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作選篇(之49)
憲法與政治
(原刊於2018年4月27日)
憲法應該是一個國家的「根和本」。但「應該是」卻不等於「現實是」。是與不是要看這個國家是否厲行法治。若非法治而是人治,那麼憲法就是統治者的工具,用列寧主義關於國家的概念,憲法是「階級統治工具」的一部分。
法治國家的憲法,首先就在於它的原則與精神的穩定性。以人類第一部成文憲法、1789年制訂的《美國憲法》來說,它的基本原則經二百多年依然受美國人和世界各國的認同。
美國憲法的序言只有一句話,由52個英文字構成。譯成中文如下:
「我們合眾國人民,為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本憲法。」
序言並沒有賦予或者限制任何主體的權力,僅僅闡明了制定美國憲法的理論基礎和目的。儘管如此,這篇序言尤其是開頭的「We the people」三個單詞,卻成為美國憲法中最常被引用的部分。
美國憲法訂明三權分立、聯邦體制、憲法至上、人人平等這些原則,兩年後的1791年,國會又通過十條憲法修正案,史稱權利法案,列舉了人民生來就擁有而不是任何政府賦予的多項基本權利,規定了許多涉及實際法庭審判過程中的標準程序,並且補充說明列舉這些權利並不意味着人民只有這些權利而沒有其它的權利等。權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內容成為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和許多之後誕生的國家憲法中對人權規定的主要來源。其中最特別的是第一修正案,它不是訂立法案,而是確定國會不能夠訂立某些法案,內容是: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抗議的權利。這個保護信仰與言論等自由的法案,是美國個人自由、思想自由的基礎。
中國憲法的序言就長達將近兩千字。其中一段是:「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即每一個領袖都要有一個「立言」的符號標誌,看來會越寫越長。不妨問問中共或香港的高官,什麼是「鄧小平理論」,什麼是「三個代表」,什麼是科學發展觀,鄧小平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習近平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有啥不同,若無法準確說出來,是否就應該不具有做特首高官的資格?
200多年來,包括10項權利法案在內,美國憲法共通過了27項修正案,但框架沒有改變。作為「We the people」的原則,毋須「與時俱進」。憲法的解釋權不在立法機關的國會,而在法院。
習近平當上總書記的第二年,即2013年的8月,《人民日報》連續刊出多篇文章批判「憲政」,不僅是批判「資本主義憲政」,而且把「社會主義憲政」也斥為「陷阱」,說提倡憲政就是試圖「削弱中共作為執政黨的合法性」,並把蘇聯解體歸咎于憲政的實施。這股反「憲政」的宣傳浪潮,當時頗使一些中國問題專家們迷惑,怎麼連自己黨制訂的社會主義憲政都要反呢?現在可就清楚了,原因是當時的1982年憲法,在正文中沒有列明「共產黨領導」,又對國家主席設下只能任兩屆的任期。批判的政治目的,是為修改這兩項製造輿論。為什麼現在突然又大講憲法了,因為已經作出修訂啦。
所以,在人治而非法治的體制下,如果憲法不是強調源自「我們人民」,而是以歷來領袖的「立言」為基礎,這樣還憲什麼法呢?一切都是以政治為本,政治風向若有違憲法,那麼憲法就放一邊,或憲法也跟著變。
香港《基本法》在1990年頒布之初,中國領導人就指這是香港未來的憲法,現在當然早已經不是了。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78的網紅時事英文 Podcast by ssyingwe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週二,白俄羅斯反對派活動人士在法庭用鋼筆刺喉企圖自殺,抗議政府逼迫他認罪。這名異議人士去年因參與總統大選舞弊示威被逮捕。上週,白俄羅斯才剛剛因攔截愛爾蘭廉航 Ryanair、強行登機逮捕異議部落客事件登上全球媒體版面。 0:00 Intro 0:08 第一遍英文朗讀 (慢) 2:48 單字...
「法庭抗議英文」的推薦目錄: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李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賴士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時事英文 Podcast by ssyingwe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Leeds Mayi 里茲螞蟻雅思文法英式發音's post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法庭抗議英文 在 1人發200美元中國動員抗議蔡英文|20230331 ET午間新聞 的評價
法庭抗議英文 在 賴士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美國執行美國國家利益優先永遠是不變的法則,但是什麼才是符合美國國家利益要件,卻是因時因地制宜。20年前介入阿富汗扶持民選政府,至今花費2.4兆美元,美軍2千多人喪命,如今要結束這個無止境的戰爭,抽離每年花數十億美元駐軍在阿富汗,之前與現在的考量都是為實踐著美國利益。
美軍撤離阿富汗的消息和畫面震驚全世界,台灣也因此被推上國際新聞議題,這幾年被美國當成反制中國大陸的棋子,因為蔡政府仇中政策與美國站在同一陣線,所以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支持台灣自我防衛,維持台海和平穩定,這樣的承諾不會永遠不變,端視有否吻合美國利益優先而定。然而蔡政府這幾年親美的政策到近乎唯美國馬首是瞻的地步,甚至背離自己的主權。例一,讓萊豬進口,當然是符合美國的利益,然而卻是傷害台灣人民的利益。例二,美國認同2016年海牙國際法庭仲裁認定-太平島不是島,這是嚴重侵犯到台灣的主權,南海局勢更加緊繃,外交部沒有抗議國格受損,辣台妹鴉雀無聲。
阿富汗事件蔡英文發表聲明:「台灣唯一的選項,就是讓自己更強大、更團結,有更堅定保護自己的決心。」作為國家元首,捍衛主權責無旁貸,當需要妳出面捍衛主權的時候,妳噤聲,請問什麼時候才要展現堅定保護自己的決心?
法庭抗議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法庭抗議英文 在 時事英文 Podcast by ssyingwen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週二,白俄羅斯反對派活動人士在法庭用鋼筆刺喉企圖自殺,抗議政府逼迫他認罪。這名異議人士去年因參與總統大選舞弊示威被逮捕。上週,白俄羅斯才剛剛因攔截愛爾蘭廉航 Ryanair、強行登機逮捕異議部落客事件登上全球媒體版面。
0:00 Intro
0:08 第一遍英文朗讀 (慢)
2:48 單字片語解說
18:03 第二遍英文朗讀 (快)
❤️ 給我繼續錄製 podcast 的能力 👉 https://bit.ly/zeczec_ssyingwen
📝 單字筆記 & 所有平台連結:https://ssyingwen.com/ssep24
🖼️ 單字卡: https://bit.ly/ssyingwenIG
📪 ssyingwen@gmail.com
💬 我有建議:http://bit.ly/sssurveyform
————
👉 朗讀內容來自VOA News: https://www.voanews.com/europe/belarus-opposition-activist-stabs-himself-court-hearing
————
#podcast #白俄羅斯 #盧卡申科 #學英文 #英文筆記 #英文學習 #英文 #每日英文 #托福 #雅思 #雅思英語 #雅思托福 #多益 #多益單字 #播客 #英文單字卡 #片語 #動詞 #國際新聞 #英文新聞
法庭抗議英文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Wong Wai Man
人間沒有白流的汗!昨夜,維園的六四燭光,仍然照亮香江。
二十九年過去,香港人沒有忘記。八九年六月四日,北京天安門廣場的屠殺。
當年,一班關心國運的中國青年,齊集天安門,要求清廉吏治,改革腐敗。但他們被國家的軍隊,開槍屠殺。
在中國大陸,成年人選擇忘記,年輕人在資訊封閉之下,根本不知道這慘劇曾經發生。但香港人,堅持絕不忘記。
同樣是關心社會,香港面對同樣的困局。
服務香港,根據現有制度,像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他們,通過選舉,走入立法會,監察政府。
但他們被DQ!
周庭更被剝奪終身的參選權。
另一邊,憤怒社會不公的青年,官商勾結,貧富懸殊,他們像巴勒斯坦的青年,拿起路上的石塊,投向以色列坦克。
後果是,香港法庭判處他們,入獄四年,和毀了一生的前途。
溫和的,激進的,都沒有出路。
三權合作,要香港的青年,不問世事,只能夠平日去日本,吃自助餐,然後儲首期,買一層劏房,供三十年,再籌措骨灰龕。
政府只容許,我們的下一代被圈養。
他們在社會質疑,維園的燭光,有什麼實質作用?
二十九年,行禮如儀,北京的政權,仍然穩如磐石。
但歷史告訴我們,人間沒有白流的汗。
1986年,台灣有位勇士鄭南榕,抗議當年國民黨政府的軍法統治,計劃由龍山寺,遊行到總統府抗議。但軍警重重包圍,他根本離不開龍山寺。
1989年,他抗議台灣報禁。沒有新聞自由,社會就沒有言論自由,他自焚而死。
他的同志死士,抬著他的棺木,死闖總統府。但軍警圍阻,淒然無功。
三十年後,2016年,台灣大選,蔡英文以無敵姿態,入主總統府,並帶領民進黨奪得立法院多數議席。
她的就職典禮,帶了鄭南榕的照片,走進總統府。
遲了三十年,隔了陰陽,鄭南榕終於走進總統府。
經營大事業的人,不是爭朝夕,是爭春秋的。
微子篇第六章:
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
長沮曰:夫執輿者為誰?
子路曰:為孔丘。
曰:是魯孔丘與?
曰:是也。
曰:是知津矣。
問於桀溺。
桀溺曰:子為誰?
曰:為仲由。
曰:是魯孔丘之徒與?
對曰:然。
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
耰而不輟。
子路行以告。
夫子憮然曰:
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道家兩位隱士,長沮和桀溺,並肩種田。孔子經過那裡,未知有意還是無意,叫子路去問路。問津,問過江的路口。
問津,是這章的點題。
津,是渡口,以後的成語,指點迷津的出處。
長沮反問子路,你替他趕車的人是誰呀?
這是明知故問,子路答:是我老師孔丘呀!
長沮說:就是魯國那位孔丘?
子路說:是啊!
對方回說:既然是孔丘,他當然知路了,還要向我們問路?
這裡很有趣,子路問的,是道路的路,他刻意答的,是人生的路。
長沮的意思是,這個周遊列國,到處傳道的孔子,連路都不懂走嗎?
子路不得要領,唯有轉頭問桀溺。他反過來問子路,你是什麼人?
子路答:我名仲由。
桀溺說:就是魯國那個孔丘的弟子?
子路說:是呀!
跟著桀溺說,滔滔者,天下皆是也。
滔滔是形容詞,即潮流。潮流一來,海水一漲,浪花滔滔,不管好的,壞的,統統被浪花淹沒了。天下皆是也,意思是這時代,濁浪滔滔,誰可以改變得了?
與其跟一個「避人之士」,不如跟一個「避世之士」!
避人之士指孔子,避開魯國,因魯國政治混亂,自己國家也救不了,為了實行自己的理想,周遊列國。
但人是避不開的。你跟著孔子,這裡不對,又去那裡,其實時代是逃避不了的。
還不如像我們,忘記了目前的世界,忘記了這個時代,種我的田,什麼都不管!
他說到這裡,再不說話,拿起鋤頭,不停耕他的田。
子路回來報告孔子。
孔子聽了,很不開心,說:
鳥獸不可與同群。
鳥是飛的,獸是走的。
飛的走的,不能擺在一起,那是人各有志。
大家都在憂世,憂這一個時代,問題是兩樣作法。
他們可以丟下這個社會不管,種自己的田,可是我丟不下。
我必須犧牲自己來改變這個時代。
若天下有道,我和他們也沒有分別呀。
這就是儒家中流砥柱的哲學,明知擔子挑不動,都硬要堅持。
血洗天安門已經二十九年了,北京政權,不但沒有悔意,而且愈趨強硬。但一班香港人,堅持這一點燭光。
維園的燭火,不單是悼念,那還是抗議。
你愛權勢人民幣,我愛古道照顏色。
#維園六四 #中共政權 #八九民運 #血洗天安門
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5:00
你的收看、訂閱、讚好,便是對「易經講堂」的支持,謝謝。
法庭抗議英文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應被告周泓旭之辯護律師請求,第三度到法庭證實周泓旭並未利用我們為中共發展組織,此為本案最後一次證人詰問,到庭前特向媒體表達三點意見:
1. 嚴正抗議北檢對周泓旭之所謂隨身碟中還原文件,未經查證係何時何地何人在何種情況打字撰寫,所述內容是否確實為真,即將涉及我的部分公諸於眾,對我這個證人極不公平,侵犯本人人格權益至極。
2. 法院已對本案做出昭示,全案案情皆屬國安機密不得公開,被告周泓旭即因爆出所謂外交官實為軍情局員,因而被認定洩密串證必須禁見。然而北檢卻在今年1月將相關案情巨細靡遺公告周知,甚至洩露部分內容給特定媒體人加油添醋擾亂視聽,檢調自有帶頭串證、洩密之嫌,我已就此提起刑事自訴,五月開庭將傳相關嫌疑人當庭對質。
3. 自去年1219至今,我的個人物品已被檢調扣押超過三個月,上月北檢曾來函告知已要求調查局國安站儘快歸還,然而此後仍無音信。既然當時扣押理由是為周泓旭案,今日本案已是最後證人詰問,預計近日就要宣判,我將當庭請求法官裁定,下令檢調即刻返還扣押物,以彰法治以維人權。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法庭抗議英文 在 1人發200美元中國動員抗議蔡英文|20230331 ET午間新聞 的推薦與評價
主播:黃稜涵、邱筱茜======新聞內容=======1人發200美元中國動員 抗議 蔡 英文 民調納韓國瑜? 朱立倫訪韓達共識「費芯內鬥」結果徐巧芯全民調敗下陣 ... ... <看更多>
法庭抗議英文 在 Leeds Mayi 里茲螞蟻雅思文法英式發音's post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每日五字#Sunny老師專欄#法庭單字集各位好~又到了每日五字的時間,今天的法律主題要來看的 ... 抗議者 例句: Can you testify that you saw the defendant at the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