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從這個會期試辦提供即時通譯,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27日用台語質詢國防部長邱國正,率先啟用台語通譯,由口譯人員即時翻譯質詢內容。不過邱國正並未採納,兩人吵得不可開交。
對此,民團29日赴立法院支持通譯服務,高喊語言平權,要求落實即時通譯。同時提出多項訴求:包括國會、政府機關的官員要守法;口譯講求同步,強化質詢效率,以及國家語言通譯證照要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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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說「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這種精神用在教室、在影視節目、在法院開庭時、在議事殿堂都是最基本的價值。但是,這次國防部長邱正國卻說「語言就是交通的工具」,如果只是工具,那麼是不是來統一「交通工具」即可,回到車同軌書同文的老時代嗎?那麼不就得指定全球通用的英文來當語言的「交通工具」,或者邱部長認為只能指定華語為交通工具?
學者霍爾認為社會文化模式的意義不只單獨存在於文本中,也在閱聽人與文本間的交換解讀出現,意義是在整個文化模式中互動、協調、交換產生。在議場以方言進行,或者在法院以不同語言進行時,正是這樣的互動及互相改變的文化模式歷程,所以各民主國家依法都請通譯進行,這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從國會到民間政府才有同步口譯預算及人員,有通譯及現場口譯服務時,被質詢者就不能以語言使用的「被迫害者」自居。
曾任台北市副議長的周柏雅曾任七屆議員,他在議場及委員會及黨團協商時,近三十年全以台語進行,歷任官員不分政黨都是兢兢業業備詢,聽不懂就請通譯,這是基本尊重多元的議會民主精神。甚至,原住民議員在議場每每臨場考官員原住民問候語,難道官員們也要學邱部長高呼聽攏嘸,只准用部長聽得懂的「交通工具」?
多年前我曾研究台語政論節目發現,政論參與者如果改用母語發言,不只用單一華語而改由參與者自行使用 ,結果因為母語的論述反而帶動立場及申論內容不同 ,論述方式及觀點隨語言而異,甚至導致不同政黨者同論述的情況。語言使用是符號建構、是深度的流動、也是一種情境,被質詢者應尊重質詢者的語言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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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四條說「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這種精神用在教室、在影視節目、在法院開庭時、在議事殿堂都是最基本的價值。但是,這次國防部長邱正國卻說「語言就是交通的工具」,如果只是工具,那麼是不是來統一「交通工具」即可,回到車同軌書同文的老時代嗎?那麼不就得指定全球通用的英文來當語言的「交通工具」,或者邱部長認為只能指定華語為交通工具?
學者霍爾認為社會文化模式的意義不只單獨存在於文本中,也在閱聽人與文本間的交換解讀出現,意義是在整個文化模式中互動、協調、交換產生。在議場以方言進行,或者在法院以不同語言進行時,正是這樣的互動及互相改變的文化模式歷程,所以各民主國家依法都請通譯進行,這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從國會到民間政府才有同步口譯預算及人員,有通譯及現場口譯服務時,被質詢者就不能以語言使用的「被迫害者」自居。
曾任台北市副議長的周柏雅曾任七屆議員,他在議場及委員會及黨團協商時,近三十年全以台語進行,歷任官員不分政黨都是兢兢業業備詢,聽不懂就請通譯,這是基本尊重多元的議會民主精神。甚至,原住民議員在議場每每臨場考官員原住民問候語,難道官員們也要學邱部長高呼聽攏嘸,只准用部長聽得懂的「交通工具」?
多年前我曾研究台語政論節目發現,政論參與者如果改用母語發言,不只用單一華語而改由參與者自行使用 ,結果因為母語的論述反而帶動立場及申論內容不同 ,論述方式及觀點隨語言而異,甚至導致不同政黨者同論述的情況。語言使用是符號建構、是深度的流動、也是一種情境,被質詢者應尊重質詢者的語言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