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在2019年底所拍攝製作,忠實呈現台灣第一座電廠級128MW規模離岸風場「海洋風電第一階段風場」(Formosa I)開發興建的過程空拍紀錄短片:
https://www.facebook.com/momlovestaiwan/videos/2417924381618467/
★★★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即將出爐,回顧從零開始的台灣離岸風電發展進程..... (03/30/2020 TechNews科技新報)
離岸風電與太陽能為台灣能源轉型的核心動力,其中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即將揭曉,將進一步推動本土供應鏈全面產業化,為搶攻亞太市場做好準備,而在等待遊戲規則發布的時候,先來回顧一下台灣的離岸風電是如何從無到有。
作者: Daisy Chuang
目前政府規劃在 2025 年將再生能源裝置量提高到 27GW,發電占比增加到 20%,而離岸風電為發展重點,計畫離岸風電從零開始,2020 年建置 520 MW 容量,力拚 2025 年累計達 5.5 GW。
第一階段:示範系統
台灣的離岸風電計畫分為「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 大階段,其中福海與上緯、台電在 2013 年得標,成為台灣離岸風電先鋒,目前上緯已經在 2016 年 10 月於苗栗外海安裝海洋風電(Formosa 1)第一階段兩架 4MW 風機共 8MW 容量的示範風場、2017 年商轉,第二階段的 30 支共 120MW 離岸風場則是在 2019 年 10 月完工、年底商轉,為台灣首座離岸風場。
同為示範風場的台電,目前正在建置第一期 109MW 彰化芳苑外海風場的水下設備,鋼管樁已於 1 月完工,預計 3 月開始打樁與進行後續風機安裝,預計 2020 年底前正式併聯發電,預估年發電量可達 3.6 億度。
至於福海彰化離岸風電,該案場原定 2015 年商轉,卻兩度延後,2018 年也被環保署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案場進度一度嘎然而止,福海不服提出訴願後,終於在 2019 年 3 月訴願成功、可說是第一座成功起死回生的案場,只不過由於環評進度大延遲,若要保有示範資格,得在 2019 年 3 月底取得籌設許可、施工許可,並在 2020 年完工併網,若無法只能挪到第 3 階段區塊開發。
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
目前離岸風電發展則處於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主要採 3.5GW 遴選、2GW 競標,先遴選後競價的模式,並將國產化列為首要條件,肩負完備海事工程、水下基礎、塔架、風機等本土產業鏈及基礎設施義務,盼可帶動台灣在地離岸風電產業迅速發展,促進既有製造業及服務業轉型,同時也因為前期的國產化部署,也也助之後離岸風電電價合理化。
遴選與競標結果分別在 2018 年 4 月與 6 月出爐,共吸引丹麥沃旭能源(Ørsted)、澳洲麥格理資本(Macquarie Capital)、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新加坡的玉山能源(Yushan)、加拿大北陸電力(NPI)等國際風電大廠來台投資。
遴選也分 2 進程,首波並不要求國產化,由上緯與麥格理的 378MW 海能風場與達德的 350MW 允能風場獲得開發資格,得在 2020 年完工併聯;2021-2025 年併往容量則達 3,098MW,包括達德的麗威與允能第二階段共 708 MW、沃旭能源的 900MW 大彰化東南與西南、CIP 的 600MW 彰芳跟西島、中鋼的 300MW 中能風場、台電第二期 300MW 與 NPI 跟玉山能源的 300MW 海龍二號皆獲得入場券,兩波總計容量達 3,836MW。
2018 年 6 月經濟部能源局也完成 1,664 MW 離岸風場競價,沃旭能源取得 920 MW、NPI 取得 744 MW,獲選競價價格為每度 2.2245 元至 2.5481 元,電價比 2020 年躉購電價的每度 5.0946 元還要低一半、甚至比平均電價 2.6 元還低,而這些風場須於 2025 年完成建置。
目前各家開發商也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正與國內供應廠商簽署合約,努力實現國產化承諾,對台灣而言,這將能把開發商帶來的經驗與技術留在台灣,且台灣位處於地震帶,每年也必有颱風來襲,突破地震與颱風等天然難題,就可再將技術轉移,成為亞太重要離岸風電樞紐。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
2025 年以後還有另一波重頭戲: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經濟部在 11 月時宣布將規劃 2026 年到 2035 年,10 年 10GW 的區塊開發政策,未來每年建置量將達 1GW,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展開遴選程序。經濟部能源局當時也指出,從國際趨勢及台灣離岸風電發展來看,預估未來 10 年 10GW 區塊開發招標價格,也將低於平均售電價格。
不過詳細規模尚未公布,原先預計要在 2019 年底發布,但因為難取得共識、國產化審查工作繁忙以及遇上 2020 年大選,延到 2020 年初,之後又再延到第一季內公布,遊戲規則一延再延也代表對第三階的謹慎態度,還需要再收集意見以凝聚共識。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echnews.tw/2020/03/30/taiwan-offshore-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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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範風場海洋風電近完工 離岸風電跨一大步!(09/28/2019 中央社)
台灣推動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發電,離岸風力發電是其中像確實可行的項目之一。除了最直接的供應潔淨的再生能源電力之外,離岸風電的整體產業鏈還可以連帶幫台灣社會、經濟、產業界帶來龐大且多重的周邊效益的再生能源發展項目。
開發離岸風力發電其實比台灣一般社會大眾所想像的還要可行,整體效益更龐大與多重。
看看這個全台灣第一座正港商業電廠等級的離岸風場,位於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近海處的上緯海洋風場第一期離岸風場的實際建設過程,以及離岸風力機組在安裝完成後,所進行的發電是運轉的實際狀況吧,眼見為真,seeing is believing ,看看無論晴雨,白天或黑夜,甚至颱風過境期間,台灣離岸風機(當然還有鄰近海岸線上的陸域風機)迎風轉動,替台灣生產潔淨綠電的實際影像吧。
其實我們整個社會應該對於國家推動能源轉型,朝向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方向與政策目標凝聚更大的共識,給予更多的支持,要更加的有信心我們可以做得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28日電)示範風場海洋風電預計在10月底完工,年底前併聯發電,成為台灣首座商用化風場,商轉後每年預估可供12.8萬戶家庭使用,在經濟部規劃3階段離岸風電開發計畫中深具里程碑意義。
從苗栗龍鳳漁港遠眺,現在已能欣賞到海洋風電風場(Formosa I),佇立海中的17支風機迎風轉動,根據海洋風電網站統計,陸續建設期間累積發電量已達5390萬度,預計第二階段在今年底併聯發電後,每年可供應12.8萬戶家庭使用,可減排相當於609座大安森林公園的二氧化碳吸收量。
為推動能源轉型,在國土狹小的環境下增加再生能源在整體發電系統占比,政府擬訂自2017年起、為期4年的風力發電計畫,其中離岸部分發展潛力大,國際工程顧問公司4C Offshore 2014年發布研究更指出,世界風況最好的20處離岸風場中,台灣海峽就占了16處。
不過,台灣位處地震帶,又有颱風影響,都是離岸風電發展較快的歐洲國家沒有的環境條件,能否成功移植歐洲離岸風電做法,在推動過程中也引發討論。經濟部因此採取較保守策略,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方式逐步推動,目標以前兩階段在2025年達成5.7GW(單位:10億瓦)裝置容量,再以第三階段帶動台灣離岸風電發展。
作為3座示範風場之一,海洋風電在第一階段先小試身手架設2架4MW(單位:百萬瓦)風機,從建設台灣首座海氣象觀測塔開始,到風機完工、取得台灣首張離岸風電發電機組電業執照花了約2年時間,其中實際施工裝設則花了約4個月。
經濟部著手進行潛力場址遴選及競價作業同時,海洋風電也持續推動第二階段20支6MW風機建設準備工作,股東包括丹麥商沃旭能源、日本JERA、澳洲麥格理資本與台灣的上緯,多國業者陸續加入海洋風電股東行列,反映各國對台灣離岸風電的肯定。
而在經濟部完成「次潛力」容量分配作業後,許多未能獲選或參加遴選競標作業的國內外開發商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公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作業辦法,對此,能源局曾表示,希望能看到「典範」出現再進行後續推動,作為台灣首座商用化離岸風場,海洋風電今年底併聯發電後的表現重要性顯見一斑。
能源局官員表示,一直有在討論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做法,考量國內廠商能量,原則上應會以每年建設1GW裝置容量的方式進行,但相關業者對於國產化計算方式、準備時程、宣布時間點及是否該一次性釋出等問題意見紛歧,規劃將在10月召集相關業者開會,希望在這些問題取得共識後再擬定實施細節。(編輯:林孟汝/張均懋)
編按:這支影片的拍攝期間是在今年九月份,自九月九日至九月三十日,持續在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實地拍攝。
完整報導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90928002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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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離岸風電統編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讓台灣離岸風電跨出第一步:以六點事實認識離岸風電!(01/16/2019 東森新聞雲)
文章重點摘要:“..... 離岸風電長期對電價幾乎沒有影響
台電目前每年購發電量約為2300億度,購發電成本是2.14元。假設去年離岸風電開發商每一家都簽到合約共計3.5GW享有5.8塊的費率。以每千瓦(MW)裝置發3600小時計算,就是台電一年須以5.8塊價格購買126億度的風電。
若只單純考量離岸風電對電價,從2020年到2025年之間的台電購發電成本只會從2.14元提高到約2.33元,(編按:而目前台電平均售電價格是2.6253元/度,這是一般民眾家戶帳單中,每個月用電量若不超過330度基本用電量時,所付的基本電價),但等到2025年2塊多一度電的離岸風電以及未來更低廉的風電加入,甚至會有帶動電費下降的效果。(第一雙鞋是原價,第二雙開始都打對折。)
而綠電目前也有透過加價認購等其他銷售管道。目前國際大廠都要去供應鏈採用綠電,未來將會有更多企業願意用稍高的價格購買綠電,因此,綠電對民生電價影響極為有限。我們反而應該花更多心思擔心核電除役成本及國際煤氣價格的變動。....."
今年在東京度過新年,卻一直關注故鄉的離岸風電投資案。從去年底開始中央和地方文來文往的過程中,開發商已經失去取得5.8費率的機會。而這個月所訂定的今年度費率,如果條件不足以吸引投資,可能導致開發商確定撤資。離岸風電還沒跨出第一步就先陣亡,對台灣將是一大損失。
現在網路上有許多對於這個產業的偏見,像是日本要放棄離岸風電,這是不正確的消息。JERA是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及中部電力公司在2015年合資成立的火力發電事業公司,先前才宣布擴大離岸風電投資,並預期海外風力發電事業的利潤,將超越火力發電。
其實,稍微google一下就可以找到離岸風電的真相,無需跟隨特定人士造謠生非。我酌以整理成六點說明,希望有助於大家在事實的基礎上討論離岸風電,了解真正的利弊得失:
第一,離岸風電是開發商出資蓋的
加拿大北陸電力及新加坡玉山能源合組的海龍風力公司「海龍計畫」投資1500億,沃旭能源彰化風場第一階段也會投資1650億。可以確定,開發商必須自己找錢來蓋風場。
第二,台灣第一件大型離岸風電無追索權融資案,沒有公股銀行參與
參與海洋風電─台灣第一件離岸風電大型融資案的十一家銀行,有七家是外國銀行,四家是本國銀行,而且沒有半家公股銀行。參與的銀行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安泰商業銀行、凱基銀行、澳盛銀行、法國巴黎銀行、法商東方匯理銀行、星展銀行、荷蘭商安智銀行、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法國興業銀行。
離岸風電如果真的這麼可怕,為什麼外商銀行這麼勇敢?
第三,無追索權融資對銀行也有好處
無追索權融資在能源產業行之有年,對銀行也有好處。銀行會獲得比較好的利息,甚至可分享風場收益。至於有些財力堅強的開發商會選擇以母公司擔保的方式融資,相對可以跟銀行談到比較低的利息。
第四,離岸風電長期對電價幾乎沒有影響
台電目前每年購發電量約為2300億度,購發電成本是2.14元。假設去年離岸風電開發商每一家都簽到合約共計3.5GW享有5.8塊的費率。以每千瓦(MW)裝置發3600小時計算,就是台電一年須以5.8塊價格購買126億度的風電。
若只單純考量離岸風電對電價,從2020年到2025年之間的台電購發電成本只會從2.14元提高到約2.33元,(編按:而目前台電平均售電價格是2.6253元/度,這是一般民眾家戶帳單中,每個月用電量若不超過330度基本用電量時,所付的基本電價),但等到2025年2塊多一度電的離岸風電以及未來更低廉的風電加入,甚至會有帶動電費下降的效果。(第一雙鞋是原價,第二雙開始都打對折。)
而綠電目前也有透過加價認購等其他銷售管道。目前國際大廠都要去供應鏈採用綠電,未來將會有更多企業願意用稍高的價格購買綠電,因此,綠電對民生電價影響極為有限。我們反而應該花更多心思擔心核電除役成本及國際煤氣價格的變動。
第五,躉購制度從馬政府開始,蔡政府增加國產化和競標制度
離岸風電躉購從2012年就開始,那一年的費率是5.56元,至馬前總統執政末期2016年,是5.74元。這段期間台灣離岸風電發展有限,只在苗栗近海啟動了兩隻風機建設。而蔡政府在2017年將費率調製6.08,隨後在2018年降至5.84,這就是今年的5.8塊風電的由來。
同樣是要推動離岸風電產業,蔡政府做了兩個對台灣有利的改變,而且又成功吸引到外商投資。首先,躉購制度綁國產化。廠商要享有躉購費率,必須承諾在地採購。
另外,新創了競標制度。在風場規模擴大及供應鏈相對成熟的2025年,開發商可以用2-2.5價格來出售風電。如果不是經濟部推出這個制度,我們也不知道台灣風電可以這麼便宜。不過記住,這是2025年的價格。
第六,越南的3塊錢可能蓋不出離岸風場
越南也有很好的風速條件,但過去幾年的躉購費率太低,所以離岸風電一直沒發展。所以,今年他們才把費率調高到一度約3塊台幣,期限到2021,效果怎麼樣還不知道。
最近新聞Enterprize預計越南開發Ke Ga風場,2022以後才會併網,並不適用3塊費率。目前可確定他們將向越南政府要求特別獎勵。在台灣則是相反,開發商被要求扶植本土廠商,並提出許多社區回饋方案。
我尤其不能明白,以核養綠的擁核陣營,為什麼要把離岸風電往死裡打?為什麼不願意給台灣多一個能源選擇、多一個產業和就業的機會?
圖片說明:由台灣本土風店開發廠商上偉新能源所投資興建的全台灣頭兩座離岸風機,在2017年末就已經在位於苗栗竹南鎮外海的示範風場上,開始正視並連商轉發電了。目前更多的離岸風機將會在一、兩年內,在台灣西岸各地的風場上逐步興建、併聯發電,提供台灣更充沛的安全、永續的潔淨能源。
本文作者:王念非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35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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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離岸風電統編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離岸風機業者2018年終12點聯合聲明 (12/31/2018 TEIA環境資訊中心)
聯合聲明簽署者:中鋼、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Orsted)、北陸能源(NPI)/玉山能源
展望2019,離岸風電是台灣未來10年內唯一的國際大型投資,台灣離岸風電發展走向不僅受到讓全世界矚目,目前也是全亞洲學習的對象;在2018年的最後一天,彰化外海的台灣本土與外國開發商中鋼、沃旭、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與北陸/玉山能源,共同以下述12點,分享離岸風電可望為彰化帶來的翻轉,期許於2019年仍能穩健逐步落實。
1. 簽今年5.8元的躉購電價跟明年預估草案5.1元,並非如外界從數字表面計算,認為是為台電「省下」1200億元,更非如外界以訛傳訛認為只要1月2日彰化縣府卡住開發商,全民就「省」千億支出。可執行的躉購電價是扶植離岸風電這個新興產業的關鍵,明(2019)年草案5.1元對彰化外海的本土開發商與外國開發商都無法執行,會導致開發商超過新台幣6,000億的投資被迫縮編,最糟將面臨開發被迫中止。彰化外海風場無法如期興建,數十家台灣供應商的合約將可能面臨解約,台灣中部地方空污問題無法緩解。因此,這不是為台電省,不是為全民省,而其實是對彰化和全台灣的損失。
2. 我們四家開發商的稅賦於離岸風場營運整個生命周期,將累積超過新台幣1,000億元,其中絕大部分都將納予彰化。取得籌設許可,代表四家開發商得以順利在彰化設籍登記,正式將資金挹注於彰化風場開發建造。
3. 我們四家開發商都已承諾設籍彰化,風場越早建好,縣府越早享有營業稅。風場裝置容量越大、等於發電量越大、等於收益越高、等於納給縣府的營業稅越多。根據遴選結果,沃旭900MW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風場必須於2021年底完工商轉。
4. 我們四家開發商已經一致決定承諾,願意將電業促協金中屬於地方的比例,全權由縣府裁決該如何發給漁會或公所。
5. 我們四家開發商的風場於施工至25年的營運期間,將可創造超過4萬個直接加間接就業機會。保守推估,其中至少有2萬個工作機會將可望發生在彰化,特別是物流、運輸、服務、資通訊、餐飲住宿娛樂、教育訓練等等;舉例而言,光維護運轉就可嘉惠7大產業橫跨130種公司類別。
6. 我們四家開發商承諾將共同主辦或要求國際策展單位來彰化舉辦國際級的離岸風電展覽或高峰會,讓世界走進彰化、看見彰化,而彰化產業也能掌握第一手在地商機。
7. 在人才培育與在地教育上,
• CIP 花了7個月的時間協助建國大學,目前已正式展開維護運轉學徒制的授課,且已出資超過300萬元贊助老師至丹麥進修並考取證照,未來將陸續選出10名頂尖學生直接錄用成學徒,且已承諾優先晉用漁民子弟、並投資每人至少新台幣160萬元至丹麥英國受訓、考取國際維修證照。
• 沃旭亦與大葉大學合作離岸風電學徒計畫,培育風機維修技師,已經開始招生宣傳。沃旭綠能獎學金每年提供8名,其中一半優先給彰化學生及漁民子女,獎學金從25萬元至35萬元,2018年收件已截止,正在審理評選中。此外,沃旭更已在彰師大投資超過8,000萬建置第一座MW等級的儲能系統與儲能研究中心,並將於2019年上半年度完工,以支持綠能智慧科技研究。
• 海龍(玉山/ NPI)也已和芳苑王功蚵藝協會進行合作,分年資助400萬元合作建置軟硬體設施,和彰師大合作共冋推廣綠能教育,促進地方文創觀光及綠能教育的扎根,將王功推為國際級的綠能文創重鎮。
8. CIP、中鋼、海龍(玉山/ NPI)承諾以彰化漁港做為20年的維護運轉基地。我們三家將強制要求我們的風機廠商、亦是世界風機領導大廠三菱重工維特斯MHI Vestas 於彰化打造大型維護運轉中心,且將優先選用符合招標規格的彰化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沃旭在2025年建置的大彰化西北風場也正評估使用彰化港作為運維支援港的可行性。
9. 沃旭與CIP的風機系統廠商都已分別下單給彰化企業金豐機器,由金豐生產本地風機塔架,合約金額為數十億,金豐在台中港的塔架廠房預計於明年底擴建,若能彰化風場順利建造,金豐將可掌握未來數百億商機。
10. CIP 於今年10月2日已正式下單世紀風電,為台灣離岸風電史上最大單、超過新台幣165億元的水下基礎合約,世紀風電已正式下包彰化的新光鋼鐵,準備展開焊工培訓,於彰濱工業區額外投資廠房。沃旭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的陸上變電站亦已經發包本土廠商台汽電,統包合約超過新台幣70億元,並預計於明年正式動工。
11. 中鋼集團所屬中鴻鋼鐵公司在彰濱工業區設置了鋼管廠,未來也會承攬離岸風電相關的業務,增加營收及就業機會。
12. 與彰化長長久久、共創共好是我們四家開發商一路以來共同的信念,我們本都樂於積極響應中央政府及王惠美縣長的政策。若能簽下2018年躉購電價,自然有更多空間可發揮,我們誠摯希望縣府能讓我們落實上述11點,讓我們跟縣府一同實踐「在地就業好生活,一生一世美家園」。
文章內容原始資料來源:
https://e-info.org.tw/node/21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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