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瑕疵擔保
【作 者】陳聰富、許政賢、王怡蘋、侯英泠等教授
◾出賣人原則上對於其所出賣之物須擔保無價值或效用上之瑕疵,究竟瑕疵之意義為何?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發生競合時該如何解釋適用?而發生瑕疵擔保責任應負之法律效果又有什麼方式?本次選錄數篇文章,完整地從頭介紹瑕疵擔保法制,並檢討在我國適用上有何尚待改進之處。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kyg
📚最新圖書、雜誌介紹➔http://qr.angle.tw/mle
持續關注元照粉絲團,最新優惠、文獻不漏接。
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競合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買賣瑕疵擔保
【作 者】陳聰富、許政賢、王怡蘋、侯英泠等教授
◾出賣人原則上對於其所出賣之物須擔保無價值或效用上之瑕疵,究竟瑕疵之意義為何?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發生競合時該如何解釋適用?而發生瑕疵擔保責任應負之法律效果又有什麼方式?本次選錄數篇文章,完整地從頭介紹瑕疵擔保法制,並檢討在我國適用上有何尚待改進之處。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kyg
📚最新圖書、雜誌介紹➔http://qr.angle.tw/mle
持續關注元照粉絲團,最新優惠、文獻不漏接。
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競合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間之關係為何?
出賣人就其交付之買賣標的物有應負擔保責任之瑕疵,而其瑕疵係於契約成立後始發生,且因可歸責於出賣人之事由所致者,出賣人除負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外,同時構成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二者之規範目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均不同,各別存在,屬請求權競合,當事人得擇一行使。