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開議,憲改持續進行中】
本屆立法院已組成修憲委員會,但受到疫情影響,延遲了原本的進度。隨著立院開議,疫情也已和緩,今天我與陳亭妃等委員針對文化權與基本人權的層面,與許多專家學者共同繼續討論憲改。
我認為這次憲改不應該只聚焦在相對有共識的主題,例如18歲公民權。諸如國家定位、政府體制、人權清單入憲等,都應該做全面的討論與盤點,即使最後沒有通過,也將累積成為珍貴的基礎,作為後續繼續推動的思考方向。
關於目前憲法是否能充分保障人民權利,其實過去都已有許多學者提出見解。例如,釋字748號雖然保障了同婚,但主要是要依據憲法第22條,這有點類似概括條款實際內容到底涵蓋多少範圍,仍必須仰賴大法官解釋,憲法上並沒有明確的基本權位階。因此,我在去年已提出多項人權清單的修憲版本,希望能擴充憲法基本權的內容,保障人民權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11)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財政委員會針對五都縣市合併財政議題提出質詢。直轄市卻面對財政負擔加重,財政收入顯然與爭取升格當時之預期有極大落差,林佳龍提出,設立自償性的「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獲得財政部長張盛和的支持,並提案在財政委員會通過。 林佳龍表示,升格因承接大量中央移轉業務,加以本身組織整併...
概括條款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在國家考試出題頻率不算低(尤其是一試),不過它的重點好像很常被擺在「具體危險犯」的罪質思考而已。剛好柚律整理了這則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以及許恒達老師的看法(詳見柚育の法律Spotlight粉專,同學們也請按讚追蹤訂閱開啟小鈴鐺(咦?),這邊我再補充一下。
許恒達老師文章的見解,其實要特別說明的是刑法第185條規範的行為類型。本條是以外部型侵害的手法來規範非典型妨害交通行為(也就是侵害交通安全的危險並非源於駕駛行為本身,而是與駕駛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本條就是明顯的例子)(註1),而條文也規定損壞、壅塞與他法等行為手段,但在解釋上,筆者贊同許恒達老師的想法,認為像這類國道急煞堵車的行為,只能評價為「他法」,無法像許澤天老師教科書的見解一般,認為此類行為能涵括到「壅塞」的文義範圍內。
詳言之,許澤天老師參考德國學說與實務見解認為,倘若駕駛人是將交通工具作為「阻礙交通」的手段,而造成他人往來安全危險時,就可以評價為「壅塞」(註2)。誠然,如果我國刑法第185條沒有規定「他法」這個要件,這樣解釋「壅塞」的概念,自然不會產生掛一漏萬的處罰漏洞。然而,我國法已經明文規定「他法」,則若無法該當「壅塞」的文義,此時只能評價為「他法」。筆者認為,損壞、壅塞和他法並非三種平行的行為態樣規範,而是以「他法」(其他方法)作為概括條款,形成「例示vs概括」的立法結構。倘若能接受此一觀點,則可以認為,立法者之所以規定「他法」此一具有截堵功能的一般條款,是為了劃定構成要件行為解釋上的最外圍界線(註3),並透過例示概念細緻說明何種行為能產生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的具體危險,而落入刑法第185條的規範範疇內。因此,能否透過對於「壅塞」概念進行擴張解釋,壓縮「他法」的解釋適用範圍,筆者認為不無疑問。
註1:參許恒達,國道急煞堵車的刑事責任,月旦法學教室第220期,2021年2月,頁16-17。
註2:參許澤天,刑法分則(下),2021年7月三版,頁385。
註3:概念說明係參考蔡聖偉,論強制性交罪違反意願之方法,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8期,2016年3月,頁47。
柚律師的好文分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0738159208979&id=101974972085298&__tn__=-R
周易老師
2021.7.24
概括條款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論是簡訊或紙本實聯制所引發的法律爭議,問題關鍵均在於指揮中心公布的《「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以及透過記者會、臉書粉專圖文一再保證「僅限作為疫調使用」等「承諾」的法律授權依據與定性不明。此外,也是在建置個資蒐集的科技系統時忽略了資訊蒐集與保存的法制面建設,法制面蒼白而帶來一片混亂的惡果。」
「 筆者也不僅一次提及,主政者似乎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的概括條款當成尚方寶劍揮舞,所有的政策彷彿都不需要完善的法律與專業思辨討論,都是「日日直播」、「小編製圖」說了算。然而,記者會中政治人物的各種保證與承諾、粉專的圖文,到底屬於什麼樣的法律位階、屬於何種行政行為?恐怕沒有多少法律或各該領域專家能夠幫指揮中心與各相關主管機關說得清楚。
而新北地檢姜長志檢察官早在一年多前便投書點出的「那些被我們遺忘在清朝末年的法律部隊」依舊沉睡,法律部署落後的代價,便是不斷被犧牲的少數人權,以及爭議頻仍的行政措施。如果問題一再重演,最後引發的不信任,便是執政者要自食的惡果。」
- 〈法官吹哨「簡訊實聯制」遭不當利用,問題在於台灣防疫蒼白的法制面〉https://bit.ly/3wMvO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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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20迄今以來和疫情時事有關的法律問題文章:
- 25.03.2020 吳忻穎,檢仔聊齋(十):防疫刷存在?被權力宰制的檢察指令與偵查作為: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4442180
- 04.04.2020 姜長志檢察官,武漢肺炎防疫大戰:那些被我們遺忘在清朝末年的法律部隊: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4502
- 26.11.2020 吳忻穎,為防疫去法治?以「行政命令」拒本國人入境,有什麼問題?: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042674
- 02.12.2020 台權會【聲明】旅客登機前附核酸檢驗報告 指揮中心的荒謬釋憲:https://www.tahr.org.tw/news/2829
- 17.05.2021 疫情當前,還要績效?警界高官「作秀」與務實防疫的距離: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464365
- 26.05.2021【獨家】內部文件曝光!指揮中心竟密令監測萬華60萬人足跡 挑出「高風險族群」註記健保卡:https://yimedia.com.tw/covid19/117647/
- 27.05.2021 吳忻穎,「假訊息」淪為「狼來了」?被濫用的社維法與紓困條例處罰規定: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488630
- 09.06.2021 台權會【聲明】 苗栗縣長移工禁令公然歧視 禁止社福移工外出將嚴重衝擊長照需求家庭:https://www.tahr.org.tw/news/2967
- 10.06.2021 陳宗元檢察官,混亂的時代有如照妖鏡,一個國家是偉大還是虛有其表,一照便知:https://www.facebook.com/perseus.chen.54/posts/10215135049849650
- 16.06.2021 吳忻穎,對疫苗提出疑問就是假訊息?指揮中心「澄清文」的反效果: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535730
- 19.06.2021 張淵森法官,我必須成為吹哨者:「簡訊實聯制」資訊遭利用,指揮中心請儘速反應: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0701/5542571
- 21.06.2021 吳忻穎,法官吹哨「簡訊實聯制」遭不當利用,問題在於台灣防疫蒼白的法制面: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547273
概括條款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11)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財政委員會針對五都縣市合併財政議題提出質詢。直轄市卻面對財政負擔加重,財政收入顯然與爭取升格當時之預期有極大落差,林佳龍提出,設立自償性的「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獲得財政部長張盛和的支持,並提案在財政委員會通過。
林佳龍表示,升格因承接大量中央移轉業務,加以本身組織整併、且員額擴編,人事經費增加,財政需求擴張,中央有甚麼解決方案,是否以特別預算或專款處理?張盛和回答若地方能成立償債基金,並採用自償性的土地或建設是可行的方向。林佳龍隨即提出由中央政府概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設立「地方財政再生基金」,以基金預算承受債務,並搭配「強制還本」機制,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債務。張盛和立即回答這是很好的建議。
林佳龍表示,中央政府概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後,設立自償性的「地方財政再生基金」,每年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使基金確實俱有自償性,才能徹底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導致債務付息排擠其他預算的問題。
林佳龍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透過江啟臣等立委今日所提出公債法修法版本。公債法地方舉債上限由歲出的45%提高為250%,將台中市的舉借空間提高,但將舉債額度流量管制由15%放寬為25%。基本上,他有條件支持胡志強版本的公債法,他說,五都核定升格已經三年,面臨財劃法未修的五都,卻只能繼續轉大人穿小孩衣服,為讓台中市民不淪為二等國民,也解決燃眉之急,林佳龍贊成行政院上會期版,也是胡志強市長所提出的公債法修法,將公債法地方舉債上限。
但張盛和卻說,目前財政部不支持提高舉債上限,因為這樣債限會破表,那時還沒有歐債危機,現在我們知道債務危機會對國家的經濟影響非常大,財政部健全不然經濟不可能永續發展。林佳龍問:所以現在行政院立場改變了,「是今是昨非嗎?」,張部長回答: 「是情勢不同!」,不宜提高債限,應該鼓勵大家去努力去開源節流。
林佳龍也提,台中市擬將舉債額度流量管制由15%放寬為25%,並以五年為落日條款,張部長的看法如何? 張盛和回答,舉債是容易的,但放寬債務流量,一年裡面提高比率,很快就破表了,以稅出的15%調高到 25%,一年就把往後的額度都借完了。林佳龍接著說,這是他不支持的政策,這是一個財政大漏洞,等於寅吃卯糧、債留子孫,在這五年內把五年以後預借的債「一起借光」。
林佳龍提出,應反省檢討台中的財政紀律,除了探究到底把錢用到哪裡去了?台中市政府靠炒地皮所賺的錢,投入的大型建設,除了去的古根漢美術館、國家歌劇院之外,以及現在正夯的大宅門與高達80億元台灣塔都是不具開源節流的作為。張盛和回答,若是台中市政府能以招商或交由民間來做是比較好的做法。林佳龍也要求張盛和,如果政策方向清楚,應讓地方政府盡早確定。
林佳龍也提到教育委員會的編列 行政院版本教育經費編列管理的條例,500億 教育教育經費希望能專款專用,不要挪播至社福、基本設施,這樣對教育會有很大的缺口,財委會屆時在審查補助款分配的辦法時,務必要尊重教委會的意見。張盛和表示將會招集地方首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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