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乙級大廚十級420薪點;乙級船員十級335薪點
職系:無
名額:大廚(正取1名,備取1名),船員(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5/13~110/05/28
資格條件:
凡品性端正,身體健康符合標準,適於海上工作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1.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應徵大廚者需持有效期限內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持有船員服務手冊者為優先考量。應徵船員者需持有效期限內商船員服務手冊。
(二)具游泳技能,不限姿勢、不限時間連續游完200公尺者。
(三)經公立或教學醫院證明符合海巡署艦隊分署規定健康標準者。
(四)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海洋巡護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2號(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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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彩色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如持有商船船員手冊請檢具商船船員手冊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服務機關章戳)及其他相關手冊(影本)
6.其他相關職業(適任)證書(影本)
7..半年內公立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約僱船務人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1份(請至海巡署艦隊分署網站下載,路徑:便民資訊-表單下載-約僱船務人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
8.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
9.退伍令(影本)
於110 年5月 28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單位、職務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 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1年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 ;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8053990#362706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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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4/06~110/04/12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
(二)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 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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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一、公告時間、方式:
(一)公告日期:110年4月6日(星期二)起至110年4月12日(星期一)止。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二、報名日期:110年4月13日(星期二);報名時間:08:30~16:00。
三、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
五、報名手續:
(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二)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上)。
(三)繳交身分證正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四)相關專長證明。
(五)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
(六)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簡章及附件已公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六、甄選時間: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00。(逾時視同放棄)
七、甄選地點:本校校長室小會議室舉行。
八、甄選名額:全職正取1名。
九、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十、放榜日期:110年4月14日(星期三),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http://www.ptivs.ptc.edu.tw)。
十、報到日期:110年4月15日(星期四);報到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於報到一個禮拜內,應繳交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含胸部X光透視)及良民證。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隱瞞者經查明後隨時解職。
十一、聘期與薪資:
(一)聘期:
(1)自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及學校相關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僱用報酬:全職人員依相關規定全月薪資為30,000元計算,未足月依天計算。
十二、工作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00~17:00,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配合暑期泳訓班開課時間執勤。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成年具行為能力之合格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十二、附則:
(一)參加甄選人員持有游泳教練證、傷害急救證(A級加總分15分、B級加總分10分、C級加總分5分)。
(二)各項加分證明文件以報名時繳交者為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海 巡 署 職等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2/28~110/01/03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
(二)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公告時間、方式:
(一)公告日期: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起至110年1月3日(星期日)止。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二、報名日期:110年1月5日(星期二);報名時間:08:30~16:00。
三、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連絡電話:08-7523781分機243。
五、報名手續:
(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二)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上)。
(三)繳交身分證正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四)相關專長證明。
(五)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
(六)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簡章及附件已公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六、甄選時間: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逾時視同放棄)
七、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八、放榜日期:110年1月6日(星期三),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九、報到日期:110年1月7日(星期四);報到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 。
十、聘期與薪資:
聘期:
(1)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及學校相關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僱用報酬:全職人員依相關規定全月薪資為30,000元計算,未足月依天計算。
十一、
工作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00~17:00,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配合暑期泳訓班開課時間執勤。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成年具行為能力之合格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