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將屆40週年 憲兵還在做政治偵防?」
今(5)日我在黨主席徐永明委員及林俊宏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針對在11月15日、16日掃街行程時,連續遭同一名自稱憲兵的不明人士隨行跟拍,表達嚴正抗議,也提出反蒐證影像紀錄,要求憲兵指揮部說明!
五天後,就是美麗島事件40週年的日子。美麗島事件發生於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紀念日),記得美麗島事件發生時,我的爸爸也在現場參與,父親跟我說,原本也想一路參與抗議行動,但想到家中四個年幼的孩子和妻子,才離開現場。但是這麼多年以來,我們陳家一家人,一路以來都非常支持黨外,支持民主自由。
從1996年台灣第一次總統直接民選開始,明年2020都要進行第七次的總統直選了,若是還要對參選人進行政治偵防,會很諷刺。台灣爭取民主自由法治的道路很辛苦,千萬不要走回頭路。
事件發生在11月15及16日兩天。首先,是在11月15日,我和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一起在三民路第一市場掃街時,發現有人全程拿手機對著我和拜訪的店家、攤商拍照錄影。團隊成員兩度趨前詢問,對方先說自己是支持者,和團隊交換line帳號,後又改稱是鳳山分局。
隔日11月16日永明來到鳳山陪我掃街,地點在五甲保泰路的肉豆公市場,在聯訪時我就看見同一個人再次出現,因此趨前詢問,當事人再度改稱自己是憲兵,是在配合鳳山分局執行。
這位不明人士的真實身分究竟為何?指揮單位是誰,又根據什麼法令?前後鎖定了多少對象?更令我擔憂的是,憲兵搜集影像的目的,是否會對和我互動的攤商,顧客和店家造成困擾?尤其發現被跟拍時,根本還沒正式登記參選立委(11/18才開放登記,我在當日完成登記)。
今天出席記者會的高雄憲兵隊王新全隊長,證實了該名人士確實為隊上成員。
黨主席徐永明表示,這件事情對台灣民主政治是莫大羞辱及諷刺,美麗島時代發生的事情現在竟還在台灣上演,這個事件究竟是政治偵防還是選舉操作,憲兵指揮官應該要出面說清楚,也質疑昨日晚上高雄憲兵隊王隊長來電致歉的原因,若是合法執行公務,為什麼需要道歉?
林俊宏律師說,《憲兵勤務令》中規範憲兵勤務範圍,內容也沒有任何條款適用在這次事件,無法理解該位憲兵蒐集資料的目的、法律依據,又或者執行的勤務內容究竟是什麼。若不是在執行任何勤務,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故跟追他人,憲兵隊應該向大家清楚釋疑。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不容許政治偵防,此行為明顯違反陳惠敏的法治權益,甚至可能有企圖恫嚇、影響選舉的狀況。
徐永明補充,昨(4)日晚間九點四十六分高雄憲兵隊王新全隊長致電向陳惠敏解釋,該憲兵執行的勤務內容為保護候選人,沒有告知是因為擔心暴露身分,但實際上在地方掃街時警察都會提前知會勤務期間、內容,很少有未通知即跟拍的行為。
高雄憲兵隊王新全隊長回應,同仁並未刻意隱藏身分,而是在不了解接觸對象的狀況下,且地點在人員進出複雜的市場,所以未能表明身分,但同仁基於轄區治安協力,民眾若第一時間靠近候選人做出不當舉止、暴力衝突,同仁可以把佐證資料提供後續報警,當下因為沒有發生事件,所以資料便刪除。整起事件並未針對特定候選人、政黨,也未受任何單位指揮。
徐永明質疑,王隊長表示沒有特定對象,但明顯是針對陳惠敏而來,並非隨意走在路上拍照,難道該憲兵連續兩天都不小心跟到陳惠敏嗎?該選區是否有派憲兵跟拍執政黨的候選人?王新全隊長則回應,自己貫徹軍人的行政中立,捍衛治安,不會針對任何候選人作不當的行為。
我真的要提醒,今年12月10日是美麗島事件四十週年,台灣爭取民主自由法治的過程非常辛苦,民主也是得來不易的,千萬不要再走回頭路。我也想提醒憲兵指揮部,基層憲兵奉命行事,不要拿基層開刀。然而,軍隊國家化是台灣民主轉型的關鍵議題,也在民主奮鬥史中有許多的努力。國軍應嚴守法律分際,在思維及軍事教育上也要民主轉型。
七問憲兵指揮部:
一。是誰指揮下令?依據什麼樣的法令?
二。為什麼要說謊隱藏自己的身分?
三。政治偵防是憲兵的工作項目嗎?
四。一路跟拍的民眾資料收在哪裡?
五。鎖定的對象有多少人?從何時開始?
六。相關報告要交給誰?
七。和警方有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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