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重儀的失職與余若薇的謬誤 】
不能主持公道的法官還是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官?不願去了解一件案件的方方面面的法官合格嗎?一件案件的初步事實是公開的,由控辯雙方在庭上公開披露,經傳媒報道,公眾旁聽,是公眾行使監察權力。體現Justic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的重要性。案件涉及重要法律原則之時,法官有責任向公眾解釋,以傳達正確法律法治觀念給社會,不是法官的責任嗎?懶得解說已是失職,因為一己的偏見誤導公眾,逃避責任,還是合格的法官嗎?
[漠視被告人投訴]
如果上述的立論還算合理的話,裁判官吳重儀則可視為失職及不合格。
吳官的失職非個別情況,而是普遍存在於裁判法院級別的法官,引來大量不公平情況之外,也直接助長了「警暴」,在受害人眼中,法官只是幫兇,如何還會對法治尊重?
新屋嶺扣留中心爆出涉嚴重違反人權事件,是國際的壓力令到港共不得不加以關閉。大家有聽聞過處理這些案件保釋的裁判官批評過嗎?選擇性置身事外就不單是法治問題,更涉及良知問題,更涉及結構性偏幫警隊的問題,也是筆者在這小小專欄堅持嚴厲指控香港的法官偏藍失職的原因。
2月初的新聞,兩名年輕人分別只是中五學生及文員被控擾亂秩序,起因是抗議美孚的「翠雅山房」被徵用作檢疫中心。可以理解這是典型的警民衝突事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時,其中一被告向法庭投訴,在警署內被人笠膠袋「由頭打到腳」,及於警署內被警告切勿投訴,「除非你以後唔再出嚟,否則一定搵到你」,但裁判官吳重儀回應:「我知道嚟做乜嘢?我又唔係監警會」。(立場新聞報道)
法律上,年輕人若被警方濫用私刑,警員所犯的罪遠比青年在警民衝突時揮拳襲警嚴重。吳重儀的態度是技術地將兩件事分開,就可以心安理得判青年有罪而不理警員被投訴犯了更嚴重更破壞法治的罪。筆者見這報道在網上熱論,本想及時評論,但遺忘了,現時感覺是失職,浪費了自己有3個法律學位及曾經執法的知識。上周警察調查涉及鐵路炸彈案件,不單大量上門捕人,而且多名涉案者疑被打到重傷留院不能出庭,我們還是身處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嗎?
[傳達錯誤的訊息]
吳重儀一句「我知道嚟做乜嘢?」傳達一個極差極錯誤的訊息,筆者及法律界沒有及時嚴正糾正吳重儀的失職,倘引致警隊加倍濫用私刑,我們也有責任。這裏要補充指導吳重儀身為法官在這情況下的正確態度及行動,英國普通法的基本原則,是可靠的證據就是可接受的證據(Reliable is Admissible),就算警員用違法手段取證,法庭也不理會,所以,吳重儀大大聲講「我知道嚟做乜嘢?」是於法有據。
只是,普通法也清楚授權法官在認為過分不公平情況下有權拒絕相關證供。更重要的是只要證供不是在自願情況下作供是不被接受的證供,證供是否自願,是否可靠,法官是第一個把關者,吳官竟然說「知道嚟做乜?」有冇搞錯?你是跌了法律教科書還是跌了公義的良心?
吳官的態度,在公眾眼裏,不符公義可被看到的要求。吳官在保釋申請的處理,被指條件苛刻,態度輕忽,公眾會認為不是公義而是偏幫警方了。
作為一個公正的法官在法律之內有兩件事件可做,筆者若是法官一定做,就是步下自己的祭壇走到被告面前,仔細觀察傷勢及提問詳情,以示重視,你不必亦不應有結論,但應表現出有明察秋毫的能力,不會盲目接受不公義的證供;更可借機會解釋法律,警告警察若用私刑求證是嚴重犯法行為,社會不會接受,公義的正確訊息應是這樣啊!
很明顯吳官是傳達了相反的訊息,恐怕會直接或間接鼓勵近來更多的警察私刑事件,這不是失職什麼才是?
[例外證明了常規]
政界早有句順口溜:民主黨,賣香港。近來多流行一句:公民黨,害法治。公民黨有位大狀近日在網上洋洋大觀地撰文,為吳重儀這類不公正行為開脫,歪理連篇,常識也過不了一般網民的關。公民黨律師為法治不公塗脂抹粉,其來有自;楊岳橋說:法治「有險可守」,梁家傑說:法治「殘而不廢」,早是網界笑話;近日多了余若薇呼籲大眾面對大量抗爭被捕者逐漸上庭,當中必有令大眾嘩然,感不高興的裁決。大概就是面對吳重儀法官上述這類表現吧?
余大狀叫大眾不要反應激烈,大眾需要有無比的耐性,等待公義的來臨,並引七警案及朱經緯案為例。
余大狀的例子真好。邏輯學中有所謂例外證明了常規(exception prove the rule),常規正是法治已死,這是戴耀廷教授近日在面書公開承認的。戴教授明言港人應浴火重生,余大狀則叫大家耐性等待公義,筆者恐怕大家等到余大狀百年歸老也了無結果。(余若薇出席眾新聞成立3周年午餐會發言)
法治就算未死,也已經危在旦夕,港人不要再理公民黨班失敗律師,別信余若薇的「無比耐性論」,要信自己的常識,信公民直接行動,全民參與,一腳踢開誇誇其談的人,才可令法治浴火重生。任何正義抗爭行動皆有風險,有法律後果,大家量力而為,歷史是公道的。
最後要多謝網媒及到法庭旁聽監察法官的市民。大家還須努力,見法官不義可藐之,忽視其巍巍然!
信報財經新聞 2020-03-24
A17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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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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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鏗鏘集》就住警民關係做咗個特輯,當中令人側目嘅一Part,相信就係警民關係科代表竟然可以夠膽話「話市民係曱甴都可以係代表有生命力」。但其實呢樣嘢亦唔太令香港人意外,因為呢半年黎,實在響警謊記者會上面聽倒太多呢類似是而非嘅荒謬解釋,而呢啲明目張膽嘅狡辯亦反映出目前香港政府點樣縱容警隊、對其胡作非為束手無策,亦即所謂「綁匪困局」。
有好多藍絲成日都會拎歐美例子作為撐警理據,話「好多唔同地區當有暴動發生嘅時候,都會有暴力鎮壓場面出現架啦」、「人地外國開埋槍打死人添呀,香港警察經已好克制」之類,但佢地永遠都唔會提嘅一點卻係,無論外國嘅警隊執法點樣殘暴,市民都總係有個合理嘅途徑對於不當執法作出投訴、而法庭亦會將有關暴警繩之於法:
早前法國就曾有兩名警察因掌摑市民及向示威者擲磚而被判入獄、智利政府拘留14名警員作濫暴調查,並聲稱將以「起訴暴徒同等力量」黎起訴警察之餘,警察局長亦表明響未查清橡膠子彈成份是否有害前將盡量少用。甚至當我地講到伊拉克呢種非完全自由嘅半民主國家,佢地都已將濫捕嘅警察判死同判囚。
香港而家擺住一個事實響眼前,除咗最深藍嘅無腦藍屍外,全世界都覺得3極有問題:就係至目前為此,竟然無一個警察因為響抗爭中濫暴問題被判罪──唔好話判罪,連停職調查都無,最多只係「放一輪假」之後就如常復職。
其實早前無論建制定政府,都私下響唔同渠道放風,徵求「響五大訴求以外究竟有咩方法可以平息民怨」嘅方法。因為對共產黨黎講,「撤回《逃犯修訂條例》」經已侵犯到中共國家權威,要再進一步響其餘訴求上跪低係絕無可能──之前「千萬求一路」就係呢條「響有尊嚴之下求和路線」嘅延伸。
但有一樣嘢只要特區政府肯做,就算唔能夠完全解決問題,但至少絕對能夠化解當前危機,令目前嘅社會抗爭唔會惡化落去,警隊紀律立刻可以得到一定程度整肅,仲要唔駛向「五大訴求」中任何一樣屈服──就係搵律政司立刻的幾個警察上法庭以酷刑罪審理。然後你可以想像,當警察知道自己嘅濫暴行為最終係會面臨法律制裁,佢地係每次亂拉亂打人之時,就會思前想後衡量作惡之後嘅輕重,雖然可能有班最癲狂嘅暴警係會依然故我,至少相當一部份會多咗重忌憚先。
令一般人入魔嘅所謂「路西化效應」,可以分做好多個起因,包括盲從權威被洗腦、將責任推卸為集體命令;去個人化、匿名化掩藏身份以避免遭到報復、以團體認同感分散個別犯案罪惡感──但歸根究柢,其實就係政府賦予咗即使濫暴執法都唔會受法律制裁嘅保證。
警察/軍人入魔,從來都係因為發現自己響行使暴力嘅過程中無任何人可以予以制肘,所以點解強至美國政府、腐敗至伊拉克政府,都要響戰爭/抗爭期間不停對違法軍人同警察進行軍法審訊,就係要約束住呢股隨時不受控嘅武力。所以特區政府話所有就警隊相關嘅調查要等抗爭平息之後先可以進行,全部都係Bullshit。
但去到最後「求其揀幾個濫暴警察告上法庭以整肅警隊紀律」呢件咁簡單嘅事,特區政府始終都係做唔倒,原因就係響呢半年抗爭以來,林鄭響呢件事上面嘅對應實在太過拙劣兼遲緩,慢慢將佢手上原有嘅牌浪費哂──
明明可以響6月9日宣佈撤回《逃犯修訂》條例;響6月12日五名被告暴動罪嘅市民去到今日經已全數踢保成功;響6月15日其實佢可以直接宣佈撤回而唔係暫緩修訂;陳茂波公佈多輪紓困措施一事無成,甚至故意懲罰大學生……當特朗普多番警告習近平,令佢唔敢動用解放軍南下,去到最後,佢就係得留警察鎮壓呢張底牌。
另一角度講,而家特區政府就等同陷入咗一個「綁匪困局」:因為只要做任何嘢令警察那怕只有少少唔滿意,後者隨時就可以透過放軟手腳方式令政府失去控制局勢嘅最後能力;結果警察就響呢個困局入面扮演綁匪角色,隨時可響政府呢條肉參予取予求,點解可以荒謬到佔中時期至少有七警同朱經緯案,但反送中抗爭竟然可以一單警暴案都唔會上Court就係咁解。
從結論睇,擺一個暴警上法庭都咁難,更何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咁諗法難免令人氣餒;但掉番轉其實亦代表咗,林鄭以至中共政府經已陷入無牌可打嘅階段──只要跨過將濫暴警察送上法庭呢一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將係近在咫尺。
反而要警惕嘅卻係,經已有班溫和建制派放風,可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只針對往後警隊執法方針、而非個別濫暴個案進行調查──記住,將濫暴警送上法庭接受審判,無論有無罪都將對整個政權造成極大壓力,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亦只不過係為呢個目標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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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節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向已被制服的人面部噴胡椒噴霧。
警察常常說,沒有「前文後理」,不能判斷警察有沒有違規違規。這句話背後的潛台詞時:只要示威者先動手,警察就可合理地在制服後繼續毆打和私刑。
警察是紀律部隊,永不能以「先撩者賤,打死無怨」將私刑合理化。七警案和朱經緯案中,法庭已講得清楚界線在哪裏。單憑這幾張相片,已經足夠停職、調查、檢控。
你們一天繼續用私刑,幾百萬人的仇警情緒只會繼續燃燒。向人民低頭、認錯、受罰,是你們唯一出路。
請再睇埋昨日《華盛頓郵報》的警暴調查。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graphics/2019/world/hong-kong-protests-excessive-force/?fbclid=IwAR2P6zQXkrLHi7lrOC9Yc2fVgfahmF3ZWk4sYNJMMmKMPw9n9F5gIxp9wO8
#不忘警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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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閃101 #008 2017年12月20日 主持: 大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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