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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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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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李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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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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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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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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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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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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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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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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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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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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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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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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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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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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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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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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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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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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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府用「偽科學」制裁人民 ~高金素梅 2020.12.23 最近圍繞著美國萊豬進口的問題,民進黨政府的大官們針對抗議和反對,反覆地以「科學」之名提出了指責和反駁,甚至為了不讓反對意見「一直講下去」,還動用了警局、地檢署和法律來恫嚇異議者! 民進黨政府連學術反駁都懶得動員、直接使用國家暴力!既然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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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警局的最新動態
Updates & Information
今天,州警大人正式對華盛頓州州長提告。
雖然深知這不過是以卵擊石之舉。
但在面對野心勃勃的州長,無止盡濫用疫情緊急狀態的權力之時,
有人必須站出來,放手一搏。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並非孤軍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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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警局人事部最新訊息:州長表示將不接受任何宗教豁免證明及醫療豁免證明。州長似乎鐵了心要開除不願被迫接受疫喵的州警及消防人員。
州警局公會最新消息:州長辦公室正在討論:「不接種疫喵的員警被開除後,將不會獲得任何失業補助。」
自從疫情蔓延以來,華盛頓州發放失業救濟金是毫不手軟。許多人領取的失業救濟金比他們能賺到的薪水還更多,人們因此不願重回工作崗位,導致各行各業極度缺工。
執法機構更是面臨長期人手短缺的危機。在這種時刻,州長不僅威脅要開除不聽話的執法人員,居然還考慮剝奪被開除員警的失業救濟金!用如此蠻橫不講理的手段教訓不聽話的員警,根本就是濫權。
更不用說,華盛頓州州警局的工會領袖是為州長工作的人員。這樣的工會真的會把基層州警的利益放在心上嗎?這也難怪工會宣稱正與州長辦公室進行的談判,遲遲沒有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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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疫喵的想法很簡單,在疫情如此嚴峻的情況下,政府的確應該致力於提高疫喵接種率,鼓勵大眾接種疫喵,並給予民眾自行抉擇的權利。只要疫喵並非百分之百安全,只要有一個人因為注射疫喵而死亡,政府就無權強迫其機構雇員接種疫喵。就算疫喵安全無虞,面對侵入體內的藥物,民眾必須擁有自行選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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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共場所(餐廳、電影院、體育場館等)要求入內民眾出示疫喵證明,有幾點我覺得非常值得大家深思:
第一,美國許多地區投票是不需要出示證件的,只要提供名字、年齡、住址,就可以投票。這樣的政策讓冒用別人名義去投票變成一件相當容易的事情。
第二,許多地區的執法人員依法不能要求非法移民提供證件。當非法移民犯法被警方攔下,警方無權要求他們提供合法居留的證件,也不能通知移民局。
第三,美國約有七十五萬記錄在案的性侵犯,有些州希望立法,讓性侵犯的證件加印 Sex Offender (性侵犯) 的註記。這項法案遭高等法院裁定違憲,因為註有性侵犯字樣的證件,會侵犯罪犯的隱私。
克萊兒是無論如何也想不透,像選舉這麼神聖的大事,選民不需出示任何身份證明即可投票,但去餐廳用餐卻要提供疫喵護照?那以後要不要進一步規定,沒打疫喵也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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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民主黨以防疫之名,祭出一連串鐵腕政策,把對疫喵有所疑慮的民眾當成罪犯一般對待。然後面對真正的罪犯時,民主黨百般討好退讓,極盡所能維護他們的人權,放任罪犯滿街跑,甚至不惜發放獎勵金讓他們乖乖不要犯罪。如此標準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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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醫護人員表態:不打疫喵的人若染病,醫院應該拒收。這種邪惡的言論居然獲得許多人拍手叫好,說什麼不打疫喵的人就是不在乎自己的健康,死了活該。我相信,擁有這種心態的醫護人員是極少數的。不然,不久的將來,醫院將嚴格篩選有資格看病的病患:酗酒抽菸罹癌的病人不準看醫生;沒打流感疫苗卻得流感不幸重症的民眾,醫院一律拒收;沒有實施安全性行為而感染性病、愛滋的病患,通通不準去醫院。
還有,這套標準是否可以沿用在警消人員身上呢?闖入你家的人沒打疫喵,警察不能逮捕他;車禍重傷被困在車裡奄奄一息,你沒打疫喵?抱歉不能救你。吸毒過量的遊民倒在路邊,他一定不在乎自己健康,警方用不著救人。公園裡散布一堆用過的針頭?抱歉,警方不能處理耶,誰知道針頭上有沒有病毒,會危害警消人員的安全。
這幾個月來,我的心情正如愛因斯坦所言:有時候我很疑惑,究竟是我瘋了,還是其他人瘋了?
《州警夫人FUN英文》
But constant experience shows us that every man invested with power is apt to abuse it, and to carry his authority as far as it will go.
每一個擁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有權力的人往往會使用權力,直到有界線的地方才停止。
-- The Spirit of Laws, Baron de Montesquieu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權利權力英文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文吉參加「戰鬥藍」記者會,趙少康發表宣言全文,以及文吉發言內容。
戰鬥藍宣言
我們是戰鬥藍!
我們安身立命的島嶼在哀嚎哭泣
土地乾涸、限水、停耕
暴雨、天坑、土石流呑沒人命、毀壞家園
極端氣候不是議題,是生存的命題
不負責任的民進黨怯懦的躲在「2025非核家園」空頭支票的背後
不敢面對台灣缺水、缺電
不敢面對碳排放的毒化
不敢承諾台灣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
我們的民主制度在崩壞
執政的民進黨專橫傲慢
大法官不是憲政的守護者
大法官是蔡英文大總統制的禁衛軍
民進黨立委不敢有任何反對,根本不能監督政府
部會首長唯黨是從,任由民進黨派系操控
他們眼中只有利益,沒有人民,
摧毀文官體系的中立,甘做民進黨掠奪選票的幫兇
不敢做夢的厭世代深陷低薪困境
買不起房子 生不起孩子
新冠疫情加劇對未來的失落與茫然
民進黨政府債台高築
看不到勞保年金破產的警訊
無能帶領台灣轉型脫困
只會政策買票大撒幣
只會釋放台灣民粹的幽靈
只會鼓動反中、抗中
就能歡慶收割權力的盛宴
兩岸敵意快速升高
蔡英文正把台灣帶向危險的衝突邊緣
蔡英文 不敢獨 不願和
國家領導人淪為美、中對抗的棋子
國家安全依託在美國蒼白的口頭承諾
親美、反美;親中、反中
成了動員麻痺選民的魔咒
一次次綁架、裹脅人民往危險衝撞
不惜代價
我們要拿回國家命運的主導權
我們也要正告北京政府,停止軍機穿越海峽中線的挑釁,放棄武力攻台的意圖,要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與生存的權利,武力是不能解決兩岸問題的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台灣的未來而戰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少子化、貧富差距、世代正義而戰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降低地球暖化,防止氣候變遷、破壞子孫後代的環境而戰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中華民國的尊嚴與生存而戰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免於戰爭,台海和平而戰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人民阻擋民進黨一黨獨大、派系分贓而戰
沒有戰鬥力,如何制衡民進黨?沒有戰鬥力,如何扳倒民進黨?
專權、沈淪、腐化的民進黨正在啃蝕台灣的民主,藍軍如果不能奮力抵擋、拿回執政權,就失去存在的價值。
我們深切瞭解社會的期待、人民的希望,我們會揭穿民進黨愚民政策的騙術,發揮堅強戰力,分進合擊,聯手作戰,對抗不公不義,我們無所畏懼
我們是戰鬥藍!要為2022及2024的勝選而戰,我們不能讓民進黨的民粹魔咒繼續傷害台灣
我們來自群眾,群眾的力量就是我們的力量!
戰鬥藍是一種精神,一種態度,一種意念,一種號召、一種行動、一種決心
我們決心為人民而戰!我們是戰鬥藍!
權利權力英文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政府用「偽科學」制裁人民
~高金素梅 2020.12.23
最近圍繞著美國萊豬進口的問題,民進黨政府的大官們針對抗議和反對,反覆地以「科學」之名提出了指責和反駁,甚至為了不讓反對意見「一直講下去」,還動用了警局、地檢署和法律來恫嚇異議者!
民進黨政府連學術反駁都懶得動員、直接使用國家暴力!既然只有你們才有權力認證科學的「真偽」,你們要不要乾脆就像歐威爾小說《一九八四》那樣,成立一個「真理部」,把衛福部、NCC、科技部、教育部和促轉會全部合併進去,剝奪人民思辨的權利,頒布符合你們政治需要的「科學」、「真理」原則,今後如果還有人膽敢反對,就直接移送法辦!
全面執政的民進黨,竟然淪落到毫無政治自信的地步,只敢躲在權力的背後耀武揚威!
蔡英文政府,你們真的覺得這樣的作法就能鎮壓異議,所向無敵了嗎?那你們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在人類歷史上,有不少人捍衛科學真理的程度,堅定得讓你們難以想像。
權利權力英文 在 沈智慧官方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恨!
我的政府怎麼這麼無力?
這麼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人民?
我們不是美國第五十二州的州政府!
我們是中華民國,是一個有主權的國家。
為了國際政治之利益,來犧牲包含自己家人在內的人民健康!
值得嗎?!
我建議今天在美國在台協會門口對面的人行道上,我……站在一個小小的石礅上,拿著小麥克風,在警察看似善意的搜證下,我希望透過搜證,我的話,我的建議能讓蔡英文總統看見,來思考我所說的對不對!
我們無力阻擋美國毒萊豬,至少,基於我們不就是民進黨口口聲聲中說的,也是中國國民黨說的……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我們可以作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政府,對內做出讓人民有機會選擇保護自己食安的權利。
#做法就是:
1,【撤銷】衛福部要求地方政府對萊豬檢驗標準,以中央政府衛福部為準的規定。
我國各縣市幾乎都對萊豬,以地方自治法而立法要求,對萊豬【零檢出】。
但衛福部居然要求地方這種【過嚴】的【零檢出】規定,無效!要以中央為準。
2,對所有進口豬肉,採取出生地的標示。
因為若是豬肉進口後再製成豬肉相關產品,依照目前我國的規定,產地就變成台灣,那麼人民就無從辨認是否吃到毒豬肉。
為了防堵這個缺口,我們全部規定對於進口豬肉及其內臟,均需標明其豬隻生產地,以確保人民有選擇食用安全的豬肉及其內臟的自由,有保護自己及家人健康的權力。
3,並要求,對所有進口豬肉及其內臟,必須標示萊克多巴胺所含的劑量,讓人民可以自己選擇安全食品的權力。
4,同時,在國內販售與豬肉及其內臟,相關食品的製造業者,餐廳,攤販,亦須標明。
5,基於保護弱勢百姓,對於身體抵抗力較差的安養機構,社福機構,或是正在成長的孩子,從做月子中心,托嬰中心,托兒所,各級學校的團膳,都規定不可以有含萊克多巴胺的食品。
這樣的政府才真是【愛民如子】的政府!
我們雖然分屬不同政黨,但是我們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我們都愛這塊土地上的每一位人民。
一位庶民百姓沈智慧給蔡英文總統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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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權力英文 在 賴士葆 Abao Channel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農田水利會擁上兆的土地和財產產是懷璧其罪,屢次會長的選舉,民進黨沒有辦法選贏,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收歸國有,從此全面掌控,人財兩得。今天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的法案在立法院通過,不太讓人意外,只是讓人痛心,不管法案多麼不公不義,全面執政、一黨專政的民進黨想通過任何法案,只要透過立法院民進黨的表決部隊就可以遂行目的。「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召集人說民進黨鴨霸,企圖用國會多數暴力沒收人民或人民團體的財產,強行改制,犧牲農民權利。當民進黨的當權派良知完全泯滅,仗勢立法院民進黨佔人數的優勢,用多數暴力粗糙的修法,巧取豪奪,這就是活生生在台灣上演所謂的民主國家透過法律程序搶奪民財的案例。民進黨內只有極少數的諤諤之士發出沉痛的呼籲,前立委林濁水說連日據時代都賦予台灣農民自治權,民進黨卻要沒收,令人憤怒。前民進黨籍台南縣長蘇煥智說農田水利會改制就是未經水利會員同意,強制解散取得水利會財產。自救會打算提出釋憲申請自救,其情可憫,怎奈大法官幾乎都是蔡英文提名的人,釋憲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監察院只會糾舉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檢察官,為什麼不敢打老虎糾舉政府表面依法行政,實際上違法亂紀,以國家機器的公權力立法鯨吞蠶食搶奪民財的公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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