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多了一天的自由」
2019年9月30日的終審法院門外,混亂之中有人大聲問:「有線O唔OK?」原來這是一個緊急會見記者的場合,傳媒裙拉褲甩趕到,那時還未發生「大型請辭」的有線新聞台,咪牌造型還是那個印了紅色標誌的藍色球狀海綿,有一剎,寶藍色的海綿咪在畫面揮動着,然後,攝影師的畫面不時調整,按照說話的主角而把畫框放大縮小。
首先是李卓人說話:「雖然民陣的集會遊行上訴被否決,但香港人有權遊行,那是基本法和人權法賦予我們的權利……」李卓人是高個子,鏡頭對着他肩部以上,旁邊較矮小的何俊仁只剩下頭部,下巴也被削了,而瘦削的陳皓桓則被擋去了大半塊臉,比李卓人年長一歲的梁國雄,雖然頭髮最長,但他由黑髮抗爭到銀髮,髮絲已經一片灰白。
英文名為Figo的25歲陳皓桓是今次遊行和集會的申請者,他說:「作為申請人,清楚了解我有機會被捕,但我選擇了公民抗命。同行的市民要明白當中的法律風險。」李卓人用英文補充道:「面對這個不理性的政府,無人知道結果會如何,我有準備面對法律後果。」何俊仁亦用英文表示,知道有機會被拘捕及審訊。
這一條拍攝於逾一年半之前的新聞片段,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裡播放。當日一起肩並肩見記者的4人,正在面對他們的法律後果,同被控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然而當日一起並肩站立,今日在法庭裡卻要分開入座。李卓人、長毛因為8.18等案件罪成服刑中,兩人被安排在犯人欄裡;而何俊仁雖然8.18罪成但獲緩刑,他和陳皓桓則在庭警包圍下坐在旁聽席最前排。
***
此案還有另外6名被告,他們於10月1日當天,於遊行隊頭,要不手持橫額,叫喊口號等,10人包括有多罪在身的黎智英、正服刑的何秀蘭、社民連吳文遠,和泛民領袖單仲楷、蔡耀昌、楊森。10人的共同控罪是「組織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10人已預先表示會認罪。平日如此觸目案件,均會安排到空間較大的西九龍法院審理,然而這天卻擠在較陳舊的區院,即使安排了直播法庭,由於座位有限,一票難求。有支持者說,早上七時來到拿票,也有人帶了孩子來,孩子身穿胸口寫着「無罪」二字的T恤。
也有中年婦人,穿梭不同法庭,在樓上看了一眼年輕被告被控緃火的案件,又搭電梯到樓下看泛民領袖被審訊。婦人向友人說:「求你借票給我入去,我只想看一眼,看一眼陳皓桓就可以了。」旁聽票有限,有心人領了票都輪流入去給自己關心的人打個眼色。
區院設施較舊,直播的聲效較差,法官胡雅文以英文審理,她也是早前8.18案的主審法官。控方大狀以英語讀出控罪書內容,與中文翻譯員的聲音重疊,又中又英,兩把女聲炒埋一碟,聽得記者腦袋混亂。
控罪指,2019年自6月起,遊行活動中發生暴力事件,警民衝突頻仍。民陣申請於10月1日集會和遊行,警方作出反對。而其後的「控罪」,都是新聞訪問、直播內容、臉書公眾帖。沒有公眾並不知道的新鮮內容。
控罪以英語讀出,但控罪書中有幾處輔以中文說明。其中,李卓人在終院外見記者,呼籲市民參加遊行時,目的是 “in order to send a message of defiance” , 此處特別標示了「抗命」二字。而翌日他參加遊行時,身上穿的黑色T恤上的字眼, “People will never forget” 亦特別註明為「 人民不會忘記」。
「 人民不會忘記」此六個字,對香港人來說,立即想起每年在維園舉行的燭光悼念集會。
在遊行終點,控罪指出有幾位被告人,並沒有呼籲大家散去,反而公開說一些話。控方大狀以英語指出,李卓人 “expressed his hope that the participants would continue with the protest” , 此處特以中文解釋為「繼續抗爭」,而由於當時社會亦有一種終極一戰的氣氛,控罪書中,陳皓桓在終點說過,「今日絕對唔係Endgame」,亦成為英文翻譯中文的內容。
控罪的証據,包括了甚麼?例如十人接受記者訪問,站得近不近,肢體動作,有沒有喊口號,對記者說過的話,都成為了罪証。
然而,10月1日,參與遊行的人數眾多,控罪書中多處形容,「數以千計」(thousands of participants)人士跟隨着。而這些人士做過的動作,說過的話,破壞過的公物,全部都成為控告10人的証據。
在隊頭附近有參與者嗌過的「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黑警死全家」;有遊行裡的人向警察舉中指、以油漆塗鴉、擺設路陣、以傘指向警察,都成為指控十人的罪証。
控罪有幾處特別詳細,其中,有示威者欲向中聯辦方向走,被警方阻截下來;另外,近二時許,在灣仔修頓附近,有兩個黑衣人向習近平畫像及國旗扔雞蛋;亦有一處記述,二時半前,於金鐘附近,兩個黑衣人走上太古廣告的天橋,拆掉了寫着「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的展示牌,並把拆下來的物料扔向馬路上。
控罪讀畢,法官胡雅文請各被告人起立,逐一問各人是否明白及同意控罪。此時,被告欄及旁聽席上的被拘押或保釋中的被告們,逐一以不同聲線回應。有男聲說:「明白、同意」;也有女聲以英語回應:「Understand, agree」。十個「明白」和「同意」省卻了控辯雙方的審訊時間,然而,亦只剩下求情和判刑的程序。
控方卻在此時,在法庭播放片段,包括終審法院外的緊急記者會,楊森在遊行裡接受記者的訪問,蘋果日報記者訪問其老闆黎智英的片段。當時黎智英說道:「政府不想解決問題,只想鎮壓個運動。你要處理警方的暴力,警民的敵意才會消除,那就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亦要實施普選……我們要堅持,唔係乜都無。」
然後,控方亦播放了警方於十一前夕的記招,呼籲市民別參加翌日的集會,警方發言人的聲線在法院迴盪,用字突出:「核心暴力分子、恐怖主義越行越近,有人說要殺警,在商場放火,召募有自殺傾向的人做死士……」警方這些指控,如今在這個時空出現,落差頗大。直播法庭裡的個別記者,聽到警方這些話在播出,忍不住發出不滿的低聲細語。
休庭之前,法庭播出遊行的畫面,密密麻麻的人群,thousands of participants沿着港島街道蠕動。已經到了十月,民情激昂,「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香港人,加油!」「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K!」等口號,在法院裡響起來,在擠滿了被告、律師、家屬、旁聽市民的法庭裡,再次響起。好像很遙遠,只不過一年半之前的事。
今天其中一個公眾關注點,就是6位仍算是自由人的被告會不會被即時扣押。認罪後,基本上審訊加速,一星期後就會進行求情和判刑程序,然而控方已表明反對6人保釋。但至今天休庭前,法官胡雅雯表示,因為控方未播放完新聞段,故此明天早上繼續審理,保釋一事,明天才處理。
原來已有心理準備還押的6人,包括楊森、何俊仁等,已特意到眼鏡店配了還押必須的塑料框眼鏡,但今天卻意外獲准回家一晚。
散庭時,陳皓桓在法庭外見記者,他半跑着出來,高舉勝利手勢,笑着說:「又多了一天的自由!」記者問他好像很累,是不是擔心案件。他笑說,因為前一晚玩樂到凌晨四時才睡覺,所以有點累。
另一個額外獲得一天自由的吳文遠亦舉起了五大訴求的手勢,他表示,所屬的政黨社民連,連負責做網上插圖設計的成員,都因另一控罪被入罪。他笑着說:「這陣子社民連的臉書,出圖可能較慢,大家忍耐忍耐。但今日香港,情況就是這樣。」
此案年紀最老的被告之一,和黎智英同齡的楊森,已經73歲。楊森曾經是社工系老師,被坊間形容為老一輩溫和泛民。他在法庭外仍像教書口吻,循循善誘地說:「我想向政府講,遊行是民怨的出口,遊行可以畀市民反映意見,改善施政……」中年的吳文遠和年輕的陳皓桓不住點頭。楊森慨嘆地道:「連我這種人,都揹着四宗控罪在身,我三十年(從政)真係想不到…..」
另一個「和理非」泛民領袖何俊仁,也作好了坐牢準備,他的友好透露,一早已預備了還押人士的零食,透過何的助手放在他的律師樓,怎知,那些花生、豬肉乾和魷魚絲,卻被何俊仁一早吃掉了好一部份。明天,或許就是還押的日子,關心「仁哥」的朋友,趕緊於今天晚上籌集了符合懲教署規定的小吃,好讓他能在還押的日子,還可以繼續吃心愛的零食。
(法官於周二撤銷六人的保釋,六名被告全數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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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的希望]
馬拉松式聆訊,去到第四個全日,被捕的47名泛民人士,由到警局報到那個晚上起,渡過了五天四夜的漫長而難捱的時光,終於待到法官宣佈保釋結果的時刻。
整天早上和下午,繼續有被告人自辯,也有律師代被告人申述補充資料。其中,代表曾經長時間任空中服務員,關注勞工權益的吳敏兒的辯護律師,提及50歲的女被告人的家庭狀況和過去經歷時,穿着粉紅外套,戴着眼鏡的吳敏兒在犯人欄裡,聽着律師說自己故事時,悲從中來,由飲泣到痛哭,用紙巾拭淚,旁邊的毛孟靜摟着她肩膊安慰。
30歲的何桂藍也作出陳述,她穿着黑色的上衣和闊身長褲,手袖摺到手臂上,常把手插在褲袋裡,她走到律師附近的咪高鋒發言:「testing , testing」,說完她自己的保釋申請時,敏捷地跳起翻過隔着律師區域和犯人欄的矮牆。
今天下午發生了一件小插曲。法官問道,「小姐,妳是否在看報紙。」「小姐」是指何桂藍,不知她從那裡找到報紙,看得津津有味。自被扣押後,被告人的手機被沒收,與外界消息隔絕。
一份實體報紙,忽然成為了資訊來源。「從來未試過覺得實體報紙那麼好看。」這是被告們的心聲。何桂藍答,報紙在地下拾到的,法官說不是要責備她,只是說聆訊過程即使不關她的事,也需要大家留心聽。後來她把報紙交出,「那把報紙扔掉吧」,法官說。珍貴的報紙就被棄掉了。
由於家屬只獲准到隔壁的法庭觀看直播,連續五天四夜,家人連跟被告人親身相見也不可能。於是,唯一的通訊方式就是通過律師。被告人拿着紙和筆,伏案寫下自己的心情和近況,透過律師交給家人。家人也只能把握時間寫紙仔交予被告人。整天審訊,看到不同人把紙條從犯人欄的玻璃窗隙縫遞交出來,大家也互相協助傳遞紙條。
整天休庭兩次,最後一次等待法官承諾於晚上7時出來宣佈結果,等待的時候,氣氛還算輕鬆。何桂藍和岑敖暉,兩個佻皮的青年人,不住地向旁聽席的人士做心心的姿勢,有時是用手指比心心,有時自己把手放頭上形為兩個人形心心,兩人更一起夾份一人做一半把一個心砌出來。何桂藍亦有輕拍岑敖暉的頭髮。有一陣子,區諾軒顯得頹喪,黃碧雲、何桂藍三人圍在一起談話,何桂藍更擁抱了區諾軒,拍拍大家肩膊互相激勵。
法官出來之前,控方代表忽然步出法庭以外,這一個異動,後來成為了記者覺得耐人尋味的一刻。控方代表多次清楚表明,反對47人的保釋申請。
宣佈結果之前,法庭的警員人數明顯增多,九名男警和女警,站在犯人欄附近,令氣氛頓時變得緊張。
法官終於出來了,說考慮了各種因素,請以下號碼的被告人站立。「8 、10、11、14、16、17、20、24…….」被告眾多,記者都不時翻查人名列與被告號數的列表。法官讀了15個人的號碼,表示這批人可以保釋,代表其餘32人要還押。
法官之後逐個處理每個人的保釋金額和人事擔保資料,連「報到」時間和警署地點,宵禁時間,都詳細解釋。此時,獲得保釋的人士,包括前飛機師譚文豪,張可森等,都在拭淚,不獲保釋的,仍坐在原位的被告人,包括岑子杰也在哭泣。法官還問被告明不明白保釋條件,有人語帶哽咽道:「明白」。
獲得保釋的人,還在細心把保釋條件抄寫在手上的紙張上,生怕錯過了細節,部份家屬已在腦海想像,今天晚上如何迎接家人回家,老人家或要安排「碌柚葉」替後輩洗澡…..但是這一絲迎來親人回家的希望,就被控方的技術性語言殺個措手不及。
「律政司正式上訴…..跟據法例第X條針對保釋作出覆核申請。」法官聽後,仍然聲線溫柔地抄寫筆記。法官和控方繼續交換對話,那只是熟悉法律程序的人才聽得懂的對話:「48小時內完成程序。」
有人發出提問:「那些保釋金不用拿出來吧?即係唔洗畀錢啦。」
法官指,由於部份被告人解僱了代表律師,他要解釋一次讓大家明白,按照政府即律政司一方申請,他必須命令15名剛獲釋的被告人繼續還押。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就這次五天四夜的馬拉松式保釋申請結果作出上訴,由上一級法院再於短時間審理,基於如此情況,所有被告人即使獲得保釋,也因為新的法律程序,需要繼續還押。
五日四夜的折騰,換來了的希望,如同肥皂泡般被戳破。
從天堂掉進地獄,那是15名被告在10分鐘內的處境。
法官離席,47被告人唯走進那道小門正式成為還柙人士,有被告人把握機會大聲叫喊:「政治犯無罪!香港人不死!政治檢控可恥!」黃之鋒離開前還喊了一句:「多謝各位律師!」旁聽席傳來有人喊:「之鋒加油。」
被告人或許還在消化結果,但有家屬已經情緒崩潰,有母親輩的女士在法庭的走廊抽泣痛哭,也有家屬在法庭停車場奔走尖叫哭喊,一位旁聽的年輕女子在法庭外更休克暈倒要由救護車送走,法院裡一片愁雲慘霧。
其中三位家屬,包括梁國雄長毛的妻子、岑敖暉的新婚太太、朱凱廸的太太,已是較「硬淨」的三位女士,她們在法院地下會見傳媒。朱太說:「這宗案件反映香港的政治環境,和言論自由的倒退,令人傷心和憤怒,但我們做丈夫的做妻子做子女的做學生的,和收押所裡的人也是坐在同一條船上,我們要堅強,我們家屬要互相扶持。」
昨天晚上,法院外聚集了數百人,一邊喊口號一邊唱歌,有警方再舉起警告旗幟。直至最後,仍有不少市民要送囚車離開,今天微雨風大,警方把多架警車停泊在法院外,拉起橙色防線把禁區封鎖到老遠。但仍有市民不忍離開,佇立在路邊守候,只為了要讓囚車內的47人,在夜深的街角,看到為眾人為他們,於漆黑中舉起手機點亮的一點光。
(一夜之後,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獲准保釋; 其後,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共11人獲准保釋;36人仍還押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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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哭泣的媽媽]
17歲的少年,或許讀書成績不是最標青,但卻是老師心目中「有heart」的學生之一。在他就讀的學校,不少人因為家境不佳,或會心急想走歪路搵快錢,又或者不問世事。但少年自青春期已對社會、政治關心,參加學校的學生會選舉成為領袖,並在校外參加青少年組織的模擬立法會選舉。在上課的時候,他有自己的想法,也因為有讀課外書,說起時事課題,有時連老師都會被難倒。
少年現在剛好18歲,DSE畢業後正修讀副學士。他比同齡的同學高大而瘦削,梳了乾淨的側分髮型,這天沒有像往常塗足髮蠟,顯得有點無精打采。他對衣着有要求,這天穿了oversize卡其顔色衛衣,時款的腕錶黑色的錶面又圓又大。他今天上庭時,拿着手機,偶爾打開黑色的暖水壼喝水。昨晚,他向朋友發送短訊「我或許要離開一段時間。」
前年的10月27日,他和其他人在旺角被捕,在警署被搜出背包裡有一支3吋長的雷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旁聽席上,有來支援他的親友。民協兩位區議員都有來,原來少年人在民協擔任幹事,上司同事都讚他「好好仔,負責任。」少年足球也了得,除了在中學踢校隊,逢周六會山長水遠搭車去教小朋友足球班,這天連跟他學踢波的學生的家長也有來旁聽席支持。
坐在他身後的,還有一位穿着白色紗裙子,腳踏白波鞋,化了淡妝的女士。女士頸上掛着精緻的玉石吊飾,手指也戴有戒指,她緊張得不斷搓揉自己的手指,又捏着頸鍊的吊嘴減壓。裁判官朗讀冗長的判詞,聲線柔弱非常,加上口罩及透明膠板的阻隔,旁聽席的大家都忍不住伸長脖子想聽清楚,有人已忍不住打瞌睡了。
裁判官詳細解釋,多名警方證人,由拘捕、搜證、證物保存的情況。在拘捕時,「警員向當事人背部開了五發胡椒球彈,那是『低武力』,經訓練要發射幾次才能發生威力。」
當法官提及案中的雷射筆,特別強調筆上貼了一句警告:「Danger,紅色底的字樣。」並引述專家証人,指此雷射筆40米內可以傷人眼睛,不只會是為警方帶來「煩擾」這麼簡單。說到這裡,辯方大狀忍不住搖頭,彷彿知道接下來的會是壞消息。
裁判官以小得不能再小的聲音判決少年罪名成立。剛18歲的他,要被拘押等候更生中心報告。由於裁判官聲線太微弱,直至求情時,大家才如夢初醒得悉被告已罪成,也直至少年舉手向旁聽席的大家揮手時,大家才知道他要被還押過農曆年。少年離開前,把自己的手機及暖水壼交給了母親。母親接過物件後,轉眼間看到兒子被帶到木門後。
母親跌坐在椅子上,手一鬆,「啪!啪!」,兒子的物件也應聲散落在法院的地上,黑色的手機,黑色的水壼,直墮在法院的地毯上,母親接着嚎啕大哭,哭聲傳遍整個法庭,她那戴着首飾的雙手在抖震。眾人剎那間不知如何是好,有人上前替她執起物件。
法庭上披露,少年的母親,多年來患有情緒病,抑鬱症和思覺失調,亦曾經酗酒,少年和同母異父的姐姐及母親三個人共住。這位單親媽媽眼見兒子被判有罪,情緒久久不能平伏。母親嘗試站起來離開,腳卻軟弱無力,由女兒和友人用力扶着,才跌跌撞撞地勉強離開法庭。
在如此家庭成長,少年卻沒有顯得特別憂鬱,反而性格開朗積極,他曾經向師長說過,渴望將來找一份工作,或許是社工,願望令社會變得更好。看着他成長的師長,有人紅了眼圈嘆道:「有志推動社會進步年青人,如此被對待。比起很多青少年,怎也不能說他的本質壞,希望他可以挺過來。」
***
幾近同一時間,同一個法院,相隔兩層樓,另一個青年的案件也要判決。25歲從事園藝工作的青年,前年在理大圍城期間,於尖沙嘴東部,以手機拍攝警方的拘捕行動。警方指青年曾叫喊辱警語句,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件拖延一年有多,青年從手機裡找到片段,證明自己拍攝時的情況。片段中,現場的圍觀者發出零星叫喊,青年自己並沒有喊叫口號,但有警員主動走近他身邊,問他是否記者,青年說不是,警方要求查身份證,青年亦配合。裁判官質疑警員的聲稱,和片段所見不符,難以相信警員其他指控真偽,判青年無罪。
青年從事戶外園藝工作,曬得黑黑實實,這天穿了不太合身的西裝在法庭出現,當和家人得悉無罪釋放,父母都激動地眼泛淚光。散庭時,青年的母親忍不住捉着經過她身邊的記者的手,不斷說:「多謝!多謝!多謝哂!」
穿白毛衣,做了Gel甲和穿了短boot的媽媽,喜極而泣,一家人像拉緊了的彈簧終於放鬆下來,她自言自語地道:「我個仔好勤力架,日日早上七時就上班。好彩而家無事,安樂哂啦。」
兒子也說,鬆了口氣,跟來旁聽的不相熟的嬸嬸在法院外的大堂搭訕着。旁聽師嬸嬸說:「我聽咗幾次你這單案啦!好彩有拍下片段,證明你係無辜。」大家都不斷說:「好彩有片咋。」
和律師辦好手續後,青年搭乘升降機到樓下,和在街上等待着他聚合的父母,一起在冬日猛烈的陽光下徒步離開法院;然而被扣押的少年的友人,則站在法院的影子裡,等待的卻是目送囚車離開,渴望能從遠處送上一點點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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