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推北角3女子出馬路 38歲男子還押小欖下月再訊】
一名38歲男子被捕,涉嫌於今年2月16日在北角從後推3名等候過馬路的女子出馬路,他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傷人罪,今日(2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再訊,以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被告無申請保釋,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看管。
38歲被告黃俊傑報稱無業,沒有律師代表,亦拒絕當值律師協助。他以流利英文應訊,表示將承認所有控罪。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2-20-2021/70598
#七姊妹道 #健康西街 #北角
請支持PassionPrime:
http://passiontimes.hk/prime/
請支持熱血時報印刷版︰
http://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請支持熱血文青課金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2
請支持熱血主持育成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
《熱血時報》 iOS,Android App 歡迎下載:
iPhone
https://apple.co/2IfgPoP
Android
https://bit.ly/2HqB4Q4
--------------------
成功之前,我們絕對不要放棄夢想!
Till our dreams come true, we'll fight on.
東區裁判法院當值律師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簡單的觸目大案]
記者之間,時不時會討論不同香港法院的社區特色:東區裁判法院身處港島東西灣河,這裡食肆林立,午飯沒煩惱沒選擇;區域法院放飯時要行快兩步,因為要和灣仔區辦公室OL搶飯吃;西九龍裁判法院呢?四野無人,趕時間只得到樓下的小吃店。
但不少轟動大案,無獨有偶都會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訊。它坐落在九龍的填海區上,附近公共房屋地盤仍在動土,沙塵滾滾。法院新簇簇的,落地透明玻璃加上原木裝修,電梯長長的從地面伸延到樓上,有點豪宅和商場味道,它落成只有3年,硬件和設施完備,不像不少法庭陳設又擠又舊。
佔中九子案、周梓樂死因庭等,都安排在這裡審理。面對排山倒海的傳媒和旁聽人士,保安由最初處理得雞手鴨腳,到現在理出一套流程。
香港電台記者蔡玉玲因查冊而被告一案,原先提堂程序是在新界北的粉嶺裁判法院,今次移師西九龍。「哎吖,我傻傻的去了粉嶺!趕過來要一小時呢?」一位純粹出於關心的新聞工作者,在社交媒體唉到,「不要緊吧,我們一邊聽一邊用文字直播。」朋友安慰道。
不用擔心,庭內記者席坐的是現職記者,旁聽席的所謂市民,其實全都是資深記者。審蔡玉玲,唇亡齒寒,大家有公務在身沒公務在身的,都要來看看。控告蔡玉玲,隨時都是每一個記者的命運。令人想起內地維權案外的人潮,入不到庭內,都要來添人氣。
法庭開審,女書記以機械口吻朗讀蔡涉及罪名,蔡回應:「唔認罪」。之後,法官就「排期」程序與控、辯雙方,就着證人人數,預料要用多少天商討。蔡玉玲因為報導元朗721事件,以查冊方法追查當日於元朗出現的車輛車主身份,因填報運輸署表格,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名。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多次提出「這宗案涉及的事好簡單:第一個證人以公司名義買了一架車;第二個證人是公司職員,有人去該公司留下其聯絡電話……(最後雙方同意只召三名證人上庭)盤問時間不會太多吧。」控方則表示,會以事實字面上去詮釋;法官進一步說:「佢地(控方意思係)好簡單詮釋,即係『唔係真就係假咁解。』」
辯方律師表示,審訊到時主要就「虛假」等法律觀點爭拗,約有十件案例可參考。希望審期盡快,因為案件去年11月已發生,法官卻表示:「每宗案件的當事人都希望盡快,尤其是還柙的人,好多人仲等緊,加上疫情原因審訊又因為公眾衛生而疏咗。」
法官特別提到,關注這宗案件「很多人會來聽,需要安排容納人數多的大型法庭,而大型法庭的需求特別高。」社會運動令到旁聽人數增加,也是一個時代的寫照。控方則回應:「多不多人旁聽,我們控制不到,但事實上,會有很多人有興趣,相信無論是小抑或大法庭,希望都可以做到公開的審訊。」
最終雙方同意3月24及25日回到西九龍審訊,法官謂:「給你安排一個大型法庭,三號庭。」亦即我們身處的法庭,法庭外有電視直播,扶手電梯可以直達地面,疏導人潮。
一宗如此案情「簡單」的案件,卻成了觸目大案。樓下「記者區」一早樹立數十腳架,十多支網媒和主流傳媒的咪高峰預早在「咪兜」霸佔有利位置,近百中外記者仍然守候。今日冬陽曬得猛,但記者身處的停車處,寒風穿過仍是讓人哆嗦。蔡玉玲離開法庭時,也說了自己心中的另一個矛盾。
《鏗鏘集》721相關報導,不但叫好叫座,網上過百萬點擊,廣播處長曾形容兩集涉及721的鏗鏘集報導水平為「新聞教材級」,該報導並替港台贏得國際新聞獎,然而諷刺的是,製作出如此優秀報導的記者,卻因為報導過程被拘捕被控告,近日連自己熱愛的新聞工作崗位都被煞停了。
原來,去年底,香港電台把蔡玉玲的工作暫停了,不讓她再沾手參與《鏗鏘集》,據她說,港台管理層的解釋是,「案件進入了司法程序,由於案情與港台製作有關,謹慎做法是待司法程序完結。」
在法院外,蔡玉玲說道,「我覺得矛盾的是,一方面(港台管理層)如果肯定我的工作,覺得我的工作沒有問題;但另一方面卻把我停職,同事和公眾自然會問,為甚麼?為甚麼一位同事工作被肯定,但港台的處理手法像變相的懲罰?」
她亦提及到,自己如何熱愛新聞工作,卻因為持守記者的初心,最後被懲罰。
她語氣平和,緩緩地道:「當初是抱着一個尋找事實,希望盡量追求真相的一個新聞工作者要做的事,而被捕、被告、捲入法律訴訟,到最後連自己好珍惜的崗位都要暫停,對我來說,當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對我來說變相尤如雙重懲罰。」
「鏗鏘集雖然停止,但我對新聞工作的追求不會停止。」她說。
怎能不承認蔡玉玲是一個頂級的新聞工作者呢?事實擺在眼前,蔡玉玲的名字,仍然被張揚地展示在香港電台的走廊裡。
早前我到香港電台電視部拍攝節目,從大門走往化粧間的走廊上,旁邊鑲了一排透明玻璃櫃。櫃裡展示了近年港台在各大新聞比賽中的威水史,2014年人權新聞獎, 中文電視報導大獎;2013年人權新聞獎,中文電視類別優異獎。當時蔡玉玲還是香港電台全職公務員,為內地維權人士,香港新聞同袍發聲,也為她服務的香港電台贏得一個又一個榮譽。記者嬴了獎,不是拿回家私人珍藏,就像她對服務機構的態度,無私奉獻。
今日,獎項放在機構裡,成為了機構的榮譽,但是為獎項打拼的記者,卻要獨自承受面對被控告被審訊的折騰。
幸好,暱稱「阿包」的蔡玉玲,離開法院的路並不孤單,除了有其他一樣堅守新聞價值的記者繼續追訪她,她的同事和直屬上司,都像猶如冬日艷陽,不離不棄,陪她走這段難過的路。
東區裁判法院當值律師 在 喜劇演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仇栩欣襲警案 作供警醜態百出 多次被官訓斥】
今(11日)東區裁判法院審理1年前,仇栩欣襲擊警員PC17434許景耀一案。許在庭上作供期間,不但證供前後不一,多次要修正說法;而且庭上表現令人側目,裁判官更一度喝斥警員。
本來許景耀身份可以隱藏,以警員A身份作供,但到今日開庭時卻被取消,要以真名出庭。他作供前宣誓時卻懵然不知,甫說出「本人警員A…」就被旁人更正。
之後主控官引導其作供時,已多次提醒許要放慢語速,不時要停下,好讓裁判官作筆錄。但許並未有理會,依然放飛自我,裁判官何俊堯在多次截停許後,終於忍不住斥「講咗好多次啦,一次一次講。」
許之後回答辯方律師及何官問題時,簡單的同意與否問題都要遊花園,砌詞解釋。何官亦多次暫停其作供,指他只需答「同意定唔同意」,更曾斥罵「你重覆番之前嘅作供做咩。」
而庭上最經典的一幕,乃於何官質問為何事發時,和許同行的林姓督察,在回頭時第一個反應是「偷拍?」。當時許作出一個極輕浮的笑面,馬上被何官大聲責罵:「好好笑咩?有咩咁好笑?依加要你澄清番當時點解有咁嘅情況,有咩咁好笑?請你話俾我知」。
許當時雙眼直視何官,未有回應。何官於是喝令「出聲啦!警員」,但許依然陷入石化狀態,何官只好再大喝「警員!回答啦!有咩咁好笑?點解要做個咁嘅表情?」
許全日作供多次前後矛盾,和之前的口供或呈堂影片有出入,但又未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不僅令何官多次不禁搖頭,庭上旁聽、律師甚至記者也多次忍笑。
值得一提是,午膳時許甫步出電梯,見記者在外守候,便折返法院內,在證人室消磨時間。而散庭乘車離開時亦坐在後座,避開記者鏡頭。
文/N
案件編號:ESCC103/2020
相關報導:https://www.facebook.com/109301110486297/posts/302067187876354/?d=n
#DBC #DBChannel #加山傳播 #法庭 #香港 #仇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