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不分區議員王浩宇仍然搞不懂政務人員跟機要人員差異>
口譯哥事件還在綠黨的王浩宇議員忠心護主,跳出來說潘恆旭也是以機要職進用當高官
但被 游淑慧 港湖加游 打臉 說他搞不懂政務任用人員跟機要人員的差異
(請看新聞 👉https://www.storm.mg/article/814716)
沒想到過了一年多~至今還是搞不懂!!!
洪姊被大家罵空降簡任13-14職等的立法院有給職顧問
王浩宇po文護航說簡任13職等的機要人員在六都有「好幾百個」,衛編看到下巴都要掉下來惹
(👉 洪慈庸落選接顧問挨批酬庸 王浩宇怒駁曝真相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285093)
來看看台北市政府職缺表,簡任13職等以上職缺只有:
1. 3個副市長(比照簡任14職等):政務官
2. 秘書長(簡任13-14職等):事務官
3. 3個副秘書長(簡任12-13職等):1名可以機要進用,另外2名是事務官
詳參: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43
簡而言之~整個台北市政府,能以簡任13職等進用機要人員的職缺,只有一個副秘書長!
PTT佛地魔你去哪生幾百個職缺阿~(佛地魔這個梗請參照維基百科王浩宇 https://tinyurl.com/yd2sufer)
很明顯王浩宇又把政務官跟機要人員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直轄市政府各局長是比照簡任13職等任用,比如台北市政府有31個一級機關(單位),扣掉人事政風主計這三個一條鞭及警察局及消防局,柯文哲可以任命26個局處長,但這些局處長如同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一樣是政務官,並不是機要人員
不過啦….26*6也才一百多個,不是「好幾百個」
機要人員是要佔公務人員編制的,如之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美蘭主秘,這個職缺在前朝就已經提報銓敘部核定可以機要人員任用(六小福有幾個當過各局主秘)
還有現在高市府的林麗蟬及之前北市府蔡壁如則以12職等的顧問任用
但機要人員有明確規定,不能以正副首長、正副主管、以及12職等的參事等任用,所以口譯哥有另一個爭議在於他應該不能當駐外代表處的組長(主管職)
這樣講解 佛地魔你搞懂了嗎?
#想帶風向又被打臉
#PTT佛地魔
#全國不分區議員被打臉保證
#當了一屆多的議員還是搞不懂
#你有認真上班嗎
#把13職等說的像里幹事一樣
By衛編
參考資料: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
第3條: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安全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以外之機關,得由各主管院依機關層次、組織規模及業務性質,於二人額度內訂其機要人員員額,並送銓敘部備查。
第4條: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所任職務範圍,應以機關組織法規中所列行政類職務,襄助機關長官實際從事機要事務相關工作,並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為限。但不得以首長、副首長、主管、副主管、參事及研究委員職務進用。
各機關之秘書長、主任秘書或直轄市政府副秘書長一人,必要時,報經上級機關核准者,得於第三條所定員額內以機要人員進用。但直轄市政府之秘書長及縣 (市) 政府、置有副市長之縣轄市公所之主任秘書,不得以機要人員進用。
消防處處長中央任命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作者:陳水扁總統
[新勇哥物語]-231
—從「大阪不屬於我」談政務官的風骨
勇弟:看到聯合新聞網2018.9.16的一則報導,我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14日在住家輕生,事發前包括駐日代表謝長廷等,不少綠營人士強調,駐大阪辦事處是外交部任命的,「大阪不屬於我」。外交部前部長歐鴻鍊砲轟謝長廷的表現「充分暴露了政治任命的嚴重後果」,假如他有肩膀願意承擔責任並道歉,不致於造成悲慘發生。
勇哥:我不相信駐日代表處謝長廷大使會講駐大阪辦事處是外交部任命,自己只是系統支援,「大阪不屬於我」這樣的話。也不認為前外長歐鴻鍊砲轟謝長廷的表現,與所謂「充分暴露了政治任命的嚴重後果」有何必然關係!?
小勇:不然一個外交官之死為什麼要究責駐日代表?這樣公允嗎?
勇哥:我不知道兩者有什麼因果關係?但一個外交官死在任上,任誰都會感到難過與悲慟。外交官養成不易,蘇處長不幸因公殞命,絕對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勇弟:那麼對所謂綠營人士強調駐大阪辦事處是外交部任命的,「大阪不屬於我」,做為政治任命的人會一點政治責任都沒有嗎?所謂大阪離東京500多公里,他管不到嗎?
勇哥:政務官的政治風骨,與其對政治責任的認知及作為息息相關。跟誰任命與距離多遠應該沒有必然關係!?
小勇:勇哥可以幫我們分析解讀嗎?
勇哥:發生在2000年7月22日的巴掌溪事件,因為行政部門救援系統協調遲滯,導致4條人命的喪生。事發後,閣揆唐飛請辭負起全部責任,最後由行政院副院長以施行才3天的《災害防救法》規定,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為由,改由副閣揆游錫堃請辭負起政治責任。而兩位權責機關主管消防署長陳弘毅、警政署長丁原進則分別「被請辭」下台。正副閣揆難道可以辯稱,陳、丁二位署長都不是他們所任命,全部是前朝任命的事務官嗎?正副閣揆可以說,嘉義距離台北將近300公里,他們管不到嗎?
勇弟:政務官與事務官的任免有何不同?
勇哥:事務官的任免有一定的法律保障。政務官沒有任期保障,今天官可以給你,明天官也可以拿下,不必任何理由。有時候看政務官下台還要求長官給個理由?這是完全不了解政務官真諦的結果。
消防處處長中央任命 在 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勇哥物語]-231
—從「大阪不屬於我」談政務官的風骨
勇弟:看到聯合新聞網2018.9.16的一則報導,我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14日在住家輕生,事發前包括駐日代表謝長廷等,不少綠營人士強調,駐大阪辦事處是外交部任命的,「大阪不屬於我」。外交部前部長歐鴻鍊砲轟謝長廷的表現「充分暴露了政治任命的嚴重後果」,假如他有肩膀願意承擔責任並道歉,不致於造成悲慘發生。
勇哥:我不相信駐日代表處謝長廷大使會講駐大阪辦事處是外交部任命,自己只是系統支援,「大阪不屬於我」這樣的話。也不認為前外長歐鴻鍊砲轟謝長廷的表現,與所謂「充分暴露了政治任命的嚴重後果」有何必然關係!?
小勇:不然一個外交官之死為什麼要究責駐日代表?這樣公允嗎?
勇哥:我不知道兩者有什麼因果關係?但一個外交官死在任上,任誰都會感到難過與悲慟。外交官養成不易,蘇處長不幸因公殞命,絕對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勇弟:那麼對所謂綠營人士強調駐大阪辦事處是外交部任命的,「大阪不屬於我」,做為政治任命的人會一點政治責任都沒有嗎?所謂大阪離東京500多公里,他管不到嗎?
勇哥:政務官的政治風骨,與其對政治責任的認知及作為息息相關。跟誰任命與距離多遠應該沒有必然關係!?
小勇:勇哥可以幫我們分析解讀嗎?
勇哥:發生在2000年7月22日的巴掌溪事件,因為行政部門救援系統協調遲滯,導致4條人命的喪生。事發後,閣揆唐飛請辭負起全部責任,最後由行政院副院長以施行才3天的《災害防救法》規定,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為由,改由副閣揆游錫堃請辭負起政治責任。而兩位權責機關主管消防署長陳弘毅、警政署長丁原進則分別「被請辭」下台。正副閣揆難道可以辯稱,陳、丁二位署長都不是他們所任命,全部是前朝任命的事務官嗎?正副閣揆可以說,嘉義距離台北將近300公里,他們管不到嗎?
勇弟:政務官與事務官的任免有何不同?
勇哥:事務官的任免有一定的法律保障。政務官沒有任期保障,今天官可以給你,明天官也可以拿下,不必任何理由。有時候看政務官下台還要求長官給個理由?這是完全不了解政務官真諦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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