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了!
稍早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民法總則施行法條文草案」,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成18歲,結婚年齡修正男女均為18歲,預計從民國112年元月起實施。
易餘認為在現代社會教育普及偏高,協助年輕人盡早參與社會是非常重要,法律也應該與時俱進,在經歷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超過半年的審查,終於成功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
我相信這只是向前的第一步,未來我在修憲委員會裡面也會持續爭取 #18歲公民權,捍衛年輕人的權益!
民法總則施行法條文草案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三讀通過!
今天院會三讀通過 #民法條文修正草案 以及 #民法總則施行法條文草案,從民國112年起,凡滿18歲的台灣青年,為成年人!
小米認為在教育普及與網路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年輕人對資訊早有相當程度的掌握與判斷能力,國家的法律應該與時俱進,協助年輕人盡早參與社會。
另外,考量到性別平權和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精神,這次通過的條文中,訂婚年齡則採取小米的版本,將男女訂婚年齡一致規定為17歲,結婚年齡為18歲。
民法成年人年齡下修18歲,接下來小米也將繼續推動18歲公民權,捍衛年輕人的權益!
#聖誕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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