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享容器公司
請楊文科縣長慎重處理,
從行政院經濟部、環保署,到監察院陳情,再走到司法院的行政訴訟,
2/3大享的開發單位與環保局的會議,「#決議113年才開始施工」,結果呢?如果會議記錄可以跳票,大享公司的誠信何在?
最近看到的,大享容器公司於3/26違法動工,環保局已同意進行裁罰,又告訴我們5/12日要舉行施工說明會,這是演哪一齣?
常聽到的: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正規來申請,審查文件通過只能照辦,(我能理解)
心裏的OS: 行政首長找不到任何程序,可以暫緩擴廠的理由嗎
大享容器公司現有廠房都合法嗎 如有違法列管,違法的廠房還可以擴廠,這不亂了嗎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