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 #台鐵太魯閣號 發生出軌事件,當時我正在南榮公墓協勤消防局每年固定的供水服務,適巧總隊長帶領許多義消弟兄們來探班,他們告訴我們太魯閣號發生意外,局長及許多打火兄弟臨時趕回局裡整裝準備出發到花蓮協助救災工作,這就是我一直以來認識的消防弟兄,有災難發生的時候,一定立刻放下手邊的工作趕赴救災現場。
幾天後從新聞媒體上看到法院讓包商 #義祥工業社 負責人 #李義祥 交保,當時我心中碎念著讓這個人交保後,是不是就正好讓他去脫產呢?隔天從媒體上得知檢察官抗告成功,順利讓李義祥收押,當時我還在想著地檢署能夠以這樣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補強證據,維護正義的精神,確實令人感動。至於花檢的檢察長 #俞秀端 雖說在我20多年的執業生涯中,不時會聽聞到他的名字,但老實講印象也僅止於認真辦案,勿枉勿縱而已。
這幾天看到作家 #須文蔚 撰文對她的描述,著實讓我打從心底佩服她,我想這樣勵志的故事是值得讓我們大家多多認識這位 #霹靂女檢座,因為我深信相較於政治口水我們的社會會更愛這樣的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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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用作家須文蔚的文章
▍焦炭能熔融黑金──霹靂女檢座俞秀端
須文蔚 撰寫
[前言]這幾日看見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堅毅的身影,拖著傷痛的腳處理太魯閣列車事故。特別是堅持抗告,讓花蓮高分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重裁,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李義祥羈押禁見。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請傳閱分享俞秀端的故事。
我們要真相!請大家支持俞秀端檢察長!
▎崩塌的青春礦坑
一九九二年冬天,俞秀端在台大醫院十二樓的病房看著窗外,夜色像散戲時舞台大幕匆匆遮蔽一切,不遠處的汽車、路樹、建築一瞬間都塌陷在黑暗中。才二十六歲的她,罹患紅斑性狼瘡已經十六年,數不清的急診、住院、化療,別人的青春是充盈著戀愛、事業與歡笑的礦藏,而她的青春礦坑裡不但空空如也,更不斷發生災變,把她埋進了暗無天日的地層深處。
她剛剛做完關節固定術,把關節裡損壞的組織切除。骨科醫生安慰她:「手術後,走路會較不方便,以後能站就不要走,能坐就不要站,能躺就不要坐。」她完全不知道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化療讓她掉光了頭髮,長期服用類固醇,使得一張臉臃腫不堪。動過手術後可以拄著柺杖走路,但是免疫力過低,無法癒合的傷口,彷彿呲裂的大嘴,嘲笑著她。
十歲發病後,生活裡總是充斥著血色。她因為血小板過低,經常流鼻血,鮮紅的鼻血繼續淌著,一、兩個小時都停不下來。好幾次,老師只能匆匆忙忙去叫媽媽,要媽媽趕快送她到大醫院。
病房從此成為看守所。她沒有犯錯,循規蹈矩過日子,但每隔一陣子總是會「再犯」。有位醫生看過驗血報告後,憂心忡忡地告誡:「要小心,如果自發性出血在腦部,那就是中風。」在沒有全民健保的年代,要維護她懸絲般的性命,父母只能舉債來付醫藥費。雪上加霜的是,一九七八年礦場倒閉了,十三歲就當礦工的父親讓老闆倒了好幾個月薪水,母親為了生活只得去找親戚借錢,父親覺得沒面子,於是經常爭吵。國一的她決定休學,早上跟父親去市場賣菜,下午到工廠做工,裁縫、平車、高周波……什麼工作都不拒絕。到國中補校復學,考上北一女夜補校,從中興法商法律系前五名畢業,卻完全沒有體力考高考。她咀嚼苦澀到二十六歲,從樂天知命,到全然絕望。
俞秀端望著已經黑暗下來的街景,窗戶上、病房裡,慘白的燈光映照出她憎恨的自己──乾枯的假髮,浮腫的臉龐,沒有表情的面孔。她問影中人:「如果是這種毫無品質、看不見未來的生活周而復始,那麼生命該不該繼續?」無助的她,接連好幾天都想著:「該不該打開窗,往下跳?」
▎溫情打開心內的門窗
妹妹俞秀美調皮的笑容突然出現在鏡子一樣的窗上,這個也想當律師的妹妹,始終陪伴在身邊,在她不良於行的時候,當她的雙腳。
俞秀端望著妹妹北一女的制服,想起自己也穿過一樣的綠衣黑裙,只是學號不是金黃色,而是白色的。日間部早上八點上課,下午四點下課。她則是準時結束工讀,下午五點上課,晚上九點半下課。就在北一女夜補校,她遇見了簡易老師。
高三的三民主義,本以為是一門八股的課程,沒想到簡易卻火力四射,又有深刻的內涵。不管是民主、憲政制度的講解,或是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差異,簡易把政治哲學的精要條陳縷析;舉的例子,多半都是時事的、批判的政治衝突事件,尤其是民主戰車朱高正。
對乖乖牌俞秀端而言,實在很難忍受有人可以搶麥克風,拉扯其他的民意代表,但是簡易總愛質問她們:「如果有一個人,他打了你一巴掌,又踹了你好幾下;結果盛怒之下的你回了一巴掌。可是媒體偏偏只報導你打人,你們覺得公平嗎?」
「公平嗎?」這句話好像一巴掌,敲在她不經世事的心靈,讓她隱隱作疼的覺得:正義不是那麼單純,事情不能夠只看片面。簡易更經常鼓勵選擇社會組的學生讀法律和政治,因為台灣要民主,要多一些青年去投身新秩序的建立,本來就想當律師的她,自然更認同了這條道路。
秀美要離開病房前,從帆布書包裡,拿出一張卡片,晃啊晃在她眼前:「誰寄來的?是情書嗎?」
她一把搶過來,從方正而陽剛的字跡上,判斷應當是簡易老師。其實同學們並不知道,簡老師和她同病相憐,私底下總不斷為她打氣。知道她住院,特別叮嚀:「秀端,你一定要讓自己覺得,你會跟別人不一樣。不要覺得別人生病了會衰弱、癱瘓或死亡,你就一定也會步上同樣的路。記得,你、我都是獨一無二的。」
俞秀端望著妹妹離開病房的背影,突然好想和她一起闖進司法界。父母、家人和老師們的關愛,就是治癒她絕望的藥方。
她決定從坍塌的礦坑中打開一個出口,讓陽光照進來。
▎窮人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
二○○一年冬天,俞秀端在台北地檢署的辦公室裡,斟酌一個竊盜案件,究竟還要不要調查下去,還是乾脆起訴算了呢?
案情很簡單,一個有竊盜前科的嫌疑人,偷了一台速利車的車牌,遭到逮捕後,辯稱是車主要他去拆解的,可是車主卻向警方表示,並不認識嫌疑犯。像這樣的案子,對任何一個檢察官來說,不過是一個月上百件新收案件中的其中一件,辦大案讓人亢奮,小案件總難獲得關注。這個案子已經開很多次庭,嫌疑犯沒有錢和解,沒有錢繳交罰金,但又找不到他口中的車主「阿雪」。或許是嫌疑犯很誠懇,讓她覺得事有蹊蹺,讓案件淹沒的心告訴她:「應該趕快起訴結案,這樣的證據一定會判有罪!」但她不打算聽話。
她也沒有聽爸爸、媽媽的話去當律師,賺大錢,改善家計,而是選擇了累人的司法官。一九九五年她切除了脾臟,從此讓脾臟不再去破壞血球。病情穩定後,定下心準備考試,先後通過土地專業代理人、公務員高等考試、律師高考及司法人員特考,隨後接受第三十五期司法官訓練;一九九七年底分發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究竟一個竊盜前科犯偷了一張車牌的小案子,為什麼會讓她斟酌這麼久?
辦公室裡同事走動著,成堆的卷宗上面傳來彷彿市集的喧囂聲。她想起國中休學後和爸爸在板橋賣菜,有一個地痞流氓經過攤子,順手拿起一把菠菜問道:「一把多少錢?」
「一斤三十塊。」
「拜託,怎麼會這麼貴!」
「你看!」秀端爸爸得意拿起新鮮的菠菜:「尚青的!一點也不貴。」
「幹,你賣菜為什麼要幹譙人?」他拿起攤位上用來切冬瓜用的長刀,作勢要砍父親。
「冤枉啊!我沒講啊……」父親忙著解釋,旁邊的鄰居也趕緊過來阻止這個挑釁者。俞秀端躲在父親的身後,用手貼著他的背,由於緊張,可以感受到平日堅毅的父親在刀光下,還是忍不住顫抖著。
流氓看到父女倆蒼白著臉,看看四周趕來助陣的攤販,冷笑一下,放下刀,就揚長而去。俞秀端心裡感覺莫名的屈辱,她吶喊著:「為什麼善良的人,竟然要無端接受挑釁與欺負?難道只能束手無策,就因為我們只是個小老百姓?窮人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啊!」
回過神,她重新分析速利車牌失竊的案子。
速利是裕隆汽車在一九七四年推出的國民車,到了九○年代末早就在道路上絕跡了。嫌疑人一再強調,是一位快搬家的女性車主阿雪,要報廢汽車,於是交給他一把起子,要他在三重市的某個街角取下車牌。當他拔起車牌,卻讓一個男性車主扭送警局,警察完全不採信嫌犯的供詞。開了很多次偵查庭,就是沒有定論。俞秀端靈機一動,從嫌犯的供詞中整理出幾條線索:那個區域有沒有一位叫阿雪的中年婦人剛搬走?阿雪的名下有沒有一台速利轎車?
三重管區的警察並沒有因為這件案子小,就怠忽職守。經過挨家挨戶的訪查,真的找到阿雪,也證明嫌犯所說的都是真的,一切都是誤會。在偵查庭上,俞秀端看著阿雪,心裡想著:「好險,檢察官真的是人,不是神。」隨即做成不起訴處分書,避免了一場冤獄。
她把速利車牌竊盜案的不起訴處分書寫好,蓋了章,掩起卷宗。走出地檢署時,打算快步回家,抱抱孩子,講一個醜小鴨變天鵝的故事給他聽。
▎焦炭也能熔融黑金
三十五歲的俞秀端並沒有料到,還有更多的重大案件與風暴等著她。在司法改革的風潮下,她成為最先實踐交互詰問制度的檢察官,幫司法院拍過交互詰問的示範影片。她在北投纜車案,成為第一個偵訊馬英九的檢察官。她也沒有想到,日後會起訴內政部次長,甚至當選十大傑出青年,備受媒體注目。
二○○七年初爆發震撼社會的力霸案,當時在台北地檢署忠組的俞秀端專辦黑金貪瀆。她很快就發現王又曾的兒子王令麟不但是力霸案共犯,同時也有掏空東森集團的嫌疑,於是積極展開偵辦。
一個女子擔任檢察官,除了要有福爾摩斯的精明,更需要有不畏強權的勇氣。六月十四日,俞秀端和其他幾位檢察官合作,一共發出二十九張搜索票,上午八點帶領檢察事務官、調查員兩百人同時分頭進擊,在東森集團的關係企業辦公室、王令麟的住家等地進行搜索。
俞秀端很快從複雜的企業會計資料中抽絲剝繭,認定這位擔任過立委的富商確實涉嫌掏空企業,於是連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歷一個晚上的辯論,王令麟幾度落淚,爭取法官的同情,沒想到在十六號的清晨八點,地院做出准許王令麟以新台幣一億元保釋金交保的裁定。既失望又憤怒的俞秀端回家簡單梳洗一下,急忙又進了辦公室,在不知裁定書內容的狀況下,寫抗告書。
抗告書在十六日中午前就寫好,送進高等法院,她繼續找證據、傳證人。沒多久,收到地方法院的裁定書,於是繼續寫抗告補充理由。寫到一半,已經擔任法官的俞秀美很貼心地送晚餐來,給姊姊打氣。一路加班到晚上十點鐘,疲倦不堪的俞秀端在卷堆中接到先生打來的電話:「弟弟發燒,快要三十九度了。」
忙著手邊案件的她無神地問:「那怎麼辦?」
先生淡淡說:「我已經帶他去看醫生了,你去忙吧。」
掛下電話,俞秀端的眼淚止不住掉下來。
十七日一早傳來好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地院准予交保的裁定。俞秀端創下司法史上「即時抗告」的紀錄,在二十四小時內逆轉了法院的裁定,讓台北地院必須再開庭審理,把已經步出看守所的王令麟,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諭令羈押禁見。
由於能夠順利收押王令麟,東森案的偵辦就勢如破竹,最後證實王令麟、王又曾、其親屬與集團幹部涉嫌重大,共同掏空力霸集團與東森國際資產新台幣四一二億元。
在八月十三日下午台北地檢署的記者會上,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面對閃個不停的照相機,和十幾台即時轉播的攝影機,向全國關心本案的民眾朗朗宣讀起訴書的重點,痛批王又曾父子是一丘之貉,視國家法律如敝屣,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具體求刑二十八年,併科罰金十億元。
林錦村對記者說,承辦這個案子的俞秀端檢察官嫉惡如仇、辦案嚴謹,聲押被告的獲准率很高。他指了指堆滿記者會現場卷宗的資料,提醒大家,別忘了俞檢座是一個孩子的母親,從一月到八月,從力霸案到東森案,她帶領的團隊一直沒有休息過。為了趕辦東森案,俞秀端曾經五天睡不到二十個小時,三歲的兒子有次凌晨醒來,看見突然回家的媽媽就撒嬌說:「媽媽都不陪我,是不是不疼我了?」
坐在一旁的俞秀端彎下腰,不想讓攝影機和照相機拍到她的眼淚。現場的記者受到感動,紛紛放下手中的筆和相機,報以熱烈的掌聲,向這位從沒落的煤礦山區走向台北的「霹靂女檢座」致敬。
在掌聲中低調躲開鏡頭,這位貌似研究生、清秀與溫婉的女檢座,其實像煤炭一樣,給地熱煎熬了漫長時光,雖然貌不驚人,但燃燒起來,卻能夠熔融鋼鐵。面對黑金,她更有著無比的堅毅與細緻,讓世人見識到:正義有著無堅不摧的力量。
▍人物小傳
俞秀端(一九六六年~),出生在台北縣雙溪鄉的礦工家庭。一九七五年罹患紅斑性狼瘡,國一就因健康因素休學,陪父親賣菜,到工廠做工。積穗國中補校、北一女中補校、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沒有因為病痛而放棄她的理想,一九九五年先後通過土地專業代理人、公務員高等考試、律師高考及司法人員特考。通過第三十五期司法官訓練後,一九九七年底分發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檢察官。先後擔任過婦幼專組、檢肅黑金及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檢察官,現擔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曾偵辦信義區電梯之狼案、國華人壽違法貸款案、中興銀行王玉雲父子違法放貸案、力霸弊案、台北市道路維護工程官商勾結弊案、北投纜車弊案,都以無比魄力,深獲社會矚目,二○○五年榮膺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1210中天調查報告 陽台外推「疊疊樂」 租賃新法漏洞:五樓以下不需安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oesTWlxoZBs 陽台外推,頂樓加蓋擴建,這是台灣住宅特有景象。 記者 張若妤、盧松佑 採訪報導……↓ 員警四人一組,突擊板橋舊公寓,不只清查人口,還要觀察房子結構,...
板橋 地方法院 怎麼 去 在 精算媽咪的家計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即便受過傷害也不要失去善良-珊迪兔被詐騙的故事》
幾年前因為我路邊幫忙一個跌倒的太太吃上官司,這個太太摔倒在地上聲稱撞到頭,表情痛苦說她頭很暈很暈,希望我幫他打電話給她的先生。
我覺得這真的很厲害,通常有一點點同情心的人應該都不會拒絕,畢竟只是幫忙打電話而已啊!
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幫忙讓我招致更多麻煩,付出時間也付出金錢。(以下大家可以開始筆記喔~~)
她先生有了我的電話號碼之後立刻報警,讓警察查這個號碼的主人來負責,她的說法是如果不是我害的那我為什麼要幫他,只有心虛的人才會這麼熱心。
第一次的醫師診斷,醫生說連擦傷都沒有,各項指數跟檢查都顯示沒有問題,不可能頭暈但是那位阿姨暈到站不起來,大哭大鬧在醫院演暈倒,堅持要住院並且請看護,確認完阿姨在胡鬧,醫生也說她完全沒事之後,想說醫生都這麼說了她也不能幹嘛了吧,於是就離開了。
過幾個月警察來敲門,因為她居然變出醫生證明了~~我超不解的,證明怎麼來的?我問了我的醫生朋友,他說如果當天診斷連擦傷都沒有,他是認為應該沒有任何醫生敢這樣開,但有時候也會有例外畢竟每個醫生想法不同,他們用什麼方式跟醫生講也沒人知道,我的醫生朋友告訴我就算回去找開證明的醫生也不會有結果,因為不可能會有醫生敢承認自己開的證明是假的。
後來阿姨又聲稱有慢性病因為跌倒更嚴重了,後續的治療都要算我的,她孩子來照顧他要坐計程車要算我的,吃的營養補充品跟水果也算我,還有所有輔具也算我的,總共索賠三十五萬。
我當時有點生氣問警察:「你們應該看得出是詐騙吧?為什麼要受理?你們不用保護好人嗎? 警察說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是詐騙,警察只能看證據,但是阿姨提出的那些醫生證明還有我跟他站在一起的監視器紀錄都是證據。」(監視器角度完全完美,就只能遠遠看到我的背影,我們在講話然後他搖來搖去摔倒,完全看不到細節)
負責案件的警察說: 「大概知道是什麼狀況,他知道我心裡壓力也很大,但警察是中立的,只要有人提告警察不能拒絕不辦。」
耗時八個月出庭了一次,期間他先生不斷打電話來威脅說一些難聽的話,不理他也就算了;但最後決定讓我賠錢了事的是法院。
這也是我不太能理解的地方,我當時是被告在板橋地方法院出庭,我的「完整地址」是被朗讀出來還被書記打出來呈現在螢幕上,當時覺得非常不開心,不是所有被告都是壞人好嗎?這樣打出來不就換我擔心我的安全了嗎?她先生已經一天到晚打電話來威脅了,法院還秀出我的地址,我真的很害怕求償不得他們會來傷害我的家人,後來以五萬達成協議撤告。
他還跟我說:「早點這樣不就好了,非要弄到這樣你才要認錯嗎?」心裡極端委屈但也不想再跟他有任何往來只好把這口氣吞了下去,畢竟法院都把我完整地址打出來給他們看了,我得保護我自己的安全,只能花錢了事。
事發到現在已經好多年了,我有幾點當時的反思,很想告訴大家。
❗️1.我們不能因為自己受過傷害就不再關心這個世界,如果我們都不再願意幫助別人,這個世界就會越來越不善良,但是我們要更懂得保護自己。
❗️2.如果你遇到陌生人需要幫忙,請務必直接打110👨✈️請警察幫忙,不要留下聯絡方式,我相信當時如果我直接打給警察她應該頭就不暈了。
❗️3.警察只看證據即便他們心裡清楚發生什麼事情也不能說出來,畢竟斷案不能憑感覺,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記得無時無刻留下證據,例如:跟人談事情最起碼要有email;覺得有問題就馬上開錄音。
Ps.今天才知道身邊有一位很熱心的朋友也發生類似事件跑法院因此讓我想到這篇很適合分享給大家!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啦!你們也遇到過類似的事件嗎?可以提出來警惕大家喔!
#請你把這篇轉發出去給越多人越好
#善良不該被當成被勒索的工具
#展現善良的同時要記得保護自己喔!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對世界的規則有些疲憊跟失望,很多人利用這些規則做壞的事情而且還能得逞,但是不要對這個世界放棄希望,畢竟世界上還是好人多於壞人的,若下次真的遇到了需要幫助的人但是我們卻沒有伸出手或是我們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候身邊的人拒絕伸出手那有多可怕,我們還是要善良但是要聰明的善良喔~
板橋 地方法院 怎麼 去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超跑條款?未必是好事!】
上周孝子撞超跑,不只撞出了一堆善心人士要幫還錢,還撞出了「超跑條款」這種念頭,說「非故意肇事」要降低賠償額。
嗯…老實說我並不喜歡。理由我說給你聽。
🎸民法有一條比超跑條款還好用
民法第218條規定,只要你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別人損害,當你不幸需要負擔鉅額賠償時,法院可以減輕賠償金額,讓你不至因背債無法維生。
這條規定不限於車禍,只要你「非刻意」造成損害,就有機會降低賠償額。因此,你可以說是「豪宅條款」、「珠寶條款」、「名牌包、名牌手錶條款」都行,現存的這條規定的使用方式與超跑條款類似,使用空間又比較大,能保護更多款的「孝子」,如果你知道民法有這條規定,會不會覺得超跑條款有些多餘呢?
🎸新增超跑條款,不見得對孝子有利
第一個理由是,超跑條款的上限到底要設多少呢?
有賠得起100萬的孝子,也有1萬都賠不起的孝子。同樣都是孝,要怎麼去劃定界線來區分賠得起、賠不起?
第二個理由是,誰說超跑才會有高額賠償?
舉例來說,105年有個駕駛不慎撞上一台「公路救濟車」,因為毀損嚴重,賠償貴過,最後判決賠償整新車的價額90萬。
(參考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1157號)
105年在雲林則是有個人撞壞了公司的租賃「賓士車」,同樣因毀損嚴重,最終被保險公司求償310萬元作為更換新車的費用。
(參考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261號)
300萬的賓士車說真的不是超跑,90萬的公路救濟車更與超跑沾不上邊,如果有個孝子撞到的話,因為不是超跑,這些孝子都用不上超跑條款。
第三個理由是,最高額的賠償不是車損,而是人傷
在106年間的車禍判決中,有將近23筆賠償額超過300萬的車禍賠償案件,但真正與名車賠償沾上邊的只有1件(上面提到的雲林案),其他22件的高額賠償,幾乎都是「工作能力喪失」與「精神賠償」將賠償金額拉高,與車子多貴無關。
不管是超跑、普跑還是救濟車,車禍造成人體傷亡就是會產生工作能力喪失與慰撫金的賠償問題。「超跑條款」看起來只能影響到少數高額車損的案件,並不能影響絕大多數的高額精神、工作能力賠償車禍案。從這點來看,「超跑條款」的正當性似乎就沒有了。
超跑條款可以畫下一道界線,但這道界線能保護到多少孝子、到底能不能保障到孝子?我覺得沒有太大的效益,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喜歡的原因。
🎸真的要修,不如去修民法218
有些人覺得民法218不夠用、不好用,或是基於「不信任司法」而放棄這條的存在。這我同意,但既然如此,真正的修法目標應該是這一條規定才對。
舉例來說,民法第218條只有寫「影響生計」,但怎樣叫生計,其實並不明確。實務上有的法官是看年收入、低收入戶證明或家中親屬有無疾病資料(參考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訴字第2754號民事判決),但也有不少法官用「舉證不足」來推翻被告的降低請求。
或許,把這個「生計」用薪資、年收入、財產總額、報稅資料來具體化,會讓法官更好操作,也能讓被告更能預期自己到底要提出哪些證據、證明自己窮到什麼地步,就可以減輕自己的責任。
即便不修法,透過法律的參照解釋(例如參考民法第1118條對「扶養義務」減輕的「不能維持生活」概念),也能用既有的制度來達到同樣的減輕效果。
實務上有一個減輕的案例,某勞工替雇主開車工作,某天不幸出車禍把車撞壞,被雇主求償35萬。法官在審判中發現,原告年收入也不過38萬,要他負擔這筆費用強人所難,最後用民法第218條減輕至20萬元,等同是足足砍了一半賠償額。
(參考花蓮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05年度花簡字第176號)
🎸講的嚴重一點,「超跑條款」是一種仇富條款,要求富人在法律上多負義務。
「能者多勞」確實是一種好的概念,但損害賠償這畢竟不像「稅」具有強迫性、國家性,在車禍案件中要求「量能原則」,除了孝子很可憐以外,我覺得需要其他的正當性才能說服我。
板橋 地方法院 怎麼 去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71210中天調查報告 陽台外推「疊疊樂」 租賃新法漏洞:五樓以下不需安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oesTWlxoZBs
陽台外推,頂樓加蓋擴建,這是台灣住宅特有景象。
記者 張若妤、盧松佑 採訪報導……↓
員警四人一組,突擊板橋舊公寓,不只清查人口,還要觀察房子結構,內部隔間是不是重新施工,但再怎麼動員人力查訪,看看這整條巷子都是屋齡40年以上房屋,電話線、第四台,亂七八糟的線路讓天空只剩下一條小縫隙。
光是一般車輛進出就得左閃右躲,更何況是大型消防車,住了30年的王太太私下表示整條巷子幾乎都是違章建築,明明最高五層樓限制,放眼望去,每棟樓都有頂樓加蓋,一下次蓋到七樓,住戶為了偷坪數,空間不夠就多蓋一點。
二樓把陽台外推到極限,遠遠看就像是小院子,隔壁也有樣學樣像是公寓疊疊樂,一旦發生天災人禍,人身安全堪慮。全台灣違建多到國人早已見怪不怪,但其實政府長期漠視也是幫兇。
違章建築亂象急需釜底抽薪,租屋品質參差不齊,立法院再106年11月底好不容易三讀通過租屋條例,將對住宅委託給包租貸款業者的房東,提供所得稅優惠,還有租屋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就要開罰,但參與修法的教授林旺根指出其中還是有漏洞。
從新北市中和出租套房四樓和五樓大火釀9死2傷,到台北市八德路隔間套房火警釀1死,全都是五樓以下的租賃住宅,按規定,是民國83年以前既存違建,但台北市長柯文哲開第一槍要廢除違建特赦令,違建通通拆,台北今年累計有86521間,新北勢有19萬六千多間違建戶,就占了全台超過三分之一,今年只有拆除4800件,拆除率僅5.6%,比率低怪不得民眾無感。
有良心的商人或房東就會在消防安全花心思。防火門爭取逃生時間,另外還有排煙窗,租屋族在看房時,別忘了抬頭觀察天花板。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其實在廚房的地方是最容易發生火災的,所以說以這個廚房來講,它這個最標準的配備,你可以光是看到這個機器,它就是偵測溫度感知器,如果發現室外跟室內溫度突然有很大的落差的時候,那就會產生警報。」
租屋族居住安全必須受到重視,違建住宅何時拆,除了考驗政府魄力,還要自己睜大眼睛才能保障安全。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12/171210_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