「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或是「誰叫台女愛錢,活該」、
「善良宅男不要偏要給渣男糟蹋」等等
然而,最近的女PUA事件
卻完全沒看到有人檢討男性怎麼這麼好騙
誰叫男人愛美女活該等等
當然,個人針對檢討受害者都是不支持的
不過最後感想還是那句
不愧是女權過高的台灣呢~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45668775573194&id=584986081641475
如果你以爲自己連唇膏顏色都分不清,為什麼你會覺得女人化妝是為了男人?😅
看到郭富城和潘偉柏的老婆營造人設的技巧,被爸爸粗養的我的小腦袋爆開了🤯這些大概是我們平凡人無法想像有女人這樣做的吧,還要是閱人無數的明星被騙。
而把妹達人出現好久了,他們不止會假扮有錢人,還會精神虐待女方,將女人自信心踐踏至一文不值,把女人身家騙走,蕩婦羞辱女人一去不返的「貞潔」令女人害怕離開後不可能再有男人喜歡,甚至把女人為自己自殺當成最高榮譽。男性把妹達人,和性轉版本簡直就無法比較。女版的,比較像新娘養成班吧。
雖然如此各位男孩子不用太擔心喔,你們很難會是假網美的目標😅 不過還是請小心性工作者騙案,要先付錢的都是騙你的。
題外話,放生不是積福好嗎🤦🏻♀️太多都是淡水魚/龜放生在海讓他們死得又慢又痛🤦🏻♀️雀鳥更是放完又捉回,放生只是一盤讓人廉價地假裝善良的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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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詐欺會被關嗎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其實我自己也曾經因為一封偽裝成蘋果公司的mail 點進去差點被詐騙。然後我衝去警察局的事😂😂😂
點入苗議員的FB還滿令人感動其問政的用心與效率!
正因為詐欺處處可見,才需要宣導並徹底將惡人繩之以法啊!
我們每個人都該保持冷靜與警戒!
黃醫師敬上
也許有人今天看到新聞了,對,我是詐騙案件被害人。
而且我的被害資訊還被強迫曝光登上新聞,成為整件事情唯一被處罰到的人。信任政府,循司法途徑處理,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想想還滿黑色幽默的。
昨天下午接到記者電話,問我被詐騙的感想。今天新聞出來,報導跟事實有出入,有些甚至亂下標。
還是我自己講比較清楚,大家也不用去看那些不精確的報導囉。
其實這件事說起來也是沒什麼好說的啦。
我匯款後不到5分鐘察覺有異就打165報案了,款項已經全部取回了,案件已經基本上結束了。
我了解媒體總是需要一些八卦或獵奇的題材來衝流量。不過,平常認真問政都沒什麼人要理,倒是這種跟公益無關的事就有新聞。
是不是我的努力方向錯了呢?有點傷心呢😂
今天我問記者,這種事到底有什麼新聞價值?
記者竟然回我「你看起來很聰明,沒想到會被詐騙」
原來我就是詐騙案件的非典型受害者嗎?原來社會大眾認為只有某些人會被詐騙嗎?
其實這是很大的迷思喔。
現在詐騙這麼氾濫,遇到詐騙簡直和遇到交通事故一樣常見。一般人,任何人,只要一時不察思慮欠周,也都有受害機會。
像我的案子是這樣:
去年七月底,我的手機摔壞了,想找一支備用機。剛好在臉書上看到臉友貼文出售,便用訊息聯絡確認。這是一件小事,當下我有別的事情在忙,因此我很快做了決定並且匯款。
但在匯款後,我立刻察覺對方回訊的語氣有異,因此在5分鐘內就打165專線報案。而事後也證明臉書好友的帳號,確實遭盜用。
即使都拒絕跟不認識的人接觸,還是會栽在朋友帳號被盜的情境。
認為只有特定類型的人會被詐騙,只會讓人遇到詐騙不敢聲張、不敢報案,或是覺得自己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會被騙,因此不願意報案。
被詐騙並不可恥,就像遇到交通事故一樣,遇到了就立刻報警,不要遲疑,165專線都可以幫你解決問題。
我就是因為在幾分鐘之內就打165報案,凍結對方帳戶,就順利取回全部款項了。
只要明快報案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沒必要搞得像獵奇八卦一樣。
之後有時間,我會在Youtube用影片說明,告訴大家遇到詐騙,該怎麼取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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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只查到人頭帳戶,沒有查到上游詐騙集團。對方是有兩個未成年孩子的單親媽媽,沒有任何前科,只是因為需要用錢,一時不察,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
我和另一位被害人都向法官表示,願意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請法官給予被告緩刑。
我在庭後和對方說,希望他好好扶養兩個孩子成人,做孩子的好榜樣。就回議會處理工作了。
對我而言,這件案子本來在開完庭後就告一段落。但被強迫曝光,又帶來新的困擾。
其實我在報案當時就已經想過:以我的公眾人物身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放消息,帶來更多困擾,甚至造成我名譽的損失。我花時間處理這些事的成本,都可能超過我取回的金額。
但如果我不報案,就會有下一個人繼續被騙。我報案,雖然會為自己帶來麻煩,但至少可以趕快凍結帳戶,讓其他被害人把錢拿回來。因此我還是選擇走司法途徑解決。
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律人,我願意用最大的善意和耐心去同理司法系統裡面的我的同儕。而且我願意用正向思考來解決這件事情。
但我還是要呼籲司法機關,保障告訴人(被害人)的隱私,還需要再加油!
這件案子還沒宣判,其他記者都查不到相關資訊。最初那篇獨家的報導,有幾個細節是起訴書沒寫,開庭也沒有提到的,記者寫了,顯然是有接觸到卷證(而且還寫錯!)
講更白一點,如果是別人遇到像我這樣的狀況,詐騙集團首腦都還沒查到,媒體就找上門,問你受害的感想,寫成新聞讓你被所有人品頭論足一番,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消遣。
你從頭到尾配合司法程序,換來的是這種第二度受害的結果,你會信賴政府嗎?你以後遇到被害案件,還敢報案走司法程序嗎?
我們的司法相較於過往,已經有很多進步。
我曾經當過民事案件被告,也當過刑案被告、刑案告訴人。檢察官、法官的辦案品質很好,態度也很好。
但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檢察官、法官的努力,最後因為一個莫名其妙的媒體曝光被害資訊,整個都走味了。
我是法律人,都有點「早知當初認賠,免得今日麻煩」的感受。更不用說其他人若有類似遭遇,會怎麼想。
總之,還是要非常感謝檢警和法官辦案的認真。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也請大家給予人頭帳戶媽媽一個自新的機會。
也請大家至少幫忙訂閱youtube頻道,那裡有很多很多比這個小詐騙案更重要的事,需要大家來關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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